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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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
预算定额
(2010年)
浙江省水利厅编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
浙水建〔2010〕37
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省水利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确保水利建设资金规范使用和工程质量安全,促进我省水利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3号令),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以下简称:2010计价依据)。2010计价依据包括:《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经审定,现予颁发。
2010计价依据,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水利水电工程中施行。原《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8)》、《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1998)》、《浙江省水利疏浚工程预算定额(1992)》同时停止使用。
凡2010年10月1日前已批准的投资估算、概算等造价文件不作改变。2010年10月1日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工程,合同价格的调整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010计价依据由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定额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
2.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3.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4.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水利工程造价通知
抄送:水利部与建设管理司、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2010年9月1日印发
编制单位: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目录
总说明 (1)
第一章水轮机 (4)
说明 (4)
第二章调速系统 (6)
说明 (6)
第三章水轮发电机 (7)
说明 (7)
第四章进水阀 (8)
说明 (8)
第五章大型水泵 (9)
说明 (9)
第六章水力机械辅助设备 (10)
说明 (10)
第七章电气设备 (11)
说明 (11)
第八章变电站设备 (17)
说明 (17)
第九章通信设备 (20)
说明 (20)
第十章电气调整 (21)
说明 (21)
第十一章通风空调设备 (24)
说明 (24)
第十二章起重设备 (25)
说明 (25)
第十三章金属闸门制作 (28)
说明 (28)
第十四章闸门安装 (29)
说明 (29)
第十五章压力钢管 (32)
说明 (32)
第十六章其他金属结构 (34)
说明 (34)
第十七章设备工地运输 (37)
说明 (37)
附录 (38)
总说明
一、《浙江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水轮机、调速系统、水轮发电机、进水阀、大型水泵、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变电站设备、通信设备、电气调整、通风空调设备、起重设备、金属闸门制作、闸门安装、压力钢管、其他金属结构、设备工地运输共十七章及附录。
二、本定额适用于浙江省新建、扩建的水利水电工程,是编制设备安装工程造价的依据。
三、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标准、施工技术规程、验收规范等为依据进行编制。
四、本定额适用于下列主要施工条件:
1、设备、附件、构件、材料,符合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
2、设备安装条件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3、按每班八小时工作制进行施工。
五、本定额的实物消耗量由人工、材料、机械组成。对不同的地区、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和施工方法等差异因素,及品种、型号、规格不同时,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使用时均不作调整。
1. 人工:是指完成该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消耗量。包括主要用工和辅助用工,以综合“工日”数量列示。
2. 材料:是指完成该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材料消耗量。由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未计列材料(通常称装置性材料”)组成。主要材料按名称规格以其法定计量单位及数量列示;辅助材料在定额中称“其他材料费”,按主要材料(指在定额子目中已列项的材料)费的百分比列示;未计列材料已在各章节说明中注明,应按单位用量加操作损耗量(见附表0-1“装置性材料损耗率表”)计算。
3. 机械是指完成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施工机械使用消耗量。由主要机械和辅助施工机械组成,主要施工机械以“台班”数量列示,辅助施工机械在定额称“其他机械费”,按占主要施工机械(指在定额子目中已列项的施工机械)费的百分比列示。
4. 人工定额和施工机械定额,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束、辅助工作、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施工干扰、夜间工效影响以及常用工具和机械的小修、保养、加油、加水等全部工作。
六、本定额除各章说明外,还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 设备安装前后的开箱、检查、清扫、滤油、注油、刷漆和喷漆工作。
2. 安装现场100m内的水平运输和正负15m垂直运输(不含压力钢管)。
3. 设备的单体试运转,管和罐的水压试验、焊接及安装的质量检查。
4.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拆及其材料的摊销。
5. 专用特殊工器具的摊销。
6. 随设备成套供应的管路及部件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