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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2.26•【字号】津教委办[2011]72号•【施行日期】2011.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教委办〔2011〕72号)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各科研院所,各成人高校:为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更好地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全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过学校推荐和初选,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了一批优秀的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对30个“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79名“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市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全市负责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从事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同志,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求真务实,争创先进,全面提升我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附件:1.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附件1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先进集体30个)普通高等教育南开大学教务处天津大学教务处天津师范大学教务处天津医科大学教务处天津外国语大学教务处天津理工大学教务处天津职业大学教务处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天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天津财经大学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国民航大学教务处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委处天津工业大学教务处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教务处天津体育学院教务处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教务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教务部研究生高等教育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处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成人高等教育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天津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天津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天津市红桥区职工大学教务处附件2天津市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先进个人79名)普通高等教育单喆天津财经大学郭茜中国民航大学王亦旻天津科技大学刘仲会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索海军南开大学刘洁天津大学贾萍天津师范大学张亮天津医科大学韩萌天津理工大学张超天津工业大学庆来刚天津商业大学毕慧娟天津中医药大学肖娜天津外国语大学尉健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梁丽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刘君天津农学院侯清礼天津体育学院沈楠天津音乐学院哈伊莎天津美术学院刘治国天津职业大学李娜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李子铮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郭玮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张建华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王欢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贾悦欣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徐川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周丽娜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郭静静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周雪松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刘群英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王军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边广伟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刘幼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杨光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冯建平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李军松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宁宁天津海运职业学院陈雁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刘宇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崔冉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白学涛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刘全权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李娜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李远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邹林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段建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汪宏友天津天狮学院研究生高等教育魏震南开大学秦岭天津大学梁珍淑天津科技大学羊隽芳天津工业大学赵拥军中国民航大学王永刚天津农学院郭华星天津中医药大学封旭红天津师范大学张晓欢天津外国语大学陶岩天津体育学院张旋天津音乐学院董亭天津美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陈爽南开大学郑华南开大学高玉鹏天津大学杨莉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解萍天津理工大学冯建生天津体育学院魏勇健天津中医药大学董润平天津商业大学牛萍天津美术学院段辉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孙晓芳天津市红桥区职工大学杨鸣艳天津市南开区职工大学张丽霞天津市河东区职工大学岳辉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张力钧天津市渤海化工职工学院贾振中天津广播电视大学于萍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崔健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刘玉兰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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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室号首位为楼号,后三位为教室号,其中B301、B302、B303、C103、C205、C301、C302、C303、C304为多媒体教室,A203、A204、A301、A303、A304、A403、A404为机房;3、因各班级上课地点不固定,请任课教师和学生注意上课地点,以免误课;4、实践教学部分只需标出第几周做什么实践,具体安排见实践课表。

2、教室号首位为楼号,后三位为教室号,其中B301、B302、B303、C103、C205、C301、C302、C303、C304为多媒体教室,A203、A204、A301、A303、A304、A403、A404为机房;3、因各班级上课地点不固定,请任课教师和学生注意上课地点,以免误课;4、实践教学部分只需标出第几周做什么实践,具体安排见实践课表。

2、教室号首位为楼号,后三位为教室号,其中B301、B302、B303、C103、C205、C301、C302、C303、C304为多媒体教室,A203、A204、A301、A303、A304、A403、A404为机房;3、因各班级上课地点不固定,请任课教师和学生注意上课地点,以免误课;4、实践教学部分只需标出第几周做什么实践,具体安排见实践课表。

2、教室号首位为楼号,后三位为教室号,其中B301、B302、B303、C103、C205、C301、C302、C303、C304为多媒体教室,A203、A204、A301、A303、A304、A403、A404为机房;3、因各班级上课地点不固定,请任课教师和学生注意上课地点,以免误课;4、实践教学部分只需标出第几周做什么实践,具体安排见实践课表。

2、教室号首位为楼号,后三位为教室号,其中B301、B302、B303、C103、C205、C301、C302、C303、C304为多媒体教室,A203、A204、A301、A303、A304、A403、A404为机房;3、因各班级上课地点不固定,请任课教师和学生注意上课地点,以免误课;4、实践教学部分只需标出第几周做什么实践,具体安排见实践课表。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31•【字号】津教委办[2012]99号•【施行日期】201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教委办〔2012〕99号)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经单位推荐和专家组综合评议,市教委决定对在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天津大学信息与网络中心等46个先进集体和孟少卿等77名同志进行表彰(名单附后),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2012年12月31日附件:天津市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先进集体46个:天津大学信息与网络中心南开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河北工业大学网络管理中心中国民航大学信息网络中心天津师范大学信息化办公室天津工业大学信息化中心网络科天津理工大学信息技术研究所天津医科大学教学研究与信息中心天津科技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天津商业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天津财经大学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资源管理与建设处天津市职业大学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信息管理中心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管理与服务中心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管中心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药物制剂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团队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天津市河西区闽侯路小学天津市红桥区教育技术应用研究室天津市河东区教育中心信息技术室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天津市咸水沽第一中学天津市东丽区电化教育中心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网络信息中心天津市武清区电化教育中心天津市蓟县第一小学天津市宁河县芦台第一中学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网管中心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天津市电化教育馆天津市新华中学天津市瑞景中学天津市第一中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天津市实验中学信息中心天津市天津中学信息中心天津市实验小学天津市校舍管理服务中心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财务管理中心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先进个人77名:孟少卿天津大学刘振昌南开大学翟利强河北工业大学刘帆中国民航大学党光天津师范大学魏昕天津工业大学王法玉天津理工大学何琳天津医科大学司占军天津科技大学杨晨天津商业大学刘勍杨天津财经大学张建勋天津中医药大学张永哲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张志钢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杨波天津外国语大学刘光明天津农学院张蕾天津体育学院王荣天津音乐学院罗砚会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张建立天津市职业大学齐惠英天津交通职业学院钱灵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杨海艳天津天狮学院宁书林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王茂明天津青年职业学院牛景辉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于一民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刘健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李毅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姚嵩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魏文忠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卢勤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刘紫萍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井俊岭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郝明举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宋梦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庞海军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李连群天津市和平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温晓川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宁东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韩云学天津市红桥区教师进修学校杜永刚天津市红桥区教师进修学校王国顺天津市河东区教育中心徐青天津市南开区二十五中学康磊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网络信息中心王海江天津市东丽区电化教育中心苗芊天津市北辰区华辰学校刘文革天津市北辰区模范小学张世彪天津市静海县实验小学XXX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XXX 天津市蓟县教育网络信息中心刘桂华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马连成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陆祖盛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教育中心张勇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教师进修学校郑连永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教师进修学校高文龙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滨教育中心杜鹏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局吴洪林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王庆利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苗玲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白云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赵小锐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高淑印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周蓉天津市电化教育馆王南迪天津市新华中学李鑫刚天津市瑞景中学张凤岐天津市第一中学魏长童天津市南开中学张英群天津市实验中学罗杰锋天津市天津中学李钢天津市实验小学董彦斌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关义钟天津市校舍管理服务中心郭福生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财务管理中心于乐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翟德顺天津市工读学校。

拟聘任副高级教师的公示

拟聘任副高级教师的公示

拟聘任副高级教师的公示
尊敬的全体教职员工:
您好!
我们非常高兴地向大家公布,经过严谨的筛选和评估,我校决定拟聘任(姓名)为副高级教师。

这是我们学校对(姓名)老师教学能力、学术研究以及职业素养的高度认可。

(姓名)老师自加入我校以来,始终坚守教育初心,以身作则,敬业乐群,以其专业的知识技能和高尚的师德赢得了广大学生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在教学工作中,他/她注重因材施教,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培养了一批批优秀的学生。

在学术研究方面,他/她积极参与各类科研项目,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中,提升了教学质量。

我们相信,(姓名)老师被聘任为副高级教师后,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为我校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我们也期待他/她的表现能够激励更多的教职员工积极进取,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根据相关程序,现将(姓名)老师的拟聘任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人事部门。

感谢大家对我校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期待(姓名)老师在新的职务上再创佳绩!
此致,
敬礼!。

新时代“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策略研究

新时代“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策略研究

新时代“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策略研究
李静芳
【期刊名称】《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年(卷),期】2024(26)5
【摘要】“双师型”教师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新蓝领”的践行者,在职业技能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影响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文章分析了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在此基础
上从夯实“双师型”基础、完善“双师型”标准、校企共建共融共享、完善保障激励机制等提出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策略。

【总页数】6页(P47-51)
【作者】李静芳
【作者单位】天津市河西区职工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51.2
【相关文献】
1.深化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深
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发布2.职业教育“双
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基于治理体系的思考——《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解读3.新时代职教教师队伍建设的缘起、目标与策略——《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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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英语教师职业倦怠探析

高校英语教师职业倦怠探析
瓣 每
高 校 英 语 教 师 职 业 倦 怠探 析
◆ 谢雅君
(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 翥 要l随着我 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 对于高校英语教 师的工作也提 出 了更高的要 求。为了在 日益激烈的人 才竞争 中获得 一席之地 。 他们 面临着 巨大的工作压 力, 也随之产生 了职业倦怠现象 , 这种现 象不但对 于教师个人的 身心健康发展 不利 , 也会影响到我 国教育事业的蓬
压力 , 因而更容易出现职业倦 怠。5 0岁以上的教 师各 方面压 力相 对减轻 , 学生交流的合作者 , 教学活动组织者 ; 时, 同 为了调动 学生 的学习积极 性 , 还要掌握 多媒体 技术 , 制作教 学课件 , 掌握网络 技术 , 而且对于 自己的生理变化也逐渐适应。参加工作 1 6~2 5年的教 师更容 易 在掌握语言的同时 , 其心 理上 的困惑 、 适应很容 易 不 表现 出情绪枯竭和去人格化倾 向。参 加 工作 8~l O年的教 师个人 成就感 这种转变 为英语教师带来了无形 的压力 , 最低 , 自我认 同度不高。在职称方 面 , 具有 副高级 专业技术 职称群体 更容 使其产生职业倦怠心理。 () 2 教学负担繁重 , 这已成为我国高校英语教师普遍面 临的一 个问题。 易在工作 中产生职业倦怠。在访谈过 程中 , 大部分被访者表示 在教学过程 中语 言表达能力下降 , 记忆力下降明显, 科研能力下降 , 学工 作趋于机械 根据《中国高校外语教 学改革现状与发展策略研究》 书中所提 到的 , 国 教 一 我 5~ 0课 时, 还有的地区更多。英语教 师教学 化 , 学效率低下 , 教 对教学科研工作 感到力不从心 , 为自己缺 乏胜任工作 高校英语教 师周平均课 时为 l 2 认 任务 多, 负担重 , 备课、 教学这些 紧张 的工作使 得他 们身心疲惫 , 力透支 , 体 的能力, 产生 自卑感和强烈的离职倾 向。 二、 造成高校英语教师职业倦 怠的原 因 1社会原 因 . 英语课作 为一门主学科受到国家 的重视 , 但这 给高校的英语教 师并没 有带 来 多大 的实惠。相反 。 无形 中加 重 了他们 的负担 。近 年来 , 高校扩建 是大

【建设】天津高职高专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专业建设方案

【建设】天津高职高专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专业建设方案

【关键字】建设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专业建设方案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目录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专业建设方案项目负责人:刘靖项目组成员:沈洁王建明李云梅王春媚丁玮张润华武洪娟郭增良(天津津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李文滋(原中国光电集团第18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刘彦龙(中国化学及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刚(天津力神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一、建设基础(一)专业现状1.以校企合作为基础建立新专业我院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专业是面向全球能源危机及新能源产业迅猛发展的现状,以天津及区域经济为背景而设置开办的新专业,是天津市第一个光伏专业。

2008年,我院发起组织5家已申报新能源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联合中国化学物理电源协会、天津津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有限公司等企业,成立新能源专业建设协作组。

由行业协会指导,企业全程参与完成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2009年申报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专业,并获天津市教委批准,2010年5月获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

本专业于2010年9月开始招生,实际招生24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9人,目前第一年招生的学生已经全部与企业订单,为专业的建设与发展,为学生将来的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现有专任教师6人,其中具有行业实践经历的3人,院级名师1人,院级骨干教师2人,校外兼职教师4名,基本形成一支实践经验丰富、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

专任教师中60%以上参与过企业的能源改造项目,先后完成3项科委、教委、企业节能节材技改项目,发明3项专利。

目前拥有与自动化类专业共享的实训室7个,其中光伏专业专用实训室2个,校内实习和实训等实践性环节的开出率一直保持在100%。

2.以技能大赛为引领促进专业建设我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能源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新能源分教指委主任委员单位,分别在2009年、2010年举办了关于光伏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教学资源整合研讨会,2011年12月计划召开光伏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类研讨会,对全国高职院校光伏专业的发展起到了引领作用,为全国高职院校的光伏专业的一线教师搭建了一个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从而促进了我院光伏专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2012年全市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2012年全市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2012年全市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25•【字号】津教委[2012]106号•【施行日期】2012.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天津市教委关于表彰2012年全市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津教委〔2012〕106号)各普通高校、高职学院、独立学院:2012年全市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工作,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涌现出一批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为充分调动高校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高校安全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评选推荐2012年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津教委办〔2012〕82号)精神,经各学校评选推荐,市教委研究决定,授予在天津高校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南开大学阴沛涞等120名同志“2012年天津市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工作者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高校全体安全管理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升高校安全工作水平,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推进教育事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2年天津市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名单2012年12月25日附件:2012年天津市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名单南开大学:阴沛涞杜建民刘桂鹏王建国时恩琦天津大学:吕雅楠杨淑梅尹翔赵洪浩李全智陈庆丰天津医科大学:李涛王津英穆锡光河北工业大学:张晓怿李铁庄李妍张丽红李麟浩中国民航大学:张耀发王长杰高振蝶天津师范大学:吴春发孙维杰唐诗华李凤江陈巨旺王永华天津工业大学:石永松张志捷许永生刘凤鸣张建国赵书明李永利天津财经大学:霍炳军魏志国柳华利陈秀园曹扬张楠天津理工大学:王禹石伟利马洪青杨静胡曰琪天津科技大学:李瑞华张嘏伟李骁然天津商业大学:刘连贺王栋天津中医药大学:刘星兰荣刚天津外国语大学:陈欣单文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庞群胡士斌张文际天津音乐学院:何鹏天津体育学院:刘中晖天津美术学院:陆明亮天津城建学院:邵羽赵海燕天津农学院:李鸿雨赵斌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张建起天津职业大学:刘德春马佩营孙乐明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杨彦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赵宝玉董宝昆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郭金铭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马鹰张军张兴钟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王伟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李飞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刘正杰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安恩波白宝国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郝新立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田福茂郑玉宝王新志冯泽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居建泉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马世华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马涛李桂胜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梁天宇王志毅韩国栋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张震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陈其亮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张伟王燕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黄治江魏国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高晓凯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郑冬煜天津海运职业学院:郭久弘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叶宝山刘永生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马军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黄文智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邹小雨天狮学院:杨贵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梁爽南开大学滨海学院:霍建林郭始萍天津大学仁爱学院:颜凯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侯继斌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张丽莉顾文利张宸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陈光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范立那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王建强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林伟。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补充医疗保险客户服务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补充医疗保险客户服务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补充医疗保险客户服务指南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参保职工:2018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商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继续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负责提供承保和理赔服务。

为切实做好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向参保职工提供更优质的医疗保险服务,确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现将2018年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相关事项向广大参保职工进行告知说明。

※※注意事项一、参保职工就诊必须先刷社保卡,再进行二次报销,未刷社保卡的全额垫付票据须先交予社保进行结算,然后进行二次报销。

二、参保职工诊断为门诊特殊病或医疗费用中包括门诊特殊病治疗费用的,需在社保指定医疗机构办理门诊特殊病登记,登记后因以下疾病发生医疗费用需门特联网结算后申请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如全额垫付需先提交至社保报核后申请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如被保险人未进行门诊特殊病登记,而在大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责任中申报门诊特殊病费用,需提供相应的化验检查报告及病历资料,由我公司进行审核后方可赔付。

注:门诊特殊病包括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癫痫。

三、门诊治疗与用药量:急症3天、普通门诊7天、慢性病14天,用药量超出部分我公司不予赔付。

四、跨年度开药、开各种治疗费用超过自然年度剩余天数超过7 天的,超出部分我公司不予赔付。

五、药店购药费用我公司不予赔付。

六、为保护参保职工的权益,请参保职工妥善保存好清单、处方、检查化验报告、病历及体检报告等相关就诊或确诊的材料,理赔出现疑义时,可能要求参保职工提交相关材料。

七、收据原件丢失不能申请理赔。

八、同一次就诊票据必须一次性交齐,如有缺失或遗漏,我公司不予赔付。

九、因意外伤害、生育、计划生育、人工生殖、性功能障碍、不孕不育、助孕、备孕及保胎相关医疗费用;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及后遗症的相关医疗费用;因本人违法行为造成自身伤害或者因为自杀、自残、酗酒等致使自身伤病而进行治疗的相关医疗费用及国家和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不予支付的其它情形不在补充医疗保险范围之内。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4.25•【字号】津教委[2011]58号•【施行日期】2011.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的通知(津教委〔2011〕58号)各普通高校、高职学院、独立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津党教〔2006〕1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树立高校辅导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开展“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时间2011年5月15日前为学校评选、推荐时间;5月至6月为市级评审时间。

二、评选范围天津市普通高校、高职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中凡工作满两年的专职辅导员。

三、评选数量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评选出“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100名,并从中评出10名“天津市普通高校十佳辅导员”。

四、评选条件(一)“天津市普通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辅导员工作,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2.认真做好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指导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3.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善于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开展调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以贴近实际、贴近学生为前提,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暂行办法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暂行办法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发现有心理危机或潜在危机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的指导思想是以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坚持教育为主,重在预防的原则,全面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危机应对方法,提高心理调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挫折承受能力;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以及危机应对方法等。

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网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减少或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的发生,为学校的稳定工作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院成立了“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团委、后勤服务中心、各系党支部书记、保健站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心理咨询室。

学院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领导。

第四条学工部心理咨询室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

心理咨询室由我院心理健康专职教师负责。

第五条各院(系)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指导,由本院(系)心理健康辅导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各院(系)应积极组建、大力扶持本院(系)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充分发挥学生心理健康社团骨干、班级心理委员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三章干预对象第七条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大学生三方协议

大学生三方协议

大学生三方协议大学生三方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学校/系)丙方:_________(学校/系)实习学生为保证学生在“_________”实践教学实习过程中学到与本专业相关的实践工作经验,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基本技术技能,现就本次实习有关事宜,实习单位、院方、实习学生三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实习单位(甲方)责任义务安排人员指导学生熟悉与掌握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和具体程序等实践技能,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学生出勤,检查实习日记,并在实习结束时对学生作出实习鉴定。

二、院方(乙方)责任义务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以免出现意外事故,布置实习任务,定期到实习地点对学生进行指导,及时与实习单位沟通有关学生的实习情况,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三、学生(丙方)责任义务按实习任务书和指导书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实习任务,遵守实习地点或现场的一切规定,服从实习所在单位及其指派的指导教师的领导安排,作息时间与实习单位或实习现场工作人员作息时间一致,交通问题自行解决。

如学生无视有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范发生意外事故,后果由学生自负。

四、实习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实习单位盖章):年月日签订地点乙方(院方盖章):年月日签订地点丙方(学生签字):年月日签订地点签三方协议要留心六个细节:第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

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

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楼阶梯多媒体教室,1B201-1B205、1B301-1B303、1C201-1C203、1C302、1C307代表①教学楼一体化教室,2A201-2A207、2A301-2A305代表②教学楼多媒体教室,2A306、2A307、2A401-2A407代表②教学楼机房;3、因各班级上课地点不固定,请任课教师和学生注意上课地点,以免误课;4、实践教学部分只需标出第几周做什么实践,具体安排见实践课表。

5、体育第1次课集合地点为篮球场,体育课代表上课前需与体育老师联系。

学楼阶梯多媒体教室,1B201-1B205、1B301-1B303、1C201-1C203、1C302、1C307代表①教学楼一体化教室,2A201-2A207、2A301-2A305代表②教学楼多媒体教室,2A306、2A307、2A401-2A407代表②教学楼机房;3、因各班级上课地点不固定,请任课教师和学生注意上课地点,以免误课;4、实践教学部分只需标出第几周做什么实践,具体安排见实践课表。

5、体育第1次课集合地点为篮球场,体育课代表上课前需与体育老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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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体育第1次课集合地点为篮球场,体育课代表上课前需与体育老师联系。

学楼阶梯多媒体教室,1B201-1B205、1B301-1B303、1C201-1C203、1C302、1C307代表①教学楼一体化教室,2A201-2A207、2A301-2A305代表②教学楼多媒体教室,2A306、2A307、2A401-2A407代表②教学楼机房;3、因各班级上课地点不固定,请任课教师和学生注意上课地点,以免误课;4、实践教学部分只需标出第几周做什么实践,具体安排见实践课表。

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6.08•【字号】津教委办[2013]83号•【施行日期】2013.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3〕83号)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天铁集团教委:为提高各级教育部门对教育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依法依规做好教育事业统计的基础性工作,切实保障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2〕12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布置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3〕37号)要求,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度天津市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数据质量是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进行教育决策的基础,对于正确分析和准确反映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状况,保障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我市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成效显著,在教育管理和科学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毋庸讳言,目前我市教育统计数据仍然存在误报、漏报、瞒报等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

今年,教育部组织开展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并对有关省市直接进行抽查。

为此,市教委决定对我市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核查,力求提升统计工作管理水平,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工作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

二、核查的范围与方式按照教育部要求,应对各级各类学校按10%的抽样比例进行核查。

核查分为市级和区县级。

市级核查的组织者为市教委,负责组织抽查和自查;区县级核查的组织者为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自查和重点抽查。

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

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

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
申报***奖项
**同学/集体的先进事迹
(标题要求:黑体小三)
-——行
空——————————-——行
本人**系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学院**专业*班(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学生。

本人****
本人**符合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奖项的评审要求,特此申请2012—2013学年度**奖项。

(正文要求:内容应不少于2000字,楷体四号,段落固定值22磅,页边距、段前后间距以此电子模板为例。


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
申请人:(手写签字)
****年**月**日。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廉小冰老师简历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廉小冰老师简历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廉小冰老师简历
摘要:
一、廉小冰老师简介
1.姓名及职务
2.教育背景
3.工作经历
4.研究方向
二、廉小冰老师的教育背景
1.本科学习经历
2.研究生学习经历
3.学术成果
三、廉小冰老师的工作经历
1.天津市第一轻工业任教
2.教学及科研成果
四、廉小冰老师的研究方向
1.轻工业技术研究
2.教学方法改革
3.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正文:
廉小冰,女,现任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院教师。

她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学术背景,为我国轻工业领域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廉小冰老师在教育背景方面,本科毕业于我国一所知名轻工院校,取得了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的学位。

之后,她在同一领域继续深造,取得了研究生学位。

在学术研究方面,她发表了多篇论文,为同行所认可。

在工作经验方面,廉小冰老师自毕业后便加入了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院,开始了她的教学生涯。

多年来,她致力于培养轻工业领域的专业人才,通过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够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

此外,她还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推动轻工业技术的发展。

廉小冰老师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轻工业技术研究、教学方法改革和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她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紧密跟踪国际轻工业技术的前沿,为我国轻工业技术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她不断尝试创新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我国轻工业领域培养出一批又一批优秀的人才。

总之,廉小冰老师是一位在教育、科研等多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优秀教师。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岗位工作量核定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岗位工作量核定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岗位工作量核定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试行)根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实施绩效工资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教学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专任教师、兼课教师、实践(实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根据教学工作量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教学岗位基本工作量绩效工资、绩效调节工作量工资。

教学岗位工作量包括教学岗位基本工作量和教学岗位绩效调节(超学时)工作量。

一、教学岗位基本工作量教学岗位基本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辅助教学工作量。

(一)教学岗位基本工作量定额1、专职教师(包括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教学岗位基本工作量定额为320标准课时/学年。

实验教师教学岗位基本工作量定额为280标准课时/学年。

2、“双肩挑”人员,指经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聘用在教学岗位且具有行政职务或承担行政工作的人员。

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双肩挑”人员,按照所担任行政职务分为校级、处级、科级及以下三个层次,对应完成教学岗位基本教学工作量定额(320标准课时/学年)的20%、30%、40%。

3、专职教师、“双肩挑”人员教学岗位基本工作量定额标准一览表:(二)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和实践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B)为计算单位。

标准课时定义为:完成一个班级1课时内规定的各环节教学任务,为一个标准课时。

1、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阅卷、补考等工作。

计算办法如下:(1)单班课程B=P×1.1 (人数≥51)P—专业计划学时数。

B=P×1 (人数36-50)B=P×0.9 (人数21-35)B=P×0.7 (人数≤20)(2)合班课程:必修课按每40人一个标准班,分别按学生人数折算为标准班个数(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

B=P×0.8×学生人数/40,P—专业计划学时数。

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1:《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修订说明一、修订目的《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于2001年制定,迄今已有14年。

这期间,成人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发展很快,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也更高。

天津作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发挥着示范引领的作用。

修订《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和天津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形成适应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天津市职业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教师职务评审标准。

二、基本原则1.与时俱进。

本次评审条件是在原文件基础上,根据提高职教师资整体素质的要求,并借鉴其他省份职业教育教师职务评审改革的先进做法,对相关条款进行适当调整,不做整体结构性修改;2.坚持标准。

即修订后的条款总体标准不降低,注重原文件所体现的成人高校、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之间评审条件的相对平衡;3.兼顾特点。

修订后的标准既保证成人高校原则不受影响,又能够充分体现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特点;4.只增不减。

本次修订内容原则上只适当考虑增项,原则不做减项。

三、总体依据本次修订坚持“四结合”,即结合国家政策、天津市精神、各职业院校经验和教师的需求,强化政策研究,重视经验总结,关注教师成长。

修订依据主要体现在基于政策经验的理论研究和基于问卷访谈的实践研究两个方面。

(一)基于高等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政策经验的理论研究基于高等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政策经验的理论研究,紧紧围绕“推动天津市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修订目的,遵循“国家层面——天津市及其他省市层面——学校层面”的研究脉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及天津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通过对津人专[2001]31-39号文件、天津市各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以及其他省市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文件的解读,借鉴相关经验并初步确立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修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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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各位教代会代表:根据2013年5月6日院长办公会会议要求,并结合学院实施指纹考勤的实际及参照园区其他院校的做法,对原《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蓝字部分原稿,红字部分为修订稿,黑字部分未做修改,请各位代表审议。

附:《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修订稿)》学院人事处2013年5月17日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修订)为了规范学院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学院(学院实施指纹考勤的)实际,对原《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如下:第一章考勤基本要求第一条:考勤范围学院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含派遣人员)。

第二条:考勤时间1.坐班人员日常考核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不坐班人员考核其授课时间及学院制度规定的到校工作时间(普通教师周二下午工作时间,教研室主任周二、五下午工作时间);同时对全体教职员工均考核学院临时安排的其它到校工作时间的出勤情况。

2.教职员工日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20—16:50。

上午8:30—12:10;下午13:20—16:30。

第三条:考勤管理1.考勤管理原则:高度自觉、严格执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及时准确、奖罚分明。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考勤管理工作负总责,并要确定一名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考勤的日常记载(本部门考勤与指纹考勤机信息的核对)、统计、上报等工作。

3.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院执行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由教务处、督察办负责对任课教师授课出勤及记载情况进行抽查监督;由各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对本部门执行考勤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4.人事处将以教职员工每月考勤统计结果及全年统计汇总做为发放工资奖金的重要依据。

5.教职员工的考勤结果将做为学院各类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6.对在执行考勤管理制度过程中出现的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条:考勤要求1.全体教职员工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出满勤、干满点。

2.各部门考勤员每日9点前要对本部门教职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初始记载,每日下班前要对本部门教职员工当日的考勤做出记载。

2.学院从2013年4月起实行指纹考勤(指纹考勤具体管理办法见附件)。

3.各部门考勤员要在学院统一要求参加的会议或活动结束后,将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的考勤结果立即报人事处。

4.教师因病、事假调课及不能参加规定日教研活动时,要按规定履行请假、调课手续,各教学系考勤表中要对教师未能按课表规定日期出勤及未参加规定日教研活动的情况记载未出勤原因,4节课以下(含4节)记0.5天,5—8节课记1天,并在月末向人事处报考勤表时附请假条。

第二章请假类别和规定第五条:请假种类教职员工因本身或其他原因不能出勤工作的请假种类有:公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哺乳假及计划生育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

第六条:因公不能到岗为公假。

第七条:病假1.休病假须凭学院保健站、医保定点医院或国家准许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建休证明(学院保健站建休证明权限为2天),并在24小时内向所在部门领导告知,任课教师须在第一时间告知本系领导,经核准后享受病假待遇。

2.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凡休病假按以下计算方式扣除本人月岗位津贴、天津市人事局财政局规范加班管理发放的加班费(以下简称加班费)、年终奖等。

病假1天扣除30元;当月连续累计病假超过8天(含8天),坐班人员扣除岗位津贴、加班费各50%,不坐班人员扣除加班费50%;超过12天(含12天),坐班人员扣除当月全部岗位津贴及加班费,不坐班人员扣除当月全部加班费。

第八条:事假1.事假必须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履行请假手续。

2.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凡休事假按以下计算方式扣除本人月岗位津贴、加班费、年终奖等。

事假一天扣除35元;当月累计事假达5—7天,坐班人员扣除岗位津贴、加班费各50%,不坐班人员扣除加班费50%;8天及以上,坐班人员扣除当月全部岗位津贴及加班费;不坐班人员扣除当月全部加班费。

第九条:事业单位统一规定的婚假、产假、哺乳假及计划生育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假期的休假期限及待遇计算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请假手续与准假权限第十条:教职员工请假一律履行书面手续。

1.院领导请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中层干部请假按学院党委《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中层干部请、销假的规定》(津轻职院党字[2007]9号)执行。

2.教职员工每次请病、事假2天以下(含2天),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每次请病、事假3—5天的,须经主管院领导批准;每次请病、事假超过5天的,由主管院领导报院长批准。

3、教职员工每次请假,经各级领导批准后主动及时告知考勤员,以便考勤员及时准确记载。

4.教职员工休假期满应立即主动销假。

休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者,要事先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

5.有特殊请假规定的岗位按特殊规定执行。

第四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其处理第十一条:坐班人员上班时晚于规定时间15分钟(指纹签到时间)到岗(签到)的视为迟到;下班时早于规定时间15分钟(指纹签退时间)离岗(签退)的视为早退。

迟到、早退一次扣10(30)元;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旷工一天,依此类推。

(此句去掉)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按照《关于教学事故的界定及其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不到岗工作者;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到岗工作者;第十三条:旷工处理凡旷工者扣除当月全部岗位津贴及加班费,当年旷工达到3天及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年终奖。

第五章附注第十四条:需要说明的问题1.为了保障学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全体教职员工上班时间(8:30—16:50)(8:30—16:30)禁止饮酒,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

2.考勤记载时间为当月第一个工作日至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考勤表应放置在部门明显处,每月考勤各部门汇总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院领导签字,连同各类请假证明于次月2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学院人事处。

(人事处将在每月1--2日将指纹考勤机记载信息反馈给各部门,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院领导签字后,连同各类请假证明于每月4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学院人事处。

)全体教职员工每月出勤情况在次月一周内由人事处在校园办公网予以公示。

3.一年内累计病假30天(含30天)以上者、累计事假15天(含15天)以上者、有旷工记录者,取消当年各级各类评优资格;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者、累计事假60天(含60天)以上者,取消年终奖。

4.本制度相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5.本制度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5月7日附:《指纹考勤管理办法》附件:指纹考勤管理办法为加强学院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使考勤工作更加科学公正、透明准确,经学院研究决定,实施指纹考勤,并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指纹考勤适用范围及对象:全院在岗教职员工(含派遣人员、返聘人员、临时工作人员)二、指纹考勤时间1、行政坐班人员按照上下班时间进行指纹签到和签退。

具体时间规定如下:2、不坐班的专任教师按照具体上课时间,在上课(或工作)10分钟前进行指纹签到,离校时指纹签退。

坐班时间的签到或签退时间为:周二下午1:20前指纹签到,下午4:15后指纹签退。

3、凡遇双休日、节假日加值班及工作日延时加班人员按照加值班时间进行指纹考勤。

三、指纹考勤地点1、学院共安装八台指纹考勤机,具体位置如下:主楼一楼大厅、经管学院一楼大厅、艺术工程学院一楼卫生间旁,自动化学院一楼大厅(两台)、机械工程学院一楼、国际交流中心一楼,后勤服务中心1号公寓办公区。

2、为了方便考勤管理,教职员工原则在本部门所在办公区域进行指纹考勤。

(外语教研室工作人员在国际交流中心、政治教研室工作人员在自动化学院、招办、就业办工作人员在主楼一楼大厅)四、指纹考勤管理1、指纹考勤是对全体教职员工出勤情况的记录和证实,必须本人亲自考勤,严禁任何违规行为。

2、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按照上下班规定时间执行指纹签到和签退。

凡因忘记造成指纹未签到或指纹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3、全院教职员工要严格请销假手续,并到人事处备案,否则以指纹考勤机结果为准。

4、凡因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等导致出勤变动的教职员工,须按照《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考勤管理制度》(修订稿)履行请假手续,并填写《请假审批表》,履行规定手续后由本部门考勤员报人事处留存备查。

5、凡因公导致出勤变动的教职员工,须由部门出具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附公出的相关证明或附《请假审批表》,按《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考勤管理制度》(修订稿)履行审批手续后由本部门考勤员报人事处留存备查。

6、如遇班车晚到,有课的教师先上课,下课后再补指纹签到。

7、各部门应报而未报,漏报、错报考勤情况,造成与考勤机结果不相符的,以考勤机结果为准。

五、注意的问题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

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窗口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

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向人事处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

采取措施后因个人原因还不能进行指纹签到的人员到本部门考勤员处签到。

3、常用和备份指纹因各类原因按指纹不顺畅时,及时到人事处重新采集指纹。

4、安装在四个二级学院的指纹考勤机由各二级学院考勤员负责管理;安装在后勤服务中心1号公寓办公区的指纹考勤机由后勤服务中心考勤员负责管理;安装在国际交流中心的指纹考勤机由国际交流中心考勤员负责管理;安装在主楼一楼大厅的指纹考勤机由人事处考勤员负责管理。

5、指纹考勤机设备的维护维修由科研设备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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