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备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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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教学设备
项目编号:TYYDJ2015-025
采购单位:**大学
代理机构:XX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
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2)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5)
一、总则 (5)
二、谈判文件 (6)
三、报价文件 (8)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4)
五、谈判程序 (15)
六、签订合同 (20)
七、保密和披露 (22)
八、询问和质疑 (22)
九、违约处罚 (24)
第三部分评标方法 (25)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26)
第五部分合同文本 (35)
第六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38)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XX公司就教学设备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TYYDJ2015-025
二、项目名称:教学设备
三、项目预算:第一包:360,000元,第二包:131,640元
第三包:289,100元,第四包;115,518元
(要求报价单位每包第一轮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四、采购内容:见下表
1.本次谈判采购共四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
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预算金额:360,000元
第二包预算金额:131,640元
第三包预算金额:289,100元
第四包预算金额:115,518元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具体报价范
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供货合同后进口产品90日历天内供货免费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
完毕,国产产品30日历天内供货免费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完毕。
4.交货地点:第一包:**大学生科院,第二包:山大附小,第三包:**大学经济与**学
院,第四包:**大学外语学院;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
(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市高新区瑞杰科技中心A座8层815室
3.谈判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17日下午15:00前(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坞城路92号**大学办公一楼211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5年6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市**区坞城路92号**大学办公一楼211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八、中标服务费:
采购项目中标服务费由成交报价人缴纳,具体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谈判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费标准的80%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
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
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
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
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
具有履约能力。
否则,采购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
能力。
3.4本次谈判允许代理商参加谈判。
3.5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谈判文件对报价人所规定的资质条件。
3.6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7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谈判文
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6.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
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
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
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
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
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
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
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
6.6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
报价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报价文件
7.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
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
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必要时
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
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报价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报
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报价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
份、副本二份。
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商务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
(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8.2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注:本谈判文件中凡加注*部分必须提供且是有效的,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商务部分:
*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报价文件格式’要求附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报价文件格式’要求附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按照报价人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注:本项报价人合同案例以提供同类型合同协议书、合同案例的合同完整金额与报价单位的报价相当或大于的合同案例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完整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以在报价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型合同项目案例为准。
同时,本款可作为的合同案例指报价人自身同类型的合同案例或者生产厂家自身同类型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报价人或生产厂家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开标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均可,开标时间为下半年的必须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季度报价人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截至日前报价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企业简况;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见‘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
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
报价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
*售后服务响应、培训、维修等承诺;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承诺(见‘报价文件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报价人账户信息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
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报价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报价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
订,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报价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
作。
8.4保证金
1)报价人须在谈判开始前交纳:第一包:5400元,第二包:2000元,第三包:
4400元,第四包:1800元作为保证金, 此保证金是谈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该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或支票倒送的方式交纳。
收款单位:XX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原三墙路支行
帐号:*********
3)报价人的保证金以电汇、支票倒送交纳后,并在谈判开始前持交款凭单到采
购代理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未提交。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
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结束后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
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8.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谈判人在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谈判文件的;
②谈判人在谈判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谈判人与采购人、其他谈判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6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
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
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报价人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3)为防止报价人恶意竞标,报价过低的情况是指报价人报价低于满足本项目技
术参数要求且无法保证质量的成本价格。
对于报价过低的情况谈判小组将不予评审,拒绝其报价。
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
报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
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
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
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
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
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1.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
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
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报价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
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报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谈判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报价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报价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
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
1)报价人应保证报价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报价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字。
由报价人代表签字的,报价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报价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
理。
11.6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
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11.7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2.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报价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
一袋内。
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字及报价人公章。
封皮上写
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报价文件的
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
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报价人。
13.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
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
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报价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
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
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报价文件(并注明
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4.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
五、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采取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
15.第一轮公开报价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报价人代
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报价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报价人推荐两名代表查验所有报价文件的密
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进行第一次
公开报价。
15.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
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报价人
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6.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谈判小组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7.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
17.1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17.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报价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
服务承诺等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5)联合体报价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
6)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谈判笔录’中
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7.4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
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17.5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技术谈
判)。
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技术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对所报价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生产工艺、制造设备、材料材质、安装调试以及报价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技术陈述情
况,与报价人进行技术谈判;
3)技术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
书面承诺。
谈判小组专家根据报价人的技术参数和书面技术修正承诺,分别对符合报价人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审,确定是否合格。
18.第二轮公开报价
18.1各报价人以第一轮谈判后书面技术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调整性报
价,报价采用书面方式;
18.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各报价人第二轮报价完毕后,向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公
布第二轮报价情况;
19.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
19.1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二轮谈判(商务谈
判)。
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对所报价货物的供货时间、售后服务、业绩、信誉、质保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商务陈述情
况,与报价人进行商务谈判;
3)商务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
承诺。
谈判小组专家根据报价人的商务参数和书面商务修正承诺,分别对符合报价人的商务条件进行评审,确定是否合格。
20.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
20.1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
20.2第三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
统一密封报出;
20.3第三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21.报价的澄清
第三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三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
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2.确定成交候选人
22.1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
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2.2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将根据技术谈判承诺、商务谈判承诺以及最终报价情况
按顺序推荐1-3名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