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设计创新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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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设计创新的几点思考

摘要:本文对建筑设计创新进行了多维度的思考,系统地讨论了建筑设计的目的性、特点以及建筑的特性。通过对建筑创新思维的分析和讨论,指出建筑创新设计过程是可以抽象化、层次化、条理化,并具有明确的目标和操作思路的,最后提出了当前建筑设计创新思维的思路。

关键词:建筑设计;创新思维

创新是人类特有的认识和实践能力,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形式,也是使建筑设计不断发展的原始动力。对建筑整体而言的建筑设计无疑是创作,创作尤需创新精神,因为建筑创作是体现建筑师对其设计的建筑具有新创意、新构思,并促使建筑师运用建筑形态、技法、语言等创造出具有新功能、新形象、新个性的建筑。建筑设计创新不仅是指形态创新,还包括思维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建筑设计创新的内涵十分丰富,值得我们对之进行多维度的思考。[1]

1. 建筑的目的性

近年来无论建筑界或社会上对目前建筑设计中的一些倾向和设计思想的混乱颇有微词,一些大城市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议论,建筑的目的性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从本义来讲,建筑是为人类提供一个最适宜创业和生活的空间,它的功能实用性仍然是建筑的第一性。建筑作为一种文化的载体,也必然通过建筑体型和空间形态,给人以艺术的享受,自然这一切都

与国情和物质经济条件息息相关,如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处理好建筑的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一直是建筑的永恒主题。时下一些建筑设计脱离建筑的本质,忽视建筑的具体功能和使用要求,不结合地形地貌和环境条件,不考虑与传统地域文化的沟通,片面追求所谓造型,这是对建筑本质的一种误解。这不能不引起广大的建筑师深思,建筑设计如果脱离建筑本体,建筑创作就会走到歪路上去[2]。

2 建筑设计的特点及建筑的特性

建筑设计大体上是一种模仿性的工作,建筑设计从思维的层面看,实质是设计的规则和组合技能的运用。而大脑只能对那些它内在已有的(包括即时输入的)东西进行组合、整理。建筑设计是使建筑构成因子(要素)达到某种均衡的过程和其产物。构成建筑的诸要素涉及实现功能、经济、文化艺术、形式、技术、材料等多个方面。从艺术的角度看,建筑的实用效能与其他艺术门类(如绘画)相比,总体上制作所耗的代价之高、之广显然是其他艺术所不可比拟的,而资源的有限显然决定着最大部分的建筑以实用经济为第一原则。

3 建筑设计的创新思维

抽象思维是创造性思维的基础,是指“脱离了具体事物的事物关系结构的符号式逻辑表达”。它通过将“机械”思维的方式和形象思维作为实现的途径,相结合而达到创造思维的目标。[3]

1)创造性思维与格式塔结构维度。所谓创造思维,其实是基于

将内在格式塔结构维度相似的新的联结,进行组合并赋予新的认知对象的思维。当二者相匹配时(即认识能完满地表述客观事物时),这种思维——包括其概念、法则等就是正确的。任何创新的概念都出自于原有概念或它们的格式塔结构维度,以不同的组合(新的组合)形式将其与客观事物内在规律性的相匹配。2)建筑构成因子(要素)。创新取向和建筑设计创新中“度”的把握,显然,选择何种建筑构成要素创新和“度”的把握,是决定能否达到某种令人满意的均衡状态的关键。例如:使用者留驻时间短、无大量必备的器具放置的功能空间自然在构成上有较大的造型创新余地。这是一条建筑设计创新的操作规则。3)利用少见的差异方式由直接的尺度夸张(超尺度)、变异(简化、扭曲等等)来获得以前由于经济或技术原因而没有或很少见的形式,实现与否取决于被接受的可行性。4)利用任何其他门类中的事物形态作为模仿对象,关键是发现现象内在构成结构的相似性,并在抽象层面上归纳出操作规则。5)组合的规则。构成因子与不同层面的事物集合相联系,将一种构成因子的(甚至不同层面)事物集合中的个体相替代,并加入到组合过程中,从而生成创新的结果。这个过程中,需要考虑人群的生理、心理和文化特性,从而制定相关抽象层次的操作规则。6)创新思维规则应否修正的评价规则。如果有全新的构成因子加入,可能需要对创新思维规则加以修正。7)建筑设计创造性思维的算法模型是把建筑设计看作是由一系列程序控制的生成过程。一些建筑师采用的程序要比其他人的程序有效得多。以“计算视角”来看

待世界以及其中现象的方式,发现事物现象中的逻辑关系和结构——这可以被看作是某种控制程序,并建立起模型,对于理解复杂事物现象是非常有用的。

在建筑设计思维的任何一个层面,都可以先在抽象层次确定某抽象概念,如建筑造型采用“雕塑感”形式,或者某种“实体”与“线形虚体”相组合的形式等,然后进行上面所表达的过程。如此以相同的方式在次层面进行相似的过程。例如:在建筑中某种功能空间与其周边某主要功能空间可能有视觉功能上的冲突,需要将其掩蔽。所以这时就用到了“遮挡-三维的空间限定”的概念。在构成建筑物功能系列关系网络中,某些概念之间已被设定为不相容或相容度很小,故可以依据各功能概念的空间排列关系(如相连接与否),可判断是否需要引入“遮挡”反应。

4 存在的误区

4. 1 创新并非标奇

我国正处于一个经济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国家不断扩大开放,社会经济、文化进一步加速发展,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建筑事业欣欣向荣,成就令世人瞩目。在史无前例的大建设中,尽管成效很大,但在生态环境和文化传承等方面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作为一个中国建筑师,面对巨大的建设浪潮和国际上多元缤纷的各种建筑思潮的冲击,无论在理论上或是心理上都准备不足,常常跟着市场导向走,而一些决定方案取舍的领导或业主盲目追求大气魄、高标准、新奇特,使得一些设计忽视甚至牺牲功能去追求所谓标新立异的形

式,一些建筑不顾国情、不谈经济,超标准建设。在这种市场的导向下,使一些建筑创作逐渐脱离建筑本体,背离建筑的基本原理而走上形式主义的道路,于是一些不合国情、违背建筑目的性的畸形建筑逐渐多起来了。面对当前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创作环境,建筑师应该进行总结和反思,使建筑创作朝着一个健康的发展方向。

4. 2 设计理念和理论上的创新

建筑设计是一项创造性的劳动,每个建筑师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有所创新,有个性、有特色。建筑创新首先体现在设计理念和理论上,并且还体现在影响设计的各个因素上。例如总体布局如何与城市和环境的协调融合,在功能上如何以人为本满足使用的要求,在文化上如何承前启后表达建筑的内涵和文化品味,以及在材料、结构、技术上的创新。建筑创新涉及到环境、功能、文化、技术、经济的各个方面,常常是诸因素的综合,并在某一环节形成突出的创新点。现在社会上有一种错误的导向,片面理解创新的含义,认为建筑创新就是建筑形式的标新,而只要形式与众不同,就是创新建筑。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建筑追求新、奇、特,建筑造型与功能脱节,标志建筑成了标新立异的代名词。有了这种设计思想,很难有创造性的设计,这也反映了当前设计领域某些作品追求形式、华而不实、缺乏内涵、精品不多的现状。

参考文献:

[1]戴念慈,齐康. 建筑学[m]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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