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如何进行著录项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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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明专利如何进行著录项目变更
目前,企业请求变更著录项目,主要有两种变更途径,具体如下:
1、企业可以自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2、企业可以委托一家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相关事宜。
从企业递交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之日起,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下发核准通知,时间一般为1个月左右。其中,企业应当在提出变更请求之日起的1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用,期满未缴纳或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二、著录项目变更费交多少
请求变更发明人或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当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请求变更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代理人的,应当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50元。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不符合本款规定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费用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三、著录项目变更申报受理一般要多长时间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对著录项目进行变更的,专利管理部门一般会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九条
恢复权利请求费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
出请求。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