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管理”与“为民服务”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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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城市管理”与“为民服务”
的几点认识
自毛泽东同志1944年在张思德同志追悼会做了题为“为人民服务”的演讲后,“为人民服务”就成为我党群众工作始终不渝所坚持的宗旨。几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这种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谱写了一首首勤政为民的不朽之歌。
毫无疑问,在现代化城市管理工作中,我们亦必须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宗旨深入践行,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整洁优美、秩序良好的城市环境。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市委市政府打造和谐宣城、幸福宣城的宏伟目标。
二零一一年是宣城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为民服务年”,如何在全局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如何在城市管理中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使广大市民满意,是实现我局“为民服务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关键问题。为此,笔者通过长时间思考,有如下几点认识供大家参考。
一是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新时期,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是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执政为民。执政为民,具体到一点,就是要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在这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了与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历史传承和具体的统一。永远服务于人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生命力所在,是党保持先进性的不竭动力,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
俗话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想、信念对人的激励作用是很大的,它使人们在行为中产生一种强烈的意志和情感。这种意志和情感是人们进行有目的实践活动的一种强大的精神动力。一个人树立了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他就会激发实现理想的坚韧不拔的斗争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勇气,充满了必胜的信心,甘愿为理
想的实现牺牲一切。从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来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要把“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整洁优美、秩序良好的城市环境”
的指导思想贯彻始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不断进步。就是要按照“为民城管、和谐城管”的要求,准确处理城市管理与为民服务的关系。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探索城市管理工作新模式、新方法,以造福于人民。
二是必须深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处处体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宗旨,就要为实现人民的幸福做出自己的努力,就要为满足人民合理的需求做出奋斗。城市管理工作所面对的大多是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因此,如何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落到实处,对于体现我们党始终关心群众,始终爱护群众的基本路线,更具有较强的社会现实意义。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一)强化教育,建立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学习制度,从思想上真正加深对为民服务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狠抓内部纪律整顿,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加大对城管队员的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苦练内功,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四是狠抓队容风纪,要求步行上街、机动执法,全力打造新城管、新面貌、新形象。严格执行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大内部督查管理力度,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开展一线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群众的满意程度来作为衡量和评价一个城管队员的基本条件。
(二)加强宣传,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在城管执法工作中,最容易引起群众关注的是对无证流动摊贩的管理。由于流动摊贩多属社会弱势群体,既有无业、下岗、两劳释放人员,还有大量外来流动人员,我
们在执法时,常常会受到围观市民,特别是老年市民的反对,阻碍执法过程的继续,无证摊贩也误认为有群众的“同情支持”而公然抗法,致使执法工作难以顺利进行。因此,我们要积极依托各种宣传平台,大张旗鼓宣传城管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市民的城管法制意识,赢得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跨门占道经营等问题,要定期通报各经营户的违规违章情况,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表现良好的经营户予以表扬,激发经营业主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不断优化城管执法环境。同时,我们要充分挖掘潜力,形成街道、社区和物业公司三级管理网络。物业公司要切实承担起辖区内市容环境管理的责任,发现无证设摊、乱丢、乱挂等各类违章现象要及时指出,责令整改,如违章者拒不整改,及时与派驻社区的城管执法队员联系。街道、社区要充分发挥联络员、协管员、车管员、巡逻队等队伍的作用,动员他们采取以劝改、说服教育的方式,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从而在辖区内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网格式的城市管理体系。
(三)、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一方面必须与街道等有关部门一起做好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疏导工作;另一方面变管理为服务,加强教育督促整改,对经济确实困难的经营户,给予一定的照顾支持,切实为民解决困难、办实事。同时积极开展“城管进社区(村)”活动,大力开展人性化管理、人性化执法,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让被管理者感受到执法管理者的真诚,从而真正赢得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和为民服务的认可,达到行政执法与为民服务最佳结合。
(四)坚持社会化管理模式,
三是必须切实理清“为民服务”与“严格执法”之间的关系,避免陷入执法与服务的矛盾困惑之中。
当前社会处于一个大发展、大变革、大转型的时期,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企业职工下岗、农民征地拆迁等失业人员增多,社会矛盾非常复杂,加上大量外来人员涌入城市谋生,造成城市困难群体增大,他们绝大多数又缺乏应有的技能,谋生手段单一,只能靠挤占城市道路来养家糊口。而城管执法人员每天直接与这部分弱势群体打交道,必然要触及到这一群体的利益,当这部分社会群体因城市执法管理被损害到自身利益时,他们就对执法人员不满,辱骂、嘲讽执法人员,甚至进行人身攻击,城市管理到底是为一部分人服务,还是为绝大多数人服务,这两者之间就表现出不相容性,严格执法与为民服务往往很难找到最佳契合点,表现出矛盾的一面。
笔者认为,城市管理的执法人员是城市市容环境的维护者,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我们进行城市管理的有效手段,也体现了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法并不意味着为民服务的缺失,而为民服务也不是否定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手段,为民服务是目的,严格执法正是为了确保广大市民享有良好市容环境权利的真正实现,实现最大范围的为民服务。具体的说要把握以下几点,其一:为民服务,是为绝大多数人服务,对于少数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经屡次教育而拒不服从管理的经营者,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不能因满足少数人的不合理要求而侵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其二:为民服务,是满足群众的合理需求,对于不合理要求要坚持原则,敢于说不。其三:严格执法,是严格依照法律办事,不是滥用权力,要做到于法有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其四: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是化解严格执法和为民服务原发性矛盾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