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粉尘综合治理规定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本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本1. 简介在采煤工作面进行煤炭开采过程中,由于煤炭的开采、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煤尘。
这些煤尘不仅对职工的健康造成了危害,还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
因此,制定综合防尘规定是确保采煤工作面正常运行和职工安全的重要举措。
2. 煤尘粉尘防治2.1 采取湿法降尘技术,如在煤矿车辆行驶道路铺设防尘垫,和使用喷水设备进行道路洒水,以减少煤炭运输过程中的粉尘产生。
2.2 机械化抽风,采用有效的通风设备,将煤尘和有害气体及时排出工作面,减少对职工的危害,同时达到减少煤尘飞散的效果。
2.3 定期检查和维护采煤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煤炭开采过程中排放的粉尘数量。
2.4 合理规划和设置工作面的作业区域,尽量减少暴露在外的工作面面积,减少煤尘飞散的可能性。
3. 作业人员防护3.1 确保作业人员穿戴合适的防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护眼镜和耳塞等,减少煤尘对呼吸道和眼睛的刺激。
3.2 提供全面的工作培训,教育和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掌握防护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 清洁和维护4.1 采取定期清洁工作导向,对工作面进行及时清扫,清除堆积的煤尘和杂物,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4.2 建立清洁保养制度,对设备、机械和工作面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煤尘的产生和飞散。
5. 管理措施5.1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保证采煤工作面的有序进行。
5.2 加强监测和检测,定期对工作面的粉尘进行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面的防尘效果。
5.3 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对防尘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工具。
5.4 设立防尘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和监督工作面的防尘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确保防尘工作的有效实施。
6. 总结综合防尘规定是采煤工作面的重要管理措施,通过合理采取湿法降尘技术、机械化抽风、作业人员防护、清洁和维护以及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和粉尘,保护职工的健康和安全,确保采煤工作面的正常运行。
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范文(2篇)
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范文为了进一步做到煤矿防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必须最大限度的减少井下各产尘点的产尘量,提高捕尘、捉尘效果,针对目前的实际条件和装备水平,现制定以下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一、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1、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实施煤体注水工艺,不注水或注水效果不好的地点严禁放炮落煤,对强行生产者按严重违章论处(班长、放炮员、技术员)。
2、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必须严格要求把关,不能流于形式,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注水效果,每班由安全员、调度员负责监督注水效果,注水结束后,注水人员必须填写注水记录,由跟班技术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按违章论处。
3、采煤工作面上班注水范围要保证够下班采煤,无注水地段不准生产。
4、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使用水泡泥,不准用煤粉或其他屯炮,否则不准放炮。
5、采煤工作面放炮结束后,必须坚持先洒水,减小煤尘飞扬。
6、采煤工作面和下巷溜子机头处,洒水喷枪等喷雾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随着工作面煤量的多少正确使用。
无喷雾装置或喷头不管用,不准生产。
7、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有喷雾装置,并保证设施齐全、灵敏、可靠,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
在生产期间,根据本区内工作情况,保持开启,严禁私自停止,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
8、采煤工作面在采舍帮煤时,尽量低位放煤,减小产尘量,并在放煤地点回风侧进行洒水降尘,不降尘不准出舍帮煤。
9、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必须保证每班冲刷、清扫一次,杜绝煤尘堆积,发现一处,追究班长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1、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发现有干打眼者,按严重违章论处。
2、掘进工作面必须有洒水管路,距工作面迎头不得超过____米。
3、掘进工作面在放炮前、落煤前必须先在掘进工作面____米内进行全面洒水。
放炮后,在出煤前,要先洒水,坚持不洒水不变攉煤。
4、掘进头向外____米范围,必须有可靠的喷雾装置,并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放炮后坚持喷雾洒水。
AQ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A Q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 Q1020-2006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总体要求和粉尘治理、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及粉尘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丁木标准。
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8煤尘爆炸性鉴定方法MT157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MTl59矿用除尘器MT/T240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MT422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质量法)MT/T441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MT501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AT694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3总体要求3.1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工作面l0m~l5m 处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3.2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其他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放炮l5min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文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文一、概述近年来,随着我国煤炭工业的快速发展,采煤工作面的防尘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由于采煤工作面的粉尘对工人的健康和安全产生了巨大的威胁,因此制定一套综合的防尘规定将成为保障工人利益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面水雾喷淋防尘措施水雾喷淋是目前防尘工作中最常用的一种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1. 在采煤工作面周围设置适当的喷淋水源和管网,确保喷淋系统的畅通和稳定。
2.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喷淋喷头,保证水雾能够覆盖到粉尘扩散的范围。
3. 控制喷淋量,确保水雾的湿度适中,既能有效抑制粉尘扩散,又不影响工人的正常工作。
4. 定期检查和维护喷淋系统,确保喷淋设备的正常运行,有效防止故障和泄漏问题。
三、通风防尘措施通风是采煤工作面防尘的另一重要手段。
具体措施包括:1. 在采煤工作面设置适当的通风系统,确保新风的流通和排出煤炭的废气。
2. 合理规划通风系统的布局和管道的走向,避免死角和盲区,保证工作面的通风效果。
3. 定期检查和清理通风设备,确保通风系统畅通无阻。
4. 配备专业的通风工具和设备,如风机、风管、排煤管等,提高通风效果。
四、工作场所自动化控制利用自动化控制技术,可以对采煤工作面进行精确的控制和监测,从而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具体措施包括:1. 在采煤工作面安装传感器和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粉尘的浓度和扩散情况。
2. 根据监测结果,自动调整喷淋系统和通风系统的工作参数,以达到最佳的防尘效果。
3. 在工作面设置报警装置,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粉尘超标造成的危害。
4. 加强对自动化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五、工人个体防护除了上述综合措施外,工人个体防护也是防尘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具体措施包括:1. 为工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口罩和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2. 定期检查和更换工人个体防护装备,确保其有效性和质量。
3. 加强对工人个体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保护矿工安全健康,防止尘肺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煤矿矿井相关部门、员工以及与煤矿矿井有关的单位。
第三条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
第四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确保其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第五条煤矿矿井应加强技术研究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防尘技术水平,减少矿井粉尘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第二章预防为主第六条煤矿矿井应制定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矿井内部环境的清洁和尘埃的控制。
第七条煤矿矿井应配备合适的通风设备,确保矿井内空气流通,减少尘埃的积聚。
第八条煤矿矿井应进行合理的布置和规划,减少地质条件对尘肺病的影响。
第九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矿工的职业健康知识教育,提高矿工的健康意识和防护意识。
第十条煤矿矿井应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矿工的职业病问题。
第三章综合治理第十一条煤矿矿井应采取措施对矿井内空气进行治理,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煤矿矿井应采取措施对尘埃进行控制,减少尘埃的产生和扩散。
第十三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工艺的改造和升级,减少尘埃的排放。
第十四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完善的尘肺病诊断和治疗体系,及时对矿工进行诊断和治疗,避免病情恶化。
第十五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矿工劳动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四章全员参与第十六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七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员工的防尘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
第十八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九条煤矿矿井应组织开展有关防尘活动和宣传,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和防尘技能。
第二十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员工投诉举报制度,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问题。
第五章科学管理第二十一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规范矿井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AQ1020-2006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封面作者:Pan Hongliang仅供个人学习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总体要求和粉尘治理、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及粉尘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丁木标准。
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8 煤尘爆炸性鉴定方法MT157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MTl59矿用除尘器MT/T240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MT422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质量法)MT/T441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MT501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AT694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3总体要求3.1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工作面l0m ~l5m处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3.2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其他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放炮l5min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完整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整体要求和粉尘治理、预防和间隔煤尘爆炸及粉尘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更正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校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可是激励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丁木标准。
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8煤尘爆炸性判断方法MT157 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 MTl59矿用除尘器 MT/T240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MT422 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 质量法 ) MT/T441 巷道掘进混杂式通风技术规范MT501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AT694 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 (2004 年版 )3 整体要求3.1 采煤工作面应采用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 1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 l0m~l5m 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 l0m~l5m 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75% ;回风巷距工作面 l0m ~l5m 处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75% 。
3.2 掘进工作面应采用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 ;其他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75% ;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放炮 l5min 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 ,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矿井的防尘工作,保障职工健康,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煤矿所有井下和地面生产作业区域。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法规,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确保防尘工作有效实施。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煤矿企业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岗位要认真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防尘技术措施、防尘设备管理、防尘监测等,具体内容由煤矿企业进行详细规定。
第二章防尘技术措施第六条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全面的防尘技术措施,并定期组织培训,确保职工掌握正确的防尘方法。
第七条井下作业区域必须加强湿法作业,减少粉尘浓度。
并定期开展各类清洁作业,保持井下环境清洁。
第八条煤矿企业要完善通风系统,保证井下作业区域空气流通良好,减少粉尘沉积。
第九条对于易爆区域,煤矿企业要加强粉尘防爆管理,确保防爆设备齐全有效。
第十条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买矿法、打湿法、刮油法、装筛目法等措施,确保降尘效果。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要加强对特殊作业区域的防尘管理,提高特殊区域的人员防尘意识。
第三章防尘设备管理第十二条煤矿企业要定期检查维护防尘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要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设备,保证设备有效防尘效果。
第十四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尘设备,并加强对防尘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对防尘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防尘监测第十六条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防尘监测机制,定期对井下和地面的粉尘进行监测核查。
第十七条对于监测结果不达标的区域,煤矿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确保矿井的粉尘浓度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防尘监测记录,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确保防尘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九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总体要求和粉尘治理、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及粉尘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丁木标准。
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8 煤尘爆炸性鉴定方法MT157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MTl59矿用除尘器MT/T240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MT422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质量法) MT/T441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MT501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AT694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3总体要求3.1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工作面l0m ~l5m处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3.2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其他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放炮l5min 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3.3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作业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十或等于85%。
AQ1020-2008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总体要求和粉尘治理、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及粉尘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丁木标准。
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8 煤尘爆炸性鉴定方法MT157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MTl59矿用除尘器MT/T240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MT422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质量法)MT/T441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MT501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AT694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3总体要求3.1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工作面l0m ~l5m处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3.2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其他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放炮l5min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3.3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作业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十或等于85%。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总体要求与粉尘治理、预防与隔绝煤尘爆炸及粉尘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就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就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丁木标准。
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8 煤尘爆炸性鉴定方法MT157煤矿用隔爆水槽与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MTl59矿用除尘器MT/T240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MT422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质量法) MT/T441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MT501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AT694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3总体要求3、1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工作面l0m ~l5m处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3、2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与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其她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与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放炮l5min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3、3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作业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十或等于85%。
煤矿防尘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防尘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粉尘危害,保障矿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矿所有矿井、地面生产单位及辅助生产单位。
第三条煤矿防尘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煤矿防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防尘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防尘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煤矿防尘管理制度和措施;(二)监督检查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三)组织防尘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四)处理重大防尘事故;(五)协调解决防尘工作中的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防尘管理工作。
三、防尘管理制度第七条矿井必须有健全的防尘管理制度,包括:(一)防尘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二)防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三)防尘作业规程;(四)防尘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八条矿井应定期开展防尘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防尘设施设备第九条矿井应配备必要的防尘设施设备,包括:(一)防尘供水系统;(二)防尘喷雾系统;(三)防尘通风系统;(四)防尘监测设备。
第十条防尘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防尘作业规程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应遵守防尘作业规程,包括:(一)佩戴防尘口罩;(二)保持工作场所清洁;(三)严禁在粉尘浓度超标的环境中作业;(四)按规定使用防尘设施设备。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矿井应定期开展防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防尘意识。
第十三条矿井应加强对职工的防尘培训,使其掌握防尘知识和技能。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四条发生防尘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八、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由煤矿防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采矿技术的不断发展,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和环境问题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尘埃是采矿过程中常见的污染源之一,对工人的健康和生产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采掘工作面的环境质量和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工作面粉尘生成与危害分析1. 粉尘生成源:采矿过程中,煤炭、矿石等固体物料的破碎、输送、堆放等操作会产生大量粉尘。
2. 粉尘的危害:呼吸系统,尤其是肺部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之一,粉尘会被吸入肺部,导致呼吸系统疾病。
此外,粉尘还会影响工作面的能见度,增加作业隐患。
三、综合防尘管理措施与方法1. 工作面湿降尘措施:(1)采用水雾降尘装置,在粉尘产生源头进行喷雾,有效降低粉尘扬尘;(2)加强道路湿降尘管理,定期对工作面道路进行湿洗,保持道路湿润。
2. 施工工艺与设备改进:(1)采用闭式破碎、输送装置,降低粉尘扬尘;(2)安装尘埃收集装置,对粉尘进行收集和处理;(3)工作面通风改进,保持气流畅通,加强排风效果。
3. 个体防护措施:(1)工人必须佩戴合适的防尘口罩,防止粉尘吸入呼吸道;(2)加强工人培训,提高工人对尘埃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四、综合防尘管理方案的执行与监督1. 执行责任:(1)由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并执行综合防尘管理方案;(2)相关部门负责安排并监督综合防尘管理方案的执行。
2. 监督措施:(1)设立尘埃治理督查组,对工作面的尘埃治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2)对违反防尘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
3. 监测与评估:(1)定期对工作面的尘埃浓度进行监测和评估;(2)对采取的综合防尘措施进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措施。
五、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与改进1. 效果评估:(1)对工作面的尘埃浓度、工人的身体健康等指标进行定期评估,判断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效果;(2)分析评估结果,发现不足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完整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总体要求和粉尘治理、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及粉尘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丁木标准。
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8 煤尘爆炸性鉴定方法MT157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MTl59矿用除尘器MT/T240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MT422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质量法) MT/T441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MT501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AT694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3总体要求3.1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工作面l0m ~l5m处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3.2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其他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放炮l5min 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3.3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作业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十或等于85%。
AQ 1020--2006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AQ 1020--2006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总体要求和粉尘治理、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及粉尘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 78煤尘爆炸性鉴定方法MT 157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MT 159矿用除尘器MT/T 240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MT 422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质量法)MT/T 441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MT 501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MT 694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3总体要求3. 1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15 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15 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15 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工作面10m,15 m处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3. 2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其他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煤矿粉尘综合治理规定
煤矿粉尘综合治理规定煤矿粉尘综合治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粉尘综合治理工作,明确各单位综合防尘方面的职责,杜绝煤尘事故的发生,改善井下生产环境,确保井下职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各单位要及时充实防尘领导机构井下各生产、辅助单位要及时充实综合防尘领导小组,各单位科区长要亲自挂帅,配齐专兼职防尘人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各项防尘工作,并将调整后的防尘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报通风科。
第二条健全和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1、机电安装工区必须在以下巷道中健全和完善供水管。
⑴井下主要运输大巷及车场;⑵采区回风巷;⑶采区进回风上山;⑷皮带机运输上山;⑸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巷;⑹掘进、开拓巷道。
2、防尘供水系统不健全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掘进工作面不得开工。
3、对皮带机运输巷道的防尘供水管路要每隔50米拨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地点巷道的防尘供水管路每隔100米拨一个三通阀门。
所有皮带机、链板机转载点处,均要在供水管路上设置三通阀门,以便安装转载喷雾。
4、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巷在拆除供水管路时,下风巷水管末端的水头距转载机头不得超过10米,上风巷水管末端的水头距工作面不得超过50米。
5、巷道修护、回棚施工作业地点,必须安装齐供水管路后,方可施工。
6、供水管路的拆除工作由机电安装工区负责,所有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拆除或更换供水管路,机电安装工区要按规定加强供水管路、三通阀门的检查与维护,杜绝漏水现象,确保所有施工地点的供水管路有足够的水量、水压。
第三条各单位要及时做好责任范围内巷道煤尘的冲洗工作1、采煤单位对采煤工作面每班要冲洗一次,对上下顺槽及出煤系统巷道要每天冲洗一次。
2、开拓掘进单位每天对掘进巷道及出煤(矸)系统巷道要进行一次冲洗。
3、对从事修护、回棚施工的巷道,施工单位每班要冲洗一次。
4、运输区对东西两个卸煤坑前后20米范围的巷道每班要清除一次煤尘。
对井下运输大巷、井底车场每月冲洗一次。
5、机电工区负责井下变电所及分管运输系统内的洒水灭尘工作。
AQ1020-2008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标准
AQ1020-2008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标准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总体要求和粉尘治理、预防和隔绝煤尘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
本标准引用了多个文件作为标准的条款,其中包括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8煤尘爆炸性鉴定方法、MT157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MTl59矿用除尘器、MT/T240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MT422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质量法)、MT/T441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MT501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AT694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和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
总体要求方面,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锚喷作业、井下煤仓放煤门、溜煤眼放煤门、转载及运输环节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以达到不同要求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和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
具体来说,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和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要求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要求大于或等于70%或75%。
放炮15分钟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要求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要求大于或等于80%。
锚喷作业人员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要求大于或等于85%。
井下煤仓放煤门、溜煤眼放煤门、转载及运输环节的总粉尘降尘效率要求大于或等于85%。
此外,煤矿井下所使用的防、降尘装置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防尘措施必须在煤层注水前进行,确保煤层湿润并减少粉尘产生。
4.4.2在采煤工作面,必须预先湿润煤体,以减少煤尘产生。
湿润应在采煤机进入工作面之前进行,并且应保持工作面湿润状态。
4.4.3对于煤仓和溜煤眼,必须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对于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必须关闭放煤口闸板并设置引水管。
4.5除尘设备4.5.1在需要除尘的场所,必须安装除尘设备。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杜绝井下粉尘堆积和有效降低粉尘对职工的危害。
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综合防尘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第一条矿长对综合防尘工作全面负责,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综合防尘工作开展情况,解决综合防尘工作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保证综合防尘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条总工程师直接领导综合防尘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综合防尘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第三条通风科对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制定每年度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参与编制矿井采区防尘系统设计,审批采掘作业规程中的综合防尘措施;负责呈报综合防尘报表;负责组织防尘设施的交接、验收。
第四条通风科、安全科负责对有关防尘法规及各项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各业务科室和采掘及二线各队所承担的综合防尘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综合防尘法规,破坏各种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考核;参与新采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的验收。
第五条抽放队负责矿井公共区域防尘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采掘工作面和皮带运输巷防尘设施的初次安装;负责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与维护;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巷道的粉尘冲刷;通风科负责矿井粉尘测定工作。
第六条采、掘各队负责作业范围内防尘管路的拆除,隔爆设施、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及维护;负责工作面石门及两巷规定区域的粉尘冲扫工作;负责做好职工的个体防护工作。
第七条机电一队负责主井+100煤仓至二区+100N3#石门煤仓转载点、三水平三区+5主石门至三水平一二采区+5边界石门、主斜井+335至+100段等责任范围内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与维护;负责清理管辖范围内各转载点50m范围内顶板、底板及巷帮的浮煤、煤尘的清扫。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煤矿是典型的粉尘污染行业,煤矿工作环境中的粉尘污染对工人的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制定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综合防尘工作,减少粉尘污染,保障工人身体健康。
二、煤矿粉尘防控措施1.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与维护矿井的通风系统是防尘工作的关键。
应根据井下工作面的特点和要求,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
通风风量应能满足矿井内的粉尘排放需求,并保持压力差以确保粉尘不外溢。
矿井通风系统的维护包括定期的通风设备检修、通风空气质量监测和通风管道的清洗。
2.矿井湿抑尘技术的应用湿抑尘技术是煤矿防尘工作的重要手段。
湿抑尘可以通过喷水、喷雾、喷雾雾化等方法来实现。
在煤矿工作面和传输场所,应使用湿抑尘装置进行粉尘控制。
湿抑尘装置的运行应定期检查,确保正常工作。
3.矿井硬化路面的铺设矿井硬化路面的铺设是减少粉尘污染的有效措施。
通过铺设硬化路面,可以减少地面的扬尘和积尘,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效果。
矿井硬化路面的维护包括路面的清洁保养和修补。
4.矿井设备的密封与喷淋矿井设备的密封与喷淋是防尘的重要手段。
矿井设备应优先选择密封效果好的设备,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密封性能。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喷淋作业,以减少粉尘的扬尘量。
5.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个人防护是保障工人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工人在进行煤矿作业时,应佩戴合适的防护装备,如防尘口罩、防护眼镜和防尘工服等。
防护装备的购置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个人防护用品的消耗和更换应定期检查。
三、煤矿综合防尘管理要求1.制定工作操作规程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操作规程,明确工人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工人在作业过程中应按照规程的要求,正确使用防尘设备,并参与防尘措施。
2.定期开展防尘培训煤矿应定期开展防尘培训,提高工人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煤矿粉尘的危害、防尘措施的要求和正确使用防尘设备的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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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