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考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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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一、名词解释
1.宪法
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集中体现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和集团的根本意义和利益的国家根本大法。
2.国家元首
是一个国家在实际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关体系中实质上或象征地居于首脑地位的部分。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4.人民政协
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形式,就国家重大事务进行自由、民主、平等讨论协商的一种组织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的。
5.中央军委
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简称,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军事指挥和军事决策机构”,它领导着全国的武装力量。
6.有限政府
是指政府自身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方式上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严格限制和有效制约。7.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其本质是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
8.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按照业内专家的提法,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特点是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9.诉讼程序
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所遵循的活动准则,包括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
10.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的上诉条件是:主体应是第一审案件的当事人,即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客体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对判决提出上诉期限为15天,对裁定提出上诉期限为10天。11.非诉讼程序
非诉讼程序包括公证程序、仲裁程序和调解程序。
12.人民调解制度
经过第三者的调节疏通、说服教育,双方依法自愿达成协议。
13.仲裁制度
当事人根据双方协议将纠纷提交规定或约定的第三者,由其对争议事项所涉权利和义务,做出仲裁的一种法律制度。
14.公证
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律行为以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程序一般分为申请、审查、出证三个阶段。
15.侦查
是公安、人民检察院依法就某一具体刑事案件进行的专门调查和采取有关强制措施的司法活动。
16.自诉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公诉的对称。
17.司法独立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8.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法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司法公正的主体是以法官为主的司法人员。司法公正的对象包括各类案件的当本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整体公正与个体公正的关系反映了司法公正的价值定位和取向。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19.公共政策
是国家执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目标所实施的政治行动或所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办法、方法、条例的总称。
20.内务政策
内务政策所包括的范围极其广泛,大部分的政治政策、经济政策、社会政策、文化政策都可以囊括在内。
21.社会保障政策
2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
生产发展——新农村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目标;乡风文明——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村容整洁——改善农民生存状态;管理民主——健全村民自治制度。
23.环境保护政策
二、简答题
1.简述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府与政治体制的主要特征和表现
主要特征:全能主义逐步消减,计划与集权体制正在转变,现代化的因素正在增加。
表现:
1)在社会自主权方面,共产党首先放松了对农村的控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
基层民主也随之得到了发展
2)在党政关系中,进行了一些改革
3)在立法体制上,实行两级立法体制
4)在中央集权体制方面,高度集权的体制有所改善,地方政府拥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在干
部管理制度上,进行了重大改革,确立了干部的离休退休制度和顾问制度,实行了限任制度
5)在经济管理体制上,计划经济体制正在转型
6)在意识形态领域,政治控制也放松了许多
2.2004年宪法修正案有哪些内容
第十八条增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修改为“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之后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第十九条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第二句“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第二十条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二十三条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二十四条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款相应地改为第四款。
第二十五条宪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第二十六条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第二十项“(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修改为“(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第二十七条宪法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第二十八条宪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