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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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

第一讲总论

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财务管理概述

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于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标志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共分为(总则、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及主要职责、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程序、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附则等)六章四十一条本法主要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程序、民主议事制度、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突出了法律的时代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一)村民委员会性质

1、群众性自治组织

2、基层政权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

3、既具有社会团体性质,又具有经济实体性质。

4、村民委员会的实质是村民大会的常设机构。

5、村民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

6、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二)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经济管理职能:协调生产服务,管理集体经济。

2、社区管理服务职能:承担公益性、服务性、社区服务职能

3、农村基层行政管理职能:是党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

三、村集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

(一)、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1、农村集体组织具有承担经济管理和社区服务双重管理职能。为了全面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和社区管理活动的财务收支,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做好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规范村集体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004年9月颁布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2005年1月1日起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1996年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2、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按本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村委会主要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人员),设置健全的财务会计账目。也可以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乡(镇)经营管理机构及其他会计代理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3、必须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

4、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要具备必要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国家财政部颁发的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有较强的会计核算基本技能。

5、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对手续不完备或不合理开支,财务人员可以拒绝受理,并有权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农村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6、村集体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7、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结合村务公开,每半年向村民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底向村

民大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接受村民监督,对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做出明确答复,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纠正。

8、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农业部制定了村集体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

(1)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村委会不得擅自做主,必须经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重大财务事项包括:

①财务收支计划和收益分配方案;②村集体大额融资举债;③坏账核销;④集体大型固定资产购置、变卖和处置;⑤集体对外投资决议和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⑥集体资源性资产开发和集体土地的对外发包;⑦财务人员任免及村干部工资补贴标准;⑧征地补偿费分配及使用方案。⑨其他需要民主决策的财务事项;

(2)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

财务公开栏的样式由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财务计划:①财务收支计划;②集体固定资产购建计划;③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计划;④集体资源开发计划;⑤对外投资计划;⑥年度收益分配计划。

各项收入:①经营收入;②发包及上交收入;③财政补助收入;④对外投资收益;

⑤其他收入。

上级部门拨款:①项目扶持款;②社会各项捐赠款;③综开扶贫款;④征地补偿款。

各项支出:①集体体经营支出;②管理费支出(村组干部工资及奖金、公务接待费、会议差旅费)③其他支出。④生产性建设支出;⑤公益性建设支出。

各项资产:①现金及银行存款;②应收账款(应收外单位欠款、应收农户往来欠款、其他应收款);③产品物资;④固定资产;⑤对外投资;⑥其他资产。

债权债务:

①银行(信用社)贷款;

②各项应付款(应付外单位借款、应付农户往来款、其他应付款);

③应付村干部工资;④其他债务。

收益分配:

①可分配收益总额,②提取公积金

③提取公益金数额;④提取福利费

⑤其他分配;⑥年末收益分配余额。

9、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严格参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根据本村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科目(账户),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配备财务软件,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

2、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年度进行会计核算(公历每年1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权益和责任是否真正产生作为确认当期收益和费用的标准。也就是说:“凡属于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应当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到或支付,也不应当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是会计核算确认当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

4、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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