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矿山供电与井下照明安全技术手册
2024年矿山照明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矿山照明管理制度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爆破安全规程》要求,为了保证井下作业场所和火药库照明安全,防止电气危害,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1、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
2、采掘作业面可采用移动式电气照明,有爆炸危险的井巷和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携带式蓄电池矿灯。
3、从采区变电所到照明变压器的380V/220V供电线路,应为专用线,不应与动力线路共用,照明电源应从采区变电所的变压人低压出线侧的断路器之前引出。
4、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越过36V;行灯电压应不超过36V。
二、爆破器材库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面爆破器材库硐室的电气照明应遵守以下规定:贮存爆破器材库房的用电负荷按二级负荷供电设计,辅助建筑物按一般供电场所设计。
①从库区变电站到各库房的低压线路,宜采用铜芯铠装电缆埋进敷设。
当全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砼杆和铁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埋地长度(m)应不小于两倍的电缆埋入处的土壤电阻率(Ωm)的平方根,但不应小于15m。
室外架空线路不应跨越危险库房。
在电缆入户端应将其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②库房内不应安装灯具,宜自然采光或在库外安设探照灯进行投射照明,灯具距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3m;③电源开关或熔断器,应设在库房外面,并装在配电箱中;④采用移动式照明时,应使用防爆手电筒或手提式防爆应急灯,不应使用电网供电的移动手提灯。
2、井下爆破器材库的电气照明,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应采用防爆型或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电线应有采用铜芯铠装电缆。
②井下库区的电压宜为36v;③贮存爆破器材的硐室或避槽,不应安装灯具;④电源开关或熔断器,应设在的配电箱内,该箱应设在辅助硐室内;⑤有可燃性气体和粉尘爆炸危险的井下库区,应使用防爆型移动灯具和防爆手电筒;其他井下库区使用蓄电池灯、防爆手电筒或汽油安全灯作为移动式照明。
井下配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3篇)

井下配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井下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制定依据《电气安全条例》、《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井下配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井下配电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包括供配电装置的操作、维护、检修等工作。
第三条定义1.井下配电系统:指用于矿山、隧道等地下工程中供电的系统,包括变电设备、配电箱、电缆、接地装置等。
2.供配电装置:指井下配电系统中的供电设备和配电设备,如变压器、断路器、开关箱等。
3.操作人员:指执行井下配电系统操作任务的人员。
第二章配电系统操作与维护第四条人员要求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五条操作前准备1.操作人员应熟悉井下配电系统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具备相关操作经验。
2.操作人员应检查配电装置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
3.操作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等。
第六条操作安全1.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运行参数。
2.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3.操作人员应注意用电安全,确保电器设备正常运行,不得存在漏电、短路等情况。
第七条维护与保养1.操作人员应定期对配电装置进行检修和保养,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
2.操作人员应对电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电缆外皮完好,并及时更换老化电缆。
3.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对接地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八条突发情况处理1.发生火灾、短路等突发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2.在突发情况处理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突发情况处理完成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上级,并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第九条紧急救援操作人员在紧急救援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的人员安全,并及时报警和求助。
矿山安全生产照明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照明管理制度
第一条井下照明及线路由各井下车间负责管理,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必须有照明;井下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使用AC36V安全电源,不得使用危险电源照明;在架设照明线路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电线架设,电线不得落地、不得与风水管相互缠绕在一起。
(二)在有人作业或通行的场所与通道以及天井、溜井和漏斗口等危险部位,必须保证有充足的照明。
(三)采场照明设备的使用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
(四)各井下车间的电工和安全检查人员对作业场所的照明情况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各作业点和危险点的照明齐全有效。
第二条尾矿库照明及线路由选矿车间负责管理,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尾矿库照明设施应安装在排水涵洞、库区周围等作业点和危险点,保证作业现场照明充足。
(二)尾矿坝工夜间作业及巡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提倡使用高杆远射灯。
(三)尾矿库区内的电力线路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要求敷设整齐,
严禁乱搭乱接。
(四)选矿车间的电工和安全检查人员,对尾矿库的照明情况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夜间各作业点和危险点的照明齐全有效。
第三条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矿山电气安全技术范本

矿山电气安全技术范本一、引言电气安全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矿山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矿山生产安全的基础。
本文旨在对矿山电气安全技术进行研究和总结,以提供可行的技术范本,确保矿山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降低事故风险,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安全管理体系1. 建立健全矿山电气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员及其权责,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制定矿山电气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环节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按规定进行操作。
3. 加强对矿山电气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的全面推进。
三、设备安全管理1. 确保矿山电气设备的合格性,购置电气设备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选择和购买。
2.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排除隐患。
3. 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使用过程中要坚决遵守操作规程,密切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四、安全操作规程1. 制定矿山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包括电气设备的开机、运行、停机及检修等操作过程和要求。
2. 对从事电气设备操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操作所需技能和知识,减少人为操作失误带来的安全风险。
3. 落实电气设备操作的必要安全措施,对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要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事故应急管理1. 建立矿山电气事故应急管理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和应急措施,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 加强对矿山电气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可能性。
3. 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六、安全监控与检测1. 安装矿山电气设备监测系统,实时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2. 建立电气设备检测制度,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准确的检测,及时处理设备故障或隐患。
3.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数据采集和分析,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趋势,提前进行预警和维护。
井下配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篇)

井下配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配电安全技术操作,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设计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井下配电安全技术操作,包括变配电室、电缆与线路敷设、维护与检修等环节。
第三条井下配电安全技术操作应严格按照本规程执行,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负责井下配电设备运行和安全的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内容,并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井下配电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第二章井下配电设备的选择和布置第六条井下配电设备的选择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七条井下配电设备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保证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相互干扰。
第三章井下配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第八条井下配电设备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
第九条井下配电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外观检查、温度测量、电气性能检测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发现井下配电设备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停止使用,配合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直到问题解决后才能重新启用。
第四章井下配电设备的操作要求第十一条井下配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操作要求,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井下配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擅自修改操作参数和延长操作时间。
第十三条井下配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遵守相关的安全制度,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井下配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保证操作现场整洁、安全,工具和设备应摆放整齐,以确保操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井下配电设备的故障处理第十五条发现井下配电设备出现故障时,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在处理井下配电设备故障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擅自改变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参数。
第十七条处理完井下配电设备故障后,应进行相应的测试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煤矿实用安全、防爆、供电三大保护标准手册

煤矿实用安全、防爆、供电三大保护标准手册一、安全用电(1)井下供电必须做到十不准:不准带电检修,不准甩掉无压释放或电流保护装置,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和局部通风机的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不准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失爆电气设备不准使用,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2)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三无”是指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是指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是指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是指保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是指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3)供电安全作业制度主要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刀闸实验操作票和工作监护制度、停送电制度。
高压停送电的操作有专责电工执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严禁有约时停送电现象发生。
检修或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停电,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再挂装接地线,对电气设备进行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的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高压线路和设备倒闸操作时,必须执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必须填写操作票,操作时必须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触电事故是指人体触及带电体或者人体接近高压带电体时,有电流流过人体而造成的事故。
电流对人的伤害大致分为电击和电伤,电击是指电流流过人体内部,造成人体内部器官损伤和破坏;电伤是指强电流瞬间通过人体的某一局部或者电弧对人体表面造成的烧伤。
触电事故中,大多数是电击事故。
[最新]金属非金属矿山用电标准
![[最新]金属非金属矿山用电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906652d2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3d.png)
金属非金属矿山用电标准5.8地面电气安全5.8.1一般规定5.8.1.1矿山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70和DL408的要求。
5.8.1.2电气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上岗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操作。
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5.8.1.3电气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5.8.1.4在输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矿长批准。
5.8.1.5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
5.8.1.6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5.8.1.7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应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5.8.1.8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和检修输电网路时,应共同制定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5.8.1.9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不应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5.8.1.10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应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
5.8.1.11熔断器、熔丝、熔片、热继电器等保险装置,使用前应进行核对,不应任意更换或代用。
5.8.1.12采场的每台设备,应设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或送电应有工作牌。
5.8.1.13矿山电气设备、线路,应设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5.8.2线路5.8.2.1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矿用橡套电缆。
5.8.2.2绝缘损坏的橡套电缆,应经修理、试验合格,方准使用。
在长度150m范围内,橡套电缆接头应不超过lO个,否则应予以报废。
5.8.2.3在停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采取验电和挂接地线等安全措施。
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地线拆除后再通电。
5.8.2.4在同杆共架的多回路线中,只有部分线路停电检修时,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与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不应小于1.0m;35(20~44)kV,不应小于2.5m。
井下照明施工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井下照明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井下照明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下照明施工的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施工组织、施工实施、施工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井下照明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井下照明施工安全措施,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井下照明施工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措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具备从事井下照明施工的条件。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进度、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施工组织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成立井下照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施工领导小组应当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井下照明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材料进行检查,确保材料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场所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
第四章施工实施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人。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井下配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篇)

井下配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配电安全,确保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井下配电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维护。
第三条严禁未经相关技术人员授权擅自操作井下配电设备。
任何人员在操作设备前需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和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条所有的井下配电操作,必须是有经验的操作人员进行,且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程序操作。
第五条井下配电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检查人员需具备相应岗位资质和维修证书。
第六条井下配电设备应设置专人负责,必要时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第七条井下配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从事操作工作,严禁随意更改操作程序。
第二章安全操作要求第八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井下配电设备的构造、工作原理和操作程序,并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九条操作人员需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条操作人员在井下配电设备旁,不得随意放置金属或其他可导电物品,以防电流引起的短路和火灾事故。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如需更改操作程序,必须经过相关技术人员的批准。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额定电流和电压操作,且不得超过设备的负荷。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在接触带电部分前,必须确认断开电源,并使用绝缘工具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必须保持手部干燥,并确保不带任何导电物品。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紧急停机按钮的位置,并在紧急情况下随时可以停机。
第十六条操作结束后,应将设备调整为安全位置,并确认设备已经断电。
第三章设备维护和保养第十七条井下配电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必须经过电气维修人员进行。
第十八条定期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井下配电设备的相关规程进行,包括对接触器、断路器、电缆等部分进行检查和保养。
第十九条配电设备的定期维护包括:清洁机器的内部和外部、检查电气连接的是否松动、检查电源和控制线路的连接是否良好、更换损坏的部件等。
井下安全用电及保护作业指导

井下用电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定期检查井下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严格遵守井下用电安全规程,禁止违规操作 完善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 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用电安全事故
井下用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切断电源:在发生漏电或电火灾时,应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的电源,以防止 事故扩大。
启动应急电源:在停电情况下,应立即启动应急电源,保障井下作业的照 明和通风。
建立用电安全检查 制度,定期对电气 设备进行检查和维 护
严格执行用电安全 奖惩制度,对违规 行为进行惩罚,对 安全行为进行奖励
井下用电安全培训与教育
培训内容:井下用电安全知 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 理措施等
培训方式:理论授课、案例 分析、实践操作等
培训对象:井下作业人员和 管理人员
培训周期:定期进行,确保 员工掌握最新安全知识和技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培训员工正确使用漏电保护 装置
建立漏电保护装置管理制度
过流保护技术
定义:过流保护技术是一种用于防止井下用电设备过电流运行的保护措施。
目的:确保井下用电设备在出现异常过电流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防止设 备损坏和引发安全事故。
技术措施:采用合适的过流保护装置,如熔断器、断路器等,根据用电设 备的额定电流和负载情况选择合适的保护装置并进行整定。
紧急撤离:在发生严重用电事故时,应立即组织井下人员撤离,并按照应 急预案进行撤离和救援。
医疗救护:对于受伤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 治。
PART 7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及培训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制定安全用电规章 制度,明确各级人 员职责
定期进行用电安全 培训,提高员工安 全意识
使用合格的电器 设备和电缆线, 严禁使用破损或 老化的电缆线
矿用照明综合保护说明书

请从头仔细读完本操作手册,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工搬运过程中碰撞可剧烈振动。
遵守指定的储存方法。应长期放在通风、防雨、防晒的仓库中,存放期限超过半年时应对照明综保进行必要的外观检查,并进行必要的型式试验。
3.安装
3.1使用环境要求
安装前检查使用环境,条件应符合本操作手册的要求。
3.2起动器安装前的检查
■用黑色方块列出各项。
标有手的图表的地方说明要进行某种操作,标志着这个图标的连接段落表示必须根据规定的步骤进行的一系列操作,按照有关说明书一步一步地、安全和有效地进行。
第二章
本章包括个人安全的重要资料。请特别注意这一章。安全指南和规则是为了保护您避免危险状况,帮助您尽可能安全地工作。
1.存在的风险
所制造的照明综保是目前较先进的、符合被认可的相关标准。尽管如此,当您操作照明综保时,仍可能存在着一些危险,诸如由于不可避免的外部影响,设备损坏或操作错误。
1.3运输安全装置和运载设备
为了确保运输安全,每件运输载体上的松动部件必须紧固,以防其位置意外移动,保护整个照明综保的平稳及手柄、玻璃等不被损坏。
附加运输安全设备用塑料袋、雨布等,以防起动器受潮。
1.4产品尺寸和重量
详见本操作手册第六章第六节。
第四章
本章包含有关安装照明综保资料,请注意警句和提示。
警告!
第三节
1.基本原则
1.1常规
要集中精力工作。熟悉您自己的工作环境。
1.2保护装备
穿戴工作服和佩带个保护装备。
通知您的伙伴:
您所在的确切地点;
您正在做的工作;
预计要工作多久。
先决条件
只有在安全、正常情况下才能起动,起动前要检查所有的保护功能是否正常和各参数整定是否合适。
矿山电气安全技术(三篇)

矿山电气安全技术矿山供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如下:(1)露天矿和地下矿地面高压电力网的配电电压,一般为6kV和10kV。
井下高压配电,一般为6kV。
(2)露天矿场和地下矿山的地面低压配电,一般采用380V和380V /220V。
井下低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一般采用380V或220V。
(3)井下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36V;行灯电压应不超过36V。
(4)手持式电气设备电压,应不超过127V。
(5)电机车供电电压,采用交流电源应不超过380V;采用直流电源应不超过550V。
2.矿山电气安全基本措施矿山电气安全的基本措施包括直接触电防护措施、间接触电防护措施、电气作业安全措施、电气安全装置、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全用具、电气火灾消防技术、组织电气安全专业性监督检查、做好电气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标志等。
矿山电气网络的保护主要有保护接地、漏电保护、过流保护。
矿井内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都必须有保护接地。
漏电保护器在设备或线路漏电时,通过保护装置的检测机构获得异常信号,促使执行机构动作自动切断电源。
井下低压电网的漏电保护装置,一般是在电源端装设一台漏电继电器,对电网绝缘进行监视。
所有的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都必须有可靠的过流保护。
过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过载保护)和断相保护等。
矿山电气安全技术(二),是指在矿山生产过程中,运用电气安全技术手段,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矿工和设备的安全,并预防和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
矿山电气安全技术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矿山电气安全技术的重要性1. 保障矿工和设备的安全:矿山生产环境复杂恶劣,存在各类危险因素。
电气设备作为矿山生产的重要设备之一,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矿工和设备的安全。
煤矿井下照明

第1章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操作工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的检修、维护及故障处理。
二、上岗条件第2条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第3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4条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供电系统、设备的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5条操作人员必须学习并熟悉本规程。
第6条熟悉矿井巷道布置,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三、安全规定第7条根据工作的需要能及时的停送电,认真的执行停送电制度。
第8条操作人员操作综保停送电时,必须挂设“停送电”指示牌,并将两防锁锁牢。
第9条综合装置应可靠接地,辅助接地极应在主接地点5m以外处。
四、操作准备第10条照明综保操作前,作业人员要检查开关附近巷道的支护情况,确保支护完好。
第11条照明综保通电前,先检查开关的机械闭锁是否打开(闭锁杆是否退出)电源线、负荷线线的接法是否正确。
五、设备操作:第12条送电时,轻按停止按钮按下至手把能打到启动位置。
将手把打到启动位置后,按下启动按钮,完成送电。
第13条停电时,先按下停止按钮停电,将停止按钮按下,将开关手把打到停止位置。
悬挂停电标志牌。
第14条漏电试验时,将停止按钮完全按下,照明综保漏电跳闸。
第15条停止设备运转时,要先将手柄打在停止位置,使闭锁杆卡紧手柄,并将两防锁上好。
六、特殊规定第16条每日对照明综保进行短路及漏电动作试验,每次均应可靠动作,并给出灯光信号指示。
其中某保护部分如产生拒动,应立即停电检查有关部件。
第17条使用中如出现误动作或按下试验按钮产生拒动时,可更换晶体管线路板、插件试之。
第18条每班应对照明综保做一次保护性能试验。
第19条装置应进行定期检查。
矿井井下照明与通讯规定

矿井井下照明与通讯规定矿山事故时有发生,保障矿工安全成为了矿业管理者关注的重点。
其中,井下照明与通讯规定是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要素之一。
本文将就矿井井下照明与通讯的相关规定进行探讨。
一、井下照明规定1.设备要求井下照明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照明灯具应具有防爆和防水等性能,能够在恶劣的矿井环境中长时间使用。
同时,灯具的照明光线应足够明亮,以确保矿工在井下能够清晰地看到周围的环境,从而保证矿工的个人安全。
2.使用要求在井下工作时,矿工应遵守相关的照明规定。
矿工在入井前,应检查自己的照明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在井下工作时,矿工应保持清醒、专注,注意灯具的照明角度和光线,避免照明照射到自己的眼睛或他人的眼睛。
3.安全措施在矿井井下,照明设备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除了照明灯具需要具备防爆和防水性能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安全措施:(1)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照明设备,并制定相应的计划进行保养。
(2)矿工应按规定使用照明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或更改。
(3)在井下工作时,矿工应佩戴防护眼镜,以保护双眼受到照明灯光的影响。
二、井下通讯规定1.设备要求井下通讯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以保证通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通讯设备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性能:(1)能够保持稳定的信号传输,防止干扰和信号丢失。
(2)具备防爆和防水等重要性能,以应对恶劣的井下环境。
(3)能够迅速定位和救援出事安全矿工。
2.使用要求在井下工作时,矿工应遵守相关的通讯规定。
在使用通讯设备前,需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并进行必要的调试和操作。
如发现通讯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此外,矿工在通讯时应保持清晰、明确的语音和信息,确保信息的正确、有效传输。
3.安全措施在矿井井下,通讯设备的安全也非常重要。
为了保证通讯的安全和可靠性,需要注意以下安全措施:(1)定期检查和维护通讯设备,并进行必要的更新和维修。
(2)使用通讯设备时,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操作程序,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设备设置。
井下单回路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单回路供电安全技术措施摘要:井下单回路供电是矿山井下电力系统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其安全稳定运行对矿山的生产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井下单回路供电的特点,探讨一些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一、引言井下单回路供电是指在矿井井下将较高电压的电能转换为较低电压,然后供给矿井照明、井下机电设备等用电设备的供电方式。
因矿井环境特殊,存在着安全风险,所以在井下单回路供电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供电系统的设计1. 选择合适的电缆为了保证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应该选择耐压、耐磨、耐腐蚀的特殊电缆,并正确铺设和绝缘处理。
2. 安装过电压保护装置在井下供电系统中,过压是较常见的故障,容易导致设备损坏和火灾事故。
为了防范过电压,应该在系统设计中合理安装适应的过电压保护装置,及时消除过电压的影响。
3. 系统的电气隔离为了确保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性,电气设备的井下部分应与地面部分有良好的电气隔离。
采用合适的电气隔离手段,可以有效避免火灾和设备损坏等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运行和管理1. 设立标准作业规程井下供电系统应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和作业流程,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作人员始终处于安全状态,避免事故发生。
2. 做好定期检修维护工作定期检修维护井下供电设备是确保供电安全的重要环节。
对设备进行定期巡视、维护与检修,并及时清理设备周围的灰尘和杂物,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加强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员工应该接受定期培训,并加强安全意识的教育。
培训内容应涵盖井下供电系统的操作流程、设备维护和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
四、紧急处理措施1. 火灾报警和灭火设备的设置井下供电系统应配备完善的火灾报警和灭火设备。
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报警,启动灭火设备,保护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整性。
2. 紧急停电装置的设置根据实际情况,井下供电系统应有紧急停电装置,并定期检查和测试其工作状态,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切断电源,避免事故扩大。
矿山-最新矿山供电与井下照明安全技术手册

最新矿山供电与井下照明安全技术手册作者:编委会
出版社:中国煤矿出版社2009年出版册数规格:全四卷16开精装
定价:¥980元优惠价:¥450元
详细目录
第一编矿山供电与井下照明概论
第一章矿山供电概述
第二章矿山供电系统
第三章矿山变电所
第四章矿山井下照明概述
第五章矿井信号与通讯
第二编矿山供电系统的设计
第一章供电线路电力负荷的计算
第二章变配电所设备布置
第三章变电所设备选型计算
第四章矿山电气试验
第五章矿山节电及电气化指标
第六章井下供电设计计算
第三编矿山供电设备与配电所管理
第一章矿井供电设备概述
第二章矿用电气设备
第三章高低压地面供电设备选择
第四章矿用电缆
第五章矿井变(配)电所的运行管理
第四编矿山供电安全技术概论
第一章矿山供电安全技术概述
第二章电气安全保护
第三章电工测量
第四章电气安全与触电急救
第五编矿山地面供电安全技术
第一章矿山地面接地与接零
第二章矿山地面供电线路概述
第三章矿井地面变(配)电所电气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第四章矿井地面变(配)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预防性绝缘试验第六篇井下供电与照明安全技术
第一章井下供电
第二章井下安全供电技术概述
第三章井下安全供电及保护装置
第四章井下电气保护
第五章井下低压电网可能造成的危害及预防第六章井下保护接地
第七章矿井下电网漏电保护
第八章井下过流保护。
井下配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井下配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引言井下配电系统是煤矿井下生产的重要设施,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矿井的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为了规范和加强井下配电的安全管理,本文档制定了井下配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确保井下配电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配电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特别是对井下配电系统的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循本规程的要求,加强对井下配电系统的管理、检查和维护工作。
三、操作规程1. 井下配电系统检查检查人员必须熟知本文档的所有内容,全面检查井下配电系统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包括:电源接地、电缆线路、开关电器等,所有的配电设备应纳入定期巡检范围,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电器设备操作要求(1)使用前,先须检查电缆、插头、开关和仪表等是否良好无损,是否符合要求;(2)使用时,应按标明的额定电压、电流及容载量使用,不能超负荷使用;(3)关闭各种开关电器前,应停止直接依赖它的运机、输送机械等;(4)定期对电缆绝缘、熔丝、开关模块等进行检修,必要时更换。
3. 井下配电系统隐患排查对井下配电设备日常的运行状态应进行常规、定期的检修和维护,避免在生产中出现安全事故。
同时在生产过程中,电力部门应时刻注意设备的工作状态,随时检查是否有异常发生,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4. 领导人员的监督与检查煤矿领导应时刻关注井下配电的运行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及时调查和处理配电系统中发现的隐患和意外事故。
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应及时整改或提出处理意见,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责任,保证安全生产。
四、操作要点•检查井下配电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事故的发生;•对电器设备进行正常的工作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随时关注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理;•煤矿领导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
五、结论本文档总结了井下配电系统的安全管理要点和操作规程,对煤矿生产的安全保障具有重要作用。
只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才能确保井下配电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有效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新矿山供电与井下照明安全技术手册
定价980元
作者编委会
册数规格全四卷 16开精装
出版社中国煤矿出版社2009年出版目录最新矿山供电与井下照明安全技术手册最新矿山供电与井下照明安全技术手册
详细目录
第一编矿山供电与井下照明概论
第一章矿山供电概述
第二章矿山供电系统
第三章矿山变电所
第四章矿山井下照明概述
第五章矿井信号与通讯
第二编矿山供电系统的设计
第一章供电线路电力负荷的计算
第二章变配电所设备布置
第三章变电所设备选型计算
第四章矿山电气试验
第五章矿山节电及电气化指标
第六章井下供电设计计算
第三编矿山供电设备与配电所管理
第一章矿井供电设备概述
第二章矿用电气设备
第三章高低压地面供电设备选择
第四章矿用电缆
第五章矿井变(配)电所的运行管理
第四编矿山供电安全技术概论
第一章矿山供电安全技术概述
第二章电气安全保护
第三章电工测量
第四章电气安全与触电急救
第五编矿山地面供电安全技术
第一章矿山地面接地与接零
第二章矿山地面供电线路概述
第三章矿井地面变(配)电所电气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第四章矿井地面变(配)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预防性绝缘试验第六篇井下供电与照明安全技术
第一章井下供电
第二章井下安全供电技术概述
第三章井下安全供电及保护装置
第四章井下电气保护
第五章井下低压电网可能造成的危害及预防
第六章井下保护接地
第七章矿井下电网漏电保护
第八章井下过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