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房屋附属物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一百三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
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
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三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
分别设立。
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
设立的用益物权。
第一百四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
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
据证明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