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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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结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x[x]45号)、《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x[x]29号)、《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总结》(x[x]5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预算法“讲求绩效”的基本原则和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力争到x年,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至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效、透明、责任政府建设。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推行绩效目标管理。各单位自编制x年预算起,对本单位所有专项资金(数额20万元以下专项资金除外)全部编制绩效目标,同步试点编制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力争到x年实现全覆盖。绩效目标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评审范围。预算执行中,市直各预算单位
对所有编制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全部进行绩效运行监控。(责任部门:市直各单位)
(二)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x年起,预算执行完毕后,市直各预算单位对所有编制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和整体支出全部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报告作为申报下一年度预算的前置条件,形成约束机制。(责任部门:市直各单位)
(三)全面开展第三方评价。自x年起,预算执行完毕后,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众普遍关注、社会影响深远的重大项目,除涉密外,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并试点开展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力争到x年实现全覆盖。市财政局制定参与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社会中介机构考核办法,选择业务管理水平较高的中介机构,建立专门的市本级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加强管理和考核,规范相关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执业行为,提高第三方评估的科学性、权威性、专业性。(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四)建立绩效考核问责机制。根据省、x绩效管理考核问责机制相关规定,绩效管理考核问责由市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办法规定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牵头开展市直各预算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根据考核及评价的结果提出考核问责建议。(责任部门:市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目标管理考核中增设“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目标,分值5分,重点考核“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两方面。
2.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机制。按照市直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综合得分,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按“优先、支持、从紧、取消”的原则与预算安排挂钩。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优先安排;结果为良好的,继续支持;结果为合格的,从紧安排;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项目预算并压缩部门整体预算。
3.建立通报制度。对市直各预算单位及各乡镇街道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对管理工作较好、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单位进行表扬;对管理工作较差、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批评。
4.建立约谈制度。按照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对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存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组织工作不力,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严重偏离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市直预算单位、乡镇街道,由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绩效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督查和目
标效能办等为成员单位,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问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督查和目标效能办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强化主体责任。市直各单位承担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内控机制,明确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牵头机构,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做好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等单位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市委宣传部会同市财政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宣传,提高市直各单位的绩效意识和参与意识。市财政局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市直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跟踪管理及绩效自评等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第三方中介机构绩效评价业务培训和交流,提升第三方评价工作质量。
(四)主动接受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人大预算审查和监督的要求,自x年开始,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市人大,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题询问,由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接受询问。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谁组织实施,谁负责公开”的原则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