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户外柱上真空断路器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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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户外柱上真空断路器
技术规范书
工程项目:
广西电网公司
年月
目录
1 总则
2 使用环境条件
3 技术参数和要求
4 试验
5 供货范围
6 技术资料和图纸交付进度
7 运输要求
8 技术服务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本合同的设备,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有矛盾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4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
DL/T402—1999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593—1996 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导则
2.环境条件
2.1 户外布置
2.2 周围空气温度最高温度:+40℃;最低温度:-15℃:最大日温差:25K
2.3 海拔高度小于1000m
2.4环境湿度: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
2.5地震烈度:8度
2.6 最大风速 35m/s
2.8环境污秽等级:Ⅱ级(除特别说明外)
2.9安装场所:户外
3.技术参数及要求
3.1基本技术参数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20kA/3S
,见下表。
O—0.3S—CO—180S—CO
3.2柱上真空断路器及其结构
,正常使用至少15年免维护;箱内装设电流互感器(600/1A,0.5级)、真空断路器、同步闭锁的内隔离开关、操作结构等,与箱体的绝缘方式可采用空气、绝缘油、SF6,内置电压互感器时特别注明,绝缘方式投标报价时说明。
,如需要,断路器和隔离开关之间必须有可靠的防误操作的联锁装置,并在供货范围表中说明。
3.3柱上真空断路器采用手动操动机构操动机构,若为手动电动一体化操作
机构,投标时说明。
3.4断路器配置电流脱扣装置,能实现过电流及短路保护。
3.5零配件要求:供方应对柱上真空断路器元器件(CT、PT、真空断路器、同步闭锁的内隔离开关、操作结构等、绝缘油、SF6)注明生产厂家、型号、标准、标号等,并提供相应的出厂和验收证明。
3.6 断路器应装设满足接地热稳定电流要求的接地极板,并配有与接地线连接用的接地螺栓,螺栓的直经不小于12mm。
3.8断路器开关外壳上有明显“分”“合”“自动”“手动”等指示,配有位置指示器:合闸为红色,分闸为绿色,并安装有统计“分、合”次数的计数器。
3.9所有外露金属件按工程需要进行热镀锌防腐处理或采用不锈钢材料,采用不锈钢外壳,采用不锈钢螺栓。
3.10有符合中国标准的铭牌,铭牌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在正常运行和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
3.11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4 试验
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项目、方法进行试验,并且各项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技术标准。
4.1 型式试验项目(提供型式试验鉴定报告)
,包括雷电和操作冲击试验;1分钟工频耐压试验;控制回路的1分钟工频耐压试验;人工污秽试验(含凝露)。
,机械操作试验;常温下机械定性试验。
4.1.5 长期工作时的发热(温升)试验。
,包括高低温试验;湿度试验;密封试验;地震考核。
,包括空载线路、电缆线路的开合试验
4.2 出厂试验项目
,应检验互换性。
5供货范围:
6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一般要求
,语言为中文。
,满足工程要求。
6.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
6.1.4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6.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供方须在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供方提供给设计单位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中,1份是纸质资料,另1份要求是计算机用的CAD图,该CAD图必须可以用AutoCAD2000或AutoCAD R14软件打开和编辑。该CAD图可以用EMAIL电子邮件通过因特网传至设计单位的EMAIL地址,或存贮于计算机软盘内用邮政快件形式寄给设计单位。
,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6.2.3 供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单,供方细化,需方确
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
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7 运输要求
7.1产品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
失损坏或丢失。
7.2 包装应考虑便于现场卸货、搬运和安装。散件应装箱或捆扎,大件的
包装箱上应有起吊图纸说明。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
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7.3 所有包装上应有以下标志:
装运标志;
发货及到货地点、发货及收货单位、人;
设备名称和合同号、箱号;
外形尺寸、毛/净重量;
7.4 运输
7.4.1 运输手续(包括保险)由供方办理,途中押运由供方负责,运输费
用由供方承担(即由供方送达需方指定地点)。
7.4.2 供方发货后3天内电告需方,并将发运提货等有关单据一式三份用
快件寄给需方。需方接货时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开箱中发现问题由供方负责处理。
8技术服务
8.1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负责人,负责协调供方在工程中
的各项工作,如设计图纸、工程进度、设备制造、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
收等。
8.2供需双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召开工程联络协调会议或其他形式解决设计和
制造中的问题。
8.3工程文件的交接要有记录,联络协调会议应有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