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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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化和有效实施,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明确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组织讲座、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机制,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点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加强巡视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开展定期巡视工作,加大对重点单位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

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的案件要及时立案调查,依法追究责任,坚决打击腐败行为,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七、加强督导督办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督导督办制度,跟踪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八、加大曝光惩戒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以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形成震慑力,增强作风建设的导向力。

九、加强党风廉政宣传通过媒体等渠道,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加强作风建设。

以上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该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学校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

学校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

学校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一、背景自从中央党委提出了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后,我校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并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推进学校深化改革、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提高公务员素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希望通过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核心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全校党员干部及公务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抵制“四风”问题,树立良好的作风形象。

学校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工作和作风建设的领导。

三、具体措施1.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校内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党员干部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开宴请、公车使用等相关制度。

2.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完善学校廉政档案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监督和保障廉洁用权。

•定期开展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约束。

3. 推动深入作风整顿•加强对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奖励和表彰。

四、组织实施学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和述职评议体系中。

各学院和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组织培训、座谈会等形式,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容宣传到位。

五、工作要求•学校党委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领导,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创造条件让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到落实工作中来。

•各学院和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导向,运用各种手段推动措施的贯彻落实。

•广大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

09-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09-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09-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冀优医〔2018〕9号河北省优抚医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1、科学确定调研方案。

重点围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医院发展方向开展调研,既要注重研究学习兄弟医院、上级医院、发展快、经营好的医院好的经验和模式,更要注重深入到基层、深入到职工中去,千方百计为医院谋发展。

2、注重调研实效。

院班子领导成员要围绕各自分管的工作开展调研,提前谋划工作方案,带着问题了解情况,多听取不同意见,听真话、摸实情,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工作实,准确全面了解职工最关切的问题,解决医院发展面临的难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二、精简会议活动3、减少会议安排提高会议效率。

注重会议实效,丰富会议形式,能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的不集中开会,能合并召开的不分别开会,能衔接召开的不分期开会。

各科室部门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要先报分管院长审核把关,经同意后再报院主要领导批准实施。

各类会议活动应严格控制参加人员,尽量压缩会议时间,原则上只安排1位院领导作主旨讲话。

综合性会议讲话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其他会议讲话控制在3000在以内。

院级领导一律不得以职务身份参加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在活动中挂名。

4、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

严格会议管理,反对铺张浪费。

严禁向参会人员收取或以任何方式转嫁、摊派会议费用,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宴请与会人员、提供烟酒和高档菜肴,严禁发放纪念品及其他非会议活动必需品,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或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严禁使用会议费购置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及开支与当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八项规定实施方案

八项规定实施方案
第2篇
八项规定实施方案
一、总则
1.1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员、临时工及外聘人员。
1.3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方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二、具体措施
2.1严明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2)加强请销假管理,规范请假流程,严肃请假纪律。
(3)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私自离岗、串岗、脱岗。
2.2精简会议活动
(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提倡高效务实、注重实效的会议。
(2)合理安排会议时间,减少会议次数,缩短会议时长。
(2)规范车辆使用申请流程,加强车辆使用审批管理。
(3)加强公车油耗、维修保养等费用的核算和监督。
2.5改进调查研究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真实需求,解决实际问题。
(2)简化陪同人员,减少调研期间公务活动。
(3)严禁借调研之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6加强廉洁自律
(1)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加强廉洁自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规范公款消费
(1)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2)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消费卡等。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
4.严格公车管理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2)严禁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
(3)加强公车油耗、维修保养等费用的核算和监督。
(2)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员工廉洁自律意识。
(3)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第一条到基层调研应确定明确的调研主题。

调研活动应当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深入基层(现场)、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解决问题。

第二条调研点的选择要有代表性。

不得为调研“踩点”,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防止调研工作搞形式、走过场。

第三条办领导每年抽出30天左右的时间到基层调研。

处级领导每年要抽出20天左右的时间到基层调研。

调研形式包括经常性调研、到基层驻点调研和统一安排的集中调研。

第四条调研指导工作,既要发现成绩也要发现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应当将调研成果运用到具体工作中。

调研发现重要问题、重要情况,应当及时向办党组报告。

第五条办领导调研时,应严格控制共同参与调研的人数,按照调研主题的必要性确定参加共同调研的人员。

市有相关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六条调研点有高铁或者动车通达的,应当按规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调研点没有高铁或者动车通达的,可以集体乘坐本办公务用车或者在公车租赁平台租车,但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七条调研考察时的住宿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接受超规格的住房安排,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摆放过多水果。

第八条到基层调研时代,一概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含水牌、电子屏幕及横幅),不安排工作人员迎送,不摆花卉,不安排接见合影。

第九条用餐严格按照国内公务接待规定执行。

原则上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地方可安排用桌餐,但不得接受高档菜肴,不过分追求地方特色,注意节俭、不能浪费。

不上烟酒。

严格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

第十条调研考察期间,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住宿和用餐费。

第十一条调研考察期间不得参加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能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考察。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小编语: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以下是关于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仅供参考!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范文一)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求真务实作风建设,根据中共上高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经县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县局领导和县局机关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中央、省、市、县有明确规定的要坚决执行,作出原则性规定的要从严执行,未作具体规定的要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务求取得实效。

一、切实改进作风,指导服务基层1、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各股室要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切实帮助基层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

尽量避免多个领导同时或重复到一个地方、一条线路去考察调研。

县局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的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不超过2人,基层分局陪同人员仅限分局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专管员。

考察调研汇报要讲真话、报实情,反映真实情况,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2、统筹安排工作,切实服务基层。

凡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要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各股室安排部署基层工作要切合实际,多指导,少形式,重服务,早安排,抓落实。

3、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建立县局领导干部“一挂五联”结对帮扶制度,县局领导每人蹲挂一个以上基层分局,联系一个基层分局监管网格,联系一户包村点困难户,联系一名困难干部职工,联系一户企业,联系一户个体工商户,进行结对帮扶,了解民意,增进感情。

县局领导每月要不少于一次下基层,和基层干部群众谈心交流,尽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2017年4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查研究第三章会议管理第四章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管理第五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六章业务招待管理第七章公文管理第八章信息和新闻宣传管理第九章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第十章通信费管理第十一章差旅费管理第十二章领导人员管理第十三章婚丧喜庆事宜管理第十四章因私出国(境)管理第十五章亲属经商办企业、与供应商或合作方交往管理第十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章处罚规定第十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公司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明确各相关领域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纪律,根据《中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辽宁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各单位领导人员是指各单位县分公司副经理及其以上相当职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含资深经理、资深副经理)。

资深经理、资深副经理是指省公司党委管理的、按照政策规定退出现职领导岗位的领导人员。

第四条省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人员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在思想上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在组织上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内容,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作风上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工作实际,以一丝不苟、严谨务实的精神发现并解决企业发展改革中、员工群众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力戒和整治空话套话、不求进取、虚假浮躁、贪图享乐等“四风”问题。

第五条各单位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既是管理者,也是监督者,要在严格管理、严格制度执行的基础上,加强对管理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自我监督、主动监督,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结合监督检查结果,进一步推动制度的健全完善。

国企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国企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国企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第三章精简会议活动第四章精简文件简报第五章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第六章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第七章厉行勤俭节约第八章切实改进作风第九章加强督促检查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的有关精神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规范公司党政领导班子、中层领导干部和公司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

第二章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第三条注重实际效果。

深入子(分)公司及各部门、职工群众多搞典型调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紧盯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和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到困难突出、情况复杂、矛盾尖锐部门了解情况、剖析矛盾、研究问题、指导工作。

调研前,公司领导要结合工作分工科学选题,要有的放矢、明确主题,要有具体的调研提纲,要明确调研的时间和地点。

实地调研环节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

调研现场要真实,不得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不得“踩点”,不得弄虚作假。

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

调研结束后要在1周内写出调研报告,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简明扼要、真实充分反映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

要认真对待子(分)公司及各部门提出的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责任制,明确负责部门和人员,在1个月之内研究并反馈具体的解决意见和措施,并抓好督促落实。

要深入细致开展相关政策制订工作的专题调研,认真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切实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

第四条减少陪同人员。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到有关单位、公司部门或项目现场调研,随同的部门负责人不得超过2人;公司其他领导到有关单位、公司部门或项目现场调研,由分管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1人陪同。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XXXXXX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为切实加强我局作风建设,根据《XXX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XX发〔2018〕11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1.合理确定调研任务。

局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要结合业务工作,拟定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创新自身工作。

班子成员每年开展调研不少于2次,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两篇;部门负责人调研不少于3次,调研报告不少于3篇。

2.严格遵守相关纪律。

调研期间,不接受有关乡镇、村以及所服务的企业的宴请,不得打扰所到地的正常工作,不得邀请不必要的人员陪同。

要按调研计划严格把控时间,原则上不得超时,若须超时的,须说明情况。

不得借机游玩或办私事。

3.注重调研实效。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注重调研质量和成效。

既要有脚踏实地、深入实际的调查,又要有科学、系统的研究,让每一次调研能改善、提升、创新自身工作。

本局将对每次调研成果进行审核评估,量化评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精简会议活动4.控制会议数量。

本局的会议主要有党组会议、局长专题办公会议。

要严格按各种会议的性质和功能拟定会议议程和参会人员。

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会议不单独开;能以文代会的会议尽量不开。

5.精减参会人员。

原则上党组会议仅党组成员参加,局长办公会议仅该项工作有关的人员参加,局务会议仅部门负责人以上的人员参加,项目评审会议仅相关领导和业务技术人员参加。

评审会原则上不得超过30人,会期不超半天。

若须突破要向XX纪检监察部门报备和说明。

6.精减会议议程。

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能研究决定的事项,不得上会;能按上级相关精神就能自行安排落实抓好的例行工作,不得上会;日常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的制定,不得上会;材料准备不完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意见不确定的事项,不得上会;与会议功能不对口的议题,不得上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政治局•【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细则•【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作风建设正文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2017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改进调查研究1.注重实际效果。

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

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

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

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减少陪同人员。

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

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简化接待工作。

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也越来越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重要性。

作风建设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在各行各业中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单位需出台实施细则,以明确具体的行动要求和实施措施,从而提高作风建设的实际效果。

第一、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要想建立正确的工作态度,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不能认为权力就是一切,不能认为自己就是天生的领导才能,而是要始终保持一颗谦虚、诚恳和实干的心态,始终认真对待工作。

同时,我们也要坚定正确的利益观,不能把自己的私利放在第一位,要始终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尽职尽责。

第二、加强纪律观念作风建设不是无序的,而是需要严格遵守纪律。

党的八项规定明确要求,要杜绝奢侈浪费,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纪律约束,这都需要从严遵守纪律,要求自己、约束自己。

在工作中,应该充分认识到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始终把纪律看作自己的约束和规范,树立强烈的纪律观念。

第三、勤勉务实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勤勉务实。

在工作中,我们不能把言辞和表面功夫看得太重,而是要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任务的要求,选择正确的方法与手段,全力以赴、尽心尽力。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侥幸心理,要追求实际效果。

第四、注重领导力的发挥对于领导人来说,在作风建设中更需要发挥他们的领导力,以正确的方式管理和领导下属。

领导者应该树立正确的目标观念,引导下属在正确的方向上前进,并且注重下属的潜力发挥,提高认识、提高素质、学习先进。

同时,领导力也要以身作则,发挥良好的模范作用,带动全局的效果。

第五、加强组织管理作风建设离不开组织管理。

组织管理的本质是规范和约束。

对于单位而言,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并实施各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项工作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标准,从而保证工作的有序性和规范性,增强组织纪律性和执行力。

国企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国企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国企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贝!J第二章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第三章精简会议活动第四章精简文件简报第五章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第六章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第七章厉行勤俭节约第八章切实改进作风第九章加强督促检查第十章附贝!J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的有关精神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提岀以下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规范公司党政领导班子、中层领导干部和公司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

第二章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第三条注重实际效果。

深入子(分)公司及各部门、职工群众多搞典型调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紧盯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和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到困难突出、情况复杂、矛盾尖锐部门了解情况、剖析矛盾、研究问题、指导工作。

调研前,公司领导要结合工作分工科学选题Z要有的放矢、明确主题,要有具体的调研提纲,要明确调研的时间和地点。

实地调研环节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

调研现场要真实,不得为迎接调硏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不得〃踩点〃,不得弄虚作假。

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

调研结束后要在1周内写出调研报告,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Z 简明扼要、真实充分反映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

要认真对待子(分)公司及各部门提出的需协调解决的问题Z落实责任制,明确负责部门和人员,在1个月之内研究并反馈具体的解决意见和措施,并抓好督促落实。

要深入细致开展相关政策制订工作的专题调硏,认真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切实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

第四条减少陪同人员。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到有关单位、公司部门或项目现场调研,随同的部门负责人不得超过2人;公司其他领导到有关单位、公司部门或项目现场调硏,由分管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1人陪同。

关于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

关于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为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根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具体实施办法:一、改进调查研究1.注重实际效果。

公司领导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

在调研点上,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调研现场要真实,不得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不得“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

提倡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开展调研。

除公司主要领导外,其他公司领导按照分工听取对口市州分公司分管工作汇报,不召开全面工作汇报会。

公司(党组)统一安排的重点调研活动除外。

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公司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

开展调研要做到调研前有计划,调研中求实效,调研后有报告。

2.减少陪同人员。

公司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要严格控制陪同人员。

公司主要领导到基层单位调研,陪同的公司本部部室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超过3人;其他公司领导到基层单位调研,陪同的公司本部部室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超过2人。

根据调研内容,公司主要领导调研时,可以由市州分公司主要领导陪同;其他公司领导调研时,可以由1位对口分管工作的市州分公司领导陪同,市州分公司主要领导原则上不陪同。

不搞层层多人陪同,每一层级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

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

3.统筹安排调研。

公司办公室(党组办公室)做好调研统筹协调,避免出现多位党组成员或多个本部部室同一时间段集中到同一单位调研检查。

4.严格控制调研用车。

坚持轻车简从,由公司办公室(党组办公室)按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安排车辆。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按照………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1.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和时间。

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一律合并,必须开的会议尽量开短会,一般不超过半天时间;可以下文安排的工作一般不再开会部署。

2.召开会议以从简为原则,根据会议内容确定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参会人数。

会场一律安排公司内部会议室。

3.降低会议成本。

各类会议活动,不挂横幅标语、不制作会标、不摆放花草、不发放笔记本、签字笔、文件夹、公文包,禁止发放纪念品及礼品,各类会议一般不安排就餐,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的,必须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便餐,但不得饮酒。

4.提高会议实效。

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和照本宣科。

工作汇报和讨论时,要脱稿发言,一般综合性汇报控制在10分钟以内,会议发言不超过5分钟。

严格执行会议纪律和请假报告制度。

二、精简各类文件,切实改进文风5.尽量少发文、发短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能网上发的不发纸质文件、内容能合并的不分开发文、同一问题不重复发文;凡能通过电话、传真、信息网络解决问题的不下发文件,逐步实现公文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公文数量;需要印制纸质文件的,严格控制文件印制数量并采取双面印制文件。

6.严格发文审核。

发文前各部门须先经分管领导审稿后由办公室审核文体格式,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主办部门送审前须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三、坚持求真务实,切实改进事风7.大力改进话风。

提倡讲短话、讲真话、讲实话,力戒空话、套话、面子话,坚决抵制吹捧、奉承等不良风气;讲话要实事求是,评价成绩、分析问题要客观,部署工作要具体,提出措施要可行;汇报工作要简洁明了,要讲实情、报实数、举实例,有具体建议意见。

8.规范请示汇报。

26-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

26-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根据彬长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彬长矿业党发〔2016〕95号)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如下: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成败。

近年来,中心狠抓作风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极个别部门和车间在作风建设和厉行勤俭节约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问题突出,影响了党的形象。

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安全、生产、经营、稳定工作大局,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创新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弘扬务实作风,推进制度建设,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环境,推动科学发展。

二、重申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主要内容(一)改进调研风1.明确调研主题。

公司各级领导及机关各部门要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之风,各级领导干部要“身入”基层,“心到”基层,坚持定期到联系点调查研究,了解职工群众的所想、所急、所盼。

加强同职工群众的沟通与联系,拓宽信息渠道,倾听职工群众呼声,了解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2.减少陪同人员。

调研要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随同人员,坚持“拼车”制度。

部门正常检查调研,4人以下的一律乘坐通勤车往返,各矿之间往返由生产服务中心统一安排车辆。

调研要有针对性,要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汇报工作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少讲成绩,多谈问题,多提建议,真实反映情况,讲真话,报实情。

学校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

学校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

学校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学校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中心校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各学校、幼儿园: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意见》及区委常委会《关于贯彻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临渭区教育局件精神要求,中心校研究制订了《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工作要求(一)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养。

加强学风建设,继续开展创学习型单位活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坚持每周政治学习,提倡带着问题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健全学习制度,坚持领导每月不少于一次集中学习;积极鼓励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在教育系统远程培训网上认真学习。

开展读书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全镇读书交流研讨活动。

(二)强化调查研究,注重解决突出问题。

切实转变作风,中心校要深入学校开展调查研究。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包校干部每月进校,了解学校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随时推门听课,每月听课两次。

学校管理干部要蹲点包班,上课、听课、评课,走访学生家庭,带领教师积极开展“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

(三)改进风会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坚持求真务实,完善办会制度和规范发。

中心校坚持例会制度,减少发总量,尽量通过网上发,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提高件质量,规范公处理;大力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降低会议成本。

(四)规范公务接待,建设节约型单位。

增强行政成本意识,确立厉行节约、勤俭行政的思想。

教育系统内的公务接待活动,推行工作餐,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吃喝;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用纸。

公司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公司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公司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和省国资委党委《贯彻落实浙江省“36条办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等有关精神,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1.完善调研制度。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大调研推动大落实、促进新发展,集团领导要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决策部署,紧扣集团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围绕国企改革、生产经营、提质增效等领域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围绕关系职工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带头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集团领导要将下基层调研与下访接访等工作相结合,面对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点对点帮助企业解决改革发展难题,重点要到困难和矛盾较多的单位了解实情、研究问题、指导工作。

集团领导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每年至少牵头主持1项重点调研课题,牵头完成1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2.改进调研方法。

集团领导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最大限度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不搞层层多人陪同,无直接工作任务的人员一律不到现场。

集团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随行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人,二级单位陪同的领导一般不超过2人(含1位主要领导);其他集团领导到基层调研,随行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不超过2人,二级单位由1位分管领导陪同,主要领导可以不陪同。

要合理运用座谈交流、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往实地走,往深处走,多与基层一线人员接触交流,多听取基层员工的呼声和意见建议,摸清主要矛盾和问题。

3.简化调研接待。

集团领导到基层调研和参加会议活动,不张贴悬挂欢迎词,不搞迎来送往,不摆放花草,不安排超规格住宿,不接受赠送的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

一般在住宿宾馆、公司食堂、农家乐就餐,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同城一般不安排住宿、用餐。

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考察。

国企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国企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国企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第三章精简会议活动第四章精简文件简报第五章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第六章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第七章厉行勤俭节约第八章切实改进作风第九章加强督促检查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的有关精神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规范公司党政领导班子、中层领导干部和公司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

第二章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第三条重视实际效果。

深入子(分)公司及各部门、职工大众多搞典型调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紧盯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和职工反应激烈的突出问题,多到艰巨突出、情况复杂、矛盾尖锐部门了解情况、剖析矛盾、研究问题、指导工作。

调研前,公司带领要结合工作分工科学选题,要有的放矢、明确主题,要有详细的调研提纲,要明确调研的时间和地点。

实地调研环节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充裕掌握第一手资料。

调研现场要真实,不得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不得“踩点”,不得弄虚作假。

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

调研结束后要在1周内写出调研报告,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简明扼要、真实充裕反应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

要认真对待子(分)公司及各部门提出的需协调整决的问题,落实责任制,明确负责部门和人员,在1个月之内研究并反馈详细的解决意见和措施,并抓好督促落实。

要深入细致开展相干政策制订工作的专题调研,认真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切实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

第四条减少陪同人员。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到有关单位、公司部门或项目现场调研,随同的部门负责人不得超过2人;公司其他领导到有关单位、公司部门或项目现场调研,由分管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1人陪同。

柳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柳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柳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深入推进求真务实作风建设,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第一条明确调研内容。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准确、全面、系统地掌握第一手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第二条简化接待安排。

去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随行人员。

中心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的科室负责人不超过3人。

调研期间不搞层层多人陪同接待,不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汇报会。

第三条注重实际效果。

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调研结束后应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并通过局电子政务OA系统等在中心内部交流。

二、规范会议活动第四条精简会议活动。

能通过文电、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达会议精神、安排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可以合并的应当合并召开。

严格会议审批程序,涉及全中心的会议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五条优化会议程序。

不讲套话空话,讲真话短话,讲管用的话,提倡脱稿讲话,领导讲话控制在40分钟以内,不超过一个小时。

汇报一般控制在15分钟,发言一般控制在8分钟以内。

除大型会议外,原则上不印发领导讲话材料,开门见山布置工作、研讨解决问题。

三、精简文件简报第六条减少各类文件简报。

已作出明确规定或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制发文件。

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严格控制文件发送范围,减少文件印数。

第七条提高文件简报质量。

严格控制公文篇幅,做到文风清新、文字精炼。

办文单位要加强对公文的审核把关,规范公文运转程序,切实提高文件的质量和时效。

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严格控制篇幅。

第八条提高办文效率。

严格执行领导批示办理、来文办结等时限要求,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落实办理责任和领导责任,提高办文质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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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2017年4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查研究第三章会议管理第四章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管理第五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六章业务招待管理第七章公文管理第八章信息和新闻宣传管理第九章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第十章通信费管理第十一章差旅费管理第十二章领导人员管理第十三章婚丧喜庆事宜管理第十四章因私出国(境)管理第十五章亲属经商办企业、与供应商或合作方交往管理第十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章处罚规定第十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公司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明确各相关领域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纪律,根据《中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辽宁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各单位领导人员是指各单位县分公司副经理及其以上相当职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含资深经理、资深副经理)。

资深经理、资深副经理是指省公司党委管理的、按照政策规定退出现职领导岗位的领导人员。

第四条省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人员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在思想上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在组织上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内容,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作风上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工作实际,以一丝不苟、严谨务实的精神发现并解决企业发展改革中、员工群众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力戒和整治空话套话、不求进取、虚假浮躁、贪图享乐等“四风”问题。

第五条各单位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既是管理者,也是监督者,要在严格管理、严格制度执行的基础上,加强对管理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自我监督、主动监督,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结合监督检查结果,进一步推动制度的健全完善。

第六条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要重点加强对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管理及监督工作的体制、机制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以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第七条在省公司本部,本细则涉及内容的管理职责分工如下:省公司综合部负责调查研究、会议、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公务用车、业务招待、公文、信息与新闻宣传、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费等管理;省公司财务部负责差旅费管理;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婚丧喜庆事宜等管理;省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总则、亲属经商办企业及与供应商或合作方交往管理、监督与检查、处罚规定、附则等。

第二章调查研究第八条省公司领导到各单位调查研究时,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省公司主要领导调查研究时,陪同的省公司部门领导原则上不超过5人,所到单位陪同的领导不超过2人,其他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省公司其他领导调查研究时,陪同的省公司部门领导原则上不超过3人,所到单位可安排1名领导陪同,其他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省公司领导到县、区分公司调查研究时,不搞层层多人陪同,调研点所在单位安排1名领导陪同。

各单位领导人员到基层调查研究时,应参照以上规定严格控制人数。

第九条省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人员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相关工作情况时,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

针对调查研究中了解、发现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及时以书面等形式向同级党委报告。

第十条各单位不得抽调话务员、营业员、客户经理等生产一线人员参加接待服务。

第十一条调查研究活动中,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到停机坪、站台内迎送,不组织员工列队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专门摆放花草。

第十二条出行应尽量安排集体乘车,禁止向地方申请使用警车,严禁安排到市(县、区)际交界处迎送。

第十三条不安排与工作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游览,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或接受纪念品或土特产。

第三章会议管理第十四条会议应严格按照计划召开,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计划外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确实需要召开的,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除上级部门统一安排外,省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人员一般不出席下级单位的各类纪念、庆典活动,不题词、题名和以个人名义签发贺信、贺电。

属于特殊情况和确有必要的,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如审批事项涉及主要领导本人的,则应报上一级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各单位组织召开的内部会议及其会议天数、会议费开支标准如下:(一)一类会议:省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全省总经理座谈会等省公司重大会议;集团公司在辽宁召开的有集团公司部门(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参加的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

合并召开的一类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3天。

会议费标准控制在700元/人/天(含税价,下同)。

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二)二类会议:省公司各类专业工作会议,省公司其他重要专题会议;集团公司在辽宁召开的有集团公司部门所辖处室(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部门)副职或以上级别人员参加的会议。

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会议费标准控制在630元/人/天。

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三)三类会议:省公司各部门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省公司各类座谈会、研讨会、评审会等;集团公司在辽宁召开的其他会议。

会期一般不超过天,会议费标准控制在630元/人/天。

其中,规范、制度编写等会议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会期。

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天,按一天的会议费标准计入会议预算。

第十七条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内部会议一律不专门摆放鲜花、不制作背板和会议证件;会议材料以电子版为主,严格控制、尽量减少纸质材料,确需印制纸质材料的不得使用彩色铜板纸印制;不制作影集或相册。

省公司一类会议、有外部人员参加的会议等,确因工作需要可悬挂会议会标,会议会标应优先通过电子屏等形式展现。

第十八条不安排超规格住房,一律安排标准间或普通单间。

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不安排宴请。

参会人员确需接送的尽量安排集中乘车。

第十九条不得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公布的21个风景名胜区(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召开会议。

禁止召开会议的区域范围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地域范围为准。

第二十条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公司自有场所或协议酒店,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

参会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或合作方、其他单位提供的赞助和礼品。

第二十一条禁止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禁止虚列会议,套取会议费用;禁止以会议费名义支付业务招待、培训等费用;不得通过拆分等方式规避公司关于会议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会议费,不得由第三方承担会议费。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要参照省公司会议标准,结合当地食宿等价格水平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会议费开支标准。

不得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不得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不得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

第四章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管理第二十四条省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人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以下标准:(一)省公司主要领导54平方米;(二)省公司其他领导42平方米;(三)省公司部门总经理24平方米;(四)省公司部门副总经理18平方米;(五)地市分公司总经理32平方米;(六)地市分公司副总经理18平方米;(七)地市分公司部门经理12平方米;(八)地市分公司部门副经理6平方米;(九)县公司经理20平方米;(十)县公司副经理12平方米;(十一)县公司部门经理9平方米;(十二)县公司部门副经理6平方米。

其中省、市公司二级经理助理办公用房按三级经理标准执行;二/三级经理副职(主持工作)办公用房按照副职标准执行;县公司经理助理办公用房按照县公司部门经理标准执行;区公司按照县公司标准执行;市、县公司部门领导倡导实行开放式办公。

第二十五条原则上只配置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异地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第二十六条省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人员退出现职并在人大或政协任职,人大或政协已安排办公用房的,企业办公用房不再保留。

第二十七条办公用房装修设计应因地制宜选用节能环保装修材料,严禁豪华装修装饰办公用房。

第二十八条不得豪华装修装饰单位内部食堂,不得在内部食堂设立配备与食堂就餐功能无关的娱乐设施。

第二十九条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因实际工作需要,需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的,最长租用时间不超过半年。

第三十条省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人员离退休后,不得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并应在办理退休手续后2个月内腾退办公用房。

第三十一条办公设备应当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因从事特种工作需要,需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公司二、三级经理人员基本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及最低使用年限如下: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在本标准制定之日起,根据集团公司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集中采购产品目录,严格按照标准新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

其中,员工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按照现有标准执行。

对未能列入集中采购产品目录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也应当按照与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五章公务用车管理(待集团公司明确后制定下发)第六章业务招待管理第四十三条业务招待分为对外业务招待和内部业务招待。

对外业务招待是指为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主要分为商务、外事、其他公务招待活动;内部业务招待是指集团内部上下级单位之间、平级单位之间的公务招待活动。

第四十四条下列费用可作为业务招待费列支:(一)宴请客户、来宾,或提供工作餐。

(二)因开展商务活动或接待国际来宾,赠送礼节性纪念品。

(三)接待客户、来宾发生的零星开支(如茶叶、水果等)。

第四十五条对外业务招待标准(含酒水、饮料)如下:(一)省公司领导(集团公司党组管理干部)开展外事和商务招待活动,宴请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500元;其他公务招待活动,宴请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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