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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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标准高,涉及范围广,管理难度大。
面对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各地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笔者就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改进建议。
一、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地方的信用建设水平与人民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整体偏低,普遍存在社会信用观念淡薄,市场中各类违约失信现象屡禁不止的现象,影响了经济社会秩序,损害了政府机构的公信力。
一是部分部门重视程度不够。
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由地方多个部门联合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而多数部门没有真正实质性开展这项工作。
从调查情况看,由于相关部门领导重视不够,导致信用建设工作尚处于被动的局面。
二是“双公示”没有形成常态。
多数部门没有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其中还有少数是重点领域的主管部门,在行政监管中掌握的大量信用信息仅仅压在本部门手中,没有按照省市要求公开公示。
三是信用信息归集机制不畅。
地方相关部门存在推送不全面、不及时、质量不高、应用不够等问题,如信用建设网站因为缺少信息来源,导致无法通过省信用办审核上线,仍然存在版面空置,对外公开的信息少等现象。
四是信用监管“红黑”名单尚未出台。
有的地方守信联合激励和
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刚刚起步,仅仅只在金融、税务等少数部门和领域间应用,大范围的部门协同联动的信用监管机制还未建立起来,“红黑”名单没有建立。
五是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不够。
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操作性很强的实施办法,有些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上级培训辅导、业务指导和督办落实还不够,导致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缓慢。
二、对策建议
针对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地方诚信建设的需要,提出如下几点对策建议: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强化信息归集应用。
按照省信用办统一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地方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任务。
以电子政务办、新闻中心为实施主体,落实建设资金和技术人员,完成系统和网站建设任务,并与省信用平台实现数据联通,通过省信用办对地方核心基础工程的验收。
二是实施信息整合,彰显个人信用价值。
将公安、人社、民政、教育等部门相关业务系统接入“互联网+放管服”平台,依法实现个人身份、技术职称、社会保障、婚姻、学历教育等个人基本信用信息的在线核查和调用。
率先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从业资格认定、创业扶持、社会救助、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广使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三是采集信用信息,编制信用信息目录。
公开发布权责清单的部
门和具有公共事务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要开展目录编制和数据归集工作,经信用管理部门进行检查后上报,形成地方公共服务信用信息目录,为后续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归集地方信用信息提供依据。
四是落实奖惩机制,促进信用信息应用。
要建立健全诚实守信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地方信用建设网站,实现各领域信用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和常态化发布。
探索制定重点领域信用红黑名单信息,推出一批诚实守信典型和违法失信典型。
相关部门配套出台本部门牵头领域联合奖惩实施办法。
五是加大教育宣传,提升社会诚信水平。
要围绕“四德”正面典型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对公务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社会组织负责人、城乡居民等各个层面的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各类学校德育内容,提高青少年的诚信素养。
应加强信用建设网络宣传,建设好社会信用网站;要加强诚信典型示范工作,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为地方诚信建设树立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