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关于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为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根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具体实施办法:一、改进调查研究1.注重实际效果。
公司领导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
在调研点上,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调研现场要真实,不得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不得“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
提倡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开展调研。
除公司主要领导外,其他公司领导按照分工听取对口市州分公司分管工作汇报,不召开全面工作汇报会。
公司(党组)统一安排的重点调研活动除外。
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公司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
开展调研要做到调研前有计划,调研中求实效,调研后有报告。
2.减少陪同人员。
公司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要严格控制陪同人员。
公司主要领导到基层单位调研,陪同的公司本部部室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超过3人;其他公司领导到基层单位调研,陪同的公司本部部室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超过2人。
根据调研内容,公司主要领导调研时,可以由市州分公司主要领导陪同;其他公司领导调研时,可以由1位对口分管工作的市州分公司领导陪同,市州分公司主要领导原则上不陪同。
不搞层层多人陪同,每一层级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
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
3.统筹安排调研。
公司办公室(党组办公室)做好调研统筹协调,避免出现多位党组成员或多个本部部室同一时间段集中到同一单位调研检查。
4.严格控制调研用车。
坚持轻车简从,由公司办公室(党组办公室)按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安排车辆。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持续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巩固和拓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调研考察第一条到基层调研应确定明确的调研主题。
调研活动应当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深入基层(现场)、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解决问题。
第二条调研点的选择要有代表性。
不得为调研“踩点”,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防止调研工作搞形式、走过场。
第三条办领导每年抽出30天左右的时间到基层调研。
处级领导每年要抽出20天左右的时间到基层调研。
调研形式包括经常性调研、到基层驻点调研和统一安排的集中调研。
第四条调研指导工作,既要发现成绩也要发现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应当将调研成果运用到具体工作中。
调研发现重要问题、重要情况,应当及时向办党组报告。
第五条办领导调研时,应严格控制共同参与调研的人数,按照调研主题的必要性确定参加共同调研的人员。
市有相关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六条调研点有高铁或者动车通达的,应当按规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调研点没有高铁或者动车通达的,可以集体乘坐本办公务用车或者在公车租赁平台租车,但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七条调研考察时的住宿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接受超规格的住房安排,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摆放过多水果。
第八条到基层调研期间,一律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含水牌、电子屏幕及横幅),不安排工作人员迎送,不摆花草,不安排接见合影。
第九条用餐严格按照国内公务接待规定执行。
原则上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地方可安排用桌餐,但不得接受高档菜肴,不过分追求地方特色,注意节俭、不能浪费。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小雅已经为大家整理好,欢迎参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一《办法》提出,要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坚持省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下基层调研与下访、约访、接访相结合,坚持轻车简从,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
《办法》提出,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
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减少参加人员,缩短会议时间。
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总结交流、工作部署且不涉密的全省性会议均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切实减少文件数量,全面清理各类简报。
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委、副省长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办法》强调,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
严格执行出访规定,严守外事纪律。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二《办法》强调,要规范接待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部门领导同志来浙江考察调研以及外省(区、市)党政代表团的接待工作,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县和县以下单位举办的各类庆典、奠基、论坛和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等,不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曾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参加。
切实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严控制警灯、警报器的使用。
《办法》强调,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报道,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细则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求真务实作风建设,根据中共上高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经县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县局领导和县局机关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中央、省、市、县有明确规定的要坚决执行,作出原则性规定的要从严执行,未作具体规定的要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务求取得实效。
一、切实改进作风,指导服务基层1、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各股室要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切实帮助基层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
尽量避免多个领导同时或重复到一个地方、一条线路去考察调研。
县局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的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不超过2人,基层分局陪同人员仅限分局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专管员。
考察调研汇报要讲真话、报实情,反映真实情况,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2、统筹安排工作,切实服务基层。
凡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要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各股室安排部署基层工作要切合实际,多指导,少形式,重服务,早安排,抓落实。
3、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建立县局领导干部“一挂五联”结对帮扶制度,县局领导每人蹲挂一个以上基层分局,联系一个基层分局监管网格,联系一户包村点困难户,联系一名困难干部职工,联系一户企业,联系一户个体工商户,进行结对帮扶,了解民意,增进感情。
县局领导每月要不少于一次下基层,和基层干部群众谈心交流,尽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4、加强基层值班,杜绝“走读”现象。
要坚持农村基层分局24小时值班制度,城区分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农村分局干部每周在分局住宿不得少于2天。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中央八项规定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2012年12月发布的一项重要决策,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奢靡之风。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中央委员会还发布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1.1 严禁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和高档礼品1.2 严禁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和宴请1.3 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1 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会议和文件2.2 严禁违规发文、发函和发传真2.3 严禁违规开展检查和考核,减少会议和报告的频次三、加强作风建设3.1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3.2 严禁违规调动工作人员3.3 严禁违规干预和干预司法活动四、加强廉洁自律建设4.1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4.2 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4.3 严禁违规利用职权和地位谋取私利五、加大监督执纪力度5.1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5.2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制度5.3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文内容: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1.1 严禁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和高档礼品。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不得以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和高档礼品,不得以公务接待为名进行铺张浪费。
这一规定的出台,有效遏制了奢靡之风的蔓延,保证了公款的合理使用。
1.2 严禁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和宴请。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不得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和宴请,不得将公务接待变相变成旅游和娱乐活动。
这一规定的实施,有效遏制了公款浪费和滥用的现象,提高了公务活动的效率和廉洁度。
1.3 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不得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礼金。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第一章调查研究第一条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安排考察内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群众需要的地方,采取座谈、走访、蹲点等方式,客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实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科学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党组书记、局长调研时,所到的县、区煤炭工业局党组织书记、局长可全程陪同。
其他党组成员调研时,可安排1位负责人陪同。
第二条在基层考察调研期间,接待单位不组织迎送活动,不张帖悬挂标语横幅;接待单位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条接待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不超标准安排接待。
接待用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内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原则上由接待单位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地方可安排用桌餐,不上高档菜肴,不过分追求地方特色,不从外面调派厨师或者调配菜肴,菜肴品种和数量安排适当,避免浪费。
不上烟酒。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第四条改进调查研究。
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涉及到煤炭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涉及到专项领域的重要问题按照分工进行安排。
到基层调研,既要听取基层领导班子介绍情况,更要深入企业、队组和职工生活社区,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后要撰写有实质性内容的调研报告,报党组主要领导审定后分头督办落实。
对于条件艰苦、困难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剖析问题,解决矛盾,帮促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提倡现场办公。
对于阳泉地方煤炭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安全环保、稳定工作中需要综合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尽量通过现场办公或安全例会的方式解决,减少基层企业单位人员到局机关协商频次。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情况报告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情况报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情况报告根据《中共__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发电〔2018〕X号)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全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五年来,我们始终聚焦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着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局党委(组)一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突出改革创新,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整治突出问题,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实施清单管理,逐级靠实责任。
局党委(组)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每年坚持与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做到了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了具体人身上。
深入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定期体检制度,主动对标对表自查,建立《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明确重点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层层传导压力。
党委(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责任,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
党委(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七必须七同步”要求,抓紧抓实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了纪律严明、政令畅通。
坚持经常性开展“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警示教育活动,以X、X、X和省市对脱贫攻坚中不担当不作为、重点项目推进迟缓等问题的处理通报为案例,用身边的人和事以及鲜活的违法违纪案例警醒教育广大党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让其受警醒、受教育、受触动,持续强化压力传导,层层靠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在局系统落地生根。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中央八项规定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重要规定,于2012年12月4日通过并于12月18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委员会制定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明确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总体要求《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内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具体要求如下:1. 严禁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
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活动时,严禁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应当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不得私自改变车辆用途,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事务。
2. 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私人宴请。
党员干部不得利用公款进行旅游活动,不得接受私人宴请。
公务出差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滥发津贴和补贴。
3.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党员干部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对于收受礼品、礼金的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和上交。
4. 严禁公款购买高档消费品和房产。
党员干部不得以公款购买高档消费品和房产,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投资和经商活动。
党员干部的个人财产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财富。
5. 严禁公款吃喝和铺张浪费。
党员干部不得利用公款进行吃喝和铺张浪费,不得参加公款宴请和高消费场所。
公务用餐应当简朴经济,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6. 严禁利用公共资源谋取私利。
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占用公共资源,不得为亲属和关系人谋取私利。
公共资源应当用于公共事务,不得被个人占为己有。
7. 严禁违规干预司法和执法活动。
党员干部不得违规干预司法和执法活动,不得利用职权干预案件处理和执法行为。
司法和执法工作应当依法公正,不得受到任何干扰和干预。
8.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和补贴。
党员干部不得违规发放津贴和补贴,不得滥发公务费用和福利待遇。
津贴和补贴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发放,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欢迎参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一《办法》提出,要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坚持省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下基层调研与下访、约访、接访相结合,坚持轻车简从,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
《办法》提出,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
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减少参加人员,缩短会议时间。
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总结交流、工作部署且不涉密的全省性会议均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切实减少文件数量,全面清理各类简报。
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委、副省长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办法》强调,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
严格执行出访规定,严守外事纪律。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二《办法》强调,要规范接待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部门领导同志来浙江考察调研以及外省(区、市)党政代表团的接待工作,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县和县以下单位举办的各类庆典、奠基、论坛和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等,不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曾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参加。
切实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严控制警灯、警报器的使用。
《办法》强调,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报道,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自查报告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自查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自查报告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本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对八项规定进行认真贯彻落实,现就自查报告如下:一、公务接待方面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本单位采取财务审批制度,对于公务接待经费必须经过合理的审核与审批,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性。
同时,本单位注重严格执行“光盘行动”,在餐食采购、控制用餐量等方面严格管控,确保餐食用菜量、品质合理,实现了餐食用菜量减少、费用下降等效益。
二、公务车使用方面本单位对公务车的使用执行极其严格的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谁用谁负责”原则,保持公务车的规范使用。
同时,对于公务车的加油管理、车辆保养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公务车的安全及时提醒。
另外,为更好地推进公务用车管理,我们还建立了专门的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以充分发挥公务用车的实际效益。
三、公务旅游方面本单位坚决执行“不准使用公款或公物旅游”的规定,将公务旅游和公务考察划分明确,严格控制公务旅游及考察的经费,公开公示所有公务旅游及考察项目,严格把控项目的用途合理性。
同时,对于相关人员使用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整改。
本单位严格执法,坚决予以制止。
四、国内出访方面针对国内出访这一方面,本单位坚决遵守“节约用水、用能、用车、用餐”原则,实施全面规范化的管理制度,确保国内出访的经费合理控制。
同时,对于国内出访项目必须一致决策、实行严格审签和领导同行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确保了国内出访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五、贺礼礼金方面本单位对接收贺礼礼金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了领导及其亲属、工作人员接受礼金的行为标准。
同时,对于本单位人员发放礼金等行为也进行了明确规范,严格依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礼金开支,保障财务安全。
六、特殊节日“三公”经费方面本单位对特殊节日的“三公”经费明确限定,坚决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保障节假日期间的财务安全。
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政治局•【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细则•【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作风建设正文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2017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改进调查研究1.注重实际效果。
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
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
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
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减少陪同人员。
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
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简化接待工作。
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公布日期】2018.04.03
•【文号】中青发〔2018〕4号
•【施行日期】2018.04.03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群团工作
正文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
《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
法》的通知
中青发〔2018〕4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已经共青团十七届中央书记处2018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同级党委要求,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
具体办法制定后,请在11月30日前及时向团中央办公厅备案。
联系人:郭摇城
电话:010—85212302
共青团中央
2018年4月3日附件: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中央八项规定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2012年12月发布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委员会还制定了一系列实施细则,以明确规定具体的执行措施和要求。
本文将分五个部分详细阐述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一、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1.1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领导班子和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
1.2 强化廉洁自律,领导班子和干部要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杜绝奢华浪费和享乐主义。
1.3 加强组织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二、严格控制公款消费和公务接待2.1 严禁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和奢侈品,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
2.2 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公款使用合理、规范,杜绝公款挥霍浪费现象。
2.3 加强公务接待监管,建立公务接待台账,公开接待对象和费用,接待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
三、加强公车管理和使用3.1 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和使用,减少公车数量,合理配置使用。
3.2 加强公车使用监督,公车使用要公开透明,禁止私用公车。
3.3 加强公车维修管理,建立公车维修档案,确保公车维修费用合理、规范。
四、加强会议和培训管理4.1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次数,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提高会议效率。
4.2 加强会议费用管理,严禁以会议名义奢侈浪费,会议费用要公开透明。
4.3 加强培训管理,培训要符合实际需要,杜绝形式主义和浪费现象。
五、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5.1 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干部考核和评价,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5.2 加强干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干部档案,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审查。
5.3 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廉政意识和反腐败能力。
结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出台,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欢迎参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一《办法》提出,要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坚持省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下基层调研与下访、约访、接访相结合,坚持轻车简从,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
《办法》提出,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
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减少参加人员,缩短会议时间。
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总结交流、工作部署且不涉密的全省性会议均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切实减少文件数量,全面清理各类简报。
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委、副省长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办法》强调,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
严格执行出访规定,严守外事纪律。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二《办法》强调,要规范接待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部门领导同志来浙江考察调研以及外省(区、市)党政代表团的接待工作,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县和县以下单位举办的各类庆典、奠基、论坛和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等,不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曾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参加。
切实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严控制警灯、警报器的使用。
《办法》强调,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报道,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潞城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结合经信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
各股室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开展“两走一转”大调研活动,即“走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走园区,调研发展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每个月不少于五天,每年必须撰写两篇调研报告。
进一步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局领导和各股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力度,推行联合调研制度,避免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的重复调研。
各股室通过调研,掌握实情、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群众“最急”上见真情,“最怨”上改作风,“最盼”上赢民心。
努力使经信局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经济的“信息港”,政企的“连心桥”,企业的“服务台”。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
严格执行局会议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用一个会议解决多个问题。
提倡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开小会、开专题会、开议事定事的会。
会前,参会人员要准备充分,切实改进会风,力戒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会议实效。
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与履行管理职责无关的各类会议、论坛和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
把服务放在机关一切工作的首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建立第一接待人服务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杜绝扯皮、推诿、搪塞。
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
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
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
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将作为考核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首要标准。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XXXXX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XXXX: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县委关于印发《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现结合教科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切实转变服务意识。
1.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按时上下班,无事不随便串岗,工作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股室间、同事间不互相推诿扯皮,按时高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3.注重师德修养和师风形象。
工作时间穿戴整洁、仪表端庄;对待来访者语音文明、礼貌待人,热诚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超出职能范围的主动请示上级部门并配合解决;讲学习、比进步,谦虚谨慎,不盛气凌人;工作之余加强业务学习,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努力提高办事水平、效率和服务教科的能力。
4.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保持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5.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的宴请、钱物。
杜绝利用职务办私事、谋私利。
杜绝工作中“吃、拿、卡、要”等现象。
二、切实改进调查研究。
6.完善调研制度。
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教科局班子领导、各股长坚持经常性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充分听取基层学校师生的意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各学校校长要坚守岗位,多看多思、督查检查、一心谋求学校发展。
7.注重调研实效。
教科局班子领导每年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选定1-2个调研课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开展好的学校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基础边远学校、乡村点校去调研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真实情况;调研要有利于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创新示范,有利于推动全局工作,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8.简化接待事务。
局班子领导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得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管理秩序,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欢迎横幅,电子屏幕不显示欢迎标语,不摆放花草,不印制接待手册;局机关干部职工下乡检查、调研,要厉行节约、务实高效;领导及机关同志下乡检查工作,原则上不让学校安排食宿,确需食宿的,统一在学校食堂和宿舍安排食宿,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严禁饮酒,一律不准收受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另行安排除陪同人员以外人员参加工作餐,用餐要按规定缴纳餐费。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第一章调查研究第一条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安排考察内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群众需要的地方,采取座谈、走访、蹲点等方式,客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实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科学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党组书记、局长调研时,所到的县、区煤炭工业局党组织书记、局长可全程陪同。
其他党组成员调研时,可安排1位负责人陪同。
第二条在基层考察调研期间,接待单位不组织迎送活动,不张帖悬挂标语横幅;接待单位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条接待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不超标准安排接待。
接待用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内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原则上由接待单位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地方可安排用桌餐,不上高档菜肴,不过分追求地方特色,不从外面调派厨师或者调配菜肴,菜肴品种和数量安排适当,避免浪费。
不上烟酒。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第四条改进调查研究。
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涉及到煤炭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涉及到专项领域的重要问题按照分工进行安排。
到基层调研,既要听取基层领导班子介绍情况,更要深入企业、队组和职工生活社区,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后要撰写有实质性内容的调研报告,报党组主要领导审定后分头督办落实。
对于条件艰苦、困难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剖析问题,解决矛盾,帮促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提倡现场办公。
对于阳泉地方煤炭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安全环保、稳定工作中需要综合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尽量通过现场办公或安全例会的方式解决,减少基层企业单位人员到局机关协商频次。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中央八项规定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于2022年12月发布的一系列反腐倡廉的规定,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党的作风,净化政治生态。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委员会制定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明确具体的要求和措施。
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目的和意义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通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可以更好地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形象和凝结力。
三、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 严禁公款送礼。
党员干部不得以公款购买、赠送礼品,不得接受礼品,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2. 严禁公款吃喝。
党员干部不得利用公款宴请、接待,不得接受他人宴请,不得在公务活动中浮现奢靡浪费行为。
3. 严禁公款旅游。
党员干部不得利用公款进行旅游活动,不得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严禁公款购买高档烟酒。
党员干部不得以公款购买高档烟酒,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高档烟酒,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5. 严禁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党员干部不得利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接受他人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6. 严禁公车私用。
党员干部不得将公车作为私人交通工具,不得利用公车进行私人活动,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7.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
党员干部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其关系人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排,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8.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
党员干部不得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四、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执行和监督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执行和监督由各级党委、纪委负责。
各级党委、纪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
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并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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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潞城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结合经信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
各股室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开展“两走一转”大调研活动,即“走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走园区,调研发展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每个月不少于五天,每年必须撰写两篇调研报告。
进一步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局领导和各股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力度,推行联合调研制度,避免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的重复调研。
各股室通过调研,掌握实情、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群众“最急”上见真情,“最怨”上改作风,“最盼”上赢民心。
努力使经信局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经济的“信息港”,政企的“连心桥”,企业的“服务台”。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
严格执行局会议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用一个会议解决多个问题。
提倡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开小会、开专题会、开议事定事的会。
会前,参会人员要准备充分,切实改进会风,力戒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会议实效。
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与履行管理职责无关的各类会议、论坛和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
把服务放在机关一切工作的首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建立第一接待人服务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杜绝扯皮、推诿、搪塞。
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
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
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
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将作为考核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首要标准。
四、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
切实改进文风,能不发文件的坚决不发,能不以文件形式下发的,也坚决不发文件。
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
文件要有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能用网络传输的,不再印制纸质文件。
五、进一步改进公务接待。
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在坚持热情有礼的同时,减少宴请,减少陪同,杜绝铺张浪费,力争接待费用零增长。
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市属各单位检查工作,不得在检查单位用餐。
严禁收受被调研企业的礼品。
六、进一步加强各类出差和培训的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人员出差管理各项规定,严禁超标选择交通工具和超规格宾馆住宿,不得借出差之机参观名胜古迹和风景区,坚决制止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培训,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的考察和照顾性出差,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旅游公司安排出差和培训。
七、进一步强化内部日常管理,倡导勤俭节约。
坚持勤俭办事,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用电方面,所有办公室长时间不用或下班要关闭照明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用电,同时下班时及时切断电源。
用水方面,广大干部职工用水时龙头尽量开小,用完随手关闭,如发现自来水设备滴漏现象,及时报告进行维修整治,有效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办公用品使用方面,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和领用。
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下发文件、通知传递传输尽量通过QQ群或
微信工作群进行通知发布,送审稿一律采取双面或废纸打印,减少用纸,向无纸化办公方向发展。
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借婚丧嫁娶、圆锁、迁居之名大操大办,聚敛财务;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九、本《细则》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