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水区贾鲁河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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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政文…2005‟26号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水区贾鲁河绿化工程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水区贾鲁河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金水区贾鲁河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郑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04]73号)、《郑州市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的要求,贾鲁河绿化工程是郑州市四城连创和森林生态城建设的大型生态防护林带之一,任务已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现根据市政府的规划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贾鲁河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贾鲁河在金水辖区段总长17195米,其中北侧长度14670米,南侧长度19720米。贾鲁河西端自庙李镇的皋村与邙山区交界,东端至姚桥乡的陈三桥村的东北部与中牟相连。流经庙李、柳林、祭城、姚桥四个乡镇的17个行政村。根据市政府的绿化规划,贾鲁河绿化工程共涉及堤外面积1517亩,涉及河堤及堤内滩区面积4075亩。

二、建设标准

按照郑州市的统一规划,贾鲁河绿化工程由三部分组成,即堤外防护林带,堤内滩地防护林带和堤顶堤坡防护林带。

(一)贾鲁河堤外防护林带

贾鲁河堤两侧各占地50米宽,栽植大叶女贞12行,株行距3×4米,栽植密度55株/亩。目前贾鲁河两侧地类比较复杂,除去村庄、鱼塘、道路、房屋、菜田等,初步调查需占用耕地面

积为1517亩,其中庙李276亩,柳林521亩,祭城100亩,姚桥620亩。

(二)堤内滩地防护林带

沿贾鲁河堤内坡底向内栽植防护林带,设计宽55米,分标准栽植区(38米)和顺水稀植区(17米)两种模式,共植树12行。由堤坡底角起,向内依次栽植大叶女贞4行(株行距3×4米),其余栽植金丝垂柳共8行,其中:5行株行距3×4米,2行株行距3×5米,1行株行距3×6米。

根据初步调查,滩地内涉及全区总面积2837亩,其中河道已治理地段长约9.4公里,面积1552亩,上游未治理地段长约7.8公里,面积1285亩。

(三)堤顶堤坡防护林带

1.按市水利部门规划,贾鲁河堤内坡、外坡宽各9米,堤顶宽6米,顶、坡总宽度24米。根据市政府要求,贾鲁河堤坡现有杨树林带,除文化北路口和107辅道口两侧外,其余保持不变,连顶带坡保持6行杨树。有断带缺株的地方,要进行补栽。根据调查,全区贾鲁河堤两侧平均长度为17195米,除去两个路口两侧2000米堤段外,其余15195米河堤及堤坡要进行补栽。

2.在文化北路与贾鲁河交叉口,107辅道与贾鲁河交叉口处,两侧河堤各向外延伸500米,规划典型示范绿化带。此范围内,堤顶两侧各栽1行法桐,株距6米。河堤内外坡各栽2行大叶女贞,株行距3×3米。

(四)整地及造林苗木规格

1.整地规格

所有造林地段必须实行先整地后造林,凸凹不平的地段要推平,挖坑规格要达到70×70×70cm。

2.造林苗木规格

①大叶女贞:堤内和堤外防护林苗木胸径要达到3公分以上,典型示范带(两个路口两侧)苗木胸径要达到4公分以上;

②金丝垂柳:胸径要达到4公分以上;

③法桐:胸径要达到6公分以上。

三、造林占地补偿标准

1.堤外造林占地补偿标准是600元/亩,其中市财政承担300元/亩,区财政承担300元/亩,连补8年。

2.堤内滩地造林。由于滩地属国有土地,市财政不再给予造林占地补偿。但考虑到我区实际,使被占地农民生活有保障,参照黄河滩地造林,区财政给予200元/亩补偿,连补8年。

四、组织实施

1.原则上,造林工程由市、区统一规划,各有关乡镇组织实施,为确保造林质量,要求组织专业队施工。造林期间,由区政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施工监理,造林结束后,由区政府组织验收。

2.时间要求:堤外两侧造林及堤内滩地(治理过的地段)造林,柳树要在3月15日以前完成造林施工,其他树种在3月

底以前全部完成造林施工。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贾鲁河两岸绿化是郑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年市下达我区的林业重点工程。因此,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任务的艰巨性、时间的紧迫性和工程建设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做到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确保任务圆满完成。乡镇政府是该项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深入一线亲自指挥和督促。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植树任务,迎接市政府的检查验收。

(二)认真宣传,作好群众工作

认真向群众宣传创建园林生态城区的重大意义,宣传我区积极的土地补偿政策,作好涉及群众的思想工作,使群众积极投入到春季植树造林的高潮中。为促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酌情增加土地补偿。

(三)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质量

各乡镇要按规划要求选择树种,严把苗木质量关,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植树造林任务。新栽的幼树能否成活,关键是管护能否跟上,决不能只造不管。按照“林权随地权走”的原则,采取把树木成活率与土地补偿金的发放挂钩。农户管理要保证自己土地上的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每亩每少一棵树,扣减该

农户2%的土地补偿金。农户管护地林木保存率低于85%的,停止支付该农户的土地补偿金,并责令补栽。确保造一方,成一方。

(四)严格验收,实行奖励

造林结束后,4月上中旬进行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9月中旬进行成活率情况的验收,对按方案要求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及造林质量并验收合格的乡镇,区政府将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的造林工程资金。

主题词:林业绿化方案通知

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2月2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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