豳风·七月 作者身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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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豳风·七月》作者身份考
张鹤(中国传媒大学北京100024)
摘要:关于《豳风·七月》的作者身份问题,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分析旧说被质疑之处,结合《七月》中描述的各种物候、农业生产情况及上层贵族祭祀、宴饮的场面,可知作者熟悉两个阶层成员的生活,加之古有采诗、献诗制度,献诗的为公卿至列士阶层,且西周教育制度是“学在官府”,《七月》既是一篇颇具文学艺术特色的诗歌,非有文艺素养的人是创作不出来的,可知作者身处贵族阶级,并接受过文化教育,综合这些条件可推测,《豳风·七月》的作者,很有可能是官职不高的士这一阶层的农官。
关键词:《豳风·七月》、作者、身份、农官
《豳风·七月》历来被视为《诗经》中农事诗的代表作品,诗篇所述内容除了一年中各个季节的物候现象和劳动人民的农业生产情况,还有祭祀农神、举行宴飨的场景,如“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①、“献羔祭韭”、“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等语便描绘出了这种庄重的场面。所以,结合《七月》描述的具体内容与表达的情感,以及诗篇在文学艺术上表现出的价值,分析西周时期的文化礼仪制度,对于考证出《七月》作者的身份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七月》作者旧说存疑
关于《豳风·七月》的作者身份问题,历来影响较大的有“周公说”、“农奴说”、“乐官说”等。
“周公说”始于《毛诗序》:“《七月》,陈王业也。周公遭变,故陈后稷先公风化之所由,致王业之艰难也。”[1](P135),朱熹《诗集传》由此生发并写道:“武王崩,成王立,年幼不能涖阼,周公旦以冢宰摄政,乃述后稷、公刘之化,作诗一篇以戒成王。谓之豳风。”[2](P117)使此说具有了教诫的意味。清人姚际恒虽不同
①姚小鸥在《田畯农神考》一文中结合《甫田》、《大田》关于祭祀场景的描述,考证出“田畯”应为农神,“曾孙”为贵族的主祭者,所以《七月》中的“田畯”为农神,而非农官。梁锡锋、吴贤哲等学者亦从此说。观点详参姚小鸥:《田畯农神考》,《吹埙奏雅录》[C],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60-66页。梁锡锋:《诗经注说》[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87页。吴贤哲:《诗经<七月>思想主题新说》[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第196-197页。
意周公旦作此诗以劝诫成王的说法,却云:“自馀为周公之诗,与豳无与,而同为豳风者何?盖二南之诗以二公未封前之地而名,非周公、召公之谓也,则周公之诗未可尽入周南;又其体为风,不可入雅;又周公未之国,不可以名鲁风;故附于豳风之后,以豳风惟一篇,合之可当一国之风云尔。此豳风之大旨也。”[3](P158)从周公封国角度分析,其实质还是延续了“周公之作”一说。
但“周公说”遭到方玉润的质疑。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豳》仅《七月》一篇,所言皆农桑稼穑之事,非躬亲陇亩久于其道者,不能言之亲切有味也如是。周公生长世胄,位居冢宰,岂暇为此?且公刘世远,亦难代言。此必古有其诗,自公始陈王前,俾知稼穑艰难并王业所自始,而后人遂以为公作也。”[4](P304)《七月》对一年中哪个月有哪种草木鸟虫,该做什么农事,具体如何做都描述得头头是道,没有亲身经历农业生产的人是写不出这么完备的农事经历的。周公能创作出这样的诗篇确乎令人质疑。陈子展的《国风选译》亦云:“尽管周公是当时一个杰出的奴隶主,又自吹多才多艺,也知道稼穑之艰难;他的上一代文王还会‘卑服,即康功田功’(《尚书·无逸》篇),以及‘秉鞭执牧’(《楚辞·天问》篇),也许还做过一阵伐木工作,可是到了武王和他这一代,灭了商纣,成了新的伟大的统治者,他为巩固其新建立的周族的奴隶统治,忙的‘夜以继日,坐以待旦’,‘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还来不及办公见客,那就不一定还有余暇精通农事,深明物候,达到《七月》诗里说的这样高度。”[5](P395-396)同方玉润观点相似,陈子展也否定了《七月》出自周公之手的说法。
“周公说”既然不能令人信服,今人则多从《七月》描述内容与表现出的情感出发去考证,于是“农奴说”便应运而生。高亨在《诗经今注》中就说:“这首诗是西周时代豳地农奴们的集体创作,叙写他们在一年中的劳动过程与生活情况”[6](P127)陈子展亦云:“这是中国古代奴隶社会里遗留下来的,关于奴隶们一年四季为奴隶主从事耕种生产,而自己却过着最苦的生活,最古老最详细又最真实可靠的韵文记载。”[7](P393)李炳海的《<诗经>解读》也持同样看法②。“农奴说”观点普遍从“授衣”、“田畯”、“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言私其豵,献豜于公。”、“上入执宫功”等处的描写着手,认为农奴们受到剥削阶级的残酷剥削,《七月》就是农奴对自己简陋而艰苦的生活的叙述。
②观点详参李炳海:《<诗经>解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52-258页。
仔细分析《七月》的内容,确实展现了贵族阶级和农人们在衣、食、住等方面的悬殊待遇,但作者却没有通过诗篇来表达对所谓奴隶主们的强烈不满和对抗情绪③。“田畯”上文注释中已说明是当时人们祭祀的农神,非监督农人的田官。“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郑笺云“春女感阳气而思男,秋士感阴气而思女,是其物化,所以悲也”,“女子感物伤情,春景引发春情;春天为婚嫁之时,采桑女将同公子同嫁,远离父母,故而伤悲。”[8](P48)这一点亦和奴隶被奴隶主所占有的情况无关。而且农人们吃的苦菜、葫芦,烧的臭椿,住的冬窟夏庐,均是当时农民们普通生活的客观反映④,诗篇作者可说是采取理性、宽容的态度来看待这一切的,可见《七月》出自农奴之手是值得怀疑的。此外,《七月》中还涉及到祭祀、宴飨之事,作者应该身处其中才能记叙得如此完善,且文中描述到宴飨场面时还给人以喜气洋洋之感,如果是被剥削的劳动者作此诗,会有此感吗?加之文学创作对作者本身文化素养的要求,没有经历过文化教育的人是很难写出优美的诗篇的,何况是《七月》这样一篇极具文学和文化价值的诗歌呢?所以,“农奴说”也是经不起推敲的。
持“乐官说”观点的代表学者是褚斌杰。褚斌杰先生在《<诗经>与楚辞》中谈及《七月》的作者问题时否定了“周公说”和“农奴说”,提出了“这篇作品可能是周王朝乐官在豳地农奴所作歌谣的基础上进行再创作的代言体诗,代农奴与领主立言。”[9](P48)这一说法。《诗经》在开始阶段是可以配乐演唱的歌诗,我们不能否认《七月》经过乐官的加工润色,但古代早有采诗制度,《左传·襄公十四年》记载,师旷回答晋侯的问题时曾引《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
[10](P1017),《汉书·食货志》亦称“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可知《夏书》之语,指的也是采诗⑤。采诗制度的存在,说明了诗歌的文字部分是在乐官加工之前已经存在的。且乐官的职责在于对歌词进行加工配乐,其很难对农事生产活动了如指掌,可见,《七月》的作者身份是乐官也是不够准确的。
③吴哲贤在其文《诗经<七月>思想主题新说》中认为:“《七月》中有关农奴衣着的诗句不能证明农奴在寒冬过着衣不蔽体的悲惨生活”,而且《七月》中叙述的农奴所食之物,所居之处,都是当时人们日常生活的客观反映,所以《七月》并没有反映出尖锐的阶级矛盾。观点详参吴贤哲:《诗经<七月>思想主题新说》[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第194-197页。
④褚斌杰、吴哲贤均持此观点。观点详参褚斌杰:《<诗经>与楚辞》[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8-51页。吴哲贤:《诗经<七月>思想主题新说》[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第194-197页。
⑤观点详参李炳海:《<诗经>解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