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关政策的通知(201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关政策的通知(201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2.08•【字号】内政办发〔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关政策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11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稽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切实保障用地需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支持脱贫攻坚及易地扶贫搬迁用地保障措施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7〕326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地倾斜力度,优先保障用地需求。
土地预审、审批要开辟专门绿色通道,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审批时间,降低中介费用。
农牧业、林业等部门也要针对占用草牧场、林地新建集中安置点出台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支持政策。
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不因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影响脱贫工作进程。
二、加快电力手续审批根据自治区当年下达的搬迁任务,电力部门3个月内完成新建安置点的配套供电工程前期工作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10个工作日内对配套供电工程进行批复,并将工程统一纳入国家农网改造升级计划。
电力部门优先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农网改造工程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作为重点工作依法合规开展招投标和建设工作,原则上年内完成供电工程,确保贫困户当年实现搬迁入住。
三、简化住房验收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保证住房安全的前提下,尽快量身定制符合农村牧区易地扶贫搬迁新建住房实际的规范设计和验收标准,简化或免除地勘、防雷、消防设计审查等要件资料,避免加大工程造价,增加建房成本,造成搬迁贫困户举债建房。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建工〔2018〕24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质量监管工
作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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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冀建工〔2018〕24号
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保定、邢台、邯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省发改委2018年5月3日提供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清单,请你们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建保〔2018〕1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规划和施工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冀建法〔2018〕8号)等有关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进行逐项对照,并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新增项目情况,按要求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质量监管,对于已开工在建项目,主动服务,严格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附件:省发改委提供的337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清单(截止到2018年5月3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4日——结束——。
“三岩”片区整体易地搬迁是精准扶贫在藏东的生动实践
“三岩”片区整体易地搬迁是精准扶贫在藏东的生动实践作者:秦澜瑛来源:《今日财富》2018年第24期针对西藏不同的地市、不同的贫困深度,区党委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扶贫方式。
对于自然条件恶劣,“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区采取易地扶贫易地搬迁的方式,由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参与,将居住在条件十分恶劣的群众迁移到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从而改善生产生活方式,帮助贫困人口摆脱因生存条件恶劣而导致的贫困,是最彻底、最有效的扶贫方式,也是实施精准脱贫的一种有效方式。
西藏昌都“三岩”片区总体上还处于农牧一元结构的自然半自然经济状态,农牧民整体比较贫困,贫困发生率高达50%。
为了使“三岩”片区的农牧区贫困人口在2020年与全国一道如期脱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习近平“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论述,“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和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区党委、政府决定对昌都“三岩”片区实施整体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一、“三岩”片区整体易地扶贫搬迁是精准扶贫的有效举措易地扶贫搬迁旨在从源头斩断贫困之根,帮助贫困人口摆脱因生存条件恶劣而导致的贫困,是实施精准扶贫的一种有效方式。
“三岩”片区整体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动因是该区域贫困程度较深自然条件严酷、资源贫乏、不宜人类生存发展的特殊类型地区,既有约束条件下的常规扶贫方式已不足以使其摆脱贫困,唯有通过易地搬迁打破环境资源制约,为搬迁扶贫对象提供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设施,通过政府干预而摆脱贫困实现发展。
“三岩”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基于扶贫成本的实际。
“三岩”片区地处金沙江上游两岸的高山峡谷区,地形地貌复杂,自然环境恶劣,资源严重匮乏,地势险峻,基础设施差,产业发展层次低,经济发展十分滞后,社会事业起步晚,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是典型的“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深度贫困区域,是昌都市“难中之难、困中之困、坚中之坚”之地,是昌都市乃至西藏自治区新阶段脱贫攻坚的主战场。
整个“三岩”片区幅员面积2334平方公里,地广人稀,村民居住十分分散,如果继续实施就地扶贫,做到通乡、通村、通户公路黑色化,那么会出现“三岩”片区的大部分村庄仅仅住了十几户,甚至几户,就要修几十公里甚至上百里的公路,仅仅就交通来看,按照每公里200万元的成本计算,就需要几十亿元的投资,代价之大,成本之高。
关于盘县盘南产业园区安置点201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
关于盘县盘南产业园区安置点201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关于盘县盘南产业园区安置点201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公告次字号:(小中大)(我要打印)(关闭)视力保护色:关于盘县盘南产业园区安置点201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公告本招标项目盘县盘南产业园区安置点201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由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盘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盘发改字(2017)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宏财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盘县盘南产业园区安置点201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二、项目建设地点:盘县。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
其中安置住房面积25600㎡,其他用房面积*******㎡,沿街经营性用房面积*******㎡,地下停车场面积*******㎡;配套建设安置区道路、供水供电、给排水线路、绿化亮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五、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全过程造价服务。
服务期:设计至审计部门竣工决算审计结束。
六、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所有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保存),报名同时提交原件核验。
八、报名地点及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2日每日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2018年11月29日财税2018135号)
最新法规42项目。
三、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四、除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表单、项目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
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
五、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等规定的企业。
上述政策规定发生调整的,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为便利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现就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是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唯一代码标识。
二、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其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三、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报送相关基础信息。
四、税务机关应当在赋予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后告知或者通过扣缴义务人告知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并为自然人纳税人查询本人纳税人识别号提供便利。
五、自然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申请退税、开具完税凭证、纳税查询等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推荐)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推荐)一、前言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通过将贫困人口从较为贫困的地区“搬迁”至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实现精准扶贫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脱贫攻坚。
我所在的县长期以来一直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现将我所参与的易地扶贫搬迁情况进行一份工作汇报,望各位领导能够审阅及协助我做得更好。
二、易地扶贫搬迁概述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始于2017年,当时我县政府通过专门的调查研究,并分析和评估了每个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状态,大规模修建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通过此项工作,共有450人搬迁至新的安置区,每个搬迁户均配备了一定面积的住宅和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资金支持,此后得到了贫困户方面的认可及社会的好评。
三、项目亮点1. 充分调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是一项涉及人员和资金鸿沟较大的工程项目,必须充分调研并进行全面的评估。
为此,我们的县本次搬迁选址时,组织了省市两级的专家,充分研究分析,最终确定了两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地理位置。
经过多次评估,搬迁规模最大的安置点将有350户人家全责或部分负责,并且将提供符合贫困户需求的义务教育水平的就业和上岗培训机会,支持贫困户提升自身经济实力。
2. 精准帮扶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建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小组。
这个小组可以是由企业聘请管控清单以被留置人员为主导,其中还有政府、乡(镇)政府和新村民组成的小组,对住户进行全方位、一对一的帮扶,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对易地搬迁户进行必要的知识普及和工作指导,使他们能更好地适应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3. 合理分配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目的是让贫困户脱离贫困。
为了确保这种方式的有效实施,亦为了确保贫困户集中在一起是可持续发展的,我们建议扶持户和新环境中的其他贫困户合作。
我们根据此次搬迁在原地区绘制的政策分配和资产分配,最后就业前瞻性地确定了泪印家庭置业、就业、集约耕种、花卉葵花产业等工作。
最新移民(脱贫)搬迁补助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我市移民(脱贫)搬迁中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和避灾生态搬迁安置。
二、资金筹集与补助标准集中安置:建房资金国家按每人2.5万元筹集补助,搬迁户以户为单位人均购房自筹资金不超过2500元;根底和公共效劳设施建设资金国家按人均2万元筹集补助,缺乏局部由县(区)政府自行解决。
分散安置:建房资金国家按每人1.5万元筹集补助,搬迁户以户为单位人均建房自筹资金不超过2500元。
国家不承当根底和公共效劳设施建设。
“交钥匙〞工程:建房资金国家按每人2.5万元筹集补助,搬迁户不承当建房自筹资金,免费入住;根底和公共效劳设施建设资金国家按人均2万元筹集补助,缺乏局部由县(区)政府解决。
集中安置:建房资金国家按每户4.5万元筹集补助(其中四层及以上楼房化安置的每户再奖励5000元),缺乏局部由搬迁户自行承当;根底和公共效劳设施建设资金国家按户均2万元筹集补助,缺乏局部由县(区)政府自行解决。
分散安置房:建房资金国家按每户3万元筹集补助,缺乏局部由搬迁户自行承当。
国家不承当根底和公共效劳设施建设。
各县区根据避灾生态搬迁户均人口,按照建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建房,以户为单位按人补助不低于1.2万元、上楼安置每户再奖励0.5万元的方法补助。
三、资金兑付1.县(区)内安置选择集中安置 (包括“交钥匙〞工程安置) 的,由县(区)按照集中安置补助标准,将国家建房补助资金及根底和公共效劳设施建设资金拨付至工程建设单位。
选择分散安置的,由县(区)按照分散安置补助标准,将国家建房补助资金兑付至搬迁户个人账户。
选择省内、县区外集中安置点安置的,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条件下,由搬迁户的迁出地县(区)按照集中安置补助标准,将建房补助资金兑付至搬迁户个人账户,将根底和公共效劳配套补助资金划转至搬迁户迁入地县(区)移民搬迁机构账户。
选择省内县区外分散安置和跨省安置的,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条件下,由县(区)按照分散安置补助标准,将国家建房补助资金兑付至搬迁户个人账户。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2013—2018年)》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2013—201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7•【字号】•【施行日期】2014.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贫困地区经济开发正文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2013—2018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2013—2018年)》(以下简称《实施规划》)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了确保全面完成《实施规划》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思想认识陇南地处秦巴山特困片区,自然条件严酷,发展基础薄弱,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缺乏生存条件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问题,市委、市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重要抓手,通过坚持不懈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广大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发生了明显变化。
但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用地紧缺、配套设施跟进不到位、产业培育迟缓,影响了搬迁进度、质量和效果。
今年市委、市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向全市人民和人大代表作出了庄严承诺。
目前省上已安排投资的40个易地搬迁安置点中,尚有15个安置点未开工。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深入贯彻落实市委“433”发展战略,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力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完成《实施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明确任务,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落实工作按照《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我市2013-2018年将实施搬迁群众29860户128314人,其中:武都区规划搬迁5279户22850人、宕昌县规划搬迁4379户20069人、文县规划搬迁6828户24945人、康县规划搬迁1555户6008人、西和县规划搬迁3011户15233人、礼县规划搬迁3972户17587人、徽县规划搬迁3448户15113人、成县规划搬迁466户1760人、两当县规划搬迁982户4758人。
关岭自治县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关岭自治县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布日期】2018.03.14•【字号】•【施行日期】2018.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关岭自治县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2月2日在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县长韦朝虎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工作回顾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严格按照“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工作总纲,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大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全力打好“一二四”攻坚战,切实加快“生态关岭”建设,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劲头,扎实苦干、锐意进取,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坚持加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经济指标平稳增长。
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8.05亿元,增长11%;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0.6亿元,增长22.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85亿元,增长13.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4亿元,增长12.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13亿元,增长12%;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91亿元和78亿元,分别增长17.4%、35.4%;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27元和7992元,分别增长9.4%、11%。
其中,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均名列全市第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名列全市第二,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小康实现率预计达95.47%。
——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抓手,建机制、破难题、抢进度,全年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2.52亿元,预计完成省外3000万元以上项目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2.41亿元,成功引进太平洋集团、中铁十六局、中建四局、特变电工4家“500强”企业。
扶贫搬迁城镇化安置城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第三方工程质招投标书范本
兰坪县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化安置兰坪县城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项目兰坪县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化安置兰坪县城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由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兰发改[]号文(批文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县美丽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Y),)。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兰坪县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化安置兰坪县城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兰坪县金顶镇金龙社区、金顶镇文兴社区、金顶镇金凤村;. 工程规模:工程新建安置住房套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其中住房面积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共搬迁安置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户人,同步搬迁人口户人。
(最终的建设规模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规模为准)。
. 投资金额约:.万元,投资规模以最终设计方案批复总投资为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兰坪县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化安置兰坪县城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范围内的专项检测,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变形和沉降观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防雷接地电阻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市政道路检测)等内容。
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招标人有权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检测项目详见“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及控制价一览表”。
.检测周期:根据招标人要求,按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检测工作,其中建筑物沉降观测包括建设阶段和使用阶段(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质量要求:检测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第标段:兰坪县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化安置兰坪县城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金龙社区三小南片区人+金龙社区三小东片区人+金龙社区白腊箐片区人+和谐小区片区人及兰坪县新增易地搬迁城镇化安置兰坪县城集中安置点(北区市政道路),共人,投资规模约万元。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2)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2)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国精准扶贫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将贫困地区的群众安置到更加发达的地区,解决了他们的住房、就业和教育问题,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会。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是保障扶贫政策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以下是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的详细介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确保扶贫政策的有效实施,维护受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是指面向贫困群众实施安置政策的场所,包括住房、基础设施配套以及公共服务设施。
第四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划、精确选址、统筹建设、分类管理、动态调整。
第五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
第六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工作应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第二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选址与规划第七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选址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地理位置方便,交通发达,便于群众出行和就业创业。
(二)基础设施完善,水、电、气、路等公共设施齐全。
(三)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充足。
(四)环境优雅,空气质量良好,生态保护良好。
第八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规划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
第九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规划应注重环保和生态建设,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规划应注重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为搬迁群众提供便利和优质的生活环境。
第三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第十一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应按照规划要求和标准进行,确保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要注重节能环保和资源回收利用,积极推行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应用。
第十三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要注重群众参与,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听取搬迁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易地搬迁工作情况汇报
易地搬迁工作情况汇报(总11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报告各位领导,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十三五”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消除绝对贫困、加速城镇化进程、舒缓生态压力、留足发展空间”的根本工作遵循,建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指挥长的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制定了《**县整县脱贫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细则》等文件;坚持“先建机制,后搞建设”,村村成立理事会,集中安置点组建联建会员会,理事会抓协调,搬迁群众全面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县处级领导下抓两级任行政村常务书记推进扶贫工作的工作机制,使易地搬迁工作快速推进。
(一)计划下达情况。
2015年9月,省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规模为4500户1672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00户11149人,随迁户1500户5571人。
今年1月,上级核定我县“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为10209人,今年8月,上级追加下达计划搬迁贫困人口1313人。
全县搬迁贫困人口总规模数为11522人。
(二)计划执行情况。
目前,上级已分别下达我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758人和2017年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451人。
总共已下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计划10209人。
截至目前,全县已启动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26个(不含整改后调出的庙坝镇大坝安置点),计划搬迁2805户、1198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176户、9592人;同步搬迁非建档立卡贫困户695户2781人,计划总投资66639万元(不含大坝安置点);进城入镇分散安置121户、44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5户191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04.19•【字号】冀建工〔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现将《2018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安排好今年工作。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4月19日2018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关于工程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监管能力提升,突出政府主导重点项目监管,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县城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活动,认真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监理情况、建立工程质量评价体系两个试点,大力推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强化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严格质量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我省建设工程质量。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一)贯彻落实质量方针政策。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履行质量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质监站作用。
(二)持续推进工程质量提升。
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继续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县城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活动,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有台账、有方案、有措施、有行动。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恒大集团帮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恒大集团帮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02•【字号】毕府办发〔2018〕28号•【施行日期】2018.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恒大集团帮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毕府办发〔2018〕28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毕节市恒大集团帮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毕节市恒大集团帮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毕节市恒大集团帮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省级统筹资金封闭运行办法》《毕节市恒大集团帮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验收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2日毕节市恒大集团帮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三章计划管理第四章规划设计第五章建设管理第一节基本规定第二节概算管理第三节进度管理第四节质量管理第五节安全管理第六节资金管理第七节入住管理第八节工程验收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恒大集团帮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恒大集团帮扶毕节市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简称安置工程。
第四条恒大集团帮扶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坚持县(自治县、区)主体、恒大集团代建,按照“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商业公建不超过6%、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室内装修规范标准、统一配置简易家具实现拎包入住、配套产业和落实就业”的标准规划建设。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五条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提供建设用地并完善用地手续,负责项目“三通一平”,负责红线外水、电、路、讯、气等配套设施的完善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关政策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68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关政策的通知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关政策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68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降低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成本,防止贫困人口因搬迁而过度负债,加快推进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税收优惠政策方面。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政策,按现行税法规定执行。
对从事易地扶贫搬迁的项目建设单位(指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独立法人,包括自治区级平台公司和盟市级、旗县级平台公司以及项目建设单位),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对自治区平台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以及与各旗县(市、区)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使用协议》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及支持建筑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以上工作由税务机关按有关程序办理。
二、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围绕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水、电、路、气、网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就业增收配套建设的产业项目等,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
易地扶贫安置点设计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易地扶贫安置点设计招标二、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生活质量,现对易地扶贫安置点进行设计招标。
本项目位于我国某贫困地区,占地面积约XX亩,总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公共配套设施、绿化景观等。
三、招标范围1. 对易地扶贫安置点进行整体规划及建筑设计;2. 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及设计说明;3. 配套设施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等;4. 绿化景观设计;5. 设计方案的优化及修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3. 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4. 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的设计工作,并取得良好的业绩;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6. 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止;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办法1.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2.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技术专家3名,经济专家2名;3.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设计质量、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单位。
九、其他事项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3.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4.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文件内容,并对调整内容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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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思源公招(货物)-号采购项目名称:贵德县年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项目采购人:贵德县扶贫开发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年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8)一、说明 (8).适用范围 (8).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8).投标费用 (8)二、招标文件说明 (8).招标文件的构成 (8).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投标报价及币种 (10).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有效期 (10).投标文件构成 (1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2)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3)五、开标 (13).开标 (13)六、资格审查程序 (13).资格审查 (13)七、评审程序及方法 (14).评标委员会 (14).评审工作程序 (16).评审方法和标准 (18)八、中标 (20).推荐并确定中标人 (20).中标通知 (20)九、授予合同 (21).签订合同 (21)十、招标代理费 (22)十一、其他 (22)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24)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7)封面(上册) (37)目录(上册) (38)()投标函 (3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1)()投标人承诺函 (42)()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43)()资格证明材料 (4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7)()投标保证金证明 (48)(下册) (49)目录(下册) (50)()评分对照表 (5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52)()分项报价表 (53)()技术规格响应表 (5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5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6)(.)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57)(.)从业人员声明函 (5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60)第五部分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61)(一)投标要求 (61).投标说明 (61).重要指标 (61).商务要求 (61)(二)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6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次)青海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贵德县扶贫开发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贵德县年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投标文件格式()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
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变更事宜,应当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
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活动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报价及币种. 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
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 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 投标币种是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说明: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包:万元整(大写:捌拾万元整);收款单位:青海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宁分行城西支行银行账号:交纳时间:年月日时分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 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条规定的账户。
. 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日(说明:一般为天)。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
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承诺函(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6)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投标保证金证明. 投标文件(下册)(11)评分对照表(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3)分项报价表(14)技术规格响应表(1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7)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 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上、下册)、副本份(上、下册),电子文档份(上、下册)。
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上、下两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上、下册)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副本(上、下册)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电子文档(上、下册)用光盘或制作,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如:式),内容必须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上、下册)完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章等。
. 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上、下册)、所有副本(上、下册)、电子文档(上、下册),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贵德县年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项目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 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密封袋用“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
. 投标人如投多个包,投标文件每包分别按上述规定装订(如果有)。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第.-.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