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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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坑农害农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根
据《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管治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以维护
农资市场规范有序、安全稳定、高级运转为根本,以规范主体、净
化市场、健全机制为重点,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法制宣传、加大
查处力度和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农资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建立规范、有序、高效、诚信
的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活动,使全镇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资经营主体资质达标合格,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监管
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和放心农资店建设
得到有力推进;实现农资经营检查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
三、整治范围
凡是在我镇从事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属此次整治范围。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种子:通过核查种子经营资质,整改和淘汰不合格的种植经营门市,严厉打击套牌和制售假劣种子、无证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
签不规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以及超品种审定适宜区域经营、
经营已终止推广的品种等违法行为,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规范生产经营档案。
农药:坚决查处经营高毒农药及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一药多名”、标签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蔬菜、茶叶、水果等作物仅限用农药的检查和监管力度,严
厉打击非法经营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肥料: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为重点,严查产品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注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
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经营门店监管,大力宣传推广有
机无机复混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确保水质安全。
(二)重点单位
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经销大户、乡村流动商贩的监管;重点监控的农资经营单位和物流企业等。坚决取缔经
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流动加工点、分装点等黑窝点。
(三)重点区域
以农资销售和使用地区,区域交界处假劣农资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为重点。强化对农资问题突出、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区域的监管。
五、工作步骤
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镇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1日-9月20日)。镇农资打假专项
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9月21日-9月31日)。镇农资打假专项
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全镇所
有农资经营企业、个体经营门店、区村经营进行为进行全面排查,
不留死角。各区村同步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
隐患,并形成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1月1日-11月30日)。迎接市、县督
导组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要高速重视,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要具体抓,确保抓出成效。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对涉
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标语、专栏、板报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监管法律法规,宣传诚信经营,曝光制假售假农资典
型案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69485200),做到受理一起,查实一起,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农资
打假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案件查处。突出打击整治重点,出重拳、下重手,加大执法查案力度。按照不查清源头、数量的不放过,不查清销售去
向的不放过,不向农民讲清农资使用方法的不放过,农民要求退换
而没有退换到位的不放过“五不放过”的原则,彻查生产源头和销售
网络。对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
案要案及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联合办案,限期查办,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强衔
接协作,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明确责任分工。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对农资打假工作的查办力度,齐抓共管,联动联查。
农业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做好信息收集通报、联动执法、案件协办、联席会商等工作。
工商所:负责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品种,严厉查处虚假农资广告宣传。
安监办:负责化肥、农药等产品经营许可证核实,严把农资经营
环节,确保假冒伪劣产品不流向市场。
派出所:负责侦办制售假劣农资案事件,协同农业中心、工商所、等部门查处农资案件,依法接管大案要案。
供销社:负责建立健全系统内农资购销台账,扩大优质农资商品的市场覆盖面。
其他有关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开展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为。
(五)强化工作通报。集中整治期间,镇直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及时交换相关执法信息,实行执法信息周报制度,大案要案随时上报,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各区村每周向镇农资专项办公
室汇报一次整治情况,镇农业中心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汇总工作,每半月向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一次执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