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44号(城乡建设类023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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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44号(城乡建设类023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1.09.07•【文号】•【施行日期】2021.09.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44号(城乡建设类023号)提案答复的函王美华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城市更新评价体系,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我部赞同您提出的建立城市更新评价体系,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当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0%,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
我国城市发展从追求“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城市建设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在此阶段,需要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听取各方意见,判断存量改什么,增量加什么,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关于加强城市更新评价深度研究、逐步完善评价制度的意见。
目前,各地对城市更新工作热情很高,均在积极探索相关做法,但普遍遇到更新什么、怎么更新、更新成什么、如何评价等难题。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我部部署开展了城市体检评估工作,2018年会同北京市开展城市体检工作,2019年选择11个城市开展体检评估试点,2020年选择36个样本城市进行城市体检评估,2021年进一步将范围扩大到59个城市,覆盖所有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
经过3年多的实践探索,我国目前已基本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病”问题,形成城市自体检、第三方体检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城市体检评估机制。
各样本城市已基本明确了“无体检不项目”“城市更新体检先行”的工作思路。
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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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居住区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相关内容,以期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思路和建议。
首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应该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
在规划设计中,要合理设置居住区内的公共设施,如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以便居民能够便利地获取生活所需的各种服务。
此外,要合理规划绿地和公共休闲区域,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休闲场所。
其次,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还应该注重交通便利性。
合理规划道路和交通枢纽,确保居民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同时,要充分考虑公共交通的便捷性,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辆对环境的影响。
另外,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还应该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在规划设计中,要合理规划绿化带和水系,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减少城市的环境污染。
同时,要注重建筑的节能环保设计,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排放。
最后,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还应该注重社区文化建设。
规划设计中要合理规划社区文化设施,如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同时,要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建设,营造和谐、温馨的社区氛围。
总之,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制定需要全面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交通便利性、生态环境保护和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因素。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规划设计标准,才能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提供有力支撑。
希望各地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时,能够充分重视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制定,为城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居住区规划标准规划标准
![居住区规划标准规划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46b8916b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fc.png)
居住区规划标准规划标准
居住区规划标准。
居住区规划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对居住区的规划所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它涉及到居住区的布局、绿化、交通、设施等方方面面,对于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居住区的规划应该合理布局。
合理的布局能够使居住区内的道路、建筑、绿地等各项设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宜居的环境。
同时,布局要考虑到交通便利性,尽量避免交通拥堵,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出行条件。
其次,绿化是居住区规划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充足的绿地能够改善空气质量,缓解城市的热岛效应,给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因此,在居住区规划中,应该合理设置公园、绿化带等绿地设施,增加居住区的绿化率,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此外,居住区规划还应该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
在规划中应该设置商业设施、教育机构、医疗服务等配套设施,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所需。
这些设施的合理设置,能够方便居民的生活,提高居住区的整体品质。
最后,居住区规划还需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
在规划中应该合理利用
土地资源,避免过度开发,保护自然环境。
同时,应该注重节能减排,采取环保措施,建设低碳、环保的居住区,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总的来说,居住区规划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规划中充分考虑到居民的需求,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才能建设出宜居、宜业、宜游的居住区,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未来的居住区规划能够更加科学、合理,为城市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021一级注册建筑师《场地设计》模拟题(5)含答案
![2021一级注册建筑师《场地设计》模拟题(5)含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d33bfae55901020206409cc5.png)
2021一级注册建筑师《场地设计》模拟题(5)含答案1[.单选题]对于人员密集的建筑基地,下列哪一项是与规范要求不符的?()。
A.基地应至少两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B.基地沿城市道路的总长度不应小于建筑基地周长的1/6C.基地至少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包括以通路连接的)出口D.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设置人员集散场地[答案]A[解析]《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4.2.5条规定,大型、特大型交通、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人员密集的建筑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建筑基地与城市道路邻接的总长度不应小于建筑基地周长的1/6;②建筑基地的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且不宜设置在同一条城市道路上;③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设置人员集散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④当建筑基地设置绿化、停车或其他构筑物时,不应对人员集散造成障碍。
2[.单选题]在建筑初步设计阶段开始之前最先应取得下列哪一项资料?()。
A.项目建议书B.工程地质报告C.可行性研究报告D.施工许可证[答案]C[解析]初步设计(含概算)是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应对建设项目技术方案、工程方案的可靠性和投资规模的合理性进行优化和细化。
初步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有关要求。
3[.单选题]在初步设计阶段,下列哪一项建筑师可不考虑?()。
A.建设单位的需要B.顾客的需要C.可行性研究报告D.建筑施工设备[答案]D[解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师或建筑设计人员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特别是建设单位与顾客的需要开展建筑方案与初步设计。
建筑施工设备是施工开始之前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考虑的问题,因此在初步设计阶段可暂不必考虑。
4[.单选题]下列哪一条违反《建筑法》?()。
A.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行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B.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C.工程设计的修改仅需要原设计单位负责D.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答案]C[解析]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
![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687b339c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05.png)
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是指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要求,对城市居住区的布局、建筑、绿化、交通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标准。
城市居住区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幸福感至关重要。
首先,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
在城市居住区的规划和设计中,应当合理确定居住区的功能分区,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公共服务设施区等,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同时,要合理规划居住区内的绿地和公共活动空间,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提升居住区的宜居性。
其次,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应当注重建筑环境的质量。
在居住区的建筑设计中,应当注重建筑的外观和内部空间的布局,使建筑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和舒适的居住环境。
同时,要注重建筑的节能环保设计,采用可再生材料和节能技术,降低建筑的能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另外,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还应当关注交通和交通设施的规划和设计。
合理规划居住区的道路网络和交通设施,保障居民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同时,要注重公共交通的发展,提倡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最后,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还应当注重居住区的管理和维护。
建立健全的居住区管理机制,加强对居住区的规划和建设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居住区的长期良好运行。
同时,要加强对居住区的维护和改造,及时修缮和更新居住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
总之,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是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制定和实施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注重建筑环境的质量,关注交通和交通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加强居住区的管理和维护,为居民营造安全、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021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及详解
![2021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及详解](https://img.taocdn.com/s3/m/a1f4a43a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05f8548.png)
2021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下列关于专项规划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自然保护地等专项规划及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由所在区域或上一级自然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报同级政府审批B.相关专项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C.相关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其主要内容要纳入详细规划D.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专项规划可结合实际选择编制的类型和精度【答案】B【解析】B选项,分级分类建立国土空间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国家、省、市县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地结合实际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相关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相关专项规划要相互协同,并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
A选项,海岸带、自然保护地等专项规划及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由所在区域或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报同级政府审批。
C选项,详细规划要依据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和修改。
相关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其主要内容要纳入详细规划。
D选项,相关专项规划可在国家、省和市县层级编制,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专项规划可结合实际选择编制的类型和精度。
2.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下列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B.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C.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侧重协调性D.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侧重实施性【答案】C【解析】AB选项,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021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真题试卷及答案
![2021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真题试卷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ced5207b84868762cbaed5a5.png)
2021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真题试卷及答案单选题(总共80题)1.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A、不得签发B、必须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同意C、禁止转让D、无效答案:D解析:《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采用的“双因子”控制是指允许采用()。
A、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和允许调整幅度B、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指标和允许调整比例C、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和允许调整幅度D、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指标和允许调整比例答案:C解析:“双因子”是指“允许采用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和“允许调整幅度”,确定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时应同时符合这两个控制因素。
4.2.2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85.1-105.0㎡/人内确定。
4.2.3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105.1-115.0㎡/人内确定。
4.2.4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城市,以及部分山地城市、人口较少的工矿业城市、风景旅游城市等,不符合表4.2.1规定时,应专门论证确定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且上限不得大于150.0㎡/人。
4.3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4.3.1规划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4.3.2规划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不应小于5.5㎡/人。
4.3.3规划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不应小于12.0㎡/人。
4.3.4规划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不应小于10.0㎡/人,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8.0㎡/人。
4.4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4.4.1五大类主要用地规划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表4.4.1的规定。
三、《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重点(掌握1.类别代号;2.类别名称;3.细节)【注】镇的全部建设用地分为:R、C、M、W、T、S、U、G、E。
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2021注册城乡规划师综合练习真题模拟及答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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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2021注册城乡规划师综合练习真题模拟及答案(4)1、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社会正面临着重大改组,在空间上具体表现为()。
(多选题)A. 工业向园区集中B. 居住向集镇集中C. 耕地向农场集中D. 人口向城市集中试题答案:A,B,C,D2、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应当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批准公布之日起()内编制完成。
(单选题)A. 3个月B. 6个月C. 1年D. 2年试题答案:C3、行政诉讼审理的核心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单选题)A. 合法性B. 合理性C. 适当性D. 统一性试题答案:A4、可以以划拨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包括()。
(多选题)A. 基本农田B.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C.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D. 风景名胜区用地试题答案:B,C5、行政立法行为除了要遵守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法制统一和以政策为指导的一般原则外,还特别注意贯彻以下三。
项原则,即()。
(多选题)A. 从实际出发原则B. 民主集中制原则C. 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D. 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E. 法制统一原则试题答案:A,C,D6、我国城市单项建设用地规定公共绿地不得少于()m2/人(单选题)A. 6B. 7C. 8D. 9试题答案:B7、公共行政的基本管理活动不包括()。
(单选题)A. 决策B. 组织C. 协调D. 监督试题答案:D8、城市主要公共设施的分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市的()。
(多选题)A. 布局结构规划B. 道路系统规划C. 景观环境组织D. 绿地系统规划试题答案:A,B,C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包括城乡规划的( )(多选题)A. 编制B. 公布C. 审批D. 实施E. 修改试题答案:A,C,D,E10、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下列关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定表述不正确的是( ) (单选题)A.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B. 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侧间距不得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的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C.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2小时标准D.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试题答案:C11、下列关于GB50180—201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说法,错误的是()。
2021年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试题(5)
![2021年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试题(5)](https://img.taocdn.com/s3/m/0e414522b9f3f90f77c61b3c.png)
2021年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试题(5)一、单选题(共45题)1.城市中专设的双向行驶的自行车道路,其最小宽度值为:()A:2.6mB:3.0mC:3.5mD:4.0m【答案】:C【解析】:《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第4.3条规定,自行车道路双向行驶的最小宽度宜为3.5m,混有其他非机动车的,单向行驶的最小宽度就应为4.5m。
2.下列有关对大型、特大型的文化娱乐、商业服务、体育、交通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规定要求中,哪项是错误的?()A:基地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接有足够宽度的城市道路,以减少人员疏散时对城市正常交通的影响B: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并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7C:基地应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包括与基地道路连接的)出口D: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答案】:B【解析】:《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4.1.6条规定,大型、特大型的文化娱乐、商业服务、体育、交通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地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城市道路应有足够的宽度,以减少人员疏散时对城市正常交通的影响;(2)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并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6;(3)基地应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包括以基地道路连接的)出口;(4)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
3.竖向设计的程序,以下哪个是正确的?()A:土方计算——地形设计——道路设计B:地形设计——土方计算——道路设计C:道路设计——土方计算——地形设计D:道路设计——地形设计——土方计算【答案】:D【解析】:4.基地内有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若干建筑物,且只有一条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此时基地道路的最小宽度应为()A:4mB:6mC:7mD:8m【答案】:C【解析】:参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邻接,否则应设基地道路与道路红线所划定的城市道路相连接。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2021年版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2021年版](https://img.taocdn.com/s3/m/497217174028915f814dc21b.png)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2021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21年版)苏州市规划局1 总则1.1 为规范建筑日照的计算,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21年版)》(GB*****-93)、《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2014)(以下简称《国标》)、《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以下简称《省规》)、《住宅设计规范》(GB*****-2011)(以下简称《标准》)及《苏州市日照影响分析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结合苏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苏州市区范围的姑苏区、吴中区(含太湖度假区)、相城区,其他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及其他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2 日照标准2.1 日照有效时间段按真太阳时统计。
有效时间带为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大寒日为日照标准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冬至日为日照标准日)。
2.2 本规则中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指《省规》3.2.6规定的住宅建筑和3.2.12规定的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医院、疗养院、中小学、宿舍等建筑。
2.3 本规则中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是指可作为卧室、起居室(也称厅)、书房的使用空间。
2.4 住宅建筑、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两段;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活动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三段,其室外地面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中小学普通教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居住空间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两段。
2.5 旧区范围内新建住宅项目自身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的日照标准,累计时间段不应超过两段。
“旧区”的范围在城市、县总体规划中确定。
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https://img.taocdn.com/s3/m/8c04f37d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1e.png)
**市XX区咸祥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市XX区咸祥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由**市人民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落实《人民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目标,明确本规划区未来方向及策略,实现突破性、可持续,并更好地协调XX专业XX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特XX本控制性详细规划.1.2规划依据①《人民城乡规划法》2021.01;②《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21;③《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21年版)GB50180-93;④《**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11;⑤《**市部**组团总体规划(2021-2030)》2021。
04;⑥《XX区国民经济和“十三五”规划》;⑦《XX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1-2021)》;⑧《**环境功能区划》⑨XX类专项(专业)规划;⑩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
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片区位于咸祥镇镇区,北至XX沿海高速大嵩新区连接线及规划界线,、南至规划界线,西至规划界线和山体,规划用地面积为2。
52平方公里。
咸祥**地段涉及**港**区域整体布局,此次暂不列入规划范围。
1.4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市部**组团总体规划(2021-2030)》的近期规划期限(2021年)保持一致,规划起始年:2021年,规划期末:2021年.1.5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XX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本规划经**市人民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市自然**和规划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功能定位、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f63a9054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275c74c.png)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是指对城市居住区进行规划和设计时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
它涵盖了居住区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区域布局、道路交通、绿地公园、建筑物等。
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可以提高城市居住区的生活质量,促进居民的健康和幸福感。
首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应尊重自然环境。
考虑到城市居住区的可持续发展,应优先选择自然环境优美、生态环境良好的区域。
在规划和设计中要保留或改造现有的水域、绿地、山坡等自然景观,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增加城市绿色空间和景观面积。
同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应注重交通便利。
合理布局道路网络和交通设施,确保便捷的交通出行。
规划和设计中应考虑到步行、骑行、公共交通等非机动交通的需求,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
同时,也要合理规划停车场和公共停车位,解决停车难问题。
另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还应注重绿地公园建设。
绿地是城市居民休闲和健身的重要场所,规划和设计时应注重绿地覆盖率和绿化率。
合理规划绿地的位置和大小,设计具有多功能的绿地设施,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
同时,加强绿地的管理和维护,提高其利用率和质量。
最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还应注重建筑物的风格和品质。
合理规划建筑物的布局和高度,打造统一的建筑风格和形象。
注重建筑物的功能和品质,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性和美观度。
同时,也要注重节能环保,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和材料,减少能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
综上所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涵盖了区域布局、交通、绿地公园、建筑物等多个方面。
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可以提高城市居住区的生活质量,提升居民的幸福感。
不仅可以满足居民的各类需求,还可以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品质,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在城市居住区的规划和设计过程中,应遵循相关规范,注重各个方面的平衡和协调,创造一个宜居、宜人的城市居住环境。
2021年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练习题和答案(Part4)
![2021年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练习题和答案(Part4)](https://img.taocdn.com/s3/m/e955da7ebceb19e8b9f6ba79.png)
2021年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练习题和答案(Part4)共1种题型,共40题单选题(共40题)1.住宅设计中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 A:10㎡B:11㎡C:12㎡D:15㎡【答案】:A【解析】:《住宅设计规范》5.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
2.居住区无护栏水体的近岸2m范围内及园桥、汀步附近2m范围内,水深不应大于:()A:0.5mB:0.8mC:1.2mD:1.5m【答案】:A【解析】:《住宅建筑规范》第4.4.3条规定,人工景观水体的补充水严禁使用自来水。
无护栏水体的近岸2m范围内及园桥、汀步附近2m 范围内,水深不应大于0.5m。
3.地下管线穿过公共绿地时,下列做法何者正确?()A:宜横贯公共绿地B:为缩短路线宜斜穿公共绿地C:宜从公共绿地边缘通过D:深埋敷设【答案】:C【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10.0.2.8条规定,地下管线不宜横穿公共绿地和庭院绿地。
4.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在投资建设项目之前,首先应做的工作是以下()项。
A: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建设地点,做征地拆迁的准备工作B:提出项目建议书C:进行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D:对项目进行初步设计【答案】:B【解析】: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包括的主要阶段依次有:①项目建议书阶段;②可行性研究阶段;③设计工作阶段;④建设准备阶段;⑤建设实施阶段;⑥生产准备阶段;⑦竣工验收阶段。
5.关于托儿所、幼儿园的选址要求,以下哪项错误?()A:必须设置各班专用活动场地,还应设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B:服务半径800m为宜C:基地远离各种污染源D:应设有集中绿化园地,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植物【答案】:B【解析】:参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4.1.3幼儿园建筑与有危险发生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严禁与有传染、污染的建筑物及其场所毗邻;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4.2.3幼儿园应设室外活动场地,并应满足以下要求:1.宜设班专用室外活动场地,每班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宜小于60㎡。
2021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版
![2021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版](https://img.taocdn.com/s3/m/6bd808102e60ddccda38376baf1ffc4ffe47e2ec.png)
2021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版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2.0.2小区居住区的一级划分,一般为几十至几百户,由若干个楼栋或住宅组成,配备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
2.0.3组团居住区的二级划分,由若干个小区或楼栋组成,配备更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
2.0.4居住户数指某一居住区内的住户数量。
2.0.5人口规模指某一居住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
2.0.6绿地率指居住区内绿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2.0.7建筑密度指居住区内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2.0.8容积率指居住区内建筑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2.0.9建筑高度限制指居住区内建筑物的最高高度限制。
2.0.10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比例指居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与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的比值。
2.0.11居住区规划设计代号指居住区规划设计的代号或编号。
用地与建筑3用地与建筑3.0.1居住区的用地性质应为住宅用地,建筑物应为住宅建筑。
其中可配建有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办公等建筑。
3.0.2居住区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限制等指标。
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综合考虑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居住区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环境质量、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比例等因素确定。
3.0.3居住区内的建筑物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并应按照安全、经济、美观、舒适的原则设计和建造。
3.0.4居住区内的建筑物应充分考虑防火、防盗、防震、防水、防潮等安全防护措施。
3.0.5居住区内的建筑物应符合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的要求,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4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4.0.1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地形地貌、交通条件、环境质量等因素,采取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创造舒适、安全、方便、美观的居住环境。
4.0.2居住区的空间环境应充分考虑采光、通风、日照、景观绿化等因素,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1cd14009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dbfcb4d.png)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各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城市规划者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居住环境。
在城市规划设计中,要合理控制居住区的人口密度,避免因过高的人口密度导致居住区内部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等问题。
同时,要注重居住环境的舒适性和宜居性,包括绿化率、景观设计、公共设施配套等方面,以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其次,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需合理规划居住区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要保证居住区内的基础设施完善、便利。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商业中心、文化娱乐设施等,要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居住区的综合服务水平。
另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还应注重居住区内的交通组织和交通设施规划。
合理规划居住区内的道路布局、交通枢纽、停车设施等,以确保居民出行的便利和交通秩序。
同时,要鼓励绿色出行,推广公共交通、骑行等低碳出行方式,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最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还应注重居住区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要合理规划居住区内的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确保居民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同时,要注重环境保护,合理规划居住区内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居住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组织、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因素。
只有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才能打造宜居、便利、安全、环保的城市居住区,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位城市规划者能够认真考虑这些标准,为城市居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622号建议的答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622号建议的答复](https://img.taocdn.com/s3/m/bbe25101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14d8472.png)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622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1.07.07•【文号】•【施行日期】2021.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622号建议的答复李永莱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城市停车场、居住社区等相关政策标准,多措并举推动充电设施建设。
一、制定出台充电设施建设政策文件。
一是2016年8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明确提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应符合充电设施建设相关要求,不符合规划、不满足配建标准、充电基础设施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不得通过规划核实。
二是2017年8月,我部与交通运输部共同印发《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10号),鼓励各地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三是2020年8月,我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要求新建居住社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等建设短板。
二、完善充电设施建设标准规范。
一是2015年9月,我部印发《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和《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明确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鼓励各地结合旧区改造、停车位改建等,开展已建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建设。
二是2014年以来,我部陆续发布《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对充电设施设计的技术要求作出规定。
2021年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试题(Part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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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试题(Part14)共1种题型,共45题单选题(共45题)1.宅旁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限,以下哪个表示正确?()A:B:C:D:【答案】:A2.从宏观地来划分地形,以下哪种划分的分类是正确的?()A:山地、平原B:山地、丘陵、平原C:丘陵、平原、盆地D:山地、丘陵、盆地【答案】:B【解析】:从自然地理角度宏观地划分地形的类型,大体有山地、丘陵与平原三类。
3.居住区内住宅与道路的最小距离以道路边线为起算点,当道路设有人行便道时,道路边线是指下列哪项?()A:机动车道边线B:人行便道边线C:机动车道边线外0.25m线D:人行便道边线内0.25m线【答案】:B【解析】:参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8.0.5.8条的规定,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4.与市政管线相接的工程管线,其平面位置和竖向标高应采用何种系统来表示?()A:全国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B:全省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C: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D:施工坐标系统和黄海高程系统【答案】:C【解析】:《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第2.1.2条规定,工程管线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5.规划3000户的住宅小区,应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中,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妥?()A: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小百货店B:文化活动站、邮政所、公共停车场(库)C:卫生站、托儿所、储蓄所、公共厕所D:医院、综合百货商场、银行、旅店【答案】:D【解析】:6.建筑布置与基地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中哪项不妥?()A:建筑物高度不应影响邻地建筑物的最低日照要求B:建筑物与相邻基地边界之间应按建筑防火和消防等要求留出空地或通路C:当建筑前后各自已留有空地和道路,并符合建筑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时,则相邻基地边界两边的建筑可毗邻建造D: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接基地边界线的建筑可以向邻地方向设洞口、门窗、阳台、挑檐,但不可设废气排出口和排泄雨水【答案】:D【解析】:《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4.1.4条规定,相邻基地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与相邻基地之间应按建筑防火等要求留出空地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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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16年版)欧阳光明(2021.03.07)368791总则2术语、代号3用地与建筑4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5住宅6公共服务设施7绿地8道路9竖向10管线综合1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附录A附图及附表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附录A 附图及附表总则1总则1.0.1 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3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4 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5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5.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1.0.5.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1.0.5.3 符合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气候特点与环境条件;1.0.5.3a 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充分利用河湖水域,促进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1.0.5.4 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1.0.5.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1.0.5.6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1.0.5.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1.0.5.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1.0.6 居住区规划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术语、代号2 术语、代号2.0.1 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2 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3 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4 居住区用地(R)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2.0.5 住宅用地(R01)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0.6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02)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2.0.7 道路用地(R03)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
2.0.8 居住区(级)道路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
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
2.0.9 小区(级)路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2.0.10 组团(级)路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2.0.11 宅间小路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2.0.12 公共绿地(R04)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2.0.13 配建设施与人口规模或与住宅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2.0.14 其它用地(E)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它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2.0.15 公共活动中心配套公建相对集中的居住区中心、小区中心和组团中心等。
2.0.16 道路红线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2.0.17 建筑线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2.0.18 日照间距系数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2.0.19 建筑小品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和美化作用的、从属于某一建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观赏设施和指示性标志物等的统称。
2.0.20 住宅平均层数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层)。
2.0.21 高层住宅(大于等于10层)比例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2.0.22 中高层住宅(7~9层)比例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2.0.23 人口毛密度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m2)。
2.0.24 人口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m2)。
2.0.25 住宅建筑套密度(毛)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m2)。
2.0.26 住宅建筑套密度(净)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m2)。
2.0.27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2/hm2)。
2.0.28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2/hm2)2.0.29 建筑面积毛密度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万m2/hm2)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m2)与居住区用地(万m2)的比值表示。
2.0.30 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
2.0.31 建筑密度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2.0.32 绿地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2.0.32a 停车率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2.0.32b 地面停车率居民汽车的地面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2.0.33 拆建比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与新建的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用地与建筑3 用地与建筑3.0.1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应包括居住区用地和其它用地两类。
其各类、项用地名称可采用本规范第2章规定的代号标示。
3.0.2 居住区用地构成中,各项用地面积和所占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3.0.2.1 居住区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5条的要求。
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其它用地不参与平衡;3.0.2.2 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规定。
表 3.0.2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3.0.3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3规定。
表3.0.3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m2/人)注:本表各项指标按每户3.2人计算。
3.0.4 居住区内建筑应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也称公建)两部分;在居住区规划用地内的其它建筑的设置,应符合无污染不扰民的要求。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4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4.0.1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地下空间、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原则:4.0.1.1 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物业管理:4.0.1.2 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4.0.1.3 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和车辆停放,创造安全、安静、方便的居住环境;4.0.1.4 适度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合理控制建设用地的不透水面积,留足雨水自然渗透、净化所需的生态空间。
4.0.2 居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4.0.2.1 规划布局和建筑应体现地方特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4.0.2.2 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烟、气(味)、尘及噪声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4.0.2.3 精心设置建筑小品,丰富与美化环境;4.0.2.4 注重景观和空间的完整性,市政公用站点等宜与住宅或公建结合安排;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4.0.2.5 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4.0.3 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
4.0.4 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住宅建设,其规划设计必须遵循保护规划的指导;居住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
住宅5 住宅5.0.1 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空间环境和不同使用者的需要等因素确定。
5.0.1A 宜安排一定比例的老年人居住建筑。
5.0.2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表5.0.2-1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注:1、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的规定。
2、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5.0.2.2 正面间距,可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表5.0.2—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表5.0.2-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换算表不同方位间距折减换算表表5.0.2-2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3、本表指标仅适用于无其它日照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住宅之间。
5.0.2.3 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5.0.3 住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5.0.3.1 选用环境条件优越的地段布置住宅,其布置应合理紧凑;5.0.3.2 面街布置的住宅,其出入口应避免直接开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级道路;5.0.3.3 在I、II、Ⅵ、VII建筑气候区,主要应利于住宅冬季的日照、防寒、保温与防风沙的侵袭;在III、IV建筑气候区,主要应考虑住宅夏季防热和组织自然通风、导风入室的要求;5.0.3.4 在丘陵和山区,除考虑住宅布置与主导风向的关系外,尚应重视因地形变化而产生的地方风对住宅建筑防寒、保温或自然通风的影响;5.0.3.5 老年人居住建筑宜靠近相关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