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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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财金〔2014〕156号]全文细则

《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财金〔2014〕156号]全文细则

《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财金〔2014〕156号]全文细则为了更好地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际运作,财政部1月19日发布通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并同时发布了《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和《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为科学规范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以下简称PPP)模式,现就规范PPP合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PPP合同管理工作PPP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基于合同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

“按合同办事”不仅是PPP模式的精神实质,也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

加强对PPP合同的起草、谈判、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直至失效的全过程管理,通过合同正确表达意愿、合理分配风险、妥善履行义务、有效主张权利,是政府和社会资本长期友好合作的重要基础,也是PPP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地方财政部门在推进PPP中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PPP合同管理工作。

二、切实遵循PPP合同管理的核心原则为规范PPP合同管理工作,财政部制定了《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见附件),后续还将研究制定标准化合同文本等。

各级财政部门在推进PPP工作中,要切实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理。

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框架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允许政府和社会资本依法自由选择合作伙伴,充分尊重双方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契约自由,依法保护PPP项目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

(二)平等合作。

在PPP模式下,政府与社会资本是基于PPP项目合同的平等法律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应在充分协商、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并依法平等地主张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ppp模式)2015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ppp模式)2015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ppp模式)(2014年版)目录使用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条. 术语定义和解释第2条. 合同背景和目的第3条. 声明和保证第4条. 合同生效条件第5条. 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第二章合同主体第6条. 政府主体第7条. 社会资本主体第三章合作关系第8条. 合作内容第9条. 合作期限第10条. 排他性约定第11条. 合作履约担保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第12条. 项目总投资第13条. 投资控制责任第14条. 融资方案第15条. 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第16条. 投融资监管第17条. 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第18条. 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第19条. 前期工作任务分担第20条. 前期工作经费第21条. 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第22条. 前期工作监管第23条. 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第六章工程建设第24条. 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第25条. 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第26条. 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第27条. 工程变更管理第28条. 实际投资认定第29条. 征地、拆迁和安置第30条. 项目验收第31条. 工程建设保险第32条. 工程保修第33条. 建设期监管第34条. 建设期违约和处理第七章政府移交资产第35条. 移交前准备第36条. 资产移交第37条. 移交违约及处理第八章运营和服务第38条. 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第39条. 试运营和正式运营第40条. 运营服务标准第41条. 运营服务要求变更第42条. 运营维护与修理第43条. 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第44条. 主副产品的权属第45条. 项目运营服务计量第46条. 运营期的特别补偿第47条. 运营期保险第48条. 运营期政府监管第49条. 运营支出第50条. 运营期违约事项和处理第九章社会资本主体移交项目第51条. 项目移交前过渡期第52条. 项目移交第53条. 移交质量保证第54条. 项目移交违约及处理第十章收入和回报第55条. 项目运营收入第56条. 服务价格及调整第57条. 特殊项目收入第58条. 财务监管第59条. 违约事项及其处理第十一章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第60条. 不可抗力事件第61条. 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和评估第62条.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第63条.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第64条. 法律变更第十二章合同解除第65条. 合同解除的事由第66条. 合同解除程序第67条. 合同解除的财务安排第68条. 合同解除后的项目移交第69条. 合同解除的其他约定第十三章违约处理第70条. 违约行为认定第71条.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第72条. 违约行为处理第十四章争议解决第73条. 争议解决方式第74条. 争议期间的合同履行第十五章其他约定第75条. 合同变更与修订第76条. 合同的转让第77条. 保密第78条. 信息披露第79条. 廉政和反腐第80条. 不弃权第81条. 通知第82条. 合同适用法律第83条. 适用语言第84条. 适用货币第85条. 合同份数第86条. 合同附件使用说明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编制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有关要求,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版)李章虎律师(重庆)整理》。

2024版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作协议

2024版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作协议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作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作协议概述1.1 合作项目简介1.2 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3 合作项目的目标与期限2. 合作双方的基本信息2.1 地方政府的基本信息2.2 社会资本的基本信息3. 合作项目的实施步骤3.1 项目前期筹备3.2 项目立项与审批3.3 项目设计与施工3.4 项目运营与管理3.5 项目移交与验收4. 投资与融资4.1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4.2 融资方式与资金来源4.3 投资回报与风险分担5. 合作项目的收益分配5.1 收益分配原则5.2 收益分配比例5.3 收益分配时间与方式6. 合作项目的风险管理6.1 风险识别与评估6.2 风险防范与应对措施6.3 风险分担与责任界定7. 合作双方的合作协调7.1 沟通协调机制7.2 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7.3 合作协调的监督与评估8. 项目监管与评估8.1 项目监管机构与职责8.2 项目评估标准与方法8.3 项目监管与评估的结果运用9.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9.1 违约行为的界定9.2 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9.3 争议解决的方式与程序10. 合同的签订与生效10.1 合同签订的程序与要求10.2 合同的生效条件与时间10.3 合同的续签与终止11.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1.1 合同修改的条件与程序11.2 合同补充的内容与形式12. 合同的解释与适用12.1 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12.2 合同适用的法律与法规13. 合同的附件与附录13.1 附件的内容与形式13.2 附录的制定与更新14. 其他事项14.1 合同的保密与信息披露14.2 合同的培训与宣传14.3 合同的监督与检查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协议概述1.1 合作项目简介本合同项下的合作项目为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目位于地区,主要包括建设内容。

财政部PPP项目合同指南

财政部PPP项目合同指南

附件:PPP 项目合同指南(试行)编制说明本指南所称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简称 PPP)项目合同是指政府方(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依法就 PPP 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

在 PPP项目中,除项目合同外,项目公司的股东之间,项目公司与项目的融资方、承包商、专业运营商、原料供应商、产品或服务购买方、保险公司等其他参与方之间,还会围绕 PPP项目合作订立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构成 PPP项目的合同体系。

PPP项目合同是整个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PPP项目的交易结构、风险分配机制等均通过PPP项目合同确定,并以此作为各方主张权利、履行义务的依据和项目全生命周期顺利实施的保障。

PPP 从行为性质上属于政府向社会资本采购公共服务的民事法律行为,构成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同时,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在履行 PPP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等行政职能时,与社会资本之间构成行政法律关系。

因此,我国 PPP项目合同相关法律关系的确立和调整依据,主要是现行的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和社会法,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等。

1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 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外PPP实践,编制本指南,以帮助PPP项目各参与方全面系统地认识PPP项目合同,指导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全文及说明

《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全文及说明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一、关于本准则规范的范围(一)本准则规范的范围。

本准则主要规范了政府方对依法依规签订的PPP项目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

本准则所指的PPP项目合同应具有如下两个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1)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下简称特征一);(2)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以下简称特征二)。

本准则适用于满足如下双控制标准的PPP项目合同:(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以下简称控制标准一);(2)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以下简称控制标准二)。

政府方应当按照图1所示来判断确定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图1本准则适用范围判断流程图如无偿捐赠等如BOO 、TOO 等否是是否是否是否是否符合特征一的规定按照公共基础设施、固定资产、租赁业务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如BT 、租赁等双特征标准是否符合特征二的规定按照无偿捐赠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控制标准一的规定双控制标准是否符合控制标准二的规定不适用本准则适用本准则,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项目合同通常情况下,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方式运作的PPP项目合同,同时满足PPP项目资产确认的双特征与双控制标准,适用本准则。

(二)不适用本准则的有关情形。

PPP项目合同如不满足双特征或(和)双控制标准的,则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不满足双特征的情形。

(1)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合同,因只有建设环节,没有运营管理环节,不存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不满足特征一的规定,不适用本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

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PPP项目合同,是指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具有以下特征:(一)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二)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本准则所称政府方,是指政府授权或指定的PPP项目实施机构,通常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

本准则所称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

本准则所称PPP项目资产,是指PPP项目合同中确定的用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资产。

该资产有以下两方面来源:(一)由社会资本方投资建造或者从第三方购买,或者是社会资本方的现有资产;(二)政府方现有资产,或者对政府方现有资产进行改建、扩建。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PPP项目合同:(一)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二)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第四条通常情况下,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方式运作的PPP项目合同,满足本准则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应当适用本准则。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不同时具有本准则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两个特征的合同,如建设-移交(BT)、租赁、无偿捐赠等,不属于本准则所称的PPP项目合同,不适用本准则,应当由政府方按照其他相关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不同时满足本准则第三条规定的两个条件的PPP 项目合同,如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拥有-运营(TOO)等方式运作的PPP项目合同,不适用本准则,应当由政府方按照其他相关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PPP指南-国家发改委

PPP指南-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PPP项目的指导意见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12月2日目录一、充分认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意义 (1)二、准确把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主要原则 (1)(一)转变职能,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责定位 (1)(二)因地制宜,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 (1)(三)合理设计,构建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 (1)(四)诚信守约,保证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 (1)(五)完善机制,营造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 (2)三、合理确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范围及模式 (2)(一)项目适用范围 (2)(二)操作模式选择 (2)1.经营性项目 (2)2.准经营性项目 (2)3.非经营性项目 (2)(三)积极开展创新 (3)四、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工作机制 (3)(一)健全协调机制 (3)(二)明确实施主体 (3)(三)建立联审机制。

(3)(四)规范价格管理 (3)(五)提升专业能力 (3)五、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规范管理 (4)(一)项目储备 (4)(二)项目遴选 (4)(三)伙伴选择 (4)(四)合同管理 (4)(五)绩效评价 (4)(六)退出机制 (5)六、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保障 (5)(一)完善投资回报机制 (5)(二)加强政府投资引导 (5)(三)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5)(四)做好综合金融服务 (5)七、扎实有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5)(一)做好示范推进 (6)(二)推进信用建设 (6)(三)搭建信息平台 (6)(四)加强宣传引导 (6)附件1:PPP项目进展情况按月报送制度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有关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促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现就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作协议示范文本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作协议示范文本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作协议示范文本1. 背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是一种公私合作的模式,旨在促进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在PPP项目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共同承担项目风险和收益,并通过合作协议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 目的本合作协议旨在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伙伴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PPP项目能够有效地进行。

3. 合作范围本合作协议适用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所有阶段,包括项目的策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

4. 合作原则本合作协议的合作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公平合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并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

•透明公开:政府应及时向社会资本合作伙伴提供项目信息,并在合作过程中确保透明公开。

•合理分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应根据各自的贡献和风险承担进行收益的合理分配。

5. 合作内容本合作协议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和设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共同参与项目的策划和设计,并确保项目能够满足公共需求。

•资金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伙伴根据约定分别投入资金,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风险。

•建设和运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共同承担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工作,并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投产和正常运营。

•监督管理:政府负责对PPP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应配合并按规定履行监督义务。

6. 政府责任政府在合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支持:政府应为PPP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包括土地使用权、项目审批等。

•保障权益:政府应确保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在项目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难题。

•政策支持:政府应出台有利于PPP项目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提供相应的奖励和优惠政策。

7. 社会资本合作伙伴责任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在合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义务: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应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保证项目按时、高质量、高效率地进行。

(合同范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作协议

(合同范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作协议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协议目录第一章总则.................................................................................................. - 4 -第二章协议主体........................................................................................... - 8 -第三章合作关系......................................................................................... - 11 -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 14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 15 -第六章项目建设......................................................................................... - 16 -第七章项目运营和服务............................................................................ - 23 -第八章项目移交......................................................................................... - 26 -第九章收入和回报..................................................................................... - 30 -第十章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 34 -第十一章协议解除..................................................................................... - 36 -第十二章违约处理..................................................................................... - 37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 40 -第十四章其他约定..................................................................................... - 41 -附件一:省财政厅(或省发改委)出具的证明本项目已经被列入省PPP项目库的文件 ................................................................................. - 46 -附件二: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并代表政府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文件 .................................................................................. - 47 -附件三:证明(政府专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人大决议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审批文件 ..................................... - 48 -附件四:专营期内政府方在各年应支付的财政补贴金额测算表.. - 49 -甲方:(填写政府方/项目实施机构全称)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乙方:(填写社会资本/项目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1使用说明:本参考文本中小括号内的内容为说明、解释性文字,正式签署时请删除。

(合同范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作协议6篇

(合同范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作协议6篇

(合同范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作协议6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_________(政府方)乙方:_________(社会资本方)鉴于:1. 甲方拥有_________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权;2. 乙方作为社会资本方,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愿意参与该项目的合作;3. 双方希望通过合作,共同推动该项目的顺利进行,实现共赢。

一、合作宗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长期合作的原则,共同参与_________项目的合作。

二、合作范围1. 项目范围:_________项目;2. 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环节;3. 合作方式:甲方负责项目的规划、监管和协调,乙方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三、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规划顺利进行;2. 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源支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合作环境;3. 甲方应当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有权参与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进行运营;2. 乙方有义务按照项目规划的要求进行投资和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3.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权益。

四、合作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2. 合作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协议,继续开展合作。

五、违约责任1. 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顺利进行或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如果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2.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24年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样本

2024年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样本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样本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定义1.2 解释第二条合作原则2.1 平等互利2.2 自愿合作2.3 风险共担2.4 收益共享第三条合作范围与项目内容3.1 合作范围3.2 项目内容第四条合作期限4.1 项目实施期限4.2 合作期第五条投资与融资5.1 投资估算5.2 融资方式第六条风险管理6.1 风险识别6.2 风险评估6.3 风险防范与应对第七条项目执行与管理7.1 项目管理机构7.2 项目执行流程7.3 质量管理7.4 安全管理第八条收益分配与支出8.1 收益分配8.2 支出范围第九条合作主体的权利与义务9.1 政府方的权利与义务9.2 社会资本的权利与义务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机构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变更11.3 合同终止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 违约行为12.2 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信息13.2 保密义务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法律法规14.2 不可抗力14.3 合同的适用法律14.4 合同的解释和修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定义(1)本项目:指甲方授权乙方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的项目。

(2)甲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政府。

(3)乙方:指具备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能力的公司。

(4)合作期:指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的期限。

(5)移交: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项目及相关资产无偿移交给乙方的行为。

1.2 解释本合同所述的词汇,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应具有本条1.1款所赋予的含义。

第二条合作原则2.1 平等互利甲乙双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时,应保持平等地位,相互尊重,公平交易,实现互利共赢。

2.2 自愿合作甲乙双方依据自愿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是一种通过政府和私人部门合作共同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其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目的是确保项目能够实现预期目标,并有效地管理项目绩效。

1.明确绩效管理目标: 在绩效管理操作指引中,首先需要明确项目的绩效管理目标。

这些目标应该是可测量的、具体的和可达到的。

例如,项目的绩效目标可能包括提供高质量的基础设施服务、实现财务可行性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等。

2.确定关键绩效指标: 在指引中,需要确定关键的绩效指标来衡量项目的绩效。

这些指标应与绩效管理目标相关,并能够提供项目执行过程和结果的定量化数据。

例如,针对基础设施项目,可以使用指标如项目成本控制情况、项目进度管理情况和服务质量评估等。

3.制定绩效评估计划: 绩效评估计划是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测和评估的方法和时间表的规划。

在绩效管理操作指引中,需要制定绩效评估计划,确定评估的频率和评估时期,以及相关的评估标准和方法。

例如,可以定期进行项目阶段评估和最终评估,使用评估工具如问卷调查、现场检查和会议讨论等。

4.建立绩效报告机制: 在指引中,需要建立绩效报告机制来跟踪和发布项目的绩效情况。

这样可以使政府、社会资本和项目实施方能够及时了解项目的绩效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绩效报告应包括项目的绩效指标数据、分析结果和建议。

5.制定绩效改进措施: 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还应制定绩效改进措施,以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挑战,并提高项目的绩效水平。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加强项目管理能力、优化合作机制、改进社会资本运营方式等。

通过绩效改进措施的实施,可以提高项目的效率、质量和可持续性。

绩效管理操作指引对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

它可以帮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建立一个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地完成,并实现预期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6.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机制: 绩效管理操作指引中还应强调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机制。

《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说明

《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说明

附件2: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为了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标准体系,规范政府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确认、计量和列报,2019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以下简称《10号准则》),并要求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保证《10号准则》的顺利实施,我们在课题研究、集中研讨和征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以下简称《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应用指南》的必要性制定《应用指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进一步解释和明确准则相关条款,以提高准则可理解性。

《10号准则》第二条的双特征、第三条的双控制标准和第二十条的“政府方承担向社会资本方支付款项的义务”等原则性规定,关系到准则的适用范围和PPP项目合同权责义务的确认,是本准则的核心内容。

为了使会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原则性较强的条款内容,有必要通过《应用指南》做进一步的解释和明确。

二是规范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以提高准则可操作性。

《10号准则》明确了PPP项目资产和PPP项目净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而对于需要新增设的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以及与其相关的PPP项目合同的账务处理,需要通过《应用指南》予以规定,以进一步提高准则的可操作性。

三是明确存量PPP项目会计处理新旧衔接规定,以提高准则适用性。

《10号准则》主要适用于2021年1月1日该准则生效后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依法依规所订立的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

为了提高本准则的适用性,有必要通过《应用指南》对存量PPP项目的范围以及新旧衔接的会计处理统一作出规定。

二、起草过程截至目前,《应用指南》的起草主要经历了以下过程:(一)课题研究阶段。

为了深入分析研究《10号准则》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难点,我司于2020年2月设立了《PPP会计相关问题研究》课题,委托有关研究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03.16•【文号】财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4.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政部2020年3月16日附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PPP项目绩效管理是指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的绩效目标和指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项目管理活动。

第三条项目实施机构应在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PPP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业务指导及再评价、后评价工作。

第四条本指引适用于所有PPP项目,包括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使用者付费项目。

第五条各参与方应当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物有所值、风险分担、诚信履约、按效付费等原则开展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

第二章PPP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管理第六条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编制PPP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报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

2024年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协议书范本

2024年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协议书范本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协议书范本本合同目录一览1. 项目背景与目标1.1 项目概述1.2 项目目标2. 合作主体2.1 政府方2.2 社会资本方3. 合作方式与范围3.1 合作方式3.2 合作范围4. 合作期限4.1 项目实施期限4.2 合作期5. 投资与融资5.1 总投资估算5.2 融资方式6. 风险分配6.1 风险识别与评估6.2 风险分配原则7. 收益分配与付费机制7.1 收益分配原则7.2 付费机制8. 项目管理8.1 项目管理机构8.2 项目管理流程9. 争议解决9.1 争议类型9.2 解决方式10.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10.1 合同履行10.2 合同变更11.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1.1 合同终止11.2 合同解除12. 违约责任12.1 违约行为12.2 违约责任承担13.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 法律适用13.2 争议解决14. 其他条款14.1 保密条款14.2 知识产权保护14.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项目背景与目标1.1 项目概述本项目是2024年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营)项目,合作双方致力于在某特定领域或区域内共同投资、建设、运营某一项目,实现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项目位于市,主要为建设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等。

1.2 项目目标1.2.1 完成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高效、安全、可靠运行,满足公共需求。

1.2.2 实现项目的投资回报,提高社会资本方的投资积极性,促进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公共事业领域。

1.2.3 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政府财政负担。

第二条合作主体2.1 政府方2.2 社会资本方第三条合作方式与范围3.1 合作方式双方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进行合作,即政府方授予社会资本方在合作期限内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的权利,合作期限届满后,社会资本方应将项目设施按照约定条件移交给政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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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中国的引进及推广
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进一步拓宽
项目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 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
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
干意见》指出按照“公平准入、公平待遇”原线PPP模式探索
2005年2月7日,港铁公司与首创联合组建的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 公司与北京市政府联合签订《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协议》,特许公 司负责投资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并根据与北京地 铁四号线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取得轨道部分资产的使用权, 负责地铁四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 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
TOT
BTO
BOT/BOOT
ROT
BOO
11
1990-2005年发展中国家私人部门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
PPP模式目前已经在全世界得到广泛应用,范围涉及道路、桥梁、港口、轨道 交通、供水、供电、电信、垃圾处理等传统公用事业,也包括监狱、学校、国 防和基础医院等纯公共产品项目。
12
亚洲国家PPP应用模式分布
4
PPP的合作主体
政府和社会经营性企业合作,可采用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的模 式,也可采用政府通过特定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向项目公司进行资金 等PFI模式开展合作。参与合作的市场主体,应为通过合法程序选择 产生的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混合所有 制企业或其他各类经营性投融资主体。 鉴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概念被有关部门提出并得到一定程度的 认可,我们决定采纳这一概念。我们将合作各方表述为“政府主体” 和“社会资本主体”,将二者的合作表述为“政府方”和“社会资本 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其中,“政府方”是指政府部门或其授权的 代表机构,“社会资本合作伙伴”是指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或其他各类经营性投融资主体。
2014.11.29,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 (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2014.12.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 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围绕PPP模式争议从未中断
PPP模式面临的法律难点:
1、法律体系方面 一是对于法律适用本身存在不同观点。
30年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公司将轨道部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 移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将机电设备归还给四号线公司。
港铁公司在北京四号线建设中并未获得沿线土地的开发权。
6
北京地铁4号线PPP模式
地铁四号线PPP项目结构示意
政府投资方 京投公司
港铁 京投
中外合作协议 股权 资金 投入 无偿移交
首创
西方国家的“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合作”(PPP模式),是公共部门 (政府)与私人部门(企业或其他组织)合作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 项目建设的项目运作模式,采用的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话语体系。 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将其经济活动划分为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活动,二 者划分界限清晰,各自开展项目投融资及建设遵循不同的原则、模式及 评价机制。 PPP模式是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共同合作的模式,具体可采用BOOT、 BOT、BOO、TOT等形式。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2015年3月
1
目录
1.理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 《合同指南》编写思路和结构特点 3. 《合同指南》要点介绍
2
理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项目,是在借鉴国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投资建设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 国国情进行本土化创新而提出的一个新概念。
3
投资项目的划分
鉴于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所具有的本质特征, 现行投融资体制并不将国家经济部门划分为“公共部门”和“私人部 门”,而是划分为“政府”和“企业”两个部分,并将投资项目划分 为“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管理模式,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 和“备案制”管理模式。这里所说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及其他形态的企业。 我国政府部门或其代表机构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事 业项目投资建设,不同于西方国家“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合 作,因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PPP项目,是通过变通和本土化而形成的。
贷款 协议
银行 银行
A部分资产租赁费
A部分资产租赁 租赁协议
政府 投资 投资
京港地铁公司 (中方控股)
经营收入
监管 特许协议
运营 维护 AA 部分 部分+ B+B 部分 部分 全部资产
市交通委
回收B部分 投资
移交(特许期满)
A 部分
投资107亿元
B 部分
投资46亿元
B 部分项目设施

0年


运营期

13
PPP不同模式的主要特征
14
政府推动PPP模式三大主要动机
1.吸引民间资本投资,以弥补财政资金之不足
推进城镇化,修缮老旧设施,满足新进入城镇的居民的公共需求,以及 完善公共服务缺失或供给不足的基础设施等,都是政府部门面临的挑战。 此外,由于基础设施的运营经常产生亏损,只能靠财政补贴,从而增加 公共财政支出。
由于政府财力有限,融资压力巨大,成为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 设的主要原因。若PPP设计合理,则可调动此前闲置且正在寻求投资机会 的本地、地区或国际范围内的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是为了利用其管理能力和经验(特别是运作公用事 业的经验)获利。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通过提供服务获得政府补偿, 从而获取适当的投资回报。
16
政府推动PPP模式三大主要动机
3. 通过职能、激励和责任的再分配推动相关领域改革
政府有时会将PPP当作推动改革的催化剂,通过实施PPP项目,要求重 新审视和分配政策制定者、监管者和服务供应商的职能,动员资本和 提升效率,重新分配部门职能,以消除潜在矛盾,并考虑允许私营实 体参与特定行业项目,这样就会推动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法律法规未禁的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
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其中的自然垄 断业务,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非公有资本可以参股等方式进入;
对其他业务,非公有资本可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
19
中国的引进及推广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 〕13号)新36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 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等领域。 2014.9.2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 〔2014〕43号)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 发〔2014〕60号)
二、政府付费 属于基本公共服务,或者难以确定使用者,只能由政府通过税收向生产者 购买服务,是采取私人融资计划(PFI)的PPP模式。社会资本负责提供公 共产品,并保证质量,政府根据产品或服务的结果付费,按业绩获得补偿,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10
我国经常采用的PPP模式
类 型 基 本 含 义
政府部门将拥有的设施的移交给社会资本主体运营,通常社会资 本主体需要支付一笔转让款,期满后再将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社会资本主体为设施融资并负责其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 移交给政府方;随后政府方再授予其经营该设施的长期合同。 社会资本主体为设施项目进行融资并负责建设、拥有和经营这些 设施,待期限届满,社会资本主体将该设施及其所有权移交给政 府方。 社会资本主体负责既有设施的运营管理以及扩建/改建项目的资金 筹措、建设及其运营管理,期满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社会资本主体在政府授予的特许权下投资建设设施,拥有该设施 的所有权并负责其经营,并将一直拥有并经营该设施。
15
政府推动PPP模式有三大主要动机
2.提高效率,更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
政府部门由于缺少或没有动力来提高运作公共项目的效率,使得基础设 施建设和运营效率较低。在僵化的公共部门采用激励措施提高效率非常 困难。 社会资本进行投资或取得业务机会的目标很明确,即实现利润最大化, 而利润主要通过提高投资和运营效率来获得。如果PPP的设计允许运营 商实现这一目标,那么基础设施服务的效率很可能得以提高,从而使得 社会资本在获得回报的同时,通过合理收费使得公共服务供给在经济上 可持续。 PPP允许政府将运营职能转移给高效的社会资本,同时保留和完善监管 及监督等核心职能,这种框架如果得到正确实施,可减少政府的现金支 出,并能向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即使政府承担部分投资或运营 成本,也能实现控制成本支出、提升服务质量的目标。
8
北京地铁4号线PPP模式探索
构建轨道交通PPP模式新型的契约化政企合作关系 合作关系:政府以经营权的让渡向社会投资者购买社会公共产品服务,以
此履行其作为政府的公共产品提供职责。双方权利义务平等、自愿。
契约关系:建立硬约束关系并且清晰、可操作。政府与特许公司签署特许 协议,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2014.9.23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金[2014]76号)
20
中国的引进及推广
2014.10.23《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 〔2014〕351号)
2014.11.30,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
二是相关法规制度不完善。难以对参与方进行有效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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