道德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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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道德两难与伦理分析的方法

学习目标

研读本章后,学习者应能达成下列目标:

1. 了解道德两难的性质

2. 学习如何进行道德分析

3. 认识道德证立的方式:道德判断与道德规则,道德原则和道德理论之间

的结构关系

4. 掌握平衡道德两难中对立的道德则的要点

摘要

本章说明生命伦埋争议中的道德两难的性质,说明道德两难何以难以解决,和不同的文化社会价值的取向对於道德两难可以有不同的解决的方式和取向.在处理道德两时我们需要进行深度的伦理分析.我们首先说明伦理分的意义在於提供道德理据去技持或反对一个判断或行动,进而引介一个包含道德判断或行动,与道德规刖,道德原则和道德理论的结构,以说明道德分析的方式.对於道德两难所产生的难题,我们引介一组六条的平衡重要道德原则相冲突的指引,并以一案例说明其操作方式,以例示如何可以达到解决道德两难而又能减轻两难中所产生的负面效果,使我们能有效地待争议所产生的困难. 许多生命伦理学讨论的新的伦理议题可以按一般的道德规范即可以解决,如医师使用不必要的医疗科技,如只为方便自己控制时程而采取剖腹生产,或使受试者处於不必要的风险,如未

经作药物毒性测试即进行的人体实验等情况,按一般道德或专业伦理的规范,即足以判定类似的行为乃不道德的.这种情况并不需要作什麼严格的分析或论证.当然,如果作为一种学习或典范例子,我们也可以进一步陈示其中的伦理理据,如依据不伤害原则,尊重自律原则等,来说明相关例子的道德性质的关键等.最重要的是,生命伦理学的讨论对很多不容易决定的争议达至一定程度的共识.例如对於撤除无效的医疗,让不可医疗的病人自然死亡,不以具有入侵性或产生钜大痛苦的方法延长病人的生命,等等,经过反覆和多方面的论述分析后,学界以至社会大众大体上会接受这些都是有足够伦理理据支持的共识.当然,有许多议题仍然没有共识,如堕胎,生殖复制之研究等.这些伦理争议之难以解决,是因为其中涉及正反双方的若干对人类生命价值的认定和轻重的争议,如胎儿的道德地位,女性的身体自主权,生育权等的权限和价值的相互冲突,由於涉及最根源的道德价值,以至人生价值,生命取向和世界观等的争议,双方不能取得共识.这些争议常以道德两难(moral dilemma)的形式出现.

一,道德两难

所谓道德两难是指在一些情景中,不论我们选取的行动或决定正面或反面的,都同样受到重要的道德原则的支持和不同但常是同样重要的道德原则的反对,因此,采取的行动或决定总有强烈的支持和反对的理由.例如在安乐死的争议中,支持安乐死的理由是当事人生不如死的情况,如癌末非常痛苦或不可逆反的植物人情况,延长生命只是延长痛苦;另一方面,安乐死是一种有意杀害无辜病人的情况,与我们日常的道德原则,如不可杀人等原则相反.因此,安乐死是解决当事人痛苦也是杀害当事人的行为,

既是义务也是不可触犯的罪行,这是一类典型的道德两难的例子.以下试以一个案说明这种道德争议的特点. 一位年青人带了他的约六十岁的父亲去医院作检查,怀疑父亲是阿滋海默症(alzheimer's disease,或老人痴呆症)的开始.检查前,儿子要求医生:如果检查出来真是阿滋海默症,请不要告诉父亲,因为他会受不了.检查之后,医生确定老人家是阿滋海默症的开始.现在,医生面临是否要告知病人的两难.而此病的诊断和可能发病的方式和严重程度都会因人而异,难以确定.社会工作者指出目前没有数据显示阿滋海默症病人的偏好,即是否愿意或不愿意知道有这种病.护士提出近年医界已普遍把癌症告知病人,我们应尽量支持病人的自律权利,让他们在丧失自主能力之前作好遗愿的指引.但医生指出当病人丧失自主能力时,他也丧失了改变前此选取的能力,因此,纵使他到时改变心意,反而因此不能改变前此被接受的决定.1 在一般医疗情况中,医生有义务要告知病人真实的病况,以便能为病人医疗,因为医疗通常有一标准疗程,医生作诊断后,要告知病人所使用的疗治方案用药等等.如果在有可能选取而医疗后果各不相同,如不同疗程有不同的成功机率,费用,预后等,则须告知病人详情,由病人决定接受那种治疗和处理或安排自己的事务.因此,不告知病人其病情,不但是一种瞒骗,而且会使病人无法预知自己的病况,无法依病况作出个人的选择,实现自己的意愿.但是,在这个案例中,由於儿子提出的要求,意味如果医生如实告知病人,病人会受不了而作出伤害自己的行为.因此,告知病人会使病人情绪上受很大的打击,对病情不利,甚至严重伤害.虽然这种可能出现的后果不一定出现,但如果儿子所说是实情,则出现的机率会很高和严重.因此,告知病人他的实况,要冒很大的风

险.换言之,医生此时即面临一种道德两难:告知病人是符合尊重病人的自主自律,尽了医生的专业伦理,即对病人真诚,忠诚等义务,但却违反了不可伤害病人,避免病人受不必要的痛苦和风险等.如果医生不告知病人实情,则可以使病人避免受到不能接受的打击,慢慢接受治疗,但是却隐瞒了病情,违反医病的专业伦理,病人可能失去依自己意愿安排事情的机会和权利等.因此,这是一道德两难的情况. 道德两难在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之下,常有不同的严重程度的表现,也有不同的可能解决取向和方式.例如在上述这个发生在美国的案例,而美国的一般情况以尊重病人自主自律为主要的医疗伦理原则,美国医生会认为这是一严重的两难.因此,虽然医生也要遵守不伤害原则,且儿子的陈述也应是可信的,但美国医生会倾向告知病人,尽量做好各种预防病人采取激烈反应的工作.如果这种案例发生在台湾——事实上常常发生这种情况,它的道德两难的严重性似乎不算严重.因为,由於我们较重视家庭伦理关系,而一般家庭内部的关系仍然相当亲密,告知家人而不告知病人常被视为合理合法的.一般而言,台湾的医生通常采取与家属合作,以期最佳回应病人的病情.因此,本土的医生会倾向接受儿子的要求,暂时不直接告知病人,但会同时要求儿子采取一定的步骤让病人了解其病情. 在生命伦理学中,道德两难的情况很多,不限於医生与病人之间.例如,一研究者如何在追求新的科技开发时,同时兼顾受试者或受试病人的权益或要求,如使用为实验而制造的胚胎进行某些罕有遗传病之研究,其过程必引致胚胎的死亡.这种两难涉及我们的一些基本价值,如胚胎的生命价值,和有家族遗传病者的医疗权利.有些情况可以说是整个社会的一种两难:如是否发展和食用基因改造食物,一方面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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