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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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
职能作用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调查研究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了解情况、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做出决议决定,进行有效监督,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如何提高人大调查研究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调查研究在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是我们应该认真研究、不断探索的课题。
一、我州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工作的主要做法
我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调查研究摆在人大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有效行使职权的先决条件,切实转变作风,大力开展调研活动。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提高调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围绕全州经济社会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常委会审议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全面、准确地反映和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形成有分析、有见解的报告,使人大的监督更具有针对性、更富有权威性。
仅2007年以来,我们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州“两个加快”(加快建设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一强一地两区”)认真开展议题、立法、执法、专题等调研工作,共形成调研报告70余篇(其中议题和专题调研报告50余篇、立法和执法调研报告20余篇),为常委会审议议题提供依据,为州委决策提供参考,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做好议题调研工作。
我们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围绕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一是针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开展议题调研。
如2008年以来,针对我州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实际,围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灾区农房、学校、卫生、文化等灾后恢复重建的议题,深入灾区各县乡村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议题提供了依据。
在灾后恢复重建阶段,按照州委安排,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领督导组成员每月分赴汶川、茂县、理县等重灾区督导检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促各级政府依法开展重建工作,确保恢复重建规划任务的落实,并结合人大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40余篇,为州委决策提供参考,有效地促进了我州灾后重建工作。
二是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如为解决我州农牧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常委会组织州人大代表深入县、乡、村,对全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视察;为推进我州环保工作,组织州人大代表视察全州水电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业环境污染问题,组织人员深入到州工业园区和重点污染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分别形成调研报告,向州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促进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
三是针对灾后法制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如今年为促进我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灾后依法重建,建设和谐阿坝,州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深入全州各县就“五五”普法规划中期进行了调研,形成调研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灾后依法重建的实际需要提出建议意见,督促州人民政府适时调整普法内容和普法重点,为维护全州社会稳定,全面推进灾后重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做好立法调研工作。
开展立法调研,是制定法律、法规的关健环节,我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调研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开展。
一是做好民族自治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自州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我州共制定14部民族自治法规,在制定这些法规的过程中,我们按照立法程序,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士,深入全州各县、基层单位调查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积极向省
级相关部门汇报征求意见建议;进行立法考察,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制定条例的成功经验,使所制定的条例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州的贯彻落实,为促进我州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
如,我们在修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过程中,召开座谈会、论证会100余次,收集意见500余条,其中近100余条意见和建议得到采纳,该条例的修订,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得到较好的体现。
我们在制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的过程中,针对我州近年来水环境恶化的实际,着重从对水资源如何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方面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20余次,收集立法建议意见39条。
还组织专题立法考察组学习借鉴各地水资源管理的成功经验和作法,为制定好这部民族自治法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条例的制定,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了我州水资源的管理体制,规范了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开发、利用、节约和监督工作,提高了人们的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权意识,为我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阿坝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8年,针对我州自然灾害频发,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的实际,为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动议新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立法项目,并在最短的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了《条例》的制定工作,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为我州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活动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是配合上级立法机关开展立法调研活动,常委会先后对上级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地方性法规组织座谈、进行讨论,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我州的立法意见和建议,使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更切合民族地区实际
(三)做好执法调研工作。
执法检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形式,也是推进法律法规实施的有力手段。
我州人大常委会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多层次地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并形成了有价值的执法检查报告,报州委研究决策,转“一府两院”贯彻落实,如为促进全州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常委会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开展执法调研,形成执法调研报告,为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报告提供了依据,并督促州人民政府制定了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相关规定的,配套制度10余项,促进了这些法规在我州的贯彻实施。
为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5·12”汶川特大地震因灾致残人员的情况,州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州重灾县开展了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形成执法调研报告,提出了建议意见,为州委了解灾后残疾人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常委会还针对我州矿产资源开发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向有关部门反馈建议意见37条,督促纠正有关违法行为4起,督促追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30多万元。
为做好我州旅游立法调研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对《四川省旅游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力促进了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州的贯彻实施。
(四)做好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
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也是搞好调研工作的关健环节,我们把加强调研工作作为提升人大工作水平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一是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
身体力行。
二是专题研究,明确任务。
每年初,紧扣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委中心工作、“一府两院”工作重点和难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围绕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将要听取报告的议题,主任会议专题研究确定调研课题,制定调研计划,统筹安排。
三是处理好计划性与灵活性的关系,既按照计划开展调研,又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对调研课题适时进行调整。
如2008年结合我州抗震救灾工作实际,我们将年初确定的有关议题及时调整为灾后恢复重建方面的议题,并认真开展调研,增强了调研的针对性。
四是科学把握调研方法,我们在开展调研中,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走访群众和召开座谈会等方法,既听取“一府两院”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又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既了解面上情况,又深入了解典型,并运用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做法开展多层次、多角度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为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的调查报告奠定了基础,提高了常委会的审议质量,有的调研报告成为州委决策的重要依据,受到了州委领导的好评。
(五)注重调查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
我们把人大常委会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作为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的目的和归宿。
一是将围绕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开展的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供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和表决决议决定时参考,为科学监督提供了依据。
二是将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向州委报告的同时,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经州委领导批示采用的调研报告10余篇,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是将调研报告在《阿坝人大工作信息》刊登,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州人大代表及全州各级县人大常委会,实现人大调研资源共享。
二、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的体会
加强和改进人大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人大调查研究工作。
(一)把握原则,规范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程序
搞好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应首先把握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依法办事的原则。
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立法、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大任务,首先人大常委会自身要依法办事,作为人大常委会基础性工作的调查研究也必须依法办事。
人大常委会的调查研究与其它部门的调研本质的区别也在于调研程序的合法性和调研结果的合法性,如果忽略了这一点,那么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成果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因此,在调研中,必须依据法律程序办事,不直接处理问题,不干预“一府两院”职权范围内的具体事项,判断和衡量一切事物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是实事求是的原则。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思想精髓,也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立国家政权学说中的思想精髓,人大常委会开展调查研究,也要实事求是的进行周密细致的调查了解,掌握充分确凿的第一手材料。
要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全面准确地分析问题,要敢于讲实情,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如实反映事物的本质,作出切合实际的结论,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建立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上。
三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
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中,要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就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真正发挥人大联系人民群众的主渠道作用,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四是把握大局的原则。
要抓住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和关系区域发展的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侧重了解“一府两院”贯彻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
况,充分体现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特点。
(二)突出重点,确保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的质量
调查研究目的在于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途径,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服务,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因此,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要把握重点,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精心选题,编制计划,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
在确定选题上,要围绕党委中心任务与本地区工作大局确定调研议题,实现人大与党委工作相互呼应,相互促进;要围绕影响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确定调研议题,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在调研内容上应突出以下几方面重点:一是加强对党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的调查研究;二是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等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的调查研究;三是加强对“一府两院”重点、难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四是加强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五是加强对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的调查研究;六是加强对人大制度理论、推进人大依法有效履职的调查研究等。
(三)创新方法,提高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水平
一是注重三个结合,调查研究和学习相结合。
调查研究活动前,要根据调研的内容,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调查和专题调查相结合。
在了解掌握面上情况的同时,要带着专题进行调查研究,增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调查研究和检查视察相结合。
组织检查、视察活动时,要事先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制定方案,综合运用好调研、检查、视察等多种形式,使检查、视察达到预期目的。
二是注重创新方式,要充分运用现代社会发展的科学文明成果,为调研工作注入新的活力,要将传统的座谈、走访、实地察看等调研方式与当前的网络调查、问卷调查、统计调查等一些现代调研方式有机结合,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调研,收集更加全面、丰富、翔实的调研信息。
要不断拓宽调研渠道,在组织调研时,不仅有典型,还要查后进,不仅立足本地区查找不足,还要走出去学习经验。
这样形成的调查报告才能有深度,提出的建议才具有超前性和操作性。
(四)突出实效,做好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
高质量完成调研成果的同时,要积极做好成果的转化工作。
一是建立调研成果转化工作领导机制。
主任会议要经常研究调研成果转化工作,对具备条件的调研成果明确其转化方向。
二是建立反馈机制。
要将调研成果融入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或决议、决定中,要明确审议意见或决议决定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跟踪问效,建议、意见经人大常委会反映到相关单位和部门后,通过专题审议、视察、检查等形式抓好落实,确保调研成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建立调研成果交流共享机制。
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横向交流,促进“一府两院”推进和改善自身工作,加强与同级党委和上级人大的纵向交流,为党委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实现调研成果资源共享。
要通过召开专题调研研讨会、汇报会、优秀调研报告评比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调研成果的交流,推动调研成果的应用。
以上是我州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体会,有不足之处,请予以指正。
我们将借这次会议的机会,认真学习兄弟州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我州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