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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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的指导帮助下,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按照XX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及XX市公共机构2013年节能工作要点,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体制、完善管理制度、改造节能设备等方法途经,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

我市早在2010年8月就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根据人事调整,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节能工作有人管、管得好。

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确定各单位节能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成立节能降耗分片协作组,每季度召开协作组组长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理顺了网格化管理机制,使节能管理工作运转顺畅有力。

(二)宣传节能知识,提高节能意识。

我局以节能宣传周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使广大机关干部群众认识到加强节能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1.举办节能知识图片展。

我们共印制了节能宣传画60套(共720张),
各类节能宣传小标签15000张,在市行政中心及市直各单位进行展示与张贴,普及节能知识,增强节能意识,使广大机关干部群众清楚的意识到节能降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

6月17日为“全国低碳日”,市本级与各县(市、区)各公共机构统一开展了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市行政中心举行了绿色消费节能宣传袋发放和节能图片展示活动,发放节能宣传袋500余份。

同时全市各级机关部门除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停开所有区域的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四楼以下不乘坐电梯,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

3.开展“率先垂范,绿色出行”活动。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市公交公司联合开展“率先垂范,绿色出行”活动。

印制5000张免费乘车票,发放给全市各公共机构广大机关干部群众,倡导乘公交车上下班,不开或少开私家车,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节能低碳,并为全社会的节能工作起到示范与引领的作用。

4.举办全市公共领域电梯节能技术推广会活动。

在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中,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医院、宾馆等公共领域节能工作,我局联合市经信委、市卫生局、市旅游局等部门,共同举办了全市公共领域电梯节能技术推广会。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经信(商、发)部门、卫生部门、四星以上宾馆等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有关企业关于电梯节能技术、节能成效和应用案例等情况的介绍,并进行了互动交流。

(三)夯实统计基础,强化督查考核。

节能是目标,考核是手段,统计是基础,因此我们始终坚持夯实数据统计基础,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科学性,确保考核工作有数据可依,促进节能降耗目标实现。

1.夯实统计基础
详实掌握公共机构数量、人员等情况是做好节能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制定各项节能举措的坚实基础。

10月份,按照国管局的统一部署,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汇总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公共机构基本情况,编制全市公共机构名录库,并按时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目前纳入统计的全市公共机构数量共有2475家,能源资源消耗工作已覆盖到全市各乡镇。

2.明确责任目标
我局年初就明确了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即以2012年能耗为基数,2013年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下降3.2%、3.5%。

为使目标顺利完成,今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7个县(市、区)管理局签订了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重点目标和日常管理目标,为节能管理工作有效推进提供了保障。

3.加强业务培训
我们坚持学习与培训相结合的方针。

7月8日,我局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了XX市第一期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软件培训班,请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就能耗统计软件的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进行业务培训。

各县市区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以及各市级公共机构的统计人员参与了会议。

此外,我局还积极参加了今年八月举行的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执法培训,并全部通过考核。

4.开展督查考核
我们不断强化督查考核工作机制,促进节能工作长效发展。

一是数据分析研判。

经常深入机关事业单位了解不同阶段的能耗数据,通过横向单位比较分析原因,纵向时间比较分析能耗规律,及时将情况反馈到被调查单位,为节能单位提供有效的指导意见。

二是开展评先评优。

今年上半年,我们开展了对县(市、区)公共机构2012年节能目标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共评出优秀单位3个,合格单位6个,大大调动了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积极性。

此外,我们还组织开展评选2012年度XX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层层筛选,最终评选出先进集体6家、先进个人17名。

(四)引进节能产品,探索技改新路
我局十分重视节能新品引进和技改新路探索。

今年以来,多次开展节能成果展和调研活动,对新型节能产品作了大量探索研究,并进行比较分析,择优推荐给各公共机构,做好节能技改的支撑和引导。

1.加快技术改造
公共机构要实现“十二五”节能15%的目标,抓好技术节能是关键。

市行政中心为实现节能目标大力开展了重点领域的节能技术改造。

今年6月份,行政中心5、6号楼中央空调系统进行了节能改造,于6月底完
成施工并顺利投入运行。

经初步测算,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三季度中央空调能耗系统共节能约17万度,预计合同期内市行政中心共可获得节能收益68万元。

2.推动合同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通过减少能耗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方式已成为加强节能工作管理的重要手段。

今年上半年,市行政中心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正式确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进行运作,项目利用市行政中心1~4号楼屋顶2461平方米的场地,投建总容量为0.0882兆瓦,运行周期不低于25年,在不需要我们投入的情况下,累计可发电约2232460度,目前,各项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稳步推进中。

(五)创建示范单位,树立先进典型
以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绿色消费为重点,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我局2013年组织申报创建了市级示范单位17家,省级示范单位5家,国家级示范单位3家,并邀请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专家就验收评价标准进行了专题辅导与培训,为创建活动开展提供有效指导。

目前,创建工作已初步通过验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实践中还存在着很多矛盾和问题。

主要是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缓慢,管理和网络机制不够健全,与《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要求,还存在一定
差距。

除市、县(市、区)两级行政中心节能工作比较到位外,分散独立办公区域的部门单位以及乡镇的节能意识还不够强,节能工作推进缓慢。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队伍不稳定、大部分公共机构工作经费未能落实。

统计工作人员不固定,统计数据质量差,上报不及时。

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没有相应的奖励扶持资金,技术改造动力不足、积极性不够高。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六个走在前列思想为指导,以优化经济环境为中心,以创建生态县为目标,全面履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职责,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1、环境审批方面,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350个,无越权审批和违规审批现象,审批率达100%。

发放排污许可证140本。

做到了申报材料齐全,审批、验收手续到位,档案做到一企一档。

今年3月,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报建审批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我局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最后确定报建项目办理承诺时限为:报告书、报告表3个工作日(受理1天、踏勘1天、审批1天,建设单位报告修改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登记表立即办结。

2、“三同时”验收方面,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三同时”进展情况实行跟踪管理,严格验收质量,共现场查看建设项目146个,审
核通过“三同时”验收的项目113个,正在整改和办理中的项目有33个。

3、排污权交易方面,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3】143号)文件精神和长沙市《关于开展第二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工作》的通知,我局于2013年5月进行我县共421家企业单位的第二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的申报工作,至今,共计收缴经开区和我县100家企业初始排污权使用费193.49万元,征收6个新、扩、改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费2.227万元。

4、清洁生产方面,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公告》精神,对“第一类重点企业”、“第二类重点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根据市局要求,上报长沙南方钽铌有限责任公司,5月省市最终确定为我县2013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单位。

5、环保专项资金方面,为了落实省、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文件通知精神,确定省、市专项治理资金项目名单,我科室认真审核项目单位的申报资料,分别向省转报3家、市转报12家共计申请环境专项资金单位15家。

我县已确定2013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42个,拨付专项资金470万元,并在县政府网站和《星沙时报》进行公示。

省级专项资金项目3个,30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项目12个。

(二)污染减排工作进一步落实
2013年,我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6356.51吨,削减率为25.5%,氨氮排放总量为1856.36吨,削减率为21.08%,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174.8
吨,削减率为16.08%,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944.42吨,削减率为46.9%。

关闭长沙市亿利化工厂、长沙县兴旺机砖厂、长沙县榔梨镇三合机砖厂、湖南桔洲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长沙县金井宏伟造纸厂、长沙县长旺制革厂等6家单位,关停长沙县天山水泥厂、长沙五江建材实业有限公司、长沙印山合力建材有限公司立窑水泥生产线。

完成湖南印山实业集团印山台水泥有限公司两条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项目和长沙河田白石建材有限公司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项目。

18家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委托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运营。

环建投已向市局提交验收申请,正在办理竣工验收,今年年底可完成一部分验收工作。

长沙县暮云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由长沙市水利局负责建设,我县负责管网建设,现正在进行配套管网建设方案设计,预计2013年12月启动管网建设。

安沙镇毛塘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完成工业园入星沙北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已通水试运行,正在调试阶段。

杨家湾撇洪渠截污(星沙污水处理厂—两区交界处)管道敷设路由征拆及管网建设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负责,长沙县工务局配合,该项目现已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项目正大建设中。

湖南印山实业集团印山台水泥有限公司1、2号新型干法生产线除尘设施建设项目、长沙河田白石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生产线布袋除尘改造项目粉尘改造已完成。

(三)环境监测进一步提升
我局环境监测站今年共获取各类环境质量监测数据2000多个,为环境
监督管理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撑。

一是水环境质量监测。

对县域内16个乡镇出、入境交界断面所属水系进行了采样分析,分析项目主要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并及时出具监测报告,共提供有效数据292个。

二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根据自动监测数据,按时编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报,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星沙空气质量变化动、开展扬尘治理行动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保障。

截止到11月12日,我县经开区空气优良率为59.5%,在全市10个空气自动站点中排名第二,县政府后山空气自动监测站从今年9月份开始运行到11月12日,累计优良率为52.73%。

三是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对3个自来水厂上游1000米的饮用水源控制断面进行每月1次共28个项目的监测,共9次监测月报工作,对县、市4个交界断面逢双月监测的4次采样监测工作,并及时出具相应报告。

共出具有效数据8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生态建设进一步推进
一是完成了去年连片整治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

我局联合县生态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去年连片整治村的四池净化池项目逐户进行验收。

验收中肯定了成绩,也发现了不足。

其中金井镇的沙田村、金井社区;白沙镇的锡福村,池子数量不少,质量合格,污水管道安装到位,验收合格。

但其他的5个乡镇9个村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定的问题,根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我局按照县领导要求,已对验收不合格的村进行了督查和整改。

二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有进展。

本项目去年11月完成了项目的立项,环建投就项目的实施方案启动招标程序,县政府成立了以庆红县长为组长,黄粱、国良县长为副组长及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一楼,由王建军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编制了《湖南省长沙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及各项目村实施方案并通过了省环保厅评审,7月5日县长办公会上讨论了今年整县推进工作先行试点,明年再大面积铺开。

目前已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各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启动了试点工程的招标程序。

10月已召开试点工程动员大会,启动工程项目建设。

三是各级生态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10月我县全国生态县创建获国家环保部技术考核验收通过,标志着我县已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实现了我省生态县零的突破。

后段我县将向国家生态文明县方面努力。

今年在宣传推进生态创建的基础上,县财政拿出365万元表彰奖励了去年命名的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80个市级生态村,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应,镇村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有较大提高,环境保护氛围也逐步扩大。

(五)打击不法排污进一步严格
为了防止企业偷排,通过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加大巡查频次等方式,督促企业提高环保设施运行达标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来根据我县企业排污情况,县环保局与行政执法大队加大沟通协调,执法大队共计监察、巡查企业793次、出动执法人员834人次、执法车
辆276台次,开展各类专项行动8次、联合行动12次;下达环境监察文书829份、《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18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起,已办结3起,到位罚没款累计1.1944万元,关停生产项目2起。

重点打击、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行动,今年县、区环保局、县城管局、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执法人员,分三组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主要针对重点涉水企业、污染源、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销售、使用单位环境监管情况及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清查环境安全事故隐患。

共计检查相关企业142家,出动执法人员29人,出动执法车辆66台次。

对在清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切实加大依法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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