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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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市区电鱼等非法捕捞活动综合治理力度,切实保护渔业资源,扎实推进“生态名城”建设,现就全市组织开展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名城”为目标,全面落实《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省渔业管理条例》,突出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大、社会反响强烈的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强化综合执法,推进标本兼治,切实做到行动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祥泰之州”做出贡献。
二、整治时间和目标
(一)整治时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整治重点:集中力量对我市范围内电鱼、无证捕捞、制造和销售电鱼器械等非法捕捞作业活动进行重点打击。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农委法规、监察、渔政等处室站负责人和各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专
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督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将“打非”责任落实到各市区其渔业主管部门,层层落实目标管理和考核,要将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工作纳入到对基层系统工作综合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要继续深入宣传市农业委员会、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电力捕鱼违法行为的通告》,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宣传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情况,对非法捕捞活动予以曝光,扩大社会影响。要通过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人人打非、个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抓好综合治理
1、渔政机构全力以赴。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市区渔政机构集中人员、集中力量,积极主动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组建巡查联队,向社会公布举报TEL,实行24小时值守,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捕捞行为。各地要认真做好调查和摸底工作,掌握本地区电鱼等非法捕捞作业的重点水域、船只数量和活动规律,有的放矢实施专项治理行动。
2、打击制造、销售电鱼工具。各市区渔政机构要对本地区违法制造、销售电鱼器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摸底,一旦发现查实,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迅速从严查处。
3、加强与12345.政风行风热线和公安110联动。充分发挥公安系统反映快速的优势,接到群众举报后,通过公安110联动水警、辖区公安派出所,迅速查扣非法捕捞嫌疑人及工具,并协助渔政部门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在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查处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二)强化执法安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
(三)及时交流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加强信息沟通,通力合作。要注意总结经验,关注和分析研究专项行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专项行动期间,每个市(区)渔政机构上报市工作信息不少于6条。
行动结束后,请各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填好“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于10月25日前报市渔政监督支队。市农委将根据各地的组织实施情况,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考核验
收,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