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附件:宁波市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须知-宁波市建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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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须知

一、备案范围:

本市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生建筑劳务分包活动时, 应按规定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并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个工作日内到我处服务窗口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手续。

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主体内容、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到我处服务窗口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备案主体对象:

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工作由劳务发包人(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负责办理,劳务分包企业负责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三、申请办理需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从事劳务分包活动的企业须依法取得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已办理市区施工备案(登记),取得《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2、备案的劳务项目负责人和劳务队长须持相应证书。

3、备案合同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附件3)。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示范文本的《专用条款》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和必要补充。

劳务分包合同须明确约定劳务内容、合同金额、支付时间、完成期限、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劳务项目负责人和劳务队长、承发包人义务和权利、劳务报酬计算方法、工资结算方案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四、合同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1、《宁波市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表》(附件1)原件一份;

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原件3份(1份备案后留存);

3、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分包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4、办理合同变更手续仅须提供变更后资料。

五、提请备案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备案:

1、备案材料不全的;

2、签订合同的主体未办理市区施工备案(登记),取得《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的;

3、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合法或劳务分包内容与其企业资质不相符的;

4、单项劳务分包合同额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5、未明确劳务作业承发包双方单位的投诉受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的;

6、未明确施工现场劳务负责人或劳务项目负责人(劳务队长)未取得相应证书的;

7、劳务项目负责人在两个以上劳务作业项目施工现场同时兼职的;

8、合同中劳务内容、支付时间、工作期限、质量标准、劳务负责人、承发包人义务、劳务报酬计算方式、结算方式、支付形式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约定不明的;或劳务分包合同未加盖双方单位合同专用章的;

9、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情形的。

六、办理程序:

1、办理事项所需报件齐全,予以受理;

2、审核报件(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是可知性备案,报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提供方负责);

3、对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办理;并在劳务合同上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附件2)。

七、办理时限:

报件齐全,符合要求,当日办结。

附件1:宁波市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表

附件2: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专用章印模

附件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

宁波市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表

申请单位承诺:

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如有任何虚假,受理机关可终止审理;如因虚假材料引致法律责任,概由申请单位承担,与受理机关无关。

劳务分包发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一份,备案受理单位留存。

附件2

宁波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管

理专用章印模

宁波市建筑安装管理处

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专用章

附件三

GF-2003-0214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3年8月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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