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2018(附样表)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2018(附样表)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2018(附样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样表)

姓名李四性别男出生年月19XX年X月籍贯陕西省西安市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单位及职务XXXX学院职员X级(职称/工人等级/职员职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19XX年X月革命工作年限XX年

有何特殊贡献待遇无

工资状况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教护提高

10%

保留地区工资

补贴(地差)

保留津补贴

退休待遇保留工资住房补贴

增加离退费

陕人社发〔2015〕37号

退休费比例%

按规定提高

退休费比例%120 60

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审批机关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年月日

特殊工种退休规定

楚天都市报讯 (见习记者邓龙通讯员廖潘腾子刘小俐)记者昨从省人社厅获悉,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近日联合印发《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具体规定了15种将被问责的行为。《办法》出台后,我省对公务员的问责有章可循,并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职责行为,保证其正确行使权力。《办法》共五章32条,具体规定了15种将被问责的行为。问责形式将根据其情节轻重,从给予批评教育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不等。其中,一年内问责达到两次及以上的公务员,将从重问责。 五种未完全履行职责情形 (一)对依法依规或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二)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敷衍应付或者执行不力,贻误工作,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三)因工作质量不高或者服务态度不佳等原因,被服务对象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四)经评议或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五)未完全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根据情节轻重问责方式分为以下十种 (一)批评教育;(二)诫勉谈话;(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四)通报批评;(五)责令公开道歉;(六)调离现工作岗位;(七)停职检查;(八)引咎辞职;(九)责令辞职;(十)免职。 五种不履行职责情形 (一)对依法依规或职责范围内应办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或推诿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三)对有正当理由和依据提请支持、配合、协助的事项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的;(四)违反机关(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五)不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五种不当履行职责情形 (一)未经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依法委托或职责规定,行使不属于本岗位职权的;(二)不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三)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让当事人逃避责任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四)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向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不正当要求、谋取私利的;(五)不当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张阳 12:08:18 解读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政策规定 日期:2009-06-29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 近来,有部分参保人员咨询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现就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政策规定解读如下: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 注:1、本表可由初审单位手工填写,也可从业务系统中输出;

2、本表一式四份,审批机关、初审单位、参保单位与职工本人各一份。 填表说明 1、办理正常退休、病退休(职)、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填写《审批表》的“初审意见”栏(初审单位不签章)和“审核意见”栏(初审单位签章)。 2、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提前退休,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填写《审批表》的“初审意见”栏(初审单位签章),由市社会保险局填写《审批表》的“审核意见”栏。受委托办理的区县(自治县、市)社会保险局按第一条规定填写。 社会保险局在《审批表》的“审核意见”栏对退休条件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关事项作出认定,认定的事项与初审认定的事项一致的,签署同意初审认定的事项;认定的事项与初审认定的事项不一致的,签署不一致的事项。同时在《审批表》的审核意见栏签署:该同志符合正常退休或病退休或病退职或特殊工种退休或提前退休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同意报批。 3、办理正常退休、病退休、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由参保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写《审批表》的“审批意见”栏;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提前退休,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办理的由参保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写《审批表》的“审批意见”栏。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批表》的“审批意见”栏对退休条件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关事项作出认定,认定的事项与审核认定的事项一致的,签署同意审核认定的事项;认定的事项与审核认定的事项不一致的,签署不一致的事项。同时,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签署准予退休和退休类别或退职及其依据,并签署退休时间和待遇支付时间。即:该同志符合正常退休或病退休或病退职或特殊工种退休或提前退休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准予正常退休或病退休或病退职或特殊工种退休或提前退休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并按国家和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签署退休时间和待遇支付时间。对不符合退休、退职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签署不予退休、退职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并说明理由。 4、在确认实行个人缴费前间断年限时,实行个人缴费时间的确定:对1993年3月1日前或1993年3月1日起参保的人员,按1993年3月作为个人缴费

员工退休管理规定

河南省XX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退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河南省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员退休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员工退休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退休条件、时间认定 第四条: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办理退休手续: 1、达到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即:男员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达不到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职手续。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退休条件。 员工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办理退休手续: 1、员工向公司借款尚未还清的。 2、给公司造成损失或重大损失尚未赔偿的。 第五条:员工退休时间的认定,以出生时间为准。对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员工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员工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第三章退休程序 第六条:员工符合退休条件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前90天启动退休审批流程。对公司负有债务清偿义务、损失赔偿责任的员工,应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之日起30日内履行其义务。员工逾期未完成债务清偿、损失赔偿的,公司将通过诉讼实现其权利。 人力资源部提前60天填写《员工退休审批表》,经财务部、法务部确认无异议后,交员工所在部门领导会签,人力资源部经理确认,报公司行政副总经理审核,交由总经理办公室填写意见,最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完成《员工退休审批表》审批流程后,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员工退休通知单》。员工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退休手续。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在员工退休次月,停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第四章退休待遇 第九条: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应协助人力资源部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员工自退休次月起可根据国家规定领取养老金。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已满足本规定退休条件的在岗职工,自规定实行后办理退休离岗手续。

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

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 工作单位 姓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审批部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本人档案各一份。

填表说明 1.“职务(岗位)”按享受工资待遇的职务(岗位)填写; 2.“职务(岗位)工资”、“级别(技术等级、薪级)工资”和“本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对应的 退休津贴补贴”按照享受工资待遇的职务(岗位)情况填写; 3.“是否领导职务”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是否享受领导职务工资; 4.“是否提高10%”指按照国家规定,中小学教师、护士基本工资提高10%的部分; 5.“退休补贴”指2014年9月本人职务职级(岗位、职务、技术等级、薪级)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6.“保留津贴”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保留的津贴补贴; 7.“最后一次职务变动”指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职务升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71号)文件规定的职务升降人员填写,其他人员不填写; 8.“机关事业视同缴费”指2014年10月之前,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符合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9.“机关事业实际缴费”指2014年10月(含)之后,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按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10. “企业视同缴费”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前在企业工作的年限; 11. “企业实际缴费”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后, 按规定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12.“中断”指自参加工作时间至退休时间范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期间中断的工作年限或缴费年限; 13.“从事特殊工种年限”指改革前从事国家确定的特殊工种用于折算工龄的工作年限; 14.“合计折算工龄”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83号)有关规定执行; 15.如果主管部门为审批退休部门的,主管部门只在“审批部门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即可; 16.表中数据除签名和日期外,均需打印,手写无效。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3篇

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3篇 篇一: 为贯彻落实州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西组字[20XX]197号)、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XX 年度全州政府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局[20XX]579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切实做好局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了20XX年度考核工作,现将20XX年度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机关现有工作人员共25人,其中:公务员23名,工人2人,23名同志参加了年度考核工作。通过*测评、科室推荐、考核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及征求各党组成员意见等程序,评出优秀公务员6名,占应参加考核人数的21%,其余同志为称职等次。这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成绩,*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是对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做出正确评价的基础,考核结果是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的依据。因此,考核工作关系到每位公务员的切身利益,做好考核工作,不仅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有利于培养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负责考核工作的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等工作。 (二)加强对考核工作的宣传和政策了解,提高被考核人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在开展考核工作前,各科室负责人向每名干部宣传公务员考核制度,使每位干部都能详细了解考核的重要意义,明确考核的标准、内容、程序和结果的使用,认真做好个人总结,客观地反映工作实绩,以保证我局的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考核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考核原则、内容和标准、程序及考核结果的使用等要求进行,做到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求被考核人认真对照年度考核工作的各项要求,客观总结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 找出不足,做好自我总结、自我评议。 (四)制定方案,严格执行,认真组织,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国家公务员制度导学材料(三)

国家公务员制度导学材料(三) 一、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涵义 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国家公务员个人的意愿,通过法定形式,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变换国家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或者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的管理制度。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具有以下五层意思: 1.国家公务员交流形式是法定的。 2.国家公务员交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的一种依法管理行为。 3.国家公务员交流缘于两个方面的原因。 4.国家公务员交流的范围是内外部互动的。 5.国家公务员交流是同级或者相当职务的平调 二、国家公务员交流的先决条件、范围与比例 (一)实施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中调任、转任、轮换的先决条件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56条规定: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接受调任、转任和轮换的国家公务员,应当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二)内外部交流的范围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55条规定,国家公务员既可以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进行交流,也可以与其他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这就是内外部的交流。 国家公务员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内部交流”,即可以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也可以在同一部门的不同职位之间交流;既可以在同级国家行政机关之间交流,也可以在上下级国家行政机关之间交流,包括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之间交流。 国家公务员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外部交流”,是指国家公务员可以调出国家行政机关到其他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去工作,其他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按照国家公务员法规的有关规定,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 国家公务员交流的形式,包括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这四种法定形式。 三、国家公务员交流的四种法定形式 在四种法定形式中,有的具有创新性、突破性,如调入与调出等。 (一)调任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57条规定:调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由此可见,调任这种交流形式,实际上包括“调入”和“调出”两个方面,是我国公务员队伍的一个“进口”和一个“出口”。(二)转任 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工)伤亡认定非行政许可流程图人社局

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工)伤亡认定非行政许可流程图 批 复 疑难问题 初审不合格,退回 一般问题 接受监督 投诉、举报 1、 法律依据:《《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机关、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工)伤亡认定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 责任科室:工资福利科 3、办理时限:3日 4、监督电话:xx 申报单位 (申报) 主管部门 (审核) 局长 (批准) 局长办公会 (审定) 主管局长 (研究) 承办人 (初审) 监督部门 局办公室 8711453 申报材料:1、个人申请、医院诊断;2、单位报告;3、相关证明材料;4、《认定表》 科长 (复审)

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确定、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 批 复 疑难问题 一般问题 初审不合格,退回 较难问题 接受监督 投诉、举报 1、 法律依据:《河北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 [1994]29号);《唐山市人事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责任科室:工资福利科3、办理时限:15日4、监督电话:xx 申报单位 (申报) 主管部门 (审核) 科室 (研究) 科长或副科长 (审核) 承办人 (初审) 监督部门 局办公室 8711453 主管局长 (审定) 申报材料: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调整方案》 2、单位上一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调整方案》

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非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 1、 法律依据:《河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2、 责任科室:干部科 3、 办理时限:15日 4、监督电话:xx 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 部署考核 工作 被考核人 填写考核表 县直单位呈报备案表、个人考核表 承办人 (初审) 科长 (审核) 局务会 (研究) 1、申报要求: ①送审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 ②符合相关的考核要求。 2、送审材料 ①单位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 ②本年度考核登记表。 监督部门 局办公室:8711453 投诉、举报、核实、反馈 主管局长 (审签) 报人事局 局长 (备案)

安徽省机关事业工资管理软件系统操作流程说明范本

安徽省机关事业工资管理软件系统操作流程说明

安徽省机关事业工资管理软件系统操作流程说明 (第二阶段) 内容:本次工作是在第一阶段工作(工资套改)完成的前提下进行的,现在各个单位已经完成了对在离退和在职人员的工资套改,即将进入的是对新进人员的调入、转正定级、职务变动、正常晋级等操作。 注:做变动的对象是已经审批过而且接受过回复确认文件的单位操作步骤: 第一步:新的数据库更新方法: 1、原数据库备份:首先进入系统维护→工具箱→备份数据→ 输入文件名→点保存 2、发送机构编码:进入机构管理→机构编码→文件→数据输出 →在弹出的对话框上点确定→输入保存的文件名→点保存3、在职人员数据的发送:进入人员管理→信息录入→编辑→ 人员库(在职人员库)→数据发送→当前显示人员→输入文件名(例:在职人员)→点打开→点确定→发送成功 如果有离退休的人员的单位则操作第四步若没有则直接做第五步 4、离退人员数据的发送:进入人员管理→信息录入→编辑→ 人员库(离退人员库)→数据发送→当前显示人员→输入文件名(例:离退人员)→点打开→点确定→发送成功5、新的数据库恢复:进入系统维护→工具箱→恢复数据→

找到新的数据库→点打开→将新的数据库恢复到软件中,原来老的数据库将被覆盖。 覆盖以后操作就是相反的了,先接收机构编码再接收人员: 6、机构编码的接收:进入机构管理→机构编码→文件→数 据接收→在弹出的对话框上点确定 7、在职人员数据的接收:进入人员管理→信息录入→编辑→ 人员库→数据接收→找到要接收的…·dat”→点打开 →选择人员库(在职人员库)→点确定 8、离退人员数据的接收:进入人员管理→信息录入→编辑→ 人员库→数据接收→找到要接收的…·dat”→点打开→选择人员库(离退人员库)→点确定 第二步:具体操作: (1)请将每种情况的第一个例子看仔细,特别是人员调入操作看仔细,以后遇到相同情况的操作都略写的或没有写 的,具体操作都在这里面; (2)对于生成报盘文件和接收回复,我们在每个操作上都写了,为了是怕有的单位只有部分操作而忘掉这一步;其 实对于每个单位而言,只需要将有情况都操作过了,然 后做一次报盘最好,这样省得麻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模板】

XX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1号)、《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5号)和《XX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皋政规〔2017〕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各行政单位(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工商联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产使用是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自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行为,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履行国家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市财政局是国有资产使用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 各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核本部门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督促本部门所属单位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使用的管理情况。

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并对相关资产实行专项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担保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XX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将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增减变动信息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并按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报送资产统计报告。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绩效管理的方式方法,真实反映和解析国有资产运营效果,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依法保护,合理运用,并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二章自用资产管理 第十条自用资产管理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入库登记、领用交回、清查盘点、处置、共享共用等行为。 第十一条资产购置。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批准的资产购

赣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个人: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原已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参照个人参保规定续保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城镇各类企业、改制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所需资料: 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从业证明材料、一张一寸免冠近照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申报,填写《江西省新增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单位: 申请登记时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提供职工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资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1)工商营业执照;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 参保流程; 个人: 1、申请:申请人向当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办理材料、填写《参保登记表》; 2、受理:工作人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 3、领取:建立个人档案并发放养老保险金。 单位: 1、申请:单位社保代理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

2、受理: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3、办结:审核通过并发予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参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 所需资料: 单位职工: (1)《退休审核表》一份; (2)《退休审批表》三份; (3)个人申请退休报告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养老保险手册; (5)5张2寸照片; (6)职工人事档案。 领取流程; 企业职工: 1、企业或企业社保代理人员到社保审批中心审批退休资格,经养老处复审通过; 2、企业或企业社保代理人员到社会保险征缴柜台办理个人账户相关业务; 3、企业或企业社保代理人员凭退休资格审批表、个人账户表、退休审批表到待遇支付科核定退休待遇; 4、经审核,复核无误后,打印待遇表。 转移指南 转移条件: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就业地变动,需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到新就业地的;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就业地变动,需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的。 所需资料:

一、事业单位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应当提交《事业单位

一、事业单位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应当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和《事业单位场地证明》。 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主要栏目填写要求如下: 单位名称:在表格封面和相应栏目中,填写本单位经审批机关批准使用的所有名称,不得填写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使用的名称。多个名称的事业单位,应将主要名称填写为“第一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括起。 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当日日期。 住所:填写本单位所在地的市、区(县)、乡(镇)及街道门牌号。 举办单位: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填写申请成立该事业单位的单位;非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资单位。 经费来源:按照本单位经费来源情况,填写“财政补助”或“非财政补助”。 开办资金:填写经由具体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验证的事业单位用于设立登记的资产数额。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填写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名称及账号。尚未开立银行基本账户的单位,暂不填写此栏目。 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由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填写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并填写其批准成立机构文件的文号;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非经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填写批准成立该机构的有关部门及批准文件文号。 执业许可证书: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业务需要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填写其执业许可证书的名称及证书号码。 机构规格:指由审批机关批准的机构规格;不定规格的,此栏不填。

人员编制:经机构编制部门核批的事业单位直接填写批准的编制员额;非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不填写此栏。 从业人数:指单位的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未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人员等)。 宗旨和业务范围:事业单位宗旨是指举办事业单位的主要目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是对事业单位可以开展的业务范围。 (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填写“本申请书所填写的情况属实”,并亲笔签名或加盖(待登记)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 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填写“同意”或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栏目内容予以补充说明或更正。 三、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三)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四)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五)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六)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及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七)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八)住所证明(事业单位的住所若是自有的,应提供产权证件;若是租用的,应提供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租期的租用协议); (九)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职工退休审核表

职工退休审核表 工作单位 姓名 填表日期年月日 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须知 一、职工退休年龄 1、正常退休:职工正常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 女生产岗位年满50周岁(原为干部身份或从事管理岗位工作,后从事生产岗位且退休时连续在生产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前十年在生产岗位工作累计满五年的,按生产岗位退休)。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 周岁。 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退休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办理退休程序 1、个人申请(限于办理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及其它提前退休); 2、单位公示,按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建立职工退休公示制度的通知》(晋劳社养【2003】219号文规定执行); 3、对公示期满后无疑异或经调查核实后无误的人员,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政策规定审核后,单位将审核结果通知职工本人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计发退休待遇。

说明:1、实行个人缴费后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不再折算工龄,“合计折算工龄”最长不超过5年; 2、“视同缴费年限”系指个人实际缴费前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3、因病提前退休、特殊工种、企业破产提前退休、其它提前退休以及女职工原为工人身份 按管理岗位退休和原为干部身份按生产岗位退休的,本人须在“个人意见”栏签字; 4、“退休政策依据”系指职工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国发【1994】59号文件、中办 发【2000】11号文件和晋政办发【2006】33号等文件; 5、本表一式三份,本人档案、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部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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