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塘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建设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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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塘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理塘县人民医院
环评单位: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
一三年十月
理塘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理塘县人民医院前身系理塘县联合诊所,始建于1943年6月,1950年改为理塘县卫生院,1953年正式命名为理塘县人民医院。
医院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保健、预防为一体的“二级乙等”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15109.31m2,现有建筑面积9135m2,设有门诊部、住院部,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中医科、康复科、口腔科、五官科、传染科等科室,设有病床100张。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87人,日门诊病人量达120人次。
近年来,医院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医院规模得到了快速发展,功能进一步完善。
由于现有理塘县门诊大楼修建年代久远,严重威胁病人及医院职工的生命安全,且接诊能力有限,不能满足当地老百姓求医的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医疗功能,提升理塘县医疗服务水平,增强理塘县医疗卫生辐射带动能力,理塘县人民医院拟利用中央财政资金1500万元拆除现有理塘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原址新建一栋建筑面积为3716m2的门诊大楼。
现有的住院楼、传染病区、医技楼、浆洗供应室、高压氧舱等设置及位置不发生变动。
甘孜州卫生局于2012年5月3日经研究决定同意理塘县人民医院在原有床位编制的基础上,增加床位编制100张,增加后床位编制为200张。
由于受投资规模的影响,本项目在总投资的基础上仅能设置住院床位50张,在允许的100张床位以内,符合甘孜州卫生局要求。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 年) 》的通知,四川省卫生厅对三州地区所上报的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本项目被列入了四川省确定的民族地区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川卫办发[2011]424号)。
本项目属于医院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项目符合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第29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同时本项目取得了理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理塘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理发改[2013]268号),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现理塘县人民医院现有场址内,根据本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3334201200012号)以及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理国用1992字第086号),项目用地属于医疗服务用地,符合理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理塘县城乡规划相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理塘县人民医院于2013年7月委托四川省顺蓝天环保咨询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在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立即成立了项目组,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
在研读有关文件和资料后,通过对本项目的工程分析和对建设地环境现状及影响的监测、调查、评价,并听取了地方环保、规划等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经广泛收集资料和认真分析,现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四川省环保厅、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甘孜州环保局、理塘县环保局、甘孜州环境监测站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51号)对本项目进行公示,本报告为公示简本。
1.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理塘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理塘县团结路37号(现理塘县人民医院场址内)
(3)投资及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拆除原3层门诊楼,新建1栋5层门诊大楼,总建筑面积约3716m2,设置住院床位50床。
(4)建设性质:改扩建
本项目利用现理塘县人民医院场址,新建门诊大楼1栋,建筑面积3716m2,设置住院床位50床。
现有的住院楼、传染病区、医技楼、浆洗供应室、高压氧舱等设置及位置不发生变动。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1。
表1 项目组成及存在主要环境问题
注:本项目所设置的检验室、化验室即对患者所取的血样、尿样等进行检验、化验。
所产生的废弃试剂、器皿均属于医疗废物交由甘孜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
本项目建设前、后理塘县人民医院主要指标变化见表2。
表2 医院建设前、后主要指标变化情况
本项目工程建设期12个月,即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竣工验收1个月,预计2014年11月投入运行。
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包括建设施工期和建成营运期。
施工期间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等工序将产生噪声、扬尘、固体废物、少量污水和废气污染物,其排放量随工期和施工强度不同而有所变化。
营运期项目的主要污染为围绕病人住院治疗、护理、出院过程及产生的医疗污水、污物。
1.3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医院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项目符合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第29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同时本项目取得了理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开展理塘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建设前期工作的函(理发改[2013]268号),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现理塘县人民医院现有场址内,根据本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3334201200012号)以及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理国用1992字第086号),项目用地属于医疗服务用地,符合理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理塘县城乡规划相关要求。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地表水质量现状
喇嘛沟的pH、CODcr、BOD5、NH3-N、总氰化物、汞、六价铬、总余氯、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指标在各监测点位所测得的单日指标均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评价表明,评价河段的地表水评价河段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范围内的监测布点SO2、NO2的小时均值和PM10的日均值均未超标。
可见项目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能够达到二级标准。
(3)声学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场界噪声监测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1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施工期
拟建地及其医院边界外200m以内的区域。
2.营运期
工程营运期评价范围见表3。
表3 营运期评价范围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三废”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 本项目“三废”排放量统计表
3.2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1)项目的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位于理塘县团结路37号(现理塘县人民医院场址内)。
医院东面为公路,隔路为理塘县党校、理塘县藏医院和居民楼,最近距离约5m;南面为聂格
东路,路对面临街为商铺;西面为居民楼以及理塘县粮食局,最近距离约1m;北面临希望路,隔路为理塘县城关小学以及居民楼,最近距离约10m,东北面为在建的城关小学教师宿舍,最近距离约10m。
(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①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涉及地表水为喇嘛沟,最终汇入无量河(又名理塘河)。
理塘县污水处理厂现正在建设中,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排放标准后排入喇嘛沟,理塘县取水来源于理塘县夺曲河(含查玛日东河)和夺曲河(取水口位于县城上游十几公里处),不在无量河上,同时现有排污口下游10km范围内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点。
本项目与理塘县取水口及其保护区位置关系见附图5。
因此,本评价的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喇嘛沟,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
本项目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喇嘛沟水质不因本项目建设而受到污染影响。
②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本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理塘县党校、理塘县藏医院、理塘县粮食局、理塘县城关小学、理塘县城关小学教师宿舍、周边居民以及医院内部环境空气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污染影响。
③声学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地北场界靠聂格东路一侧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余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域。
环境保护目标为:周边敏感点不因本项目的建设受到噪声影响,所在地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4a类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5。
表5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见下图。
3.3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防治措施
3.3.1 施工期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
施工扬尘在空气中的飘扬距离与空气动力特性有关,特别是与风速和大气稳定度关系密切。
一般气象,平均风速2.5m/s的情况下,建筑工地内扬尘处TSP浓度为上风向对照点在2.0~2.5倍,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其下风向侧为200m。
施工现场局部扬尘浓度较高,但衰减较快,50m处已接近背景值。
施工运输车辆通过便道行驶产生的扬尘源强大小与污染源的距离、道路路面、行使速度有关。
一般情况,在自然风作用下车辆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100m 以内。
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扬尘减少70%左右,施工场地洒水试验结果见表6-1。
由表可见,实施每天洒水4~5次,可有效控制车辆扬尘,将TSP污染缩小到50m内。
理塘县年平均风速较小,其特征气象条件不利于施工场地扬尘扩散。
由于本工程施工区域距周边居民以及学校较近,特别是医院内部的建筑物(如住院病房),因此工程施工会对附近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应采取严格的降尘措施。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6号文《关于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要求,环评提出对扬尘控制采取如下措施:
①必须打围施工。
建筑工地(包括拆迁工地)周边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所有土堆、料堆必须全部覆盖;要采取袋装、密闭、洒水等防尘措施;严禁在车行道上堆放施工弃土。
②必须硬化道路。
要求项目施工场地道路必须硬化,并且种植施工道路旁绿化带,种植能吸附、阻隔尘埃的乔木和灌木和草坪,既能防尘,又美化了环境,从源头控制扬尘的产生。
③必须设置冲洗设备设施。
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清洗,避免对道路交通道路造成扬尘污染。
④必须湿法作业,施工场地干燥时适当喷水加湿,建筑施工风速四级以上时,应暂停开挖,危房拆除时,要加大洒水压尘的力度,要随拆随洒水随清运垃圾,渣土要在拆除房屋后3天内清运完毕。
⑤必须配齐保洁人员。
项目施工场地配备专职的保洁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工作,配备洒水设备。
⑥必须定时清扫现场,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线路进行清扫。
同时环评要求:
①不准露天搅拌混凝土,应使用商品混凝土。
②不准车辆带泥出门。
对车辆进出进行严格冲洗,避免对城后路造成扬尘污染;
③不准运渣车辆超载、冒载。
运渣车辆,车箱遮盖严密后方可运出场外、严禁撒落。
④不准高空抛撒建渣。
⑤不准场地积水。
若出现场地积水现象,及时抽水排水,并平整路面。
⑥施工料具应当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存放。
水泥等可能产生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内存放或严密遮盖。
存放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措施。
⑦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清运系统清运,建筑垃圾统一运输到理塘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
所有垃圾分类存放,统一清运,不得在现在焚烧。
总之,施工期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的要求,对扬尘进行治理,以确保施工扬尘不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污染影响,达到保护环境,保障身心健康的目的。
3.3.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地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施工建设期的正常排水及雨天产生的地面径流,将携带大量的污染物和悬浮物,随意排放将对环境造成污染。
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采取以下措施:
⑴散料堆场四周用石块或水泥砌块围出高0.5m的防冲刷墙,以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
⑵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医院现有的环卫设施处理后排入喇嘛沟。
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属间断排放,且水量不大,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因此,施工期废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3.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筑施工各种机械设备(挖土机、卷扬机、装载机、电动机等)、运输车辆
产生的噪声,均可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施工期噪声源强度在75-95dB(A)。
(1)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预测 考虑声源叠加,采用叠加模式:
∑=⋅=n i Li L 110
/10lg 10
式中:L ——叠加后总声压级[dB(A)];
Li ——各声源的噪声值[dB(A)];
噪声随距离衰减模式:
L 2=L 1-20lgr 2/r 1
式中:L 2——距声源r 2处声源值[dB(A)];
L 1——距声源r 1处声源值[dB(A)];
r 2、r 1——与声源的距离(m )。
(2)影响预测结果
根据前述模式,计算噪声距离的衰减量详见表7。
根据前述分析,施工期噪声源强度在75-95dB(A)。
从表7衰减量可知,昼、夜间噪声值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标准值详见表8。
表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
(3)控制噪声影响措施
本次环评提出环保要求:
a. 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 加强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对钢管、钢模板的装卸,采用人工递送的办法,减少金属件的碰击声;模板拆除时轻拆轻放,以减少碰撞。
施工中应禁止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
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b. 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布置施工区域内,应保证施工机械距环境敏感点30m 以上间距,这样才不会对工程四周居民带来明显的影响。
根据本工程总平面布置和外环境关系,建议施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电锯、吊车、升降机组等)尽量布置在院址的南边,从空间上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c. 控制高噪声作业时间建筑施工中灌装机械、挖掘基础等施工目前无法避免噪声和振动,因此禁止在夜间(22:00-6:00)施工。
推土机、装载机、搅拌机作业等也要控制作业时间,在白天施工。
d. 选用低噪施工设备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了性能好、噪声小的设备;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工程场地的噪声源。
e. 强化与环境敏感点的隔声保护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设在隔声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隔声棚,隔声棚的墙高度应超过设备1.5m以上,墙宽度要使噪声敏感点阻隔在噪声发射角以外。
装修期间能在室内进行的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室内进行,并且对房间进行隔音处理。
综上所述,只要严格管理,场界噪声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的影响是短期的,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声学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3.3.4 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弃土等。
生活垃圾约50 kg/d,经收集后由理塘县环卫部门清运,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地形平坦,土石方能够基本平衡。
建筑垃圾主要来自于施工作业,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
运往理塘县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环境卫生责任书,确保运输过程中保持路面整洁,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渣土垃圾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
此外,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的工作。
考虑本项目周边环境比较敏感,因此修建高度6米以上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采取集装密闭方式吊运。
建筑垃圾外运过程中防止在道路上抛洒建筑弃土,
运土采用全封闭车箱,出门时清除车身粘土,检查合格后方可上路。
施工期产生建渣送指定的地方堆放,如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进行保存,其废弃物及时处置后不会产生影响。
3.3.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基础工程中的挖、填土方作业将带来一定的水土流失,为减少水土流失量,挖出土方应及时回填和绿化,避免长时间堆放,同时尽量减少堆存坡度,在堆存量大的地方,采取控制措施,如围栏覆盖等措施,以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量。
同时及时恢复植被,可将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并且是短暂的,工程建成后可恢复。
3.3.6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医院将所产生的带传染性的废水与非传染病区污水分开处理,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办公楼、医生员工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格栅+化粪池收集;传染病楼产生的医疗废水经格栅+预消毒池单独收集二氧化氯消毒;化粪池及预消毒池的上清液共同进入调节池,然后经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二沉池+消毒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排放标准后通过现有排污口排入喇嘛沟。
本项目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二氧化氯消毒”的工艺后,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喇嘛沟。
污水经二氧化氯消毒,特征污染物经相应的单独处理后,可以达到相应要求。
污水处理工艺采取《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所推荐的处理工艺,具有成熟可靠的实际案例。
经甘孜州监测站监测的报告(甘环监字[2013]第50号)显示,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能达到相应标准。
根据预测结果显示,本项目废水排放后经过衰减,正常排放及事故排放下均不会对受纳水体喇嘛沟造成影响,能够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而排口下游10公里无饮用水源取水口,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对下游地表水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3.3.7 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由于降雨或废水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包气带,进入包气带的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输入地下水。
因此,包气带是联接地面污染物与地下含水层的主要通道和过渡带,既是污染物媒介体,又是污染物的净化场所和防护层。
地下水能否被污染以及污染物的种类和性质。
一般说来,土壤粒细而紧密,渗透性差,则污染慢;反之,颗粒大松散,渗透性能良好则污染重。
污染物从污染源进入地下水所经过路径称为地下水污染途径,地下水污染途径是多种多样的。
根据工程所处区域的地质情况,项目可能对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废水处理站、污水管网、污物暂存区等污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重点防渗区,地面均采用高标号防水水泥(标号高于52.5)硬化,水泥厚度大于20cm,同时作防渗处理。
基础下设置HDPE防渗膜。
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医院落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3.8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设有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主要来源于医院出入口及停车场,只要医院加强管理,保持道路畅通,减少汽车频繁启动和怠速行驶,汽车尾气对医院临近人群影响很小。
医院空气由于病人进出较多,空气中含菌量较多,通过采用醋酸、紫外线、臭氧等,通过熏蒸和紫外线照射后,同时加强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通风系统设过滤装置,能大大降低空气中的含菌量,对病人与医护人员影响很小。
发电机仅在停电时使用,使用频率很少,并且选用自带尾气净化装置的发电机,对环境影响甚微。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
为防恶臭从医院水处理构筑物表面挥发到大气中而造成恶臭的传播污染,污水处理池必须加盖板密闭起来,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同时出气口上方安装活性炭吸附器进行除臭后排放,处理效率为80%,可以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
同时,污水处理站远离居民和住院病人,恶臭污染
影响很小。
3.3.9 营运期声学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设备中产噪设备不多,主要产噪设备为发电机、车辆进出噪声等。
这些产噪设备均设采取了隔声、减振等措施,具体见表9。
表9 本项目噪声产生及治理情况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大大降低了噪声的影响,治理后的噪声能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及住院病人影响较小。
3.3.9 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站污泥,其中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4.97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1.50t/a,污水站污泥约0.95t/a,饱和活性炭3t/a。
固废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等相关规范执行,由医院分类收集后,医疗废物由甘孜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由理塘县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3.4风险防范措施
医院对使用危险化学品,采取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措施,控制其使用风险;对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也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项目发生风险的类型和几率都很小,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对全体员工进行风险防范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可将事故风险降到最低。
3.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本项目环保投资28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的1.87%。
从环保投资的分配来看,根据项目特点,项目环保投资中废水治理占据比例很大。
通过对废气、废水、废渣及噪声污染源的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做到了达标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