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化学需氧量)的含义及其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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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化学需氧量)的含义及其排放标准
COD( 化学需氧量) 经常伴随着环保、污染这些词汇出现, 大家大概都能猜到, COD 是个和污染有关的词汇, 那么, 它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呢?正像人们熟知的WTO ( 世界贸易组织) 是World TradeOrganization 的缩写一样, COD 也是Chemical Oxygen Demand 的缩写,即第一个英文字母的组合, 翻译过来就是化学需氧量。
那么化学需氧量又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常用的化学需氧量( 即CODcr) , 是指在强酸并加热的条件下, 用重铬酸钾作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氧化剂的量, 以氧的mg/l 来表示。
化学需氧量反映了水中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
水中还原性物质包括有机物、亚硝酸盐、亚铁盐、硫化物等。
水被有机物污染是很普遍的, 因此, 化学需氧量也作为有机物相对含量的指标之一, 但只能反映能被氧化的有机物污染, 不能反映多环芳烃、PCB 等的污染状况。
CODcr 是我国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指标之一。
CODcr 数值越小, 说明水被污染的越轻。
水样的化学需氧量, 可由于加入的氧化剂的种类及浓度, 反应溶液的酸度、反应温度和时间, 以及催化剂的有无而获得不同的结果。
因此, 化学需氧量亦是一个条件性指标, 必须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11914- 89》是国家规定的水中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标准。
标准中定义化学需氧量是在一定条件下, 经重铬酸钾氧化处理时, 水样中的溶解性物质和悬浮物所消耗的重铬酸盐相对应的氧的质量浓度。
原理是: 在水样中加入已知量的重铬酸钾溶液, 并在强酸介质下以银盐作催化剂, 经沸腾回流后, 以试亚铁灵为指示剂, 用硫酸亚铁铵滴定水样中未被还原的重铬酸钾由消耗的硫酸亚铁铵的量换算成消耗氧的质量浓度。
在酸性重铬酸钾条件下, 芳烃及吡啶难以被氧化, 其氧化率较低。
在硫酸银催化作用下, 直链脂肪族化合物可有效地被氧化。
我们也经常听到或看到CODcr 是多少, 和CODcr 严重超标的话。
那么, CODcr 排放标准是多少呢? CODcr 到底多大才是国家允许排放的呢? 我国现行的有国家综合排放标准和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并且国家综合排放标准和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下列行业执行各自的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 2001)》, 该标准按生产工艺规定了造纸工业吨产品日均最高允许排水量, 日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水污染物排放量。
废纸制浆企业的废水排放按有、无脱墨工艺分别执行漂白木浆和本色木浆标准。
化学机械制浆企业的废水排放按有、无漂白工艺分别执行漂白木浆和本色木浆标准。
单纯制浆或浆纸产量平衡的生产化学需氧量的标准比较高, 木浆漂白的为400mg/l, 非漂白的为350mg/l。
非木浆漂白的为450mg/l, 非木浆本色的为400mg/l。
单纯造纸或纸产量大于浆产量的造纸生产化学需氧量的标准较低为100mg/l。
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该标准按纺织染整工业建设项目立项及投产的年限不同, 对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标准作了不同的规定。
1992 年7 月1 日起立项的纺织染整工业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一级标准为100mg/l, 二级标准为180mg/l, 三级标准为500mg/l。
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 本标准按废水排放去向, 分年限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按肉类加工企业的加工类别分为:畜类屠宰加工; 肉制品加工; 禽类屠宰加工。
按排入水域的类别不同分别执行一、二、三级标准。
1989 年1 月1 日之前立项的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执行的一、二、三级标准分别为120mg/l、160mg/l、500mg/l。
1989 年1 月1 日至1992 年6 月30 日之间立项的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一、二、三级标准分别为100mg/l、120mg/l、500mg/l。
1992 年7 月1 日起立项的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禽类屠宰加工的企业一、二、三级标准分别为70mg/l、100mg/l、500mg/l, 畜类屠宰加工的企业一、二、三级标准分别为80mg/l、120mg/l、500mg/l。
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 本标准按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 分两个时间段规定了合成氨工业化学需氧量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00 年12 月31 日之前建设( 包括改、扩建) 的大、中型合成氨企业化学需氧量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50mg/l。
小型合成氨企业的一级标准为150mg/l, 二级标准为200mg/l。
2001 年1 月1 日之后建设( 包括改、扩建) 的大型合成氨企业化学需氧量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0mg/l, 中型化学需氧量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50mg/l。
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 92)》,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 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 分年限规定了钢铁企业的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化学需氧量标准比较繁琐, 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
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 本标准按照废水排放去向, 分年限规定了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2002》, 即《GB14470.1- 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炸药》、《GB14470.2 - 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工药剂》和《GB14470.3- 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弹药装药》。
三个标准分年限和生产工艺分别规定了化学需氧量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
《烧碱、聚氯乙烯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 95》, 本标准按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 分年限规定了化学需氧量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其他的水污染物排放都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1996》规定: 甜菜制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一级标准为100mg/l, 二级标准为200mg/l, 三级标准为1000mg/l。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的一级标准为100mg/l, 二级标准为300mg/l, 三级标准为1000mg/l。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一级标准100mg/l, 二级标准为150mg/l, 三级标准为500mg/l。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一级标准60mg/l, 二级标准为120mg/l。
其他排污单位一级标准100mg/l, 二级标准为150mg/l, 三级标准为500mg/l。
污水排放具体执行哪一级标准, 要根据该水排入的具体水域或海域来定。
排入III 类水( 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 和排入二类海域的污水, 执行一级标准。
排入IV、V 类水域和排入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各地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COD 排放标准。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域环境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I 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 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惜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这两类水域的COD 排放上限都是15。
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这类水域的COD 排放上限为20。
IV 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这类水域COD 排放上限是30。
V 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COD 排放上限为40。
各地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COD 排放标准。
例如, 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发的山东省强制性地方标准《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 2007 年7 月1 日起至2008 年6 月30 日化学需氧量的标准为: 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酒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味精, 一级标准为100mg/l,二级标准为200mg/l。
2008 年7 月1 日起至2009 年6 月30 日一级标准为100mg/l, 二级标准为150mg/l。
2007 年7 月1 日起至2008 年6 月30日木浆造纸工业一级标准为100mg/l, 二级标准为150mg/l; 草浆造纸工业一级标准为200mg/l, 二级标准为300mg/l; 其他造纸工业执行标准为100mg/l。
2008 年7 月1 日起至2009 年6 月30 日木浆造纸工业一级标准为80mg/l, 二级标准为120mg/l; 草浆造纸工业一级标准为150mg/l, 二级标准为200mg/l; 其他造纸工业一级标准为80mg/l, 二级标准为100mg/l。
石油化工2007 年7 月1 日起至2009 年6 月30 日一级标准为60mg/l, 二级标准为100mg/l。
其他排污单位2007 年7 月1 日起至2008年6 月30 日一级标准为100mg/l, 二级标准为120mg/l。
2008 年7 月1日起至2009 年6 月30 日一级标准为80mg/l, 二级标准为100mg/l。
2009 年7 月1 日起一切排污单位执行一级标准为60mg/l, 二级标准为100mg/l。
本文由广州深华实验室仪器设备整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