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合成类制药环评技术要点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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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 别 业 义 政策 相 关
性质 主要 确定 物节 治理

政策
开 展 事项 方法 点 要求

环评
产业 政策
环保法律法规标 准导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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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的基本知识
(一)基本概念
药: 植物用药: 动物用药: 药按适用对象: 在生产管理上:人用药、兽用药的要求是一致
(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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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酵类制药
通过传统发酵的方法产生抗生素或其他活 性物质,然后经分离、纯化、精制等工序 制得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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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化学合成类制药
采用一个化学反应或者一系列化学反应生产的具 有活性成分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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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取类制药
采用物理的、化学的、生物化学的方法,将生物 体中起重要生理作用的基本物质提取、分离、净 化而制得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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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的类别
中药与天然药物 化学合成药 生物制品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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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文库 1、中药与天然药物
天然药物是指动物、植物、矿物等自然界 中存在的有药理活性的天然产物;
中药是在中医药学理论指导下应用的,具有 治疗、保健作用的药物。
天然药物几乎等同于中药,区别在于是否 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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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化学合成药
化学合成类药是一个化学反应或者一系列化学反 应生产的具有活性成分的药物; 化学合成药物 是一种具有预防、治疗和调节机体功能及诊断作 用的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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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混装制剂类制药
利用药物活性成分和辅料通过混合、加工 和配制形成的剂型药物。(非中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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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几个定义
药品: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
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 体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性或功能主治、用法和用 量的物质。(需生产许可)
原料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
构成药品的有效成分和活性成分,是药品原料的一 部分。 (需生产许可)
医药中间体:指用于药品合成工艺过程中的化工
原料或化工产品。这种化工产品,不需要药品的生 产许可证,在普通的化工厂即可生产,只要达到一 些的级别,即可用于药品的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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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药项目环评相关政策
(一)制药生产相关政策 1、主席令国务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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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3个部分
药的基本知识 制药项目环评相关政策 环评技术要点(化学合成类为例)
基 药 制 几 制 药 制 药 规划 结 合 项 目 污 染 典 型 污 染 其 它
本 的 药 个 生 产 项 目 要求 项 目 工 程 物 源 流 程 物 特 要点
概 类 工 定 相关 环评
建设 分析 强的 及产 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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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药类制药
以药用植物和药用动物为主要原料,按照 国家药典,生产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各类剂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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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物工程类制药
利用微生物、寄生虫、动物毒素、生物组织等, 采用现代生物技术(主要为基因工程技术)生产 作为治疗、诊断用的多肽和蛋白质类药物、疫苗 等。(不是传统微生物发酵所生产的抗生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60号) (4)《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06号) (5)《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8号) (6)《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令 第374号) (8)《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5号) (9)《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
生产多为间歇法,分为三种:①全化学合成:用 基本化工原料及产品经各种化学反应制得;②半 合成:以具有一定基本结构天然产物为中间体进 行化学加工;③化学合成并结合微生物(酶催化) 来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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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物制品药
生物制品药是以微生物、细胞、动物或人源组织 和体液等为原料,应用传统或现代生物技术制成, 用于人类疾病的预防、治疗和诊断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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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美国CGMP、欧盟CEP、我国 GMP。 我国的GMP共分14章313条(2010年版,实施 2011.3.1)
生物制品生产原理是通过基因、细胞、蛋白质、 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工程,以获得产品。
生物制品不同于一般医用药品,它是通过刺激机 体免疫系统,产生免疫物质(如抗体)才发挥其功效, 在人体内出现体液免疫、细胞免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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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药工业分类
发酵类制药 化学合成类制药 提取类制药 中药类制药 生物工程类制药 混装制剂类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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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令局令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 令第81号)
(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 生部令第79号)(GMP )
(3)《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72号)
(4)《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 (5)《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 (6)《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 (7)《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国家工商总局局令
第27号) (8)《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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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 (1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局令第23
号) (1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局令第21
号) (12)《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4号) (13)《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13号) (14)《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局令第11号) (15)《药
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2号) (16)《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 (17)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局令第1号) (18)《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局令第32号) (19)《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局令第21号) (20)《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0号) (21)《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 (22)《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局令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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