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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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寝室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的重要部位,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认真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积极落实学院《关于创建“星级文明寝室”活动的通知》精神,实现学生住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使学生寝室真正成为安全、整洁、有序的生活、学习场所,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寝室管理
学生凭住宿卡住宿,进入寝室楼时须向该寝室楼值班人员出示其有效证件(住宿卡和学生证),不得私自换房换铺;严禁留宿他人。住宿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到办证处挂失并补办住宿卡。
住宿期满,若需继续留住,立即重新登记并办理换证手续,否则在限定期限内搬离寝室楼,同时办理相关退宿手续,寒暑假期间学生不得在校住宿。
探亲访友者进入寝室楼应主动向值班人员出示有效证件,且要积极配合值班人员的登记验证,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寝室楼。凡携带大件或贵重物品者离开寝室楼时须接受在寝室楼值班人员的检查、登记,经查实后方可离开。
女生寝室未经值班人员允许,男性不得入内。同样,男生寝室未经值班人员允许,女性不得入内。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和就寝。寝室楼大门定时开关,早上5:30开门,晚上22:30关门。所有住宿学生必须在关门前返回寝室,不准夜不归宿,如发现夜不归宿者,宿管老师将通知其辅导员,由辅导员通知其家长,本人必须写出夜不归宿的详细经过并做出不再重犯的书面保证,同时处罚其打扫公共区域卫生三次。夜不归宿达三次者,将由其辅导员通知家长来校处理。夜不归宿者未归宿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学院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禁止在学生寝室喂养畜禽、宠物;严禁在寝室内酗酒、抽烟、斗殴、打麻将、打牌、赌博、看黄色视频影像或从事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动等。
寝室调整和学生离校时,必须保持各种设备、家具完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建立住宿押金制度。所交住宿押金不能充当住宿费,只能在办理离宿手续时结算。
学生休学期间,不得在校住宿,其住宿时间将自复学之日起依据休学时间长短进行延期。学生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因在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本人负责。如家长同意学生住在校外,须提出书面申请,承担校外监护责任。
学生应积极参与学生寝室管理,建立寝室长制度,积极参加学院“星级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安全管理
严禁在寝室楼内焚烧垃圾;严禁在寝室内乱拉电线,私设灯头,烧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电饭煲、电茶壶等电器,违者一经发现即予没收并予处罚,因使用大功率电器而烧坏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全部维修费用酌情由肇事者或该寝室全员承担;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或其他燃具。发生案件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学生全部离开寝室后,须将房门锁好,寝室内不得存放五十元以上的现金和价值五十元以上的贵重物品,寝室内不得留宿他人。
为保障寝室内学生及其他人的人身安全,严禁在寝室阳台、走廊、护栏上堆放重物或用重物压晒衣物。
卫生管理
寝室长安排本室人员轮流值日负责整治卫生,寝室内每日打扫一次,要求保持室内六面和阳台清洁,门、窗、桌、椅、灯、电风扇擦拭干净,铺盖整洁,物品用具摆放整齐,随时接受学院的检查。
住宿学生要争当文明寝室成员,爱护公共卫生,讲究公共道德,禁止随地吐痰,不准乱写乱
画,不准乱扔垃圾、污物等,应将寝室垃圾倒入楼道垃圾桶内。
不准在寝室楼内乱泼脏水、乱扔纸屑、果皮、酒瓶等垃圾物;不准将杂物倒入下水道中。
寝室楼内的公共卫生由保洁人员负责打扫,住宿学生应积极予以配合,维护好公共卫生。第四条家具、设备管理
住宿学生不得随意挪动或调换室内配置的家具、设备,不得改变家具、设备的用途,不准将其他寝室的家具、设备挪为己用,不准损坏消防设施。
住宿学生要自觉爱护公物,保护好室内家具、设备和设施。公物遭人为损坏,责任人按价赔偿;如无明确责任人,则全室成员共同平均赔偿。
属正常使用自然损坏的家具、设备,应及时向后勤部门报修,可在学院网站上点击“我要报修”一栏,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后勤部门关好水电系统,积极响应学院关于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号召,做到节约用水用电,及时报修损坏的开关、插座、水管、龙头,消除寝室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第五条计算机使用管理
申请条件
拥有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籍。
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寝室星级文明创建工作达到二星级水准,经学院检查同意开网的。
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在申请表中写明计算机的使用计划(包括学习的主要内容、达到的目标等),由寝室长、楼层长、楼长和辅导员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
按宿舍楼整理申请人相关申请资料,由楼长报分管副院长审签;
分管副院长邀请学院有关方面对上报的寝室进行卫生检查,各方均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批准开网;
网络中心为被批准人办理计算机登记注册手续,开通校园网帐户,并将开户信息递交给辅导员;
被批准人与辅导员签订网管协议书,取得校园网相关帐户信息,获得校园网使用权。
使用管理规定
使用计算机必须遵守国家和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学院实行计算机使用管理责任制,计算机登记注册人是计算机的责任人,责任人承担计算机使用法律责任。
为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使用计算机的学生必须遵守学院作息时间,熄灯后不得使用计算机,不得占用他人空间,不得摆放计算机桌椅,不得使用音箱。
寝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学习为主,严禁在上课时段看影碟、玩游戏或利用计算机做其他与自己所学课程无关的事。
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破坏校园网。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准其继续在寝室使用计算机:
登陆政治言论反动的网站和色情淫秽网站的;
下载、观看不健康的影像制品的;
在网上捏造或歪曲事实,散步谣言,攻击党和政府,扰乱社会,抹黑学院,诽谤他人的;因迷恋计算机屡屡出现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的;
所在寝室脏乱差,卫生不达标,又不愿尽快改变面貌的;
不遵守学院安全用电制度,造成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
安全防范意识差,丢失计算机又不接受教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