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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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市政道路
1、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
2、道路不宜划分部位,但就是可以按照道路的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一、路基
:
1、土方:
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土方压实度应满足相应标准。
2、石方:
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由松石,险石,石方允许偏差应在规定范围内。
3、路床不得由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用12~15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
得大于5mm,路床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4、路肩:
肩线必须直顺,表面必须平整,不得由阻水现象,路肩偏差应符合规定。
5边沟,边坡:
边坡必须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边沟上口线应整齐,直顺,沟底应平整,边沟排水应通畅,土质,石质边沟,边坡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二、基层
分为砂石基层,碎石基层,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石灰土类基层,块石基层,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
1、砂石基层:
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料集中现象,用12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2、碎石基层:
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者集中形成一层,用12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3、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
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者集中形成一层,表面无积油、漏浇现象,并不得污染其她构筑物,用12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4、石灰土类基层:
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的土块不得大于50mm,灰土应拌与均匀,色泽调与,石灰中严禁有未消解颗粒,用12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5、块石基层:
块石基层必须直立紧靠、大面朝下,嵌缝密实、不得有叠铺现象,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6、石灰、粉煤灰混合料基层
石灰、粉煤灰混合料应拌与均匀,色泽调与一致。砂砾(碎石)最大不大于50mm,大于20mmd 灰块不得超过10%,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摊铺层无明显的粗细颗粒离析现象,用12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三、面层
分为水泥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面层,沥青混凝土面层,黑色碎(砾)石面层;沥青贯入式面层,沥青表面处治面层,泥结碎石面层,级配砾石面层。
1、水泥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面层:
模板必须支力牢固,不得倾斜,漏浆;板边缘应整齐,不得有大于0、3mm的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与符浆、脱皮、印痕、积水等现象;伸缩缝必须垂直,缝内不得有杂物,伸缝必须全部贯通,传力杆必须与缝面垂直;切缝直线段应线直,曲线段应弯顺,不得有夹缝,灌缝不得漏浆;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2、沥青混凝土面层;
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痕迹,接茬应紧密、平顺、汤缝不应枯焦,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她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3黑色碎(砾)石面层;
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痕迹,接茬应紧密、平顺、汤缝不应枯焦,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她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4、沥青贯入式面层;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现象,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痕迹,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她构筑物;嵌缝料必须扫慢均匀,不得由重叠现象,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她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沥青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5、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现象,沥青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她构筑物,嵌缝料必须扫慢均匀,不得由重叠现象,沥青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6、泥结碎石面层;
泥浆必须浇灌均匀,表面必须平整、坚实,不得有松散、弹簧等现象,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痕迹,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她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7、级配砾石面层;
混凝土配比必须符合级配曲线范围,拌与应均匀,表面必须平整、坚实,不得有松散、粗细料集中、波浪等现象,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痕迹,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她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四、附属构筑物:
有侧石、缘石,预制块人行道,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沥青类人行道,涵洞、倒虹管,收水井、支管,护底、护坡、挡土墙(重力式)
1、侧石、缘石必须稳固,并应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应平整无错牙,侧石勾缝应严密,缘
石不得阻水,侧石背后回填必须密实,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规定。
2、预制块人行道:
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灌缝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面层与其她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3、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
板面边角应整齐,不得有大于0、3mm的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浮浆、脱皮、印痕等现象,表面线格必须整齐、清晰,面层与其她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4、沥青类人行道:
沥青类人行道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接茬应紧密、平顺,烫边不应枯焦,面层与其她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沥青类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她构筑物,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