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半年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
安全文明施工创优
参评工程要求
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黄鹤 杯):
第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
(一)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 程;
(二)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 (三)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各类专业工程。
参评工程要求
时间要求
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黄鹤杯): 示范工地评审工作每年组织两次,时间为每 年的6月和12月。 武汉市文明施工示范、优良工地(小区): 每年一次,11月份左右,听市市场站通知
参评工程要求
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申请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
武汉市文明施工示范、优良工地(小区): (1)申报文明施工示范、优良工地的建筑工程建 筑面积应在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 (2)申报文明施工示范小区的建筑工程建筑面 积应在100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00平方米); (3)申报文明施工示范、优良工地的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造价应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4)申报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的市政基础设施项 目造价应在50000万元以上(含50000万元),并 不少于3个施工标段。
工工地,其主体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70%以 上,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 20000平方米以上; (二)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中的大中型项目; (三)市政、园林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
参评工程要求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 第五条 在本省范围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在建工程,且
申报资料要求
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黄鹤杯): 一、资料目录; 二、《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黄鹤杯)申报表》,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doc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更好地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规范建筑施工创优、评优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以下简称“楚天杯奖”)是我省建筑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获奖单位分为总承包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楚天杯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择优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申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第四条“楚天杯奖”每年度评选一次,评审一般安排在次年1月进行,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厅统一组织。
第五条成立由省建设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组成的“楚天杯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内(以下简称省总站), 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参加评选“楚天杯奖”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手续齐备的当年度竣工工程。
包括: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七条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企业共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除总承包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参建单位参与“楚天杯奖”评选。
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l、与总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3、安全文明施工达总承包单位同等水平;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二)属保密范围的;(三)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四)有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或有不良投诉并由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示的。
湖北建设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省”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 (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为省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每年的核查、评审工作,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四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第六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m、总建筑面积在5万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2;12以上的群体工程;m万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建筑面积在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322)以上的公共建筑24000m工、市、州建筑面积在5000m(县、市4000m4 程和工业建筑;、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5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投资在15006 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万元以上的铁路、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25007、投资在项目。
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第七条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
第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参与评选::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三、装修、主要设备安装甩项或未完工的公建工程和公共、商业部分未进行消防验收的商业住宅项目。
四、竣工验收备案后,二次装饰改造而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五、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六、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七、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且已核实的工程;八、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年,一般3九、自竣工验收起到申报日止,大中型项目不得超过.项目不得超过2年。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
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0.09.13
•【字号】鄂建文[2010]162号
•【施行日期】2010.09.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
知
(鄂建文[2010]162号)
各市(州)、林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45号)和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厅对2009年12月30日以前制定的10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决定对主要内容与国家法律、政策和行业发展不相适应的10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1)。
二、决定对部分内容与国家法律、政策和行业发展不相适应尚需继续适用的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公布(见附件2)。
三、确认8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3)。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决定需要修改的规范
性文件,待修改公布后执行。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12年修订
附件: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 (楚天杯)评审办法(2012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12年)》,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为省内领先水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每年的核查、评审工作,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工程建设(使用)、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总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上的群体工程;3、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含保障性安居工程);4、市、州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铁路、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
第六条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
第七条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申报省优质工程。
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三、甩项或装修、设备安装未完工的公建工程;四、竣工验收备案后,二次装饰改造而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五、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六、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七、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且已核实的工程;八、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九、在省级以上质量巡查、专项检查或因质量投诉曾被主管部门处罚的工程。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2022年度第二批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获奖单位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2022年度第二批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获奖单位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09.03
•【字号】厅头〔2022〕1694号
•【施行日期】2021.09.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2022年度第二批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获奖单位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经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组织评选,湖北省医养康复中心(示范)、湖北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等109项工程荣获2021—2022年度第二批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
为扎实推进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对获奖工程的承建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各地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勤于探索,勇于创新,多创精品工程,为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1~2022年度第二批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获奖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3日相关附件:
2021~2022年度第二批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获奖名单.pdf。
2010年”楚天杯”创建情况汇报
大冶市2010年度“楚天杯”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大冶市“楚天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位领导:2010年,在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大力指导和大冶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市紧紧抓住“一节一会”契机,再掀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新高潮,全市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城镇面貌有新改变,8项年度考核指标有新提高,全年新增保障性住房916套;新建或改造排水管网18.82km;新建或改造城市道路面积57.7万平方米;污水处理率74.2%,污水集中处理率60.6%;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投资159.2余万元;城区竣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85%;建筑业总产值53.9亿元。
现将有关创建情况汇报如下:一、统一思想,全力动员,继续保持积极创建的态势不放松。
一年来,我市始终把“楚天杯”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臵,纳入议事日程,重点围绕两大重要活动,同步安排创建工作,抓好年度各项创建目标任务的部署和落实,持续保持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围绕迎接“一节一会”筹备,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节会期间,在城市建设方面,投入巨资,一年做了五年的事。
通过全市各部门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艰苦努力,大冶对城区9条主干道进行了翻新刷黑改造,对大部分市政基础设施进行了完善,城市功能得到了改善,城区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围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召开了创建文明城市、加强城市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全民动手,推行路段长责任制度,全面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治理。
城区比过去更干净,车辆停放比过去更有序,摆摊比过去更规范,行人比过去更文明,城市整体形象得到有力的提升。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城镇环境和功能的综合改善。
2010年,我市主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科学规划编制,努力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2010年,我市紧扣规划工作中心,不断加快城乡规划编制步伐,着力扩大规划覆盖面,指导城乡建设与发展。
1.加快城市规划编制。
一是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取得了省政府的正式批复;二是初步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三维模型的制作,即将组织正式验收;三是完成了106国道及快速路城市设计,在城市发展中充分突出青铜文化特色元素;四是完成了城东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三里湖概念性总体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6)-鄂建文[2016]60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6)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鄂建文〔2016〕60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保证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约束性,根据《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政府令第25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住建工作实际,经研究,对我厅201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厅行政审批类)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对5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二、对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三、对19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有效。
未列入继续有效和应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视为失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已明确应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由原起草处室(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实际及时进行修改,经批准后重新发布实施。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需修改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9月25日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3〕41号2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行政行政执法(处罚)文书格式文本的通知鄂建〔2008〕59号3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9〕74号4关于鄂建〔2009〕74号《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更正通知鄂建函〔2009〕235号5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认证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49号6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贯彻实施<法治湖北建设纲要>的意见》的通知鄂建〔2010〕21号7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鄂建〔2010〕44号8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鄂建办〔2013〕249号9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四线”规划管制工作指引》、《湖北省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编制导引》、《湖北省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编制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4〕60号10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5〕170号11关于加强县城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建〔2012〕65号1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证书发放领取管理办法》鄂建〔2013〕1号13关于建立全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监测月报制度的通知鄂建办〔2011〕264号14关于完善全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监测月报制度的通知鄂建办〔2012〕284号15关于加强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19号16关于建立全省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5〕36号17关于建立定期报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信访情况以及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2〕29号关于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2000〕226号19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文〔2001〕032号20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鄂建〔2002〕39号21湖北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8〕55号22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建〔2014〕16号2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鄂建办〔2015〕316号24关于进一步明确直管公房含义的复函鄂建函〔2002〕35号25关于对天门市房管局“关于解释自管房和直管房问题的请示”的复函鄂建函〔2002〕60号26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关于妥善处理“经租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建文〔2007〕8号27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0〕135号关于做好全省房地产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5〕72号29关于建设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的通知鄂建文〔2015〕46号30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中心第一阶段数据对接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5〕294号31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303号3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公用事业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建〔2000〕069号33关于建立全省城市供水水质通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2〕174号3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管,确保供水安全的通知鄂建〔2005〕72号35《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设立标准(试行)》鄂建〔2006〕84号36关于明确管道燃气设施维护管理责任范围的通知鄂建文〔2007〕228号37关于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07〕229号关于印发《湖北省节水型城市创建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建〔2008〕17号39关于印发《湖北省节水型企业(单位)申报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设规〔2009〕5号40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9〕114号41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10〕129号42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标准(修订稿)》的通知鄂建〔2010〕141号43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特种用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0〕251号44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燃气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鄂建〔2011〕87号45关于组织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通知鄂建办〔2011〕243号46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鄂建〔2012〕11号47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2〕3148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2〕37号49关于印发《湖北省第六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考评办法》的通知鄂建〔2013〕12号50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评选办法(修订稿)》及《湖北省园林单位和居住小区评选标准(修订稿)》的通知鄂建〔2010〕47号51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鄂建〔2010〕146号5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鄂建〔2010〕143号53关于加强对住宅建设中安装使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监督管理的通知鄂质技监量〔2000〕59号54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推广廉政责任书的通知鄂建办〔2002〕32号55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3〕62号56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民用建筑节能在施工、销售阶段实行公示的通知鄂建文〔2008〕62号57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8〕18号58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8〕83号59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09〕7号60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89号61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实施《湖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计量设计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2009〕82号62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83号63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0〕107号64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完善商品房项目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的通知鄂建办〔2010〕189号65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建立施工图消防专项审查及定期统计上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2〕3号66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2012〕21号67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23号68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3〕70号6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号70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2014〕9号71关于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建〔2014〕10号72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92号73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176号74关于开展绿色建筑省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2号75关于做好二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78号76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5〕68号77关于取消湖北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职业资格认定的通知鄂建文〔2015〕76号78关于申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的通知鄂建办〔2015〕252号79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309号80关于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头〔2015〕918号81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程序(试行)》的通知鄂建〔2009〕13号82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检查与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13〕23号83关于印发《湖北省镇域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4〕3号84关于发布《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试行)的通知鄂建〔2011〕67号85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意见鄂建文〔2014〕67号86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协管员队伍建设的通知鄂建〔2010〕99号87关于开展争创城管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明执法岗活动的通知鄂建〔2011〕38号88关于开展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鄂建〔2012〕20号89关于印发《湖北省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3〕29号90关于进一步加强城管文明执法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3〕52号91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建设规〔2014〕1号92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10〕26号9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规程》的通知鄂建〔2015〕12号94关于印发《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补助与差旅费报销规定》(试行)的通知鄂建办〔2015〕157号95关于转发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1994〕057号96湖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鄂建〔1996〕324号97湖北省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50号98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4〕82号99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鄂建〔2005〕56号100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公积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办法的通知鄂建〔2005〕57号101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备案和报告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5〕172号10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3〕189号103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4〕161号104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3〕103号105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建设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2〕90号106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企业推行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2003〕24号107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3〕34号108关于实行《湖北省建设行业企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文[2005]97号109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鄂建〔2012〕50号110关于实行施工许可网上办理的通知鄂建办〔2015〕222号111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09〕71号112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10〕146号11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15〕1号11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检查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办〔2011〕260号115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14〕2号116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建〔2008〕137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64号118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74号119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43号120关于对全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重点培育的通知鄂建〔2010〕66号121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0〕161号122关于加强招标代理分支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鄂建〔2011〕76号12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8〕125号124《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鄂建〔2001〕144号125《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规范程序》鄂建〔2001〕291号126《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鄂建〔2005〕108号《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鄂建〔2003〕120号128《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管理实施办法》鄂建〔2003〕122号129《湖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66号130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鄂建〔2014〕7号131关于建立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0〕155号132关于印发《湖北省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省级融资平台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2〕55号13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鄂建文〔2014〕5号134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鄂建办〔2014〕61号135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鄂建〔2015〕8号136关于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鄂建〔2015〕13号关于运用多种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鄂建文〔2015〕61号138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2〕234号139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通知鄂统计文〔2011〕37号140关于建立住房建设领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鄂建文〔2011〕117号141省农垦事业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农场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鄂垦办〔2011〕69号142关于印发《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1〕71号143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库发〔2012〕8号144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办〔2011〕202号145关于印发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综规〔2011〕17号146关于印发《全省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5〕142号147关于印发《2015年湖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5〕43号148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14〕57号149关于严格执行工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4〕50号150关于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4〕51号151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176号152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14〕2号153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4〕68号154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通知鄂建办〔2014〕49号155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12〕39号15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37号157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11〕79号158关于印发《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控制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1〕71号15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1〕152号160关于加强钢筋加工质量控制管理的通知鄂建〔2010〕108号16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9〕44号162关于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工作的若干意见鄂建〔2009〕42号16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8〕63号164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民住房建设质量控制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7〕91号165关于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鄂建〔2007〕78号166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07〕210号167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2008〕53号168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6〕28号169关于停止使用竹脚手架的通知鄂建文〔2000〕187号170关于建立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和印发《湖北省建筑安全联络员工作办法》的通知鄂建〔2005〕36号171关于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08〕135号172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细则》的通知鄂建〔2012〕22号173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鄂建〔2012〕46号17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2〕23号175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部分施工工艺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的通知鄂建〔2010〕119号17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号17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4〕135号178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43号179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文〔2014〕70号180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5〕84号18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追究的通知鄂建〔2015〕7号182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10〕1号18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0〕169号18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设规〔2013〕1号185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08〕172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流程》的通知鄂建[2008]114 号18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2]246号18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106号189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散装水泥统计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26号190湖北省住建厅《关于推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防止扬尘污染的通知》鄂建文〔2015〕64号191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的通知鄂建〔2004〕45号192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113号193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产品的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3〕112号19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1〕117号195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的通知鄂建〔2001〕113号省建设厅关于实行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6〕45号197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的通知鄂建〔2010〕92号198关于启动湖北省城建档案灾难备份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1〕161号附件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1998〕161号2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1999〕019号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办法》的通知鄂建〔1999〕078号4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规划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的通知鄂建〔1999〕104号5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规划报建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2〕64号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建〔2004〕23号7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4〕94号8关于印发《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的意见》的通知鄂建〔2005〕121号9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2011〕57号10湖北省建设厅转发《关于修订<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鄂建〔2009〕5号11关于印发《湖北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3〕117号12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0〕246号1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超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3〕31号1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3〕63号15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备案的通知鄂建文〔2004〕107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和《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要点》(试行)的通知鄂建〔2005〕137号17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6〕25号18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7〕12号19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35号20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能源审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07〕262号21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启动民用建筑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8〕161号22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8〕269号23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0〕101号24关于贯彻实施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技术规程》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的通知鄂建办〔2010〕194号25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外和省内勘察设计企业跨区承揽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第一篇: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楚天杯”)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评为推荐观摩工程。
第三条省“楚天杯”的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厅统一规划组织,成立由省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申报参评省“楚天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并经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工程规模第五条在全省范围内凡列入国家、省、市(州)、县建设计划,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1、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含),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
2、同一标段2万m2以上(含)的群体工程。
3、2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
4、市、州4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
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
第六条个别工程建筑面积或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由省评委会决定评审。
第七条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它企业共同创优,一个工程允许有不多于2个施工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注明主要参建单位)参与省“楚天杯”的评选。
楚天杯、黄鹤杯评审办法及申报表
附录一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更好地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是我省建筑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组织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组成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安全文明施工队现场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地方推荐,评审认可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以下规模,并已于当年竣工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2、造价在5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3、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4、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申报项目规模虽未达到上述要求,但技术先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高的,可以破格申报。
第六条建筑面积5000㎡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除总承包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建单位参与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的创建。
l、与总包企业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3、安全文明施工达总承包单位同等水平。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1、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2、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或有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或因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受到市级以上建设银行主管部门通报的;3、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项目经理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4、未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手续不全的;5、属保密范围的;6、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实施安全监督的。
2018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观摩会监理发言稿2018.8.1
祥和·壹号公馆项目2018年度新洲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暨质量标准化现场观摩会监理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建筑精英们:上午好!非常荣幸能和大家一起参加观摩学习和交流。
在喜闻长江新城规划于7月20日刚通过全国专家评审!脚下这片热土已稳稳纳入长江新城,并以立足国际视野、国家任务、区域责任和武汉特色,按照对标雄安新区而建造时,作为新洲区素有建筑之乡的每家建筑施工企业,必定能认识到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暨质量标准化现场必将常态化了;在我们监理企业面临创新发展,推动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之际。
举行了这次2018年度新洲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暨质量标准化现场观摩会。
下面我把祥和·壹号公馆项目在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暨质量标准化现场方面做的监理工作简要汇报一下。
工程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道,由5栋主楼(1~5号楼)、1个地下车库和1个配电房组成,总建筑面积 75401.95 ㎡,其中 1#楼建筑面积 3115.91 ㎡,结构层数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9 层,抗震等级为三级,建筑高度 30.900 米;2#楼建筑面积 13951.02 ㎡,3#楼建筑面积 14484.28 ㎡,4#楼建筑面积13951.02 ㎡,5#楼建筑面积14668.92 ㎡,2#~5#楼结构层数为框架-剪力墙结构29 层,抗震等级均为三级,建筑高度 89.100 米;纯地下室建筑面积15050.80 ㎡,结构层数为框架结构地下 1 层,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建筑高度 6.9 米;配电房为 1 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90.00 ㎡,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
工期 449日历天(2017.12.5---2019.2.27)。
质量目标: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优质工程(楚天杯)安全目标:湖北省建设工程优质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对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暨质量标准化现场的要求,我公司在该工程监理中,深入扎实地开展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暨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活动,着重开展了如下四个方面的监理工作:一、建立目标、完善制度作为工程监理人员,我们充分认识到当前开展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暨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活动的现实意义,积极参与,认真开展。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评审办法
为充分发挥模范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评审办法》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给你们。
从2010年元月1日起,我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评选活动按新办法执行。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结合中国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及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是我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奖项,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组织每年分别于6月和12月评选。
第三条省协会成立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
各市州初审和推荐工作可根据当地情况由安全监督站或有关协会负责(以下简称推荐单位)。
第四条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选活动,遵循企业自愿、地方推荐,评审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及条件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在建工程,且达到以下规模,核查时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量的70%方可申报。
一、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含)的住宅单体工程,20000m2以上(含)的住宅群体工程,4000 m2(县市3000 m2)以上(含)的公用建筑和工业厂房;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物,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六条建筑面积5000㎡以上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工程,除总承包施工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建单位参与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
湖北建设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省"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为省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每年的核查、评审工作,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四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第六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总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上的群体工程;3、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4、市、州建筑面积在5000m2(县、市4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工业建筑;5、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铁路、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第七条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
第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参与评选::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三、装修、主要设备安装甩项或未完工的公建工程和公共、商业部分未进行消防验收的商业住宅项目。
四、竣工验收备案后,二次装饰改造而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五、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六、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七、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且已核实的工程;八、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九、自竣工验收起到申报日止,大中型项目不得超过3年,一般项目不得超过2年。
2023-2023年度第一批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项目名 …
2023-2023年度第一批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项目
名单
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评选是湖北省政府举办的一项表彰活动,旨在提高工程质量、推动工程建设创新和发展。
每年都会评选出一批在建设过程中表现出色、质量优良的工程项目,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
以下是2023-2023年度第一批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的项目名单:
1. 市工程
工程简介:该工程是市政府委托的一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旨在改善市区交通拥堵问题。
工程施工期间,项目组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合理施工,保证了工程质量和安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负责单位:市建设局
设计单位:设计院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
2. 县公园建设工程
工程简介:该工程是县政府为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而开展的市政公园建设工程。
工程建设期间,项目组注重环境保
护,科学规划和设计,使得公园建设具备独特的景观特色和良好的服务设施,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好评。
负责单位:县城市规划局
设计单位:景观设计公司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
3. 市学校综合楼改造工程
工程简介:该工程是市教育局委托的一项学校综合楼改造工程,旨在提升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服务水平。
工程施工期间,项目组充分考虑学校的需求,精心设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了工程质量和进度,得到了学校和师生的一致好评。
负责单位:市教育局
设计单位:建筑设计院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
以上是2023-2023年度第一批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的部分项目名单。
通过这个评选活动,湖北省政府希望能够激励和推动更多的工程项目向优质发展,不断提升湖北省的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表(项目监管部门楚天杯验证用表,黄鹤杯参用)
.
1
安拆方案
10
2、起重设备未执行“一体
化”管理的扣 10 分。
1、塔吊地脚螺杆长度不
2
塔吊
足、螺帽缺失的每处扣 5 分; 10
2、基础积水扣 5 分。
3
物料提升机
使用不合格产品的扣 10 分; 10
保 证
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
4
项 保险限位装置 梯无安全限位保险装置一
10
目
机扣 10 分;
机械设备安装后未经验收
10
1、工地地面未做硬化处理的扣 5 分;
10
2、工地未设置吸烟处、 随意吸烟的扣 5
分。
1、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
10
品种的扣 6 分;
2、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扣 4 分。
1、宿舍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扣 10 分;
10
2、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明显
划分的扣 5 分。
1、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
10
扣 10 分; 2、消防设施不完备的扣 4~8 分。
小计
60
治安防范措施不力、常发生失盗事件的
10
扣 3~5 分。
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缺一
10
项扣 2 分。
1、无厕所、随地大小便扣 10 分;
10
2、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扣 10 分;
3、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的
扣 3~5 分。
1、无保健医药箱的扣 5 分;
10
特种作业持证上 一人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扣 4 分。
10
岗
工伤事故处理
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的扣 5-10 分。
10
安全标志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下半年度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下半年度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6.07•【字号】鄂建[2011]43号•【施行日期】201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下半年度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的通报(鄂建[2011]4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0 年下半年度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评选结果已经揭晓,恩施自治州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恩施民族高中教学楼南区及行政楼”等138个施工现场获得荣誉称号。
为了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获奖工程的承建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认真总结创优经验,不断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力争创建更多的精品现场。
全省广大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学习,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活动,为全省工程建设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借此积极宣传创优典型、推广先进经验、营造良好氛围,在全省掀起新一轮安全文明施工热潮。
同时,要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鼓励、支持和督促企业大力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活动,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附件:2010年下半年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附件:。
申报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doc
创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申报计划资料工程名称:顶琇·晶城7#楼申请单位:湖北金青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时间:2007年10月目录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项目经理证书3、申报计划4、企业自评评分表顶琇·晶城 7# 、8# 楼工程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申报计划湖北金青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顶琇·晶城7#、8#楼项目部2007年10月一、工程概况顶琇·晶城7#、8#楼工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299号。
由武汉昌盛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武汉民用建筑设计院设计,湖北金青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湖北亚太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江汉区安全监督站监督。
工程成一字形,地下室平时为停车场,战时兼作人防。
工程占地面积约3000㎡,建筑面积55000㎡,建筑总高度为99m,层高3m,地下室板面标高为-0.03m。
抗震设防烈度为6级。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武汉市安全施工样板工地”;(2)、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确保“武汉市文明施工样板工地”;(3)、争创“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化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无”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的设备事故,一般工伤事故率、歇工率控制在0.1%以内。
三、安全管理目标的保证措施(1)、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新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分解和落实到部门与责任人;同时建立目标和责任制的考核制度,实行薪水与考核挂钩;(3)、增加对安全设施、设备等硬件的投资以及做好现有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4)、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5)、认真做好“三证”工作(上岗证、暂住证、身份证),所有工人均做到持证上岗;(6)、做好综合治理,加强对操作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和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7)、做好劳动保障、保险办理、消防管理、综合治安管理等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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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