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逐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单位党政正职是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者;党政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纪委书记负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考核责任。

一、责任内容

(一)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行政方面每年召开一次廉洁从业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并按计划推进落实。每年党政联合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会。

(三)认真执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一带头六举措”,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党政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率100%。

(四)领导人员个人重大事项规定时间报告率100%,领导人员和权力部门权力人家庭财产年度申报率100%。

(五)杜绝“小金库”、克扣截留、乱罚款等不正之风。“每信必问,每案必查,查实必处”,群众来信来访当年办结率95%以上,按期结案率90%以上。

(六)每年开展一次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党课教育,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七)每年对权力部门要害岗位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廉洁从业考核和警示谈话。

(八)严格执行干部推荐、选拔、任用、调动和使用程序,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九)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权力的监管,约束自主决断权的使用,消除工程建设、新产业、物资供应和人力资源等管理中的不健康因素,杜绝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

二、责任追究

(一)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对党政正职进行警示谈话;情节严重的,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处理。

(二)领导班子成员因廉洁从业问题受到撤职、降职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对单位党政正职进行提醒谈话。副总以上领导人员因廉洁从业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或追究刑事责任,1人的,给予单位党政正职党内警告处分;2人及以上的,给予单位党政正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降职处理。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科级管理人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1人的,给予单位分管副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及以上的,给予单位分管副职免职、降

职处理直至撤职处分。

(四)领导人员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的,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免职、降职处理直至撤职处分。

(五)领导人员个人重大事项不报告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告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违纪者个人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

(六)领导人员及权力部门权力人家庭财产不按规定时间报告,或有意少报、漏报、瞒报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违纪者个人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

(七)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党政正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给予调整职务、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八)年度内没有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廉洁从业谈话和警示教育的,给予单位及党政正职、纪委书记通报批评。

(九)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效能监察立项、群众来信来访当年办结率达不到工作目标要求的,给予单位纪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十)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人员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而免于追究。

(十一)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资格;受到责任追究的班子成员,取消当年评选各类先进资格;受到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受到撤职处分的,两年内不得聘任与原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

三、本责任制中的党政正职包括党组织由淮南矿业集团党委管理的独资(控股)子公司的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经理、院长)。

四、煤电公司参照本责任制执行。

五、本责任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集发〔2009〕24号)同时废止。

矿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落实“健康、前瞻、集成、精细”管理理念,保证集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职工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目标管理,与各项行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四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第五条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行政方面每年召开一次廉洁从业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并按计划推进落实。每年党政联合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会。

第六条认真执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一带头六举措”,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党政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率100%。

第七条领导人员个人重大事项规定时间报告率100%,领导人员和权力部门权力人家庭财产年度申报率100%。

第八条杜绝“小金库”、克扣截留、乱罚款等不正之风。“每信必问,每案必查,查实必处”,群众来信来访当年办结率达95%以上,按期结案率达90%以上。

第九条每年开展一次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党课教育,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第十条每年对权力部门要害岗位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廉洁从业考核和警示谈话。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干部推荐、选拔、任用、调动和使用程序,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二条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权力的监管,约束自主决断权的使用,消除工程建设、新产业、物资供应和人力资源等管理中的不健康因素,杜绝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

第三章责任分解

第十三条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正职是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党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承担下列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保证措施;定期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检查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责任,组织实施;

(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认真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增强廉洁从业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认真执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一带头六举措”,强化制度建设,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认真做好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每信必问,每案必查,查实必处”,对隐瞒事实真相、弄虚做假的责任人员要严肃问责;

(六)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为其有效工作创造条件。

第十五条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年度和阶段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防范性治理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带头廉洁从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四)对班子成员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发生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告诫或采取必要措施;对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要亲自过问、指导;对上级要报果的案件,要亲自督办,认真报果;

(五)重视和关心纪检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支持其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

部门的职能作用。

第十六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以下责任:

(一)协助党政主要领导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监督检查分管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不正之风要组织或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查处

(三)及时向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所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项;

(四)自觉遵守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纪委、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财务部、物资供应管理部、市场营销部、资源环境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集团公司纪委,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研究部署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

(二)负责协调与监督二级单位和机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与措施;

(三)组织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指导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不正之风等工作;

(四)研究、分析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向党委提出建议。

第四章责任考核

第十八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对所属单位(部门)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九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三)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情况;

(四)解决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情况;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决策单位重要事项情况;

(六)重视、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按规定设立纪检机构、配备专职纪检人员,加大案件查处、效能监察和信访工作的情况。

第二十条检查考核按照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情况反馈和廉政谈话等步骤进行。

第二十一条领导人员应当在检查考核中进行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无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二)有无利用职权或影响为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三)有无违反规定提拔任用亲属情况;

(四)有无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工程、设备、材料招标;

(五)有无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个人住房、投资、配偶、子女就业情况;

(六)个人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履行情况;

(七)对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情况;

(八)分管范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责任追究及处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重视责任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并存入领导人员个人党风廉政档案。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对党政正职进行警示谈话;情节严重的,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四条领导班子成员因廉洁从业问题受到撤职、降职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对单位党政正职进行提醒谈话。副总以上领导人员因廉洁从业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或追究刑事责任,1人的,给予单位党政正职党内警告处分;2人及以上的,给予单位党政正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降职处理。

第二十五条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科级管理人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1人的,给予单位分管副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及以上的,给予单位分管副职免职、降职处理直至撤职处分。

第二十六条领导人员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的,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免职、降职处理。

第二十七条领导人员个人重大事项不报告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告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违纪者个人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

第二十八条领导人员及权力部门权力人家庭财产不按规定时间报告,或有意少报、漏报、瞒报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违纪者个人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九条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党政正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给予调整职务、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第三十条年度内没有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廉洁从业谈话和警示教育的,给予单位及党政正职、纪委书记通报批评。

第三十一条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效能监察立项、群众来信来访当年办结率达不到工作目标要求的,给予单位纪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第三十二条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人员岗位或职务变动而免于追究。

第三十三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资格;受到责任追究的班子成员,取消当年评选各类先进资格;受到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受到撤职处分的,两年内不得聘任与原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副处级及以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党组织由集团党委管理的独资(控股)子公司。煤电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各基层单位可参照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实施办法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前下发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实施

办法为准。

矿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根据《淮南矿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坚持分级负责、实事求是、谁主管谁考核的原则,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

第三条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负责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

(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三)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情况;

(五)解决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情况;

(六)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决策单位重要事项;

(七)重视、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按规定设立纪检机构、配备专职纪检人员,以及案件查处、效能监察、信访处理等工作情况。

(八)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五条考核按照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情况反馈和廉政谈话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述职述廉。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主要方式包括:

(一)在年度职代会或工作会议上进行。

(二)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考核工作中进行。

集团公司副三总师、机关部室副三总师及其以上领导人员年度述职述廉以书面为主,书面报告分别报集团公司纪委、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领导班子述职述廉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落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二)建立并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机制、规章制度以及执行责任追究情况;

(三)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情况;

(四)对所属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监督、检查和考核情况;

(五)来信来访处理、违规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六)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情况。

第八条领导人员述职述廉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情况;

(二)有无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三)有无利用职权或影响为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四)有无违反规定提拨任用亲属情况;

(五)有无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工程、设备、材料招标;

(六)有无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个人住房、投资、配偶、子女就业情况;

(七)个人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履行情况;

(八)分管范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责任追究及处理情况。

第九条述职述廉前,单位党委要广泛征求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反馈给班子成员本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意见,由集团公司纪委反馈。领导人员本人也要通过谈心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认真起草述职述廉报告,并由主要领导审阅。

第十条集团公司纪委要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工作进行指导,派人参加述职述廉会议。发现领导人员在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以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经集团公司党委同意后,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应有代表性。一般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副三总师、所属单位(部门)科级管理人员、部分管技人员和职工代表。

第十二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测评表的内容、式样,由集团公司纪委确定。

第十三条民主测评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评定。评定为好的,其民主测评“好”栏得票比例应达到60%以上;评定为较好的,其民主测评“好”和“较好”两栏得票合计比例应达到70%以上;评定为一般的,其民主测评“一般”和“差”两栏得票合计比例达到40%以上;评定为差的,其民主测评“差”栏得票比例达到30%以上,或“差”栏得票比例达到20%以上且“一般”和“差”两栏得票合计比例达到50%以上。

第十四条个别谈话。个别谈话人员一般应从领导班子成员、副三总师、所属单位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部分职工代表及其他熟悉了解情况的人员中选定。每一名考核人的谈话对象一般不少于20人。

谈话了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考核对象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三)领导人员遵守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情况。

第十五条查阅资料。围绕考核内容,查阅反映有关工作的原始资料。主要包括:

(一)工作文件。主要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安排,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制订出台的各项纪律规定、制度措施以及对违规违纪单位、人员处理情况的文件、卷宗等。

(二)会议记录。主要为研究落实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部署本单位年度及阶段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对违规违纪单位、人员查处等会议记录;召开的纪委会、纪委办公会记录;廉政谈话记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档案登记记录等。

(三)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以及年度自查、考核情况等资料。

第十六条情况反馈。考核结束时应由组长将考核的基本情况向被考核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反馈。反馈的内容包括: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民主测评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第十七条廉政谈话。廉政谈话的方式,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集团公司中层及其以上领导人员与管辖范围内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集团公司纪委负责人可根据来信来访和工作需要,适时与集团公司中层领导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或以书面形式对其进行函询。

第十八条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其进行廉政谈话:

(一)发现工作作风及廉洁从业方面存在值得注意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二)来信来访反映存在有较轻微问题的;

(三)对承担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落实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测评中个人后两档次票数之和在30%以上的;

(五)管辖单位(部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案件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定格为“一般”的;

(六)其他有必要谈话提醒的。

第十九条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纪律观念、善待职工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应注意的事项;

(二)在严格管理、慎用权力、遵守廉洁从业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应注意的事项;

(三)在思想品质、道德修养、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应注意的事项;

(四)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应注意的事项。

第二十条廉政谈话要做好谈话记录,谈话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根据工作需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派员参加谈话时,要在谈话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廉政谈话中,谈话对象要求向党组织转达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整理,如实反映。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两级党委、纪委报告。

第二十二条对发现各级被谈话对象存在违规违纪苗头而不及时谈话,以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要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主(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组要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考核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考核组情况,形成完整的书面考核材料,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向党委书面报告。

第四章考核结果评定

第二十四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按照好、较好、一般和差四种档次划分。

第二十五条考核组在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基础上,按岗位类型分别集中听取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机关有关部室意见,并了解掌握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信访件调查核实等方面资料,为准确定格提供事实依据。

第二十六条考核组要进行充分地讨论和分析考核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初步确定考核对象的相应等次,形成完整的书面考核材料,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

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二十七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选拔担任上一级管理岗位职务的人选,应从考核中被评定为“好”或“较好”的管理人员中产生。

第二十八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评定为“好”的领导人员,方有资格参加省级以上的先进评比。

第二十九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为一般的,或民主测评一般和差两栏得票合计比例达到30%的,实行廉政谈话;达到40%的,给予诫勉处理。是正职的,由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其诫勉谈话;是副职的,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对其诫勉谈话。

第三十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为差的,或民主测评中定为差的领导班子,由集团公司党委予以调整;考核等次为差的领导人员,视其责任给予免职(解聘)、降职等组织

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试用期内的领导人员,考核评定为一般的,或民主测评定为一般的,给予延长试用期半年处理;考核评定为差的,或民主测评定为差的,取消试用期职务,按原职级重新安排工作。

第三十二条对考核中发现的严重问题,由集团公司纪委牵头组织核查。

第三十三条年度考核情况,由集团公司纪委负责反馈;考核结果在适当范围内由集团公司党委通报。

第三十四条考核意见反馈后,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并向集团公司党委、纪委报告。

第三十五条考核材料存入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档案。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副处级及以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党组织由集团党委管理的独资(控股)子公司。煤电公司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煤发〔2006〕2号)、《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煤发〔2006〕13号)同时废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

镇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使全镇干部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勤政爱民,特制定此责任制。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从严治党,从严施政,从严规范,从严要求,促进全镇经济建设和党的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抓好全镇各单位和十个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规划,安排部署,检查指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3、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党中央关于廉洁从政要求,开展“四清理一纠正两落实”工作,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4、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确保依法行政。对于各种腐败现象和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查处,严惩不怠。 5、在全镇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十廉”活动,严格按照十廉要求规范约束干部从政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避免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全县开展的“十廉”活动上来。 6、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要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两个务必”、公道正派,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

(完整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批准设立的,可以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全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实施监控和管理。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核准

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颁发开户许可证: (一)基本存款账户; (二)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开立的除外); (三)预算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以下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 上述银行结算账户统称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 第六条开户许可证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做出准予申请人在银行开立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决定后,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是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唯一有效证明。 第二章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第七条存款人应当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开户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银行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第八条人民银行在颁发开户许可证时,应当在开户许可证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开户许可证的名称; (二)开户许可证编号; (三)开户核准号; (四)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账户管理专用章; (五)核准日期; (六)存款人名称; (七)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 (八)开户银行名称; (九)开户银行机构代码; (十)账户性质; (十一)账号; (十二)开户日期。 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除记载上述事项外,还应当记载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限。

市自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市自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201X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X〕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X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XX政电〔201X〕70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国务院大督查XX市自查迎检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开展201X年国务院大督查的相关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层层抓好落实,切实做好迎接国务院督查组实地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举措落地生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国务院大督查的各项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任务。 1.制定自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发明电〔201X〕3号和XX政电〔201X〕7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出台《201X年国务院大督查XX市自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安排、任务措施以及工作步骤等,确保各项工作紧密衔接、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2.制定重点督查内容自查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对照国发明电〔201X〕3号文件的重点督查内容,逐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落实各项督查内容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在此基础上形成《201X年国务院大督查重点督查内容XX市自查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印发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落实。(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二)开展自查。 1.召开自查迎检工作部署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X主持召开工作部署会,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参加。主要任务是对全市自查及迎检工作进行部署等。(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2.牵头责任单位以及各地组织开展自查和迎检工作。根据全市自查迎检工作部署会精神以及《201X年国务院大督查重点督查内容XX市自查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各重点督查内容牵头单位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督查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督查重点和任务分工,认真深入开展自查,深入总结梳理工作落实情况,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就立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对排名靠后的经济指标、进度滞后的重点工作要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牵头单位:各重点内容牵头单位、“6+2”县(市、区)〕 3.组织开展自查迎检培训。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前各项培训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培训工作做细、做实,要对国务院大督查的六个重点督查事项进行详细解读,切实提高各级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课程设计任务书(1)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课程设计 专业: 班级: 项目经理: 项目成员: 指导老师:肖何英 课程性质:实践教学课 开课系部:建筑工程系 任务时间:2014年11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课程设计与实训 实 训 任 务 书 适用专业:工程管理11级 班级: 学号、姓名: 指导老师:肖何英 课程性质:实践教学课 开课系部:建筑工程系 任务时间:2014年11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课程设计》任务书 一、课程设计目的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作为一门研究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运行规律、理论、方法和准则的学科是工程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为强化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学生在学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学》、《施工组织与计划》、《施工技术》等主干课程后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课程设计》。是工程管理专业一次重要的综合实践训练,是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实践训练,理论联系实践,产学结合,有助于专业课程体系集成融合,进一步培养学生独立处理工程项目中各体系的分析、规划、执行技能,基本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二、课程设计的目标 (一)知识目标 1.熟悉建筑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各阶段目标管理; 2. 掌握《项目知识管理体系指南》9大知识体系在工程项目中运用; 3.掌握各阶段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二)能力目标 1.通过课程设计实际训练,使学生牢固地掌握工程项目运作的全过程; 2.通过课程设计实际训练,使学生能掌握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职责、作用及工程项目管理的整体框架; 3.通过课程设计实际训练,使学生掌握编制工程项目管理策略的程序、方法、步骤、内容规定等。 (三)德育目标 1.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培养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思想; 3.培养良好的诚信度和工作责任心。 4.增强密切联系工程实践的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课程设计的分组规定 每班按照4-8人一组划分小组,同组内论文方向不得一致,不得抄袭已有方案。非同组论文方向可以一致。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建设,保证总公司和公司组织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奖励与惩处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本办法所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相关责任的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领导,要加强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公司已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第六条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钱少华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马金星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资金部、企业文化部与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组成。纪委书记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有关事项,组织指导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企业文化与纪检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企业文化与纪检监察部部长王东晓担任。 第三章责任范围 第七条公司领导班子,对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八条公司领导班子正职,是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工作人员党风廉政情况负

集团迎检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集团迎检 整治工作实施细则 一、站点清查工作安排 (一)清查时间安排 1.各区域的首次清查要求在12月17日前完成。 2.市公司建维部于12月14日起开始巡查,12月26日前完成所有站点的巡查。 3.施工单位应在12月26日完成所有存在问题的整改。 4.区域自查、市公司巡查阶段结束后,12月27日至12月31日邀请省公司及设计院、监理等合作单位抽调专家进行复查,做好集团迎检准备。 5.共性资料的准备要求12月26日前完成。 (二)各单位工作安排 1.本次迎检站点的现场清查工作由监理单位牵头安排,铁塔区域人员、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要求必须参与现场清查。 2.根据拟定的104个集团迎检点,监理务必做好各区域迎检站点的自查、问题记录、通知施工整改及复查确认、现场竣工资料及设计图纸的核实。 3.监理单位根据省公司建维部8月“百日攻坚”及省公司建维部12月“回头看”中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总结落实整改做好共性资料准备。 4.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必须配合监理单位搞好共性资料的准备。

5.分驻区域的设计人员应与区域检查组一起上站检查,检查出不按设计施工的问题后立即知会监理通知责任单位整改。 6.施工单位必须参与现场站点清查,无条件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三)、清查问题及整改 1.各区域检查小组上站前提前打印出《区域自查站点检查表》,上站后区域监理做检查记录并立即通知整改,区域负责迎检站点的资管录入、转资、督办标签打印。 2.设计单位必须对与现场不符的设计图纸修改出版,并对需要设计变更的完善变更流程。 3.针对清查发现的问题,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半日内安排施工班组进场,不惜代价、不计成本无条件的整改达到标准工艺规范要求。 4.竣工资料要与实际相符;市电单位的竣工图纸必须按照实际施工路由、方式来重做竣工图纸;完善竣工资料上的所有签字盖章;验收资料上面需要填写测量数据的不得留空白或填写合格。 二、处罚 (一)公司内部考核 1.市公司在各区域自查后的迎检站点基础上进行巡查,在其区域发现区域经理没有上站的该区域月度考核扣10分。 2.市公司巡查组发现区域自查后无法提供自查记录的,该区域月度考核扣5分。

工程项目管理课程设计优秀

《工程项目管理课程设计》封面 工程项目管理 课程设计 题目:XX商场建设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学号:2011311162 学生姓名:崔秀芳 专业年级:2011级工程造价 指导教师:赵永任 年月日 附录2 《工程项目管理课程设计》格式要求 1、题目分别为《XXX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2、纸张一律使用A4纸,页边距为上下各2.5厘米,左右各2.5厘米,正文统一为1.25倍行距 3、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字,二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字,三级标题及以下用5号黑体字,正文一 律用5号宋体字,表格内字体为10号。

例如: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1)项目参建单位 工程名称:XX商场 建设单位:XX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XX项目管理公司 设计单位:XX设计院 监理单位:西南XX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云南省XX建筑工程公司 (2)项目总体情况如下: XX商场占地面积1881平方米,建筑层数总共5层,其中地下一层(停车场)建筑面积1008平方米,地上四层:一层建筑面积1008平方米,建成后主要经营服装类产品。二层建筑面积882平方米,建成后主要经营化妆品类的产品。三层建筑面积882平方米,建成后主要经营娱乐服务。四层建筑面积630平方米,建成后主要经营餐饮服务。 该建筑的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土方开挖后外运,土方开挖以机械挖土方为主,人工挖土方为辅。该建筑的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一到三层外墙南北面采用玻璃幕墙,东西面采用混凝土空心砖,另第四层外墙全部采用玻璃幕墙。其中第四层有252平方米的露天阳台,阳台中心有一个15000*9000的露天游泳池。建筑的外墙采用清水砖墙,室内地面一层二层采用花岗岩石块装饰,三层采用硬木地砖,四层餐厅部分采用水磨石地面,冷饮店采用木地板,露天阳台防滑石块。室内天棚的吊顶采用轻钢龙骨,石棉板的规格为250*250。室内墙面刷双飞粉,墙裙铺设大理石块,高度为1.2米。XX商场的安装工程由施工单位分包给昆明xx安装工程公司。项目建成后两周后开始移交使用。 附:XX商场的大致布局图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党员教育工作。要教育全体党员以党员的标准,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的言行。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 四、认真抓好政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一切工作以群众认可,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 五、坚持做到有章必依,违章必纠,勤政廉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消除以权谋私不负责任、组织涣散、纪律松驰、消极腐败等现象,进一步增加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

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3、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4、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重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等课程。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各支部必须围绕“五好”、“四有”目标开展党建工作。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党委负责,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订好支部的党建工作计划。 二、支部抓党建,重点抓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新党员的发展、制度建设、经济工作的发展、中心工作的完成等。 三、支部对党建的各项工作,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自查,实行自我考核。并将情况向党委做出汇报,对存在的问要找出原因,认真落实补课措施。 四、努力完成党委和上级组织所布置的党建工作任务,实现“五好”、“四有”目标,接受党委对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 。

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_共10篇完整篇.doc

★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_共10篇 范文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 第二条《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批准设立,可经营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核准制度: (一)基本存款账户; (二)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三)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以下简称 上述银行结算账户统称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 第六条《办法》中 中国人民银行在核准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QFII专用存款账户时分别颁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附式1)。 第七条人民银行在颁发开户许可证时,应在开户许可证中载

明下列事项: (一) (二)开户许可证编号; ( 三)开户核准号; (四)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账户管理专用章; (五)核准日期; (六)存款人名称; (七)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 (八)开户银行名称; (九)账户性质; (十)账号。 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除记载上述事项外,还应记载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限。 第八条《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所称 第九条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银行应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中国人民银行应负责对银行报送的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以及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唯一性进行审核。 第十条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或境内单位在异地从事临时活动的,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从事该项活动的证明文件,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可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第十一条单位存款人因增资验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

集团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天津**集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集团资金管控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水平,规范所属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保证企业资金安全,避免多头开户,减少闲置账户,依照《企业财务通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集团现行制度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适用本办法的企业为集团所属各级控股企业,包括各级控股子企业设立的各级分子公司。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各企业以企业法人名义在商业银行或其她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与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指导原则 第三条严格控制开户数量。所属企业除基本户、住房公积金、税户等国家规定必须开立的专户与有投资、融资等企业专项用途的银行账户外,严格控制新增开户。 第四条逐步清理冗余存量银行账户。所属企业应当进一步优化合作金融机构,对已无实际合作的银行账户予以及时清理。 第五条逐步实现合作金融机构的相对集中。条件成熟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将逐步集中所属企业合作金融机构,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资金管理工具,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集团资金整体在线监控运作。

第六条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使用与撤销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禁企业开立个人账户办理公司业务。严禁企业出租与转让银行账户,或将规定用途银行账户挪作她用。 第七条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须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企业银行账户的增减变动情况应定期向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银行账户的审批备案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级控股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实行审批管理。二级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由集团公司审批,三级及非二级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经二级主管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企业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应完成内部审批流程,由企业主要领导审批,并填报《天津**集团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连同企业内部审批资料一并报送至上级主管公司审批。 第九条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及账户撤销事项经由企业内部审批后即可自行办理。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上报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及增减变动情况。企业应于每季度终了15日内,填报《天津**集团企业银行账户备案表》,上报至集团公司备案,二级主管公司负责本企业所属企业汇总上报备案。 第四章银行账户的管理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所属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的审批与备案工作,并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迎检工作细则

迎检工作细则 1、评审专家分组:4组:(1)综合组,(2)医疗组(临床与药学),(3)医技组,(4)护理组(包括院感)。负责部门:医务处。 2、迎评物资安排:迎宾物资、水果、鲜花及礼品等,负责部门:院办。 3、迎评宣传:负责制作“等级评审”宣传展板及横幅、标语等。负责部门:宣传办。 4、迎宾礼仪:负责部门:党办、院办。 5、迎评讲稿:负责部门:医务处。 6、迎评时间、行动路线安排:负责部门:院办。 7、迎评地点安排:信息楼3楼或行政楼6楼。负责部门:院办。 8、迎评材料:医务处、院办、护理部还要准备相关“等级评审”幻灯片。 9、计财处负责落实“等级评审”迎评专项经费。 10、信息处负责落实“等级评审”信息保障。 11、后备应急迎评小组人员安排:负责部门:医务处。 12、迎评人员安排: (1)迎宾小姐:30名,统一着装,每2名接待一位专家,其余机动负责接待事宜。负责部门:护理部。 (2)接待司机:6-7名,统一着装,其余机动负责接待

事宜。负责部门:院办。 (3)迎接专家人员:12-14名本院处长或科主任,负责部门:人事处、院办、医务处。 (4)保卫人员:4-6名,统一着装,维持现场秩序、安全保卫、环境卫生、防火防盗、控烟工作等,帮助迎宾小姐接待事宜。其余2-4名机动负责接待事宜。负责部门:保卫处。 (5)后勤人员:6-8名,统一着装,维持现场卫生、食堂卫生,帮助迎宾小姐接待事宜。其余2-4名机动负责接待事宜。保持全院卫生情况。负责部门:后勤服务处。 (6)信息保障人员:1-2名,统一着装,维持现场信息保障。其余2-4名机动负责接待事宜。负责部门:信息管理处。 (7)设备保障人员:1-2名,统一着装,维持现场设备稳定,帮助迎宾小姐接待事宜。其余1-2名机动负责接待事宜。保障全院设备稳定情况。负责部门:设备处。 迎评期间,各单位必须对迎评办的工作给予充分的、及时的支持,确保所有人员在需要时能及时到位。各处室、科室负责人如离开本市,请于11月1日前将外出时间及联系方式书面送交迎评办公室(电话:xxxxxxxxxx)。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流程图

基建文件可按下列流程形成:

立项决策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及专家建议等。根据项目大小、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分别由国家、行业或北京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 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文件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勘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设计审查意见、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等。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包括: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相关合同文件。 开工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开工文件分别由规划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形成。 商务文件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等。 其他文件包括:工程未开工前的原貌及竣工新貌照片、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音像资料、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和建设工程概况表等。 (一)立项决策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及专家建议等。根据项目大小、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分别由国家、行业或北京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 (二)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文件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个人存款联名账户管理办法

个人存款联名账户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联名账户治理暂行方法 目录 总则治理机构和职责差不多规定业务处理专门业务处理附则 总则 为规范个人存款联名账户(以下简称“联名账户”)业务治理,按照《储蓄治理条例》(国务院第107 号令)、《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国务院第285号令)、《银行卡业务治理方法》(银发[1999]17 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治理方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章程》及《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业务治理方法》(建总发[2007]210 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联名账户是指由2 至5 名个人客户,为实现个人存款多人共同治理的需要,而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个人存款账户。开立联名账户的个人客户是联名账户的联名人;为满足监管部门对反洗钞票、大额可疑交易等的监管和银行业务治理的需要,由所有联名人自行协商确定一名联名账户牵头人作为联名账户申报人。 本方法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机构。

治理机构和职责 总行职责: (一)个人存款与投资部为联名账户业务的归口治理部门,要紧职责:1.负责全行联名账户的业务治理,拟定联名账户业务进展规划,组织起草有关业务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联名账户的市场调研,按照市场和客户需要进一步完善产品功能; 3.负责全行联名账户业务的组织实施和营销治理,确定营销策略,组织业务推广和营销宣传活动; 4.负责全行联名账户业务的统计、分析等工作;5.负责组织全行联名账户业务的培训、检查和指导工作;6.负责联名账户业务通过95533 电话银行的有关业务处理、咨询和投诉处理的治理; 7.负责向监管部门报告(备)联名账户业务。 (二)资产负债治理部负责联名账户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制订和治理工作。 (三)财务会计部负责联名账户的有关会计核算制度的制定。 (四)信息技术治理部负责联名账户业务有关系统的开发、爱护和优化工作。 (五)营运治理部负责联名账户的参数爱护、资金清算和错账处理等工作。 (六)电子银行部负责联名账户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交易和服务的治理。 (七)法律合规部负责联名账户业务有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性文件的审查。 一级分行的要紧职责包括: (一)按照总行有关业务规定,结合业务需要,制定辖区内联名账户业务的操作实施细则; (二)负责辖区内联名账户业务的培训、指导、检查及监督; (三)负责辖区内联名账户的推广、爱护等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发卡标识码和机构码的爱护治理,以及业务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也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199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十几年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此普遍予以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新情况的出现,《规定》中有些内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须修订,201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对《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印发。新《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基层站段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急需在学习贯彻新《规定》的基础上认真透视和分析这些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相应对策,整体推进基层站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责任制主体认识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 没有正确的认识,就不会有自觉的行动。目前,在基层站段部分领导干部对实行责任制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没有充分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习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一般性单项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也不够。有的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软指标,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与己无关,在个别单位,纪委不但成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名副其实的主角,而且是一人搭台唱戏的“独角”,存在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委不抓就没人抓的现象,导致惩防体系建设和源头治理的许多具体工作很难落到实处。有的甚至认为,所在的单位既无权又无钱,没有腐败的条件,无心抓也不必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些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因此,必须加强思想教育,通过思想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不断深化和提高责任主体作用发挥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首先要采取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新《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加深对《规定》精神的领会,真正认识到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是党中央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重要保证。认真执行责任制就会使党风廉政工作有工作标准,有检查、考核、奖惩依据,落实好责任制有利于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负责,从而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紧迫感,切实担负起“负总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正确认识和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规定,明白自己应切实负起的责任和应承担的责任,克服和纠正一些模糊认识,逐步把一些人的思想从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转变到是全局的事,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动员各方面力量来共同完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其次要加强对普通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确定针对性的教育内容,实行分层施教;通过问卷、座谈、形势报告、警示教育基地现身说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以及板报、专栏、广播电视、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内容进一步灌输到党员干部的头脑中,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地位,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 二、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 从理论和制度设计上讲,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旨在形成“大合唱”,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各个责任主体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目前,基层站段都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党委、行政、纪委甚至工团组织在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党组对全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所长负总责。 第三条党支部书记、所长对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对所属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 1 -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七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第八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 2 -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关于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 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4月我任县委纪委书记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县纪委、监察局一班人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精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上台阶:在惩防体系建设方面,开创了“三个四”廉政风险监控机制,受到了省、市纪委领导高度赞扬;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面,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建立起“一街、一林、一区、一基、一厅”特色廉政文化风景线,形成了宣教大格局;在查办大要案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较去年同期数量上升80%;在队伍建设方面,开展了“学习型团队”创建活动,创办了《廉政之窗》期刊,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的全面提高。同时,保密和信息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责任制落实 我深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动我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关键,为此,我深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紧密结合巨鹿实际情况,认真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一是建立组织。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巨鹿县“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

设”领导小组,根据《2008—2012年实施细则》,组织起草了《2009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并督促全县各职能部门全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二是合理分工。下发了《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进行了量化分解,把目标任务分解到每名领导及单位。三是加强领导。定期组织牵头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我县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四是明确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了《2009年度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等文件,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五是认真督查。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季度督导检查一次,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奖优罚劣。 二、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各方面工作,为此,我首先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入手,狠抓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纠正婚丧事大操大办、公款吃喝等问题12起;对各单位的“公务招待、汽车用油、维修、会议”等四费情况进行了深入剖析;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清理违规金额13.46万元;对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述廉评廉考廉;受理重大事项报告12人次,同8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11名新调任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其次,从维护群众利益切身利益入手,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工作。严肃查

个人存款联名账户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联名账户管理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联名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四章业务处理 第五章特殊业务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存款联名账户(以下简称“联名账户”)业务管理,根据《储蓄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7号令)、《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国务院第285号令)、《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章程》及《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业务管理办法》(建总发[2007]210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联名账户是指由2至5名个人客户,为实现个人存款多人共同管理的需要,而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个人存款账户。开立联名账户的个人客户是联名账户的联名人;为满足监管部门对反洗钱、大额可疑交易等的监管和银行业务管理的需要,由所有联名人自行协商确定一名联名账户牵头人作为联名账户申报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总行职责: (一)个人存款与投资部为联名账户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行联名账户的业务管理,拟定联名账户业务发展规划,组织起草相关业务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联名账户的市场调研,根据市场和客户需要进一步完善产品功能; 3.负责全行联名账户业务的组织实施和营销管理,确定营销策略,组织业务推广和营销宣传活动;

4.负责全行联名账户业务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5.负责组织全行联名账户业务的培训、检查和指导工作; 6.负责联名账户业务通过95533电话银行的相关业务处理、咨询和投诉处理的管理; 7.负责向监管部门报告(备)联名账户业务。 (二)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联名账户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制订和管理工作。 (三)财务会计部负责联名账户的相关会计核算制度的制定。 (四)信息技术管理部负责联名账户业务相关系统的开发、维护和优化工作。 (五)营运管理部负责联名账户的参数维护、资金清算和错账处理等工作。 (六)电子银行部负责联名账户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交易和服务的管理。 (七)法律合规部负责联名账户业务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性文件的审查。 第五条一级分行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总行有关业务规定,结合业务需要,制定辖区内联名账户业务的操作实施细则; (二)负责辖区内联名账户业务的培训、指导、检查及监督; (三)负责辖区内联名账户的推广、维护等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发卡标识码和机构码的维护管理,以及业务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 (五)负责联名账户业务的市场调研、客户分析、客户推广和营销服务等工作,并协助总行拓展联名账户业务功能,提出功能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切实抓好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总公司《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支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按照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负责指导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公司及支部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分领导班子以及支部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党纪国法,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坚决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届六中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对党员干部进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和树立正确人生观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负责指导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丰源实业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职责书》中所规定的领导责任,加强对分公司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调

研工作,组织分析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并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抓好支部和分公司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要及时谈话,批评教育,促其纠正。 4、抓好分公司支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工作,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起表率作用,注重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5、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扎实推进工作作风建设。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公司日常工作、与评优评先和考核兑现、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加强党建工作相结合,严明纪律,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破坏社会和谐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并辅之以组织处理手段。坚持防惩并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6、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分公司领导班子及支部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组织调查处理。 7、落实“一岗双责”、厂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 8、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和法制、纪律、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积极营

迎检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某站迎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体原则 为扎实做好某站迎检工作,明确各岗位在迎检全过程的职责及分工,充分展示站队文化及员工风采,提升站队对外影响力,助推作业区整体性工作提升,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1.注重细节、精心准备 2.积极主动、全程陪同 3.主动引导、自信展示 4.充分沟通、详细记录 5.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组织机构 1.组织协调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迎检全过程的全面指挥、重要指令下达以及相关部门之间协调等工作,督促验收迎检前后各项工作的落实进度及质量,重要引导讲解。 2.工艺设备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编制迎检相关汇报材料,提前梳理总结工作亮点并打印成册、全员培训,提供工艺设备电气自控相关资料、展示工作亮点及沟通解释工艺设备电气自控相关事宜,组织整改工艺设备电气自控相关问题。 3.安全环保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安排门卫及协调特勤人员站岗分工、提供安全环保相关资料、展示工作亮点及沟通解释安全环保相关事宜、组织整改安全环保相关问题。 4.物资卫生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提供物资管理相关资料,提前准备会议室,整理各库房,打扫各辖区场区地面及设备装置卫生。 三、属地划分

四、具体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工作执行完后统一由各小组组长亲自检查验收后向组织协调组组长反馈汇报; 2.所有迎审小组成员提前15分钟到达某站****大门,统一站位:************。 3.领导车辆到位时由组织协调组组长上前开车门,同时各迎审人员热烈鼓掌欢迎。 4.各小组组长按照分工在领导进站后主动自我介绍、握手; 5.各陪同人员现场引导时,需时刻发挥属地作用,充分安全提示并落实进入前的安全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