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浇筑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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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记录

C1-3

交底内容:细石混凝土地面

1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2、施工准备

1) 材料:

a ) 本工程细石混凝土全部采用自拌混凝土,坍落度控制在 160~180cm 。

b ) 水泥:采用PS32.5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必须随到随用,禁止使用积压时间较长的水

泥(3个月),水泥进场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具有出厂合格证;进场水泥应按品

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保持干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c ) 砂子:中砂,含泥量不得超过 3%,使用前过3~5mm 孔径的筛子。

d ) 细石:用坚硬、耐磨级配良好的碎石,粒经不大于

10mm 或面层厚度的2/3,含泥量小 于2%。

e ) 水:搅拌用水洁净且水质稳定。

试件的留置应按每一楼层、每搅拌 100m 3、每工作班不得少于一组,如混凝土配合比变

更时,每种配合比需制作一组试件。 细石混凝土在施工中的取样, 应在浇筑地点从混凝

土运送车中均匀采取,其数量不少于试块所需量的 1.5倍。

2) 主要机具:混凝土搅拌机,平板振捣器、运输小车、小水桶、半截桶、扫帚、

2m 靠尺、

铁滚子、木抹子、平锹、钢丝刷、凿子、锤子、铁抹子。

3) 作业条件:

a ) 地面或楼面基层清理完成。

b ) 室内墙面已弹好+50cm 水平线。

c ) 室内各种管道及地漏等已经安装完毕, 管洞堵塞密实。埋在地面的电管已做完隐检手续。

d ) 基层为预制混凝土板时,板缝混凝土应填嵌密实,板端头缝隙应采取防裂措施。

e ) 各种立管和套管通过面层孔洞已用掺膨胀剂的细石混凝土封严,并已作好防水处理。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交底部位 日 期

7、抹面层、压光

(1)、当面层灰面吸水后,用木抹子用力搓打、抹平,将干水泥砂拌合料与细石砼的浆混合,使面层达到结合紧密。

(2)、第一遍抹压:用铁抹子轻轻抹压一遍,将脚印压平。(3)、第二遍抹压:当面层砂浆初凝后,地面面层上有脚印,但走上去不下陷时,用铁抹子进行第二遍抹压,把凹坑、砂眼填实、抹平,不得漏压,尽量不留波纹。

(4)、第三遍抹压:当面层砂浆终凝前,即人踩上去稍有脚印,用铁抹子压光无抹痕时,用机械进行压光。

8、地下车库应具备耐磨特性,在细石混凝土面层上刷耐磨漆涂料。

9、养护

混凝土地面第三遍抹压完12h后进行浇水养护,每天不少于2次,浇水次数应能保证混凝土具有足够的湿润状态;养护时间不少于7d,养护期间必须安排专人养护。耐磨混凝土

地面养护不少于14d,28d后方可交付使用。

10、分格缝切割

地下车库耐磨混凝土地面施工时,为避免结构柱周围地面开裂,必须在地面与结构柱之

间设置分格缝,缝宽5mm,分隔缝在地面细石混凝土强度达到70%后,用砂轮切割机切割。

切割前,必须弹线,保证分格缝缝宽笔直。柱边,通风、电气、水箱间、消防等设备基础边均应设置分格缝,分割缝距设备基础边100mm,填充弹性材料。

柱边分格缝位置缝见下图:

嵌缝膏填充碎苯板填充

5 /—

粗砂填充

■分格缝示意图1-1剖面图

8100

2-2剖面

4、质量标准

1、细石混凝土的材质、配合比、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细石混

凝土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2/3,且不应大于15mm

2、浆皮、油污必须剔干净,面层与基层的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

3、面层表面必须密实光洁、无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现象。

4、有地漏需找坡时,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不渗漏、无积水、与各种管道结合严密平顺。

5、细石砼现浇楼地面一次成活,必须在振捣密实后,按标高刮平,在混凝土终凝前,

压光不得少于三遍,养护不少于7天,并做好成品保护。

6、每个分隔间不论大小,必须一次完成,不能留施工缝,以免出现接槎,造成颜色不一致、接

槎不平整或出现裂缝。

----------- 以下内容摘自〈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5.1 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水泥混凝土(含细石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水泥钢(铁)屑面层、防油渗面层和不发火(防爆的)面层等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5.1.2铺设整体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 1.2Mpa ;表面应粗糙、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铺设前宜涂刷界面处理剂。

5.1.3铺设整体面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 3.0.13条的规定。

5.1.4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 ;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准上人行走;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5.1.5当采用掺有水泥拌和料做踢脚线时,不得用石灰砂浆打底。

5.1.6整体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

5.1.7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mm)

表5.1.7 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米,单块板面积不宜大天20m2。

7、质量记录

7.1水泥出厂合格证及复试记录单。

7.2现浇混凝土试块试压记录。

7.3地面面层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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