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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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保安队长接到报警电话后,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立即组织保安队和治安联防队前往事故发生点,组织应急处置,控制事态扩大,并将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同时安排现场人员拍摄好第一现场
10.6治安联防队接到应急通知后必须配备相应的应急器具迅速赶往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疏散、控制、打击等措施。
10.7后勤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物资、器具赶往事发现场,如有人员伤亡应尽快组织车辆送医院治疗。
11.4.8当事人或在场人员如有受伤的,要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抢救医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11.5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应急处置
保安在执勤过程中,如遇到不登记不出示证件强行进入,强行进入不准随意进入的区域、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等,可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11.5.1处理问题时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耐心解释、以理服人;
5.8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治安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六、事故等级
6.1一般事件与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并且不满足重大突发事件条件的事件与事故。该类事件与事故采用公司规定的程序处理;
6.2重大经济损失事件:重大经济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含)元以上;
11.2.2发现盗窃现场,盗窃分子已逃离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通知相关领导组织人员从外围包围现场所有出入口,监控值班人员重点监控各主要出入口,并汇报给值班领导并组织人员对现场附近严格清查;
11.2.3门岗保安接到报警立即封锁大门,并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出入证件,对去过案发现场的和怀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求报警,请警方进行盘查;
11.5.5若遇到个别人员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可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领导,由上级领导同此人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1.5.6保安人员遇到上述情况严禁率先动手打架,本着以理服人的原则妥善处理,如果遇到故意挑起事端,并动手殴打工作人员的情况,保安人员应相应手段将其控制住,并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安机关现场处理。
11.5.2对不听劝阻者,尽量想办法查清其姓名或单位,如实记录下来及时向领导汇报;
11.5.3一般情况可由门岗保安人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告之其我厂的相关制度,请其今后配合工作。若未登记人员形迹可疑立即阻止其进入厂区,劝其离开厂门;
11.5.4发生纠纷时,保安员一定要冷静,避免争吵,不能和对方发生任何冲突和过激行为;
七、治安事件的主要类型
7.1重大斗殴事件;
7.2群体性极端人员寻衅滋事;
7.3重大盗窃事件;
7.4针对重点人员和部位的恐怖袭击事件;
7.5危害公司正常生产与经营的其它治安性质的事件。
八、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8.1应急小组架构
8.2职责
序号
应急小组成员
职务
主要职责描述
1
组长
总经理
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决策、整体调配应急资源与力量、整体指挥应急行动(不在现场时,由副组长担任)、应急状态解除、向集团领导汇报重大突发治安事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重大经济损失以及较大社会影响的治安突发性事件或事故。
四、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专项应急预案。
五、工作原则、纪律及奖惩
5.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以人为本,迅速控制,减少损失。
5.2力争把突发治安事故的危害与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
5.3不得(亦不得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10.2根据“有备无患”的原则,对有关信息进行评估,当符合“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突发事件”的突发治安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
10.3进入预警状态后,根据应急事件或事故的类别与性质,可能采取的措施(不限于此):
10.3.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10.3.2在适当范围内传递关于预警状态的信息,必要时广泛发布预警公告。
11.1.6对现场进行保护,对外围人员进行观察,对可疑人员进行监视;
11.1.7如果发生外来人员蓄意侮辱、辱骂工作人员且不听劝阻行为,保安人员应采取强制措施,将闹事人员隔离并驱赶出厂,为防止打击报复,保安人员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通知应急小组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治安事件。
11.1.8一旦发生治安突发事件,保安人员立即关闭所有通道,停止一切正常工作,防止任何人员出入,一人留守,剩余人员立即赶往事发现场参与突发事件处理。
一、目的
为认真惯彻落实治安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人身、公司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本公司人员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正确处置治安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四川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地方性法规及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十一、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1.1突发刑事案件应急处置
11.1.1案发现场人员接报或发现斗殴、流氓、暴力等事件,要第一时间通知保安队长或保安值班室,保安队长应立即组织保安人员5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如果事态严重,现场无法控制,应立即通知保安队和治安联防队员赶往现场。
11.1.2保安人员应及时查明闹事人是否带有凶器及其人数、地点,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11.4.5发现不法人员禁止其离开本厂,应暂请对方滞留在原地,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警方进行盘查;
11.4.6封闭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模,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无固定现场的、无法将劫匪遗留的物品留在原处的、要一一收拾起来,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11.4.7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末勘查现场或未勘查完毕不能离开;
11.1.3向小组领导报告事件发展情况,根据事件发展的严重性,建议是否报案,并及时赶赴现场;
11.1.4小组值班领导尽快赶到事发现场,组织应急小组人员制止双方的过激行为,通过劝说、诱导或强制手段,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
11.1.5如果发生殴打公司工作人员或蓄意破坏公司财产且不听劝阻的行为,应急小组人员应立即采取强硬措施,对犯罪分子进行控制,并及时报警。
6.3重大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事件;造成两人以上重伤死亡的事件;给公司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事件;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件;因生产经营所依赖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重大法律、政策调整,导致公司不得不调整相应的经营策略的突发事件;公司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规、犯罪的事件;员工聚众闹事、停工怠工、破坏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事件。
11.3.8各级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领导及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
11.4突发抢劫事件应急处置
11.4.1保安人员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个人或厂内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人员的职责,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须立即进行制止处理;超出处理能力的情况下立即通知保安队和治安联防队赶往支援,在此之前,采取一切手段防止犯罪人员逃离。
11.3.4对危险品和违法物品携带者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带到公司办公室进行调查,禁止其离开,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调查;
11.3.5经请示领导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11.3.6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协助公安人员排除爆炸隐患,积极配合调查;
11.3.7如果爆炸已经发生,保安人员和值班领导、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协助运送伤员,稳定人员情绪,保护好现场,有秩序的开展疏散工作;
11.6突发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应急处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有些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执勤人员应按如下方法处理:
11.6.1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管辖区域;
11.6.2如果熟悉或认识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应设法立即通知其工作单位,请他们派人领回,并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
11.6.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
9.2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公司门岗、治安管理制度执行;
9.3对公司全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并将一切可能发生的治安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
一十、预警及措施
10.1按照突发治安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 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11.2.4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应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警方进行盘查;
11.2.5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让其滞留,并报告公安人员前来调查;
11.2.6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任何人触模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物品,经请示值班领导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人员处理;
11.2.7警方调查取证时应将事主和目击者的情况如实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2
副组长
安全部主管
具体落实应急小组决议和组长指示(组长不在现场时,担任现场指挥);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应急资源与力量;信息汇总分析;对外联络及信息发布;后勤资源与力量调配。
3
组员
保安队
接到突发治安事件信息后上报给部门领导、应急救援过程中通知治安联防队、现场处置、施救事故处理。
4
组员
治安联防队
接到应急小组通知后按照小组指令,实施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协助后勤部门进行伤员救护相关事宜
5.4不得阻碍应急工作,不得拒绝履行应急职责,延误应急时机。
5.5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应急人员不得违抗命令,否则予以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5.6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引发、激发治安事件矛盾,不得以任何形式挑起事端。
5.7所有突发事件正当处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工作人员人身伤亡及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11.3突发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违法物品的应急处置
11.3.1严禁非本公司人员进入生产区域,保安和全体人员有权阻止进入,同时汇报值班领导;
11.3.2保安人员检查发现或接到各类可疑物品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留守现场,围起隔离带,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11.3.3初步确认为可疑爆炸物品时,立即组织厂内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置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经值班领导同意拨打“110”报警;
11.4.2迅速制止犯罪,设法擒获或召集组织其他人员擒获罪犯;
11.4.3如在楼内发生劫案,应通知值勤门卫,严格检查,组织人员对厂内进清查,如罪犯逃走,应注意观察看清犯罪分子的人数、衣着、面貌明显特征、身体特点、所用的交通工具及Leabharlann Baidu型号、品脾、特征等,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11.4.4门岗保安接到报警立即封锁大门,并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出入证件,对去过案发现场的和怀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请其暂滞留在原处,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警方进行盘查;
10.3.3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物资,并妥善安置。
10.3.4指示保安队、治安联防队、相关专业工作组及后勤小组进入应急状态。进行初步应急资源整合,做好调配准备。
10.3.5需要汇报集团领导的,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10.4治安事件发生后,现场目击人员要立即向周边人员发出预警警报,拨打保安队长电话、保安室值班电话,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联系行政人事部派车送医院接受治疗,在拨打外部应急电话应先征得总经理或安全部同意,事态特别严重的可以先报警后汇报公司领导。现场人员应立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正确处置初起事件。
5
组员
后勤人员
接到突发治安事件信息后,负责到事件发生保障应急物资供应、伤员救治相关事宜。
6
各部门
负责人
发现或者接到应急小组通知发生突发治安事件,及时汇报并组织部门员工赶往现场,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事态进行控制。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
9.1重大治安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加强全体员工法制培训教育,增强、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
11.1.9如实向公安机关讲述事件过程,积极配合其工作。
11.2突发盗窃事件应急处置
11.2.1值班保安或工作人员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通知门岗严守工厂各出入口,值班保安组织人员包围犯罪嫌疑人,争取当场抓获,连同作案工具、赃物一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在现场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机关配合破案;如果发生过激的反抗行为,立即实施打击措施,将犯罪分子控制住,交公安机关处理。
11.7对突然死亡事件的应急处置,在日常工作中,如遇突然死亡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0.6治安联防队接到应急通知后必须配备相应的应急器具迅速赶往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疏散、控制、打击等措施。
10.7后勤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物资、器具赶往事发现场,如有人员伤亡应尽快组织车辆送医院治疗。
11.4.8当事人或在场人员如有受伤的,要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抢救医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11.5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应急处置
保安在执勤过程中,如遇到不登记不出示证件强行进入,强行进入不准随意进入的区域、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等,可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11.5.1处理问题时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耐心解释、以理服人;
5.8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治安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六、事故等级
6.1一般事件与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并且不满足重大突发事件条件的事件与事故。该类事件与事故采用公司规定的程序处理;
6.2重大经济损失事件:重大经济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含)元以上;
11.2.2发现盗窃现场,盗窃分子已逃离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通知相关领导组织人员从外围包围现场所有出入口,监控值班人员重点监控各主要出入口,并汇报给值班领导并组织人员对现场附近严格清查;
11.2.3门岗保安接到报警立即封锁大门,并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出入证件,对去过案发现场的和怀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求报警,请警方进行盘查;
11.5.5若遇到个别人员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可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领导,由上级领导同此人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1.5.6保安人员遇到上述情况严禁率先动手打架,本着以理服人的原则妥善处理,如果遇到故意挑起事端,并动手殴打工作人员的情况,保安人员应相应手段将其控制住,并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安机关现场处理。
11.5.2对不听劝阻者,尽量想办法查清其姓名或单位,如实记录下来及时向领导汇报;
11.5.3一般情况可由门岗保安人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告之其我厂的相关制度,请其今后配合工作。若未登记人员形迹可疑立即阻止其进入厂区,劝其离开厂门;
11.5.4发生纠纷时,保安员一定要冷静,避免争吵,不能和对方发生任何冲突和过激行为;
七、治安事件的主要类型
7.1重大斗殴事件;
7.2群体性极端人员寻衅滋事;
7.3重大盗窃事件;
7.4针对重点人员和部位的恐怖袭击事件;
7.5危害公司正常生产与经营的其它治安性质的事件。
八、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8.1应急小组架构
8.2职责
序号
应急小组成员
职务
主要职责描述
1
组长
总经理
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决策、整体调配应急资源与力量、整体指挥应急行动(不在现场时,由副组长担任)、应急状态解除、向集团领导汇报重大突发治安事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重大经济损失以及较大社会影响的治安突发性事件或事故。
四、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专项应急预案。
五、工作原则、纪律及奖惩
5.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以人为本,迅速控制,减少损失。
5.2力争把突发治安事故的危害与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
5.3不得(亦不得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10.2根据“有备无患”的原则,对有关信息进行评估,当符合“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突发事件”的突发治安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
10.3进入预警状态后,根据应急事件或事故的类别与性质,可能采取的措施(不限于此):
10.3.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10.3.2在适当范围内传递关于预警状态的信息,必要时广泛发布预警公告。
11.1.6对现场进行保护,对外围人员进行观察,对可疑人员进行监视;
11.1.7如果发生外来人员蓄意侮辱、辱骂工作人员且不听劝阻行为,保安人员应采取强制措施,将闹事人员隔离并驱赶出厂,为防止打击报复,保安人员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通知应急小组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治安事件。
11.1.8一旦发生治安突发事件,保安人员立即关闭所有通道,停止一切正常工作,防止任何人员出入,一人留守,剩余人员立即赶往事发现场参与突发事件处理。
一、目的
为认真惯彻落实治安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人身、公司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本公司人员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正确处置治安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四川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地方性法规及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十一、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1.1突发刑事案件应急处置
11.1.1案发现场人员接报或发现斗殴、流氓、暴力等事件,要第一时间通知保安队长或保安值班室,保安队长应立即组织保安人员5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如果事态严重,现场无法控制,应立即通知保安队和治安联防队员赶往现场。
11.1.2保安人员应及时查明闹事人是否带有凶器及其人数、地点,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11.4.5发现不法人员禁止其离开本厂,应暂请对方滞留在原地,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警方进行盘查;
11.4.6封闭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模,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无固定现场的、无法将劫匪遗留的物品留在原处的、要一一收拾起来,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11.4.7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末勘查现场或未勘查完毕不能离开;
11.1.3向小组领导报告事件发展情况,根据事件发展的严重性,建议是否报案,并及时赶赴现场;
11.1.4小组值班领导尽快赶到事发现场,组织应急小组人员制止双方的过激行为,通过劝说、诱导或强制手段,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
11.1.5如果发生殴打公司工作人员或蓄意破坏公司财产且不听劝阻的行为,应急小组人员应立即采取强硬措施,对犯罪分子进行控制,并及时报警。
6.3重大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事件;造成两人以上重伤死亡的事件;给公司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事件;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件;因生产经营所依赖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重大法律、政策调整,导致公司不得不调整相应的经营策略的突发事件;公司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规、犯罪的事件;员工聚众闹事、停工怠工、破坏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事件。
11.3.8各级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领导及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
11.4突发抢劫事件应急处置
11.4.1保安人员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个人或厂内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人员的职责,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须立即进行制止处理;超出处理能力的情况下立即通知保安队和治安联防队赶往支援,在此之前,采取一切手段防止犯罪人员逃离。
11.3.4对危险品和违法物品携带者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带到公司办公室进行调查,禁止其离开,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调查;
11.3.5经请示领导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11.3.6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协助公安人员排除爆炸隐患,积极配合调查;
11.3.7如果爆炸已经发生,保安人员和值班领导、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协助运送伤员,稳定人员情绪,保护好现场,有秩序的开展疏散工作;
11.6突发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应急处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有些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执勤人员应按如下方法处理:
11.6.1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管辖区域;
11.6.2如果熟悉或认识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应设法立即通知其工作单位,请他们派人领回,并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
11.6.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
9.2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公司门岗、治安管理制度执行;
9.3对公司全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并将一切可能发生的治安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
一十、预警及措施
10.1按照突发治安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 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11.2.4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应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警方进行盘查;
11.2.5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让其滞留,并报告公安人员前来调查;
11.2.6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任何人触模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物品,经请示值班领导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人员处理;
11.2.7警方调查取证时应将事主和目击者的情况如实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2
副组长
安全部主管
具体落实应急小组决议和组长指示(组长不在现场时,担任现场指挥);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应急资源与力量;信息汇总分析;对外联络及信息发布;后勤资源与力量调配。
3
组员
保安队
接到突发治安事件信息后上报给部门领导、应急救援过程中通知治安联防队、现场处置、施救事故处理。
4
组员
治安联防队
接到应急小组通知后按照小组指令,实施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协助后勤部门进行伤员救护相关事宜
5.4不得阻碍应急工作,不得拒绝履行应急职责,延误应急时机。
5.5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应急人员不得违抗命令,否则予以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5.6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引发、激发治安事件矛盾,不得以任何形式挑起事端。
5.7所有突发事件正当处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工作人员人身伤亡及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11.3突发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违法物品的应急处置
11.3.1严禁非本公司人员进入生产区域,保安和全体人员有权阻止进入,同时汇报值班领导;
11.3.2保安人员检查发现或接到各类可疑物品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留守现场,围起隔离带,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11.3.3初步确认为可疑爆炸物品时,立即组织厂内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置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经值班领导同意拨打“110”报警;
11.4.2迅速制止犯罪,设法擒获或召集组织其他人员擒获罪犯;
11.4.3如在楼内发生劫案,应通知值勤门卫,严格检查,组织人员对厂内进清查,如罪犯逃走,应注意观察看清犯罪分子的人数、衣着、面貌明显特征、身体特点、所用的交通工具及Leabharlann Baidu型号、品脾、特征等,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11.4.4门岗保安接到报警立即封锁大门,并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出入证件,对去过案发现场的和怀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请其暂滞留在原处,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警方进行盘查;
10.3.3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物资,并妥善安置。
10.3.4指示保安队、治安联防队、相关专业工作组及后勤小组进入应急状态。进行初步应急资源整合,做好调配准备。
10.3.5需要汇报集团领导的,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10.4治安事件发生后,现场目击人员要立即向周边人员发出预警警报,拨打保安队长电话、保安室值班电话,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联系行政人事部派车送医院接受治疗,在拨打外部应急电话应先征得总经理或安全部同意,事态特别严重的可以先报警后汇报公司领导。现场人员应立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正确处置初起事件。
5
组员
后勤人员
接到突发治安事件信息后,负责到事件发生保障应急物资供应、伤员救治相关事宜。
6
各部门
负责人
发现或者接到应急小组通知发生突发治安事件,及时汇报并组织部门员工赶往现场,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事态进行控制。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
9.1重大治安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加强全体员工法制培训教育,增强、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
11.1.9如实向公安机关讲述事件过程,积极配合其工作。
11.2突发盗窃事件应急处置
11.2.1值班保安或工作人员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通知门岗严守工厂各出入口,值班保安组织人员包围犯罪嫌疑人,争取当场抓获,连同作案工具、赃物一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在现场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机关配合破案;如果发生过激的反抗行为,立即实施打击措施,将犯罪分子控制住,交公安机关处理。
11.7对突然死亡事件的应急处置,在日常工作中,如遇突然死亡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