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有人口半年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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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专项组半年工作小结
半年来在乡综治委的指导下,结合本乡实际,切实加强了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作一简要小结。
一、加强领导建立
通过努力,基本建立适应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组织网络、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惠及流动人口的村居公共服务体系和流动人口维权机制基本健全,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预防、控制和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明显增强,流动人口犯罪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切实做好实有人口服务工作
(一)房屋居住服务
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条件允许的地方,鼓励用工单位和社会机构投资建设面向农民工的居住用房。用工单位要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条件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
(二)户籍户口服务
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
口办理落户手续。只要实际居住即可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不受文化程度和居住年限的限制。
(三)子女教育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服务工作,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组织开展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寄宿问题。认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鼓励更多农民工子女接受中职教育。
(四)人口生育服务
完善流动人口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体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继续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活动,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为农村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五)政治生活服务
流动人口流入地基层党、团组织要积极吸收和组织流动党员、团员参加组织生活,教育他们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流动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党、团组织要加强沟通配合,做好流动党员、
团员管理的衔接工作以及优秀团员的推优入党工作。
(六)法律援助服务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方便流动人口就近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组织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开展流动人口义务法律咨询活动,积极做好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案件的代理及法律援助。以农民工家庭和留守人员为重点,加快建设妇女法律帮助机构、“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等基层工作阵地,不断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模式,落实和完善对流浪儿童、智障人员和精神病人的保护性救助。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一)居住证管理
以底数清、情况明为目标,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坚持居住证一证式管理制度,加强暂住户口登记、居住证办理和查验等基础性工作。
(二)出租屋管理
健全“以房定人、以户管人”的工作机制,严格出租房屋管理措施,创新出租房屋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全面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落实出租人、承租人的相关责任,依法加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
(三)用工管理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融治安防范、矛盾调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卫生防疫于一体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业主责任制,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对雇用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用工单位和经营业主要及时登记流动就业人员的相关情况并向当地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对不履行相关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经营管理
加大对中小旅馆、废品收购站点、劳务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容易聚集的场所、部位的日常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场所,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规范经营活动。
(五)治安管理
及时发现和掌握流动人口中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活动和线索,积极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少数别有用心人员利用流动人口或流动人口维权组织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活动。严密人口流动高峰时期的巡逻防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和道
路交通安全。
(六)信息管理
准确及时整理流入流出人口信息情况,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人力资源市场、计划生育、流浪乞讨人员等流动人口相关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