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太原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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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085209 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专业简介

集成电路工程主要包括是集成电路设计、制造、测试、封装、材料、设备及其在网络通信、数字家电、信息安全等方面应用的工程技术领域。集成电路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随着集成电路向高密度、高性能、SOC芯片的发展,使得集成电路工程技术成为当今最具有渗透性和综合性的工程技术领域之一。

二、培养目标

1.重点培养从事集成电路制造、测试、封装、材料与设备相关设计与应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掌握集成电路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

3.掌握解决集成电路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实践思维方法和作风,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胜任本学科的专业技术或者管理工作。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专业阅读和初步写作。

三、主要研究方向

1.微型光电传感器技术;

2.微纳机电系统;

3.集成电路设计与测试;

4.嵌入式系统设计和应用;

5.信息处理与微系统;

6.光电子器件集成及材料研究。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半脱产硕士研究生经申请批准,其学习年限可延长半年至一年。

五、培养环节

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课程体系突出“应用型、实用性”的特点。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

能力,强调理论设计与应用实践的有机结合,重视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突出系统分析和设计实践能力培养;结合设计项目开展研究、完成系列设计实践训练等。

1.导师的确定

研究生导师的确定实行双向选择,研究生根据公布的导师名单填写双向选择表,然后由导师根据填表选择所要指导的研究生。第一志愿未落实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学生其他志愿和实际情况,在进一步征求师生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协调落实。

2.培养计划的确定

根据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硕士培养方案,由研究生与导师或导师团组共同商订培养计划,研究生在网上提交选定的课程,经研究生导师审核通过后,由系教学秘书下载研究生培养计划,下发给导师,导师和学院主管领导确认签字后盖学院公章归档。

3.研究生课程学习

培养计划确定后,研究生须根据培养计划依据研究生院和我所具体安排上课。在课程学习期间,如出现一门课程不及格情况,将作为本硕士点的重点监控对象,将对其后面的培养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汇报、毕业答辩重点监控。如出现两门课程不及格情况,将成为研究生院和光学工程学位点共同重点监控对象。

4.研究生培养环节:

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和毕业答辩由各学位点统一组织安排。开题报告在第三个学期初公开进行,中期考核在第四个学期末公开进行,毕业答辩在第六个学期末公开进行。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五人,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组成,鼓励邀请系外或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具体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框架》及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实践环节

1.实践要求:根据人才培养定位,进行直接服务于就业目标的学习、实习、研发等活动,实现由设计实践实验教学、参与导师课题研发、校外企事业单位的实习实践多层次互动培养。注重培养实践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2.专业实践时间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毕业生应不少于一年。研究生必须在完成全部的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

3.专业实践组织方式

专业实践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方式一:现场实践(半年)

1)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现场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2)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的科研资源,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3)研究生本人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现场实践单位。

4)依托于学校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的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研究生培养基地,由学校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方式二:校内实践(半年)

结合参与科研项目和根据实践要求,设置以下实践技能训练与应用研究模块,每个学生可选择其中的1-2个模块进行专业实践,主要内容包括提交设计实践计划、项目集成与管理、实施实践和总结报告:

1)集成电路设计实践。结合典型数字集成电路设计或者模拟集成电路应用案例,实践掌握数字集成电路设计全流程,包括前端和后端设计;掌握模拟集成电路设计全流程,包括版图设计。

2)现代集成电路测试方法实践。结合集成电路测试原理,学习集成电路测试设备和测试方法,完成相关实践。

3)集成电路微制造实践。结合相关微电子工艺典型实验,进行相关微电子器件与系统微加工,或者微机电系统设计制作,完成相关实践。

4)集成电路系统应用设计实践。分别选取代表性系统应用进行设计实践,这里以嵌入式系统设计实践为例,主要掌握电路图、PCB、焊接、软硬件调试等。

5)新型光电信息材料与微纳器件的设计、制备及建模实践。设计、制备微纳

器件及相关材料,完成建模和仿真。

研究生应于第2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并上网提交《太原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简称“专业实践计划表”)。导师网上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始实践环节。

4.专业实践考核方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环节的考核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为6学分。

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技能训练与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

学院(所)应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现场实践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由学生本人汇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指导教师可根据学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百分制”评定并在网上录入成绩。此项成绩在及格及以上的学生均可获得6学分,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七、科研成果要求

1. 严禁抄袭、造假、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否则不予答辩并追究相关的责任;

2. 毕业答辩前科研成果需满足下面其中的一项:

(1)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论文必须以太原理工大学的名义发表,学生为第一作者);

(2)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两篇以上(论文必须以太原理工大学的名义发表,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三作者及以后者不计入篇数);

3. 发表论文的内容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与所读专业研究内涵相符。

八、学位论文要求

1. 学位论文所研究内容与所读专业的研究内涵相符;

2. 论文写作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

3. 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查办法及规定”,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百分比小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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