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社区合作协议(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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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市积极推进商业服务建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现代化服务需求为目标,以“为民、便民、惠民、安民”为宗旨,着力打造社区基础设施高端化、政府服务协同化、社区管理智能化、公共服务网络化、居民生活现代化、社区服务集成化,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便利、舒适、愉悦的生活环境,让居民生活更智慧、更幸福、更安全、更和谐、更文明,经双方商定共同构建管理体系建设、建设安全高效全面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签订市商业服务项目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方作为资产所有人将所持有的
等小区的配套商业服务设施与乙方进行商业服务项目战略性合作,合作期限原则上以拾年为一个周期。第一个合作周期满后,为保证项目的延续性、公益性,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续签第二个合作周期的合同。
第二条:甲乙双方要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方保证所交付的小区配套商业服务设施产权、经营权无争议;乙方保证甲方资产完整性。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甲方不准将所持有的小区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另寻他人经营;乙方保证不将甲方资产抵押、借贷担保。
第三条:乙方负责对所承接小区的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进行化建设和统一招商、运营,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信息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对各类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商业服务的资源获取、及时传送、多源发布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实现对社区居民“吃、住、行、游、购、娱、健”生活七大要素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和协同化,让“五化”成为居民商业活动的主要方式。
第四条:根据不同小区的具体情况,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为基准,甲方将所属商业配套设施整体租赁给乙方。鉴于乙方须投资进行智慧化建设和统一招商,并进行推广宣传以及后期运营成本投入,甲方在签订租
赁合同时给予乙方租金减免的政策优惠:第年免收租金,作为市场培育和乙方前期投资的奖补;第年租金减半收取,作为乙方日常运营成本的补贴。
第五条:甲方所有的小区配套商业服务设施产权因国家政策原因而须调整的,乙方有优先收购和开发的权利。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作为小区商业配套设施的产权方,负责向乙方收取租金,享有租金收益和利用市场产权进行融资行为。
2、甲方为支持智慧社区商业服务项目的健康发展,应积极为乙方争取国家、省、市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用于项目运营;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取缔小区内各类违规商业经营活动。
3、甲方对乙方智慧社区商业服务项目的经营活动予以依法监督,对乙方违法经营和违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的经营行为,予以阻止。乙方无视甲方权利,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协议。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须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覆盖服务小区的商业服务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商业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智能高效便民的商业服务体系;期间所产生的硬件投资和软件开发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并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招商、装修、开业、运营工作,确保商业服务及时到位。
3、乙方在合作期内享有独立经营权,负责合作期内的各商业服务设施的招商、运营、管理和费用收缴工作,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行为和各项管理工作。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小区商业服务项目整体转租、转包他人。乙方有权对不同商业业态进行分别招商、对外出租、合作联营等多种运营模式。
5、乙方可以开拓相关商业服务配套及其他线上、线下经营业务,完善各项目的多元化经营,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信息云模式服务。
第八条:双方合同期满后,为保障乙方前期建设、运营投资收益和商业服务模式的延续,在双方履行协议无违约情况下签订第二个租赁周期的合同,费用以
当期经营情况另行商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严格履约,若出现违约情况,可按合同相关规定追究违约双方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