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供应链融资服务合作协议(适用于核心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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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融资服务合作协议

(适用于核心买家)

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共同促进甲方业务发展,乙方与甲方合作为甲方的供应商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供

应链融资服务。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和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签

署本协议。

第一章定义与合作内容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供应商:指向甲方出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应价款的主体。

2)商务合同:是指供应商作为卖方或服务提供方和甲方签订的货物销售或

服务协议(含经过双方数字证书签名、符合《电子签名法》的电子合

同),并包括该合同的当事方就该合同达成的有关修订、补充、协议、承诺、附件等,而无论其名称如何。

3)供应链融资服务:是指供应商将现在和将来的基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商务

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为供应商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4)应收账款:是指供应商依据商务合同享有的,请求甲方依照合同约定支

付价款的合同债权及相应的权益。

5)应收账款转让:是指供应商根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等约定将应收账款债

权及其在应收账款项下的全部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应收账款的转让都不得解释为乙方承担了供应商与甲方商务合同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应收账款到期日:指依据供应商和甲方签订的商务合同的约定,甲方向

供应商支付款项的截止日期。

7)宽限期:指乙方认可的应收账款到期日后的宽限期间,甲方应于还款期

届满前向乙方偿还相应的应收账款。

8)融资款: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给甲方供应商的款项,即乙方受

让的应收账款金额与融资比例的乘积。

9)融资额度:是指乙方为甲方供应商核定的乙方可向其提供融资的最高限

额。

第二条双方确定的合作领域包括:

(1)甲方与乙方合作,为甲方的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该服务的提供旨在缓解甲方供应商和其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加快供应商的资金回笼,

帮助甲方加强其与供应商的紧密程度,提高供应商的满意度,进而巩

固甲方的市场地位。

(2)在合作期间,甲方将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提交至乙方,并由乙方基于供应商成功申请转让的应收账款向供应商提供融资款。甲方根据乙方

要求,协助乙方开展业务调查、供应商评价、信息传递、风险控制等

工作。

(3)甲乙双方应对提交对方的信息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合法性负责,由于其中任意一方的遗漏或错误信息造

成另一方损失的,该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条为便捷、高效地为甲方和其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甲乙双方实现业务数据及信息的线上传递,双方应该按照标准的操作规程说明进行应付账款提交、

应收账款转让、融资款发放、回款清分等操作。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交针对其供应商的全部应付账款信息,乙方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并为甲方及甲方供应商提供相关配套

服务。乙方给甲方的总融资额度不超过_____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___年,利

率为____%,对每一供应商的额度详见附件一《供应商额度汇总表》。

第二条甲方保证提交给乙方的应付账款(即甲方供应商针对甲方的应收账款信息)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付账款是基于正常合法的基础交易产生,以人民币表示

并支付;

(2)甲方确认供应商已经按照商务合同的约定完成履行并将继

续履行其在商务合同项下的义务;

(3)应付账款仍未到最后付款日;

(4)甲方与其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商务合同执行的任何纠纷;

(5)应付账款金额为已扣除了商务合同下的预付款、已付款、

确定的佣金、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后的净额;

(6)乙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7)应付账款的基础商务合同中不存在限制应付账款转让的相

关条款;

第三条甲方承诺:所有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其供应商的应收账款,甲方均给予确认并对其负有全部的付款义务,并保证在乙方向甲方的供应商支付每笔应付账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应付款项及利息足额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利率为每月【】。乙方指定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甲方知悉和确认其向乙方提交的甲方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已经转让给乙方。在已经转让给乙方的应收账款在出现交易纠纷或退货/退款等情况时,甲方有义务与供应商协商处理。甲方和供应商之间的处理结果不影响前述甲方的付款义务。

第五条甲方一旦获悉发生如下事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实好本协议项下乙方债权保障措施:

1)甲方与供应商之间因交易业务而产生的(重大)争议及产品质量纠纷;

2)甲方与供应商之间的商务合同发生了任何变动(如变更、修改、补充、

解除、终止等);

3)甲方的业务、经营、资产、企业状况等出现恶化导致甲方履行商务合同

义务的能力下降。

第六条乙方有权随时转让本协议项下受让的应收账款及相关权利给乙方的合作方,甲方对此无异议且确认无需征得甲方同意,但需通知甲方。甲方对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对被转让资产的承诺和需承担的责任,对受让资产的合作金融机构同样有效。

第三章违约事件、争议解决

第一条下述任一事项即构成甲方的违约:

1)甲方不履行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所做的任何承诺和保证;

2)甲方和买方串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甲方违反其与乙方之间其他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的;

第二条在发生甲方违约、甲方资信状况明显降低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下,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中的任何一项或同时采取几项措施,甲方应理解

并予以配合:

1)暂停供应链融资服务;

2)中止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3)乙方认为必要和可能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三条本协议项下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适用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项下的简易程

序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争议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在仲裁

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四章其它事项

第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本协议终止前所发生的一方的全部义务(如该等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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