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7年破产关闭企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7年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离休退休退职
【发文字号】乌政办[2007]220号
【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8.06
【实施日期】2007.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7年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
理服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乌政办[2007]220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2007年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六日
乌鲁木齐市2007年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党办〔2003〕20号)精神,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03〕56号)。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战略,以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重点推进了自治区和我市国有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新纺集团、乌纺集团、西域实业总公司等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工作,纳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有8658人。其余18家破产(关闭)企业6557名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及我市有关部门、各级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破产(关闭)企业破产清算组积极努力下,我市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实现了重要突破,为今后的工作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
一是加强各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建设。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562个,其中: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1个,区(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10个,街道(乡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67个,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站484个。
二是大部分区(县)、街道、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落实了人员编制。全市从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专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