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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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隧道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1.1为了提高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畅通和隧道运行安全,延长隧道使用寿命,适应公路交通运输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结合隧道...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提高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畅通和隧道运行安全,延长隧道使用寿命,适应公路交通运输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结合隧道发展实际情况,按照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1.2 隧道养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水文资料、围岩地质条件、气候、交通量,采取预防性、经常性的保养和维修措施,使公路隧道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1.3公路隧道养护应以机械化养护为主,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使隧道养护、维修达到安全可靠、质量优良、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
1.4 在公路隧道内进行养护作业时,如不中断交通,必须按照国标1999——5768《公路标志和标线》、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来进行,保证施工安全。
1.5隧道养护相关人员应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地掌握隧道技术状况,保障公路畅通。
第二章隧道养护制度
2.1实行隧道养护制度的目的是:从实际路况出发,结合技术、经济条件,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安排养护的生产和管理活动。
2.1.1养护中心设立专职养护技术员,每天负责隧道内的巡查和日常养护工作。
2.1.2养护中心设立专职养护技术员,负责辖区内隧道的经常检查和养护管理工作。
2.1.3养护中心设立专职养护技术员,具体负责辖区内隧道的定期检查和养护管理工作。
2.2专职养护技术员职责
2.2.1 负责每天隧道的日常养护工作。
2.2.2 如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向养护中心汇报,由养护中心向上级汇报,对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2.2.3 负责辖区内隧道的经常检查和技术档案的填写和整理。
2.2.4 做出隧道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组织实施列入计划的小修保养工作。
2.2.5 负责辖区内隧道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和其它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2.6 负责审核填写各种隧道检查数据报表,并按时上报。
2.2.7 组织实施各隧道的年度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工作。
第三章隧道的检查与养护要点
3.1 土建结构
检查分为四类: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检查及专项检查。
3.1.1 日常检查要求每天一次,主要是及早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它异常情况,并做出处治措施。
检查部位为:洞口、洞门、衬砌、路面、检修道、交通标志、排水设施、吊顶、内装。
检查内容及养护要点:
(1)洞口上方边(仰)坡:是否存在落石、积冰、积水,圬工体是否有损坏。
(2)洞门圬工体:是否存在起层、灰缝脱落、渗漏水、是否已妨碍交通。
(3)路面:是否有落物、油污;滞水或结冰;路面拱起、坑洞、开裂、错台等病害。
(4)排水设施:有无破损、堵塞、积水、结冰现象。
(5)吊顶:有无变形、破损、漏水现象。
(6)内装:有无脏污、变形、破损。
检查结果应及时填入“日常检查记录表”(见附表A),详实记述检查项目的破损类型,估计破损范围和程度以及养护工作量,作出判定分类(根据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2.3.2-1、2.3.4表),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
3.1.2 定期检查要求每年一次,对土建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宜采用步行方式,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或设备,进行目测或量测检查。
检查内容及及养护要点:
(1)洞口:仰坡上方山体是否有滑坡、岩石是否有岩崩征兆;挡土墙、截水沟等圬工体是否有裂缝、鼓肚、表面风化、下沉等现象。
(2)洞门:墙身有无开裂、块石松动;衬砌是否有起层、剥落现象;结构是否有沉陷、断裂现象。
(3)衬砌:是否有起层、剥落现象,洞顶是否有渗漏水,墙身施工缝是否有异常。对于起层、剥落,及时清除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剥落层,并在现场用红油漆做好标记,注明检查日期,以便下次检查时进行对比,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行车安全隐患。
(4)路面:是否有落物、油污;滞水或结冰;路面是否有拱起、沉陷、错台、断板现象。
(5)排水设施:排水沟内是否有沉沙、淤堵现象,地漏子等各部件完好情况。
(6)吊顶及内装:吊顶有无漏水,内装表面脏污程度。
检查结果应及时填入“定期检查记录表”(见附表B),将检查数据及病害绘入“隧道展示图” (见附表C)应详细、准确地记录各类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分析病害的成因,给出判定结论(根据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2.3.2-1、2.3.5表)
定期检查完成后,应提出土建结构定期报告,内容应包括:
1、对土建结构的技术状况和功能状态的评价;
2、对土建结构的养护维修状况的评价及建议;
3、需要实施专项检查的建议;
4、需要采取处治措施的建议。
3.1.3 应急检查是在隧道受到自然灾害、墙体受到外力碰撞事故、火灾等异常事件后,对受影响的结构立即进行检查,及时掌握结构受损情况。检查内容参照定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束后,针对受损部位及结构,要有专门的检测报告,制定合理的改进措施。
3.1.4 专项检查是根据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的结果,对破损或病害进一步查明其详细的情况,而进行的更深入的专门检测。
3.2 机电设施
检查重点为: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与救援设施
3.2.1 供配电设施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经常性检修、定期检修、应急检修和专项工程。(1)日常检查建议每日一次,在巡视车上或通过步行目测对机电设施外观和运行状态进行的一般巡视检查。
(2)经常性检修1次/1~3月,通过步行目测或使用简单工具,对设施仪表读数、运转状态或损伤情况进行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