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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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思考
作者:刘鹰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2020年第18期
[摘要] 产教融合是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必由之路。随着国家系列政策的出台,高职院校的产教融合取得了很大成績,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高职院校应深化产教融合,寻求利益契合点,推动课程体系改革,打造教师队伍,构建评价机制,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 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产教融合已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高职院校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的职业教育目前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高职院校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也积极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加快构建符合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特点的产教融合机制,推动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机制改革,是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
一、产教融合的意义
1.产教融合的概念解析。产教融合主要是指在政府引导下,学校和行业、企业积极合作,共同参与办学和人才培养,教育与产业紧密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产业升级的办学模式。产教融合的本质是生产和教育一体化,生产和教学密不可分、水乳交融、互相促进。
高职院校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场所,只有深化产教融合,才能走内涵提升、快速发展之路。高职院校要实现产教融合,宏观上,应在政府引导和支持下,与企业、行业深度合作,实现协同发展优势互补,共同培养符合企业岗位实际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微观上,高职院校应该在校内通过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实训基地建设等,为与企业合作创造优质条件和服务。企业应该改变传统理念,着眼长远利益,通过承担学校实践课程,专业技术人员走进校园、走进课堂,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技能培训,促进学生专业素质发展。
2.国家出台系列保障政策。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2017年,出台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8年,《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指出,深化产教融合的关键是要在供需对接、资源转化、价值交换上实现利益共享;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要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这些都充分证明了国家一贯重视产教融合工作,为高职院校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指明了方向。
二、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现状
1.人才供给和社会需求不对等,融而不合。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传统产业面临改造升级,新兴产业也不断发展,这些都对高素质技术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职院校必须敏锐地认识到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快速跟上企业的发展。但目前学校人才培养和社会的需求仍不匹配,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2.法规不到位,缺乏应有约束。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但新政策只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宏观规划,是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法规的开始。就目前来看,职业教育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还缺少健全配套的政策法规。现有体制对校企合作中的利益分配还不够明确,融合渠道不畅通,影响了校企合作的效果。因此只有打破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瓶颈,才能保障受教育者的权益,促进职业教育的有序发展。
3.行业指导不足,协调监管不到位。行业组织作为行业发展的主体,是行业成员利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同时充当着沟通者和协调者的角色。我国的行业协会目前发展不成熟,其自身价值未能完全展现,其行业职能未能充分体现,未能很好发挥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引导和监管作用。
4.校企难以双赢,内生动力不足。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还在摸索阶段,多为浅层次的松散合作,缺乏高层次的紧密合作,未能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校企双方对产教融合的意义认识不一致,普遍存在“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企业缺乏深度参与的积极性,高职院校也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缺乏政府主导的保障机制和约束机制,单靠高职院校来维持和协调双方的合作是远远不够的,企业充当了被动参与的角色,导致合作各方的积极性大打折扣。
5.课程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薄弱。目前一些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还不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还比较薄弱,教师大多数缺乏生产实践,对企业最新与最前沿技术应用缺乏了解和掌握。课程设置依旧是以理论知识为主,缺乏创新,脱离实际。企业需要的是实践操作能力强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如果学校没有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等进行适当的调整,缺乏企业的融入与支持,缺少对学生技能水平的培养,学生学到的知识不能很好地运用到实践操作中去,这都会影响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
6.缺乏质量评估体系,影响融合规范性。产教融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主体多,涉及面广。目前国家及地方政府一直在鼓励和推动各类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也进行了大量的投入,但在产教融合的评估体系上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与规范。产教融合的双方如何来保障人才的培养质量,如何对主体的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职责履行情况形成系统性评价结果并进行反馈,这些都是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三、推进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思考
1.国家政策引导,推进产教融合。高职院校的产教融合是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技能型人才培养战略。各级政府应遵循国家政策,积极出台落实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和义
务。只有依据国家与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持续推进产教融合,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与区域经济,推动教育链与产业链有机融合,才能使高职院校自身更具活力,加快成长与发展,提高高职院校技能人才的培养水平。
2.深化校企合作,寻求利益契合点。在产教融合中,校企合作双方的利益契合点决定了产教融合的广度与深度。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行业企业支持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主要动机是增加自己的利益,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但不少校企合作都是学校处于主导地位,企业处于辅助地位,企业的优惠政策操作性较弱,从而出现利益不匹配,大大影响了追求利益的企业合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因此,要实现校企利益的聚焦,高职院校必须深化双方合作,实现校企之间的内涵对接,使企业真实受益。双方要不断创新融合模式,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师资团队、实训基地、研发合作等方面深度合作,才能达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为例,学校与正保会计事务所共建了会计云共享中心,与京东集团合作成立“京东校园双创孵化基地”和“京东校园馆”,与中国动漫集团成立南京文化创意学院,与联想集团成立联想学院等,借助优质企业平台,强化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快学校人才培养和企业科技创新的步伐,实现校企双方互利共赢。
3.建立多向合作,形成融合合力。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的多向合作关系,形成政行企校协同育人合力,这是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实现的前提。政府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资源配置和组织保障等方面,搭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平台,为产教融合的实施提供指导和保障。企业在协同育人过程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办学主体、投资主体、培养主体和管理主体等方面,发挥其在实施产教融合过程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行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产教融合的指导者、服务者和评价者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高职院校是核心主体之一,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产教融合之路,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构建创新服务机制。在具体实践当中,政府和行业要充分发挥在校企合作中的引导和管理作用。地方政府要制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优惠奖励政策和相关制度,协调校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行业要主动指导相关专业的建设,为区域经济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深度参与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工作,深化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的融合。学校应转变观念、调整姿态、改变方法来适应企业的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只有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主体多向沟通交流,才能拓宽和提高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途径和积极性,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形成深层次、紧密型的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产教融合的良性循环,创造良好的氛围,达到专业对接产业,依托产业办专业的效果。
4.推动课程体系改革,打造教师队伍。高职院校与产业发展联系紧密,是实施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高职院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专业建设等方面深度合作,完善师资人才的双向融通渠道。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岗位任职要求为依据,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使之更加符合市场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