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doc
上交所交割细则(四篇)

上交所交割细则尊敬的上交所交割相关部门:我们根据上交所交割细则的要求,制定了以下交割细则范文,供贵所参考:第一条交割品种交割品种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及其他交易所指定的标的资产。
第二条交割时间和地点交易双方应根据市场规定的交割时间和地点完成交割事宜。
第三条交割费用交易双方各自承担交割过程中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手续费等。
第四条交割方式交易双方可选择线下交割或线上交割方式,具体细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认。
第五条交割文件交易双方应准备并签署相关的交割文件,包括交割通知书、过户指令书等。
第六条交割责任交易双方应遵守交易规则,履行自己的交割责任,如有违约行为,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交割违约处理如交易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市场规定进行违约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冻结账户等。
第八条其他事项其他涉及交割的具体事项和细则,根据市场规定或者交易双方的协商达成一致。
感谢贵所对我们的关注和支持,如果有任何问题或意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此致敬礼上交所交割细则(二)上交所etf基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业务运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____、____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____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交易型指数基金),是指经依法募集的,投资特定证券指数所对应组合证券(以下简称组合证券)的开放式基金,其基金份额用组合证券进行申购、赎回,并在本所上市交易。
第三条交易型指数基金的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基金份额)在本所的发售、申购、赎回和交易,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____、____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上海期货交易所纸浆期货交割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纸浆期货交割细则近年来,纸浆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纸浆期货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为规范纸浆期货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于近日出台了《上海期货交易所纸浆期货交割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旨在为纸浆期货市场的稳健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一、交货品种标准根据《细则》,上期所认可纸浆期货交割的品种为硬漂化学制浆(BEKP)与硬机械制浆(BHKP)。
交割的纸浆必须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和上期所制定的交货品质规范。
硬漂化学制浆(BEKP)的交货品质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 纸浆色度不高于60度2. 可溶解物含量不超过0.3%3. 纤维长度按需求分级硬机械制浆(BHKP)的交货品质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 纸浆亮度不低于80度2. 可溶解物含量不超过0.5%3. 渗透度满足需求二、交割地点与交割方式从2022年1月起,纸浆期货交割将在上期所指定的交割仓库中进行。
上期所将定期公布合格交割仓库名单并不时进行更新。
交割方式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
交割方式由卖方选择,但须在合同签订时明确约定。
实物交割要求卖方将合格纸浆交付至交割仓库,买方在交割日期前提前向交割仓库支付货款并完成交收手续。
现金交割要求买方向交割仓库支付差价,并履行交收手续,不需要实际交付纸浆。
三、交割仓库管理与监管为确保交割仓库的管理与监管,上期所将监督仓库质量管理、交割品质监测和交割过程的合规性。
交割仓库要完善相应质量管理制度,并配备一支专业管理团队。
同时,上期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交割纸浆进行现场监测,确保交割纸浆符合质量标准,防止低质量纸浆流入市场。
四、交割期限与交割月份上期所规定了纸浆期货的交割期限与交割月份。
交割期限为交割日前5个工作日以内。
合约到期时,合约交割月份内最近的3个月份为交割月份。
五、交割违约处理根据《细则》,如果卖方或买方未能履行相应的交割义务,则将被视为交割违约。
如果交割违约持续3个交割月份,则将被暂停交易,并依照纸浆期货交易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上市品种和期货合约第三章交易大厅管理第四章经纪与自营第五章交易业务第六章风险控制第七章结算业务第八章交割业务第九章异常情况处理第十章信息管理第十一章监督管理第十二章争议处理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章程》,制定本交易规则。
第二条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主要业务是: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交易。
第三条本交易规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指定交割仓库、指定结算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交易规则。
第二章上市品种和期货合约第四条交易所上市品种为铜、铝、天然橡胶、胶合板、籼米,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期货品种。
第五条交易日为每周一至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每一交易日各品种的交易时间安排,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第六条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第七条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包括:合约名称、交易品种、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合约交割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品级、交割地点、最低交易保证金、交易手续费、交割方式、交易代码。
期货合约的附件与期货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最小变动价位是指该期货合约的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
第九条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又称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第十条期货合约交割月份是指该合约规定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
第十一条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第十二条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期货交易必须以“一手”的整数倍进行,不同交易品种每手合约的商品数量,在该品种的期货合约中载明。
上交所交割细则

上交所交割细则交割细则是指在股票市场交易中,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合约的有效履约,上交所制定的具体规则和细则。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解析上交所交割细则。
一、交割方式上交所交割细则中明确了股票交割的方式。
按照上交所规定,交割方式主要有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形式。
具体交割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交易双方约定而定。
在交割过程中,交割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完成股票和资金的划转,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二、交割时间和期限上交所交割细则中规定了交割的时间和期限。
交割时间是指交易双方需要在何时完成交割,并根据交易所规定的交割期限进行操作。
一般情况下,上交所规定交割时间为交易日的次日或T+1。
交割期限则是指交易双方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交割,否则将产生违约情况。
三、交割保证金上交所交割细则中明确了交割保证金的要求。
为了确保交易的履约,上交所要求交易双方在交割前缴纳一定比例的交割保证金。
交割保证金的金额根据股票市场波动情况和交易风险而定,一般情况下,交割保证金为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以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交割手续费上交所交割细则中规定了交割手续费的标准和计算方式。
交割手续费是指交易双方在完成交割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上交所根据交易金额和交割方式收取一定比例的交割手续费,用于维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监管机构的管理费用。
五、交割违约处理上交所交割细则中对交割违约的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如果交易双方在约定的交割时间内未能按照约定完成交割,上交所将对交割违约行为进行处罚处理。
处罚方式可能包括罚款、限制交易等措施,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的正常进行。
六、交割申报流程上交所交割细则中规定了交割申报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交割申报是指交易双方在交割前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材料和信息。
上交所将根据交割申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和确认,以确保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交割流程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上交所交割细则是在股票市场交易中保障交易顺利进行的重要规则和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燃料油作为重要的能源品种,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为了规范燃料油期货的交割流程,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运行,上海期货交易所制定了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并试行。
以下将对这一细则进行详细的阐述。
首先,交割单位和交割品级的规定是细则的重要内容。
燃料油期货的交割单位被设定为_____吨,交割品级则明确了各项质量指标和技术要求。
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交割的燃料油符合一定的标准,能够满足市场参与者的需求,同时也为交易提供了明确的基准。
在交割地点方面,交易所指定了特定的交割仓库和交割厂库。
这些地点经过精心筛选和评估,具备良好的储存条件、物流设施和管理规范,以保障交割的顺利进行。
交割地点的分布也充分考虑了市场的需求和物流的便利性,有助于降低交割成本,提高交割效率。
交割流程是整个细则的核心环节。
卖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割预报、入库检验等程序。
入库的燃料油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以确保其符合交割品级的要求。
在交割过程中,交易所会对交割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对于交割费用,细则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这包括交割手续费、仓储费、质检费等各项费用的标准和收取方式。
明确的费用规定有助于市场参与者提前做好成本预算和风险控制。
在交割违约处理方面,细则制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
对于未能按照规定履行交割义务的一方,交易所将根据违约的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的收取、限制交易等。
这有助于维护市场的诚信和秩序,保障交割的顺利完成。
同时,细则还对交割中的风险管理进行了规定。
交易所通过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等手段,对市场风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在交割期间,交易所会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相关制度和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此外,为了保障细则的顺利实施,交易所还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及时、准确地向市场公布交割相关的信息,包括交割仓库的库容情况、交割预报情况、质量检验结果等,使市场参与者能够充分了解交割的进展和相关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一、概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以下简称“股指期货合约”)是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衍生产品,旨在通过按期交割方式,以标的指数沪深300为基准,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本文将介绍该合约的交易细则,包括交易时间、交割方式、合约规格等内容。
二、交易时间1. 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公布当日的交易合约。
2. 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15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共计6个小时。
3. 每个交易日的结算价在交易日的最后收盘阶段确定。
三、交割方式1. 交割月份为最近连续的三个季月,分别为3月、6月、9月和12月。
2. 交割日为每个交割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将提前到最接近的工作日。
3. 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即按照合约规定的交割比例,交付标的指数股票。
四、合约规格1. 合约代号:以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代码作为合约代号。
2. 合约单位:每手合约代表交割的标的指数股票数目。
3. 最小变动价位:以合约代号结尾的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即合约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1个指数点。
4. 最大波动限制:根据合约代号结尾的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单个交易日内合约价格的最大上下波动限制。
5. 交割比例:合约代号结尾的小数点后两位计算,表示每一手合约所需交割标的指数股票的数量。
6. 最后交易日:每个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三个星期五。
五、交易规则1. 买卖方法:投资者可通过自有资金购买和卖空股指期货合约。
2. 下单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所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化交易,也可通过合法的期货公司代理进行委托交易。
3. 成交规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成交。
4. 交易限制: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设定交易限制,包括交易合约的涨跌幅限制、交易合约的持仓限制等。
六、风险管理1. 交易所通过监控系统对市场风险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上海、大连、郑州期货交易所的交割流程

上海、大连、郑州期货交易所的交割流程上海期货交易所5日交割法1.第一交割日:申报――买方申报意向;卖方交标准仓单。
2.第二交割日:配对――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买方交款。
3.第三交割日:买方取仓单,卖方收款(此时收到100%的货款)。
4.第四、第五交割日: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纪公司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释放卖方保证金)。
上海交割需注意的事项:1. 考虑因为货款划转的时间,买方客户需在交易所规定的交款日前一日收盘前把交割款全额打入期货公司。
2. 买方需配合期货公司及时提供正确的开票资料。
3. 为了保证仓单的顺利流转,卖方客户需保证在最后交易日将标准仓单递送至经纪公司上海办事处。
大连商品交易所集中交割:1. 最后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按照"最小配对数原则"对未平仓合约进行配对。
2. 最后交割日15时前,买方补足全额货款,卖方交齐对应的标准仓单和增值税发票,交易所进行仓单分配,将未发生违约的买卖双方的货款和标准仓单进行转移。
3. 最后交割日15时后,未违约买方持结算部开具的货款收据到交割部领取《仓单持有凭证》;未违约且已交增值税发票的卖方收到全额货款。
大连集中交割需注意的事项:1. 大连所有交易品种都能进行集中交割。
2. 自然人不能持仓进入交割月,自然人不允许交割。
3. 考虑因为货款划转的时间,买方客户需在交易所规定的交款日前一日收盘前把交割款全额打入期货公司。
4. 买方需配合期货公司及时提供正确的开票资料。
5. 为了保证仓单的顺利流转,卖方客户需保证在最后交易日将标准仓单递送至经纪公司大连办事处。
滚动交割:1. 配对日交易时间,买卖方进行申报。
2. 配对日收市时,对有效买卖申报意向进行确认并平仓,结算时以当日结算价作为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并计算平仓盈余。
3. 配对日后第二个交易日(交收日),买方补足全额货款,给买方开具《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易所将80%货款付给卖方。
交易所在收到卖方会员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剩余的20%的货款付给卖方会员。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在金融市场的舞台上,黄金期货一直是备受瞩目的重要角色。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指引,确保交易的公正、透明和有序进行。
接下来,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这份细则的具体内容。
首先,交割的基本规定是整个细则的基石。
交割单位设定为 3000 克,交割应当以标准重量 3000 克的金锭进行。
每一仓单的黄金,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
这一规定保障了交割品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减少了交割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在交割商品的质量标准方面,交易所规定交割的黄金应当符合国标GB/T 4134-2003 中规定的标准金锭。
金含量不小于 9995%,这一标准确保了交割的黄金具有较高的纯度和品质。
交割地点的设置也是关键的一环。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交割金库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它们必须具备良好的仓储条件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保障黄金的安全存储和准确交割。
交割流程的明确规定让交易各方心中有数。
卖方客户应当在最后交割日之前将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而买方客户则需要在最后交割日之前将足额货款交到交易所。
在交割日,交易所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配对交割。
关于交割违约的处理,细则中也有清晰的规定。
如果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标准仓单或者交付的标准仓单不符合规定,或者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都将被视为违约。
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等。
在交割费用方面,包括交割手续费、仓储费等。
这些费用的明确规定有助于交易各方在交易前就能够准确计算成本,做出合理的决策。
同时,为了确保交割的顺利进行,交易所还对交割过程中的检验、出入库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对交割的黄金进行准确的检验和鉴定。
出入库的流程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黄金的数量和质量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受影响。
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所)连续交易细则包括以下内容:
1. 交易时间:上期所连续交易的交易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3:00。
2. 交易合约:连续交易合约是指上期所主力合约及相关期货品种的交易合约。
3. 报价范围:连续交易的报价范围为合约每日价格涨跌幅限制的上下限。
4. 交易规则:连续交易采用集中竞价撮合的交易方式,买卖双方报价相符时成交。
5. 市场监管:上期所对连续交易进行市场监管,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监管措施包括价格波动监控、成交量控制等。
6. 风险管理:上期所通过限制连续交易的价格波动幅度、调整保证金制度等风险管理措施,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7. 交割规定:连续交易的合约到期后,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交割或平仓。
需要注意的是,上期所连续交易细则可能根据市场状况和监管要求进行调整,投资者在交易前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定。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管理办法》的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5.13•【文号】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告〔2024〕69号•【施行日期】2024.05.1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告〔2024〕69号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管理办法》的公告《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管理办法》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5月13日起实施。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
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附件:《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2024年5月13日附件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便利市场各方参与期货交割业务及相关活动,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等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个或者多个交割库及其联合方,通过集团化管理、运营和合作,经交易所批准,可以为某期货商品提供标准仓单等集团交割业务、异地提货等集团交收业务。
承担集团管理职能的机构(以下简称集团交割中心)负责对加入集团的成员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集团所有成员遵守交易所规定。
集团成员不能向标准仓单持有人交付符合期货合约要求的货物的,集团交割中心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根据资质能力和业务范围,集团成员包括仓库、厂库等交割库和交收库等。
仓库和厂库可以签发标准仓单并为客户办理交割业务;交收库不能签发标准仓单,可以开展商品交收业务。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集团交割中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设立运营满两年。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者等值外币。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时开始,下同)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
期货交易的交割方式与规则

期货交易的交割方式与规则期货交易是金融市场中一种重要的投资手段,交割是期货合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交割方式与规则直接关系到期货市场的运作和参与者的权益保障。
本文将就期货交易的交割方式与规则展开讨论。
一、交割方式1. 现货交割在某些期货合约中,交割可以通过现货交割的方式完成。
即交易双方按照合约规定,在特定地点将合约规定的标的资产以现金支付或实物交割的形式进行交割。
现货交割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农产品、贵金属等实物交割具有明确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2. 现金交割现金交割方式是指交割时,交易双方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等方式,以现金支付期货合约履约保证金和价差等款项。
现金交割方式适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没有实物标的物或难以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
3. 实物交割实物交割是指交割时,交易双方按照期货合约约定的质量和数量,将标的资产实际交付给合约持有人。
实物交割方式常用于能源产品、金属等有明确实物交付需求的期货合约。
4. 环保交割环保交割是指在期货交割过程中,交易双方对环境因素的影响进行关注,并在交割标准中加入环保要求。
例如,某些期货合约约定在交割时应符合环境排放标准,以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
二、交割规则1. 交割日期期货合约中明确规定了交割日期,即合约到期时需要进行交割。
交割日期通常是交易当月的某一特定日期,也可以是滚动的交割日期。
2. 交割地点期货合约约定了特定的交割地点,交易双方在交割时必须按照合约规定的交割地点进行交货。
一般来说,这个地点容易实现物流和信息交流。
3. 交割标准期货合约的交割标准规定了交割时的质量、数量等要求。
交割标准可以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也可以是期货交易所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标准设定的标准。
4. 交割手续费交割时,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支付交割手续费。
交割手续费的具体收取方式和数额由交易所制定,并在合约中明确规定。
5. 交割通知和期限交割前,卖方需要向交易所和买方提交交割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割手续。
交割通知的内容和期限由交易所规定,确保交割过程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

附件: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2011年3月22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期货交割商品的管理,维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和注册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商品注册第三条申请注册的条件(一)申请注册企业必须是国内外相关商品的生产企业。
(二)申请注册企业的年产量(含单个品牌)达到规定水平(暂定为:铜:4万吨;铝:10万吨;锌:5万吨;铅:5万吨),商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或国际标准,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达标,连续稳定生产至少1年以上。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申请注册商品的年产量等控制指标。
(三)申请注册商品在现货市场上占有相当份额,企业有相当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四)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商标注册证。
(五)本交易所一家以上(含一家)会员的推荐。
(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申请注册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一)企业注册申请报告(二)承诺书(见附件一)(三)《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注册登记表》或《上海期货交易所重熔用铝锭(AL99.70)注册登记表》或《上海期货交易所锌锭(Zn99.995)注册登记表》或《上海期货交易所铅锭(Pb99.994)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五)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六)企业股东及股份情况(七)立项批复或备案登记、环保验收合格等文件(八)商品质量管理措施文件1、主要质量管理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2、内控标准3、主要原副材料检验项目(包括检测能力、检测方法)4、成品质量检验项目(包括检测能力、检测方法)5、主要检验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用途)(九)权威质检部门签发的最近一期商品质量测试报告(十)企业内部近三个月的商品质量情况分析报告(十一)生产工艺流程图(两种以上生产工艺的,应分别说明)(十二)相关生产设备介绍(规格、参数、数量等)(十三)反映申请注册商品的外观、标识和包装情况的实物彩照若干,同时应注明:1、单块外形尺寸、重量;2、单捆外形尺寸、重量;3、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括包装夹扣)、商标或标识所在部位。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第八十二条交割热轧卷板质量规定交割热轧卷板应当是在交易所注册旳生产厂生产旳注册商品。
交割热轧卷板旳外形、尺寸、重量及容许偏差应当符合GB/T3274-2023《碳素构造钢和低合金构造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或JIS G101-2023《一般构造用轧制钢材》等有关规定。
交割热轧卷板旳每批商品旳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旳360天内,每一仓单旳热轧卷板以其中最早旳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单旳生产日期。
第八十三条交割商品旳规格每一仓单旳热轧卷板,应当是同毕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和宽度、厚度旳商品构成。
第八十四条交割热轧卷板旳包装与堆放交割热轧卷板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应当符合GB/T274-2023《碳素构造钢和低合金构造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或JIS G101-2023《一般构造用轧制钢材》等有关规定。
用于交割旳热轧卷板每一仓单旳标旳实物应当作为一种堆放垛位进行堆放。
第八十五条交割商品必备单证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旳产品质量证明书。
第八十六条计量和溢短交割热轧卷板以实际称重方式计量。
每张热轧卷板原则仓单旳实物溢短不超过±5%。
磅差不超过±0.3%。
第八十七条在交割期内,如当日14:00之前办妥原则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等交割事宜旳,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对应旳交割部位保证金。
如当日14:00之后办妥旳,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
第八十八条交收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第十三章天然橡胶旳交割第八十九条交割单位:实物交割以每手或其整数倍交割。
第九十条交割品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期货合约》。
第九十一条国产天然橡胶旳注册品牌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九十二条包装:(一)国产天然橡胶(SCR WF)旳外包装应当用聚乙烯薄膜和聚丙烯编织袋双层包装,每包净含量33.3kg,每吨30包,无溢短。
胶包尺寸为670×330×200mm,胶包外应标志注明:原则橡胶级别代号、净重、生产厂名或厂代号、生产日期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在当今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中,期货交易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和风险管理工具,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燃料油期货,因其独特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
而其中的交割环节,则是整个交易流程的关键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上海期货交易所制定了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方案。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燃料油期货交割的基本概念。
简单来说,交割就是在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合约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数量,卖方将燃料油交付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这一过程不仅涉及到实物的转移,还包括一系列的程序和规定,以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
在交割地点方面,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了特定的交割仓库和交割厂库。
这些地点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评估,具备良好的储存条件、运输便利性以及安全保障措施。
交割仓库和厂库的分布,通常会考虑到燃料油的生产、消费和物流等因素,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交割成本和提高交割效率。
对于交割的燃料油质量,有着明确而严格的标准。
这包括燃料油的粘度、密度、闪点、硫含量等多个指标。
只有符合这些质量标准的燃料油,才能够用于交割。
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保证了买方能够获得符合预期的商品,另一方面也促使卖方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注重质量控制,维护市场的整体信誉。
交割的数量单位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每份期货合约代表着一定数量的燃料油,在交割时,买卖双方需要按照合约约定的数量进行交割。
同时,交易所还对交割的最小变动单位和交割数量的整数倍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以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在交割流程方面,大致可以分为交割预报、入库检验、交割配对、货款结算和实物交割等环节。
交割预报是卖方提前向交易所申报拟交割的燃料油数量和质量等信息;入库检验则是对入库的燃料油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符合交割标准;交割配对是由交易所按照一定的规则,将买卖双方进行匹配;货款结算则是在交割完成后,进行资金的划转;最后是实物交割,完成燃料油的实际交付。
上海期货交易所实物交割

实物交割结算更新日期:2012-5-8会员在最后交易日后未平仓了结的合约,必须进行实物交割。
进入交割后,原有的到期未平仓合约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割保证金。
不能交付或者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资者不允许交割。
一、交割期第一交割日:卖方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向结算部提交电子仓单,买方提交所需交割商品的意向书。
第二交割日:交易所交割配对。
第三交割日:实物交割结算,完成合约交割货款收付。
第四、五交割日: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收。
二、交割货款收付交割货款结算实行一收一付,先收后付的原则,其交割货款的收付有两种方式:内转和银行划转。
1.内转:买方会员采用内转方式时,必须提前将货款划入会员结算准备金帐户内,待交割时,由本单位的交割结算员到结算部填写《买入会员交割货款内转申请》,由结算部办理货款内转,若因交割货款内转而造成结算准备金不足的,其后果由会员自行承担。
卖方会员需要内转交割货款时,也由本单位的交割结算员到结算部填写《卖出会员交割货款内转申请》,由结算部在第三交割日统一将交割货款划入卖出会员的结算准备金帐户。
2.银行划转:买方会员采用银行划转时,其交割货款可用贷记凭证、本票或支票划入交易所帐户;而卖方会员(未申请采用内转方式的会员)的应收交割货款由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结算完成后统一划至各会员的结算银行会员专用资金帐户。
买方会员采用内转方式支付交割货款的可在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14:00时前到结算部办理内转申请事宜。
买方会员采用银行划转方式支付交割货款的,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结算部办理完相关事宜。
根据交割配对完成通知和会员交割结算单,结算部将进行交割货款核对和按会员要求进行交割货款转帐处理。
并核实货款到帐后在会员买入交割结算单上盖章确认(结算部留存一联、会员二联),买方会员在结算部领取交割结算单后办理交割电子仓单释放事宜。
卖方交割会员可在结算部领取卖出交割结算单。
三、交割手续费收取会员进行实物交割,应按规定向交易所交纳交割手续费。
上海期货交易所纸浆期货交割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纸浆期货交割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修订案)——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第二章交割流程第八条实物交割完成后,若买方对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有异议的,应当在实物交割月份的下一月份的15日之前,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同时提供本交易所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买方对所交割商品无异议,交易所不再受理交割商品有异议的申请但螺纹钢、线材和热轧卷板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异议相关要求本条第二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章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的交割第一百零九条交割单位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合约的交割单位为每一标准仓单重量2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标准仓单的整数倍交割第一百一十条交割品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合约》第一百一十一条交割漂针浆质量规定交割漂针浆应当是交易所认可的生产厂生产的指定品牌的正品浆指定品牌和生产厂由交易所另行发布第一百一十二条交割商品的包装与堆放每一标准仓单的漂针浆应当是同一生产厂生产、同一品牌的正品浆商品组成用于交割的漂针浆,应当符合交易所认可的生产厂生产的指定品牌商品的包装要求,每件浆包外包装应明显标出用以识别的产品名称等信息到库漂针浆应该包装完整、清洁指定交割仓库在验收时应当对整批交割商品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明显受潮、霉变、污染、破损严重等影响使用的情况,予以拒收,不得用于交割到库商品中,如遇包装铁丝断裂或散块商品,应当重新打包,用规定的铁丝捆扎紧固,方可用于交割包装费用由货主承担用于交割的漂针浆每一标准仓单的标的实物应当按货位堆放,以吨为一个堆放货位第一百一十三条交割商品必备单证国产商品:应当提供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以及生产厂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材料,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进口商品:应当提供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与实物一致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产地证书、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材料,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国家税收、商检等政策调整的,应当遵守其规定,相关进口商品的单证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发布第一百一十四条入出库检验到库漂针浆应当由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分为品质检验和重量检验两部分品质检验以指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为准,品质检验报告符合交易所规定的质量标准才能生成标准仓单;重量检验以指定检验机构签发的重量检验报告为准货主应当确保入库商品符合交易所规定的质量标准检验为抽样检验,抽样地点应当在指定交割仓库内,严禁在车站、码头等运输途中抽样检验批量以同一提单为一个检验批次每一检验批次的漂针浆必须是同一指定品牌、同一包装规格的商品所组成第一百一十五条溢短和磅差漂针浆交割以实测风干重计重,每一标准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超过±5%,重量误差不超过±1%第一百一十六条标准仓单有效期用于实物交割的国产漂针浆有效期限为生产年份的第二年的最后一个交割月份,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并注销。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是如何制定并且加以实施的呢?下文是x收集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欢迎阅读!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行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以及相关的交割结算、出入库溢短结算及发票流程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客户(即投资者)及指定交割金库等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交割流程第三条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 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第四条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应当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
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自然人客户不得进行黄金实物交割。
某一黄金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人客户该黄金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自最后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起,对自然人客户的该月份持仓直接由交易所强行平仓。
第五条实物交割应当在合约规定的交割期内完成。
交割期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该五个工作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
第六条交割程序(一)第一交割日卖方交标准仓单。
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经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仓储费用由卖方支付到第五交割日(含当日),第五交割日以后的仓储费用由买方支付。
(二)第二交割日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
(三)第三交割日1、买方交款、取单。
买方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
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支付给卖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卖方交发票。
第七条标准仓单在交易所进行实物交割的,其流转程序如下:(一)卖方客户将标准仓单授权给卖方会员以办理实物交割业务;(二)卖方会员将标准仓单提交给交易所;(三)交易所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会员;(四)买方会员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客户。
交易所交割细则

交易所交割细则
实物交割:根据能源中心的规则和程序,买方和卖方通过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期货合约的过程。
现金交割:合约到期时,能源中心根据规则和程序,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期货合约的交割可以采用实物交割、现金交割或者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交割方式。
此外,期货交易中的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也有相关规定。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个期货合约在交割月份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仍未平仓的合约将被强制进行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
最后交割日则是交割月份内进行交割的最后一个日期,如果选择不交割,需要在这一天或之前将合约平仓。
请注意,具体的交割细则可能因交易所和期货合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具体交易前仔细阅读相关交易所的交割细则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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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交割是结算过程中,投资者与证券商之间的资金结算,股票清算后,即办理交割手续。
下文是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欢迎阅读!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行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交割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交割仓库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交割流程第三条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第四条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应当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
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不允许交割。
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人客户该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自最后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起,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直接由交易所强行平仓。
第五条实物交割应当在合约规定的交割期内完成。
交割期是指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工作日。
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第六条交割程序:(一)第一交割日1、买方申报意向。
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
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螺纹钢、线材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还允许提交厂库标准仓单)。
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厂库标准仓单的有关规定参见《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钢材厂库交割办法(试行)》。
(二)第二交割日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
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三交割日1、买方交款、取单。
买方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
交易所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以延长交割货款给付时间。
(四)第四、五交割日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七条标准仓单在交易所进行实物交割的,其流转程序如下:(一)卖方客户将标准仓单授权给卖方期货公司会员以办理实物交割业务;(二)卖方会员将标准仓单提交给交易所;(三)交易所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会员;(四)买方期货公司会员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客户。
第八条实物交割完成后,若买方对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有异议的(天然橡胶、白银有异议的交割商品应当在指定交割仓库内),应当在实物交割月份的下一月份的15日之前(含当日,遇法定假日时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同时提供本交易所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见附件一,铅、镍、锡、白银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名单由交易所另行公告)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买方对所交割商品无异议,交易所不再受理交割商品有异议的申请。
但螺纹钢、线材和热轧卷板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异议相关要求本条第二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螺纹钢、线材和热轧卷板实物交割完成后,若买方对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有异议的(有异议的交割商品应当在指定交割仓库内),应当在实物交割月份的下一月份的15日之前(含当日,遇法定假日时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同时提供本交易所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螺纹钢、线材和热轧卷板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名单由交易所另行公告)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
用于交割的螺纹钢、线材和热轧卷板每批商品的有效期应当涵盖本次交割的最后交割日。
即使交割螺纹钢、线材和热轧卷板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质量异议期的提交截止时间,如果该批商品的质量鉴定结论不合格,卖方对该批交割商品的实际质量仍需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买方如需将交割商品再用于将来的交割,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入库与出库第十条货主向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应当办理入库申报(交割预报)。
入库申报的内容包括品种、等级(牌号)、商标、数量、发货单位及拟入指定交割仓库名称等,并提供各项单证等。
客户应当委托期货公司会员办理交割预报(入库申报)手续。
第十一条交易所在库容允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3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入库。
货主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已批准的入库申报中确定的指定交割仓库发货。
未经过交易所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入库的商品不能用于交割。
第十二条商品运抵指定交割仓库后,指定交割仓库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到货及相关凭证进行验核。
验收完毕后,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将入库验收的结果输入标准仓单管理系统。
会员向交易所提交制作标准仓单申请在获得交易所批准后,指定交割仓库方可签发标准仓单。
商品到库验收时,货主应当到指定交割仓库监收; 货主不到库监收的,视为货主同意指定交割仓库验收结果。
第十三条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提货时,指定交割仓库在对标准仓单审核无误后予以发货。
货主可以自行到库提货或委托指定交割仓库代为发运,但委托指定交割仓库代为发运时货主应当到库监发。
货主不到库监发,视为认可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无误。
第十四条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时,应当及时填制《标准仓单出库确认单》(一式二份,货主和指定交割仓库各执一份),并妥善保管备查。
第四章阴极铜的交割第十五条交割单位:25吨。
第十六条交割品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期货合约》。
第十七条交割商品应当是在本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生产的注册商标的商品。
第十八条交割商品的包装(一)商品的包装:每一交割单位阴极铜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注册生产企业自行选定注册产品捆重,但要利于组手,每捆包装采用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井字形捆扎(或者坚固程度相当的钢带捆扎方式),捆扎应当坚固,同时标有醒目的、不易脱落的商品标志及捆重。
每捆重量不超过4吨。
(二)到库商品中,遇有包装钢带断裂或严重锈蚀的捆件及散块商品,应当重新组合,用规定的钢带捆扎紧固,方可用于交割。
包装费用由货主承担。
第十九条交割商品必备单证(一)国产商品: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二)进口商品:应当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国家税收、商检等政策调整的,应当遵守其规定,相关进口商品的单证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发布。
第二十条溢短和磅差:每张标准仓单所列阴极铜的重量为25吨,溢短不超过±2%。
磅差不超过±0.1%。
第二十一条在交割期内,如当日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
如当日14:00之后办妥的,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交收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见附件二。
第五章铝锭的交割第二十三条交割单位:25吨。
第二十四条交割品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合约》。
第二十五条交割商品应当是在本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生产的注册商标的商品。
第二十六条交割商品的包装(一)商品的包装:每一交割单位的铝锭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同一包装数量(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注册生产企业自行选定注册产品捆重,但要利于组手。
每捆包装采用30-32*0.9-1.0mm 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井字形捆扎,捆扎应当坚固,同时标有醒目的、不易脱落的产品商品标志、生产炉批编号及捆重。
每捆重量不超过2吨。
(二)到库商品中,遇有包装钢带断裂或严重锈蚀的捆件及散块商品,应当重新组合,用规定的钢带捆扎紧固,方可用于交割。
包装费用由货主承担。
(三)国产铝每锭重量为15KG±2KG、20KG±2KG 或25KG±2KG。
进口铝的形状应当为锭,每锭重量在KG到26KG 之间。
第二十七条交割商品必备单证(一)国产商品: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二)进口商品:应当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本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国家税收、商检等政策调整的,应当遵守其规定,相关进口商品的单证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发布。
第二十八条溢短:每张标准仓单所列铝锭的重量为25 吨,溢短不超过±2%。
第二十九条磅差:不超过±0.1%。
第三十条在交割期内,如当日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
如当日14:00之后办妥的,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
第三十一条交收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见附件二。
第六章锌锭的交割第三十二条交割单位:25吨。
第三十三条交割品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锌期货合约》。
第三十四条交割商品应当是在本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生产的注册商标的商品。
第三十五条交割商品的包装(一)每一交割单位的锌锭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同一包装数量(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注册生产企业自行选定注册产品捆重,但要利于组手,每捆包装采用30-32*0.9-1.0mm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捆扎,捆扎应当坚固,同时标有醒目的、不易脱落的产品商品标志、批号及捆重。
(二) 到库商品中,遇有包装钢带断裂或严重锈蚀的捆件及散块商品,应当重新组合,用规定的钢带捆扎紧固,方可用于交割。
包装费用由货主承担。
(三) 国产锌的每锭重量为18-30KG。
第三十六条交割商品必备单证(一) 国产商品: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二) 进口商品:应当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国家税收、商检等政策调整的,应当遵守其规定,相关进口商品的单证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发布。
第三十七条溢短和磅差:每张标准仓单所列锌锭的重量为25吨,实物溢短不超过±2%,磅差不超过±0.1%。
第三十八条在交割期内,如当日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
如当日14:00之后办妥的,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
第三十九条交收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见附件二。
32020-07-20第七章铅锭的交割第四十条交割单位:25吨。
第四十一条交割品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