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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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
建议
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推进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助力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规范管理,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笔者近期参加了省审计厅统筹安排的扶贫工作审计,对当地2016年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同级审”。
审计发现精准扶贫工作中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推动政策落实,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真正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一、当前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到位,“五保”建档人数与实际纳入人数不符,部分“低保”对象未纳入政策性保障兜底。
二是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参加新农合,“残疾”人数与实际纳入补贴人数不符。
三是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子女未享受扶贫补助。
四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采集不精准。
如部分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银行卡号及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栏目内容为空;部分身份证号码不正确;建档立卡对象不符合标准等。
精准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出台较晚,未能有效指导年度统筹工作的开展,未引导扶贫项目及时推进实施。
二是扶贫资金结存较大。
当年的大部分扶贫资金因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未按计划完工等原因滞留在账上,未及时发挥使用效益。
三是统筹整合资金方案内容不具体、不细化,已制定出台的精准扶贫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未明确整合资金
管理平台、绩效目标、时间进度、牵头部门、责任单位等,整合后
的资金未细化,不便于操作和考核。
精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扶贫资金拨付未直达,分别转入个人及村报账员账户。
二是资产购置未办理政府采购
手续。
三是未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保金,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四
是物资领取存在同一人笔迹。
少数乡镇在报销“十有”帮扶物资时,发放表上领取人有同一人笔迹签名的现象。
精准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及效益效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扶贫资金未按计划且无批复实施。
部分乡镇办区未按市扶贫攻坚指挥部批
复的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实施,存在先实施后请示变更,且有未批复就变更计划的现象。
二是扶贫项目存在先建(完工)后批的现象。
工程项目中合同开工时间(签订合同时间)和合同完
工时间比市政府下达精准扶贫方案时间、市扶贫攻坚指挥部下达专
项扶贫资金项目批复时间早。
三是工程项目建设手续不齐全。
如未
办理土地使用证开工、工程无中标通知书、增补工程没有履行相关
手续等。
四是少数扶贫项目扶贫效果不明显。
如“十有”帮扶项目
中“新家当”的物资发放只是一些普通家用电器,即电视机、电饭煲、电风扇、床等,不能直接帮扶。
当地老区某镇的一个村天螺山
开发栽种上油茶,死亡率过高,未达到应有的扶贫效果。
二、对加强和改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审计建议
加强扶贫政策贯彻落实,确保政策宣传家喻户晓。
针对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吃透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指示
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扶贫政策的宣传,对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和目的要求再宣传、再动员,增强做好脱贫
攻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觉和紧迫感。
市扶贫办应通过各种渠道
加大对扶贫政策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国家的扶贫政策,同时对
扶贫项目的实施地点、资金来源、总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
施法人等信息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加强扶贫人员信息管理,确保扶贫对象精准识别。
针对人员信息精准识别方面存在的问题,市扶贫办应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衔接与
沟通,搞好精准扶贫人员数据信息等基础性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
参与扶贫开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协作,并建立情况通报、信
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扶贫
政策规定,促进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不断完善和发挥实效。
同时应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信息加以甄别,运用大数据比对,
实行动态管理,贫困村、贫困户该调整的要调整,必须按照标准、
条件、步骤、程序进行核查,确保贫困人口的信息精准,对审计组
通过数据分析比对查出的问题应组织专班落实并向审计组提交整改
措施。
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针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面的问题,市政府应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提前入手编
制年度统筹资金整合方案,并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府领导和
部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互应尽的职责、
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逐步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体系,合理
安排扶贫资金计划,切实提升职能部门管理水平。
要认真执行扶贫
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做到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国库支付及项目直达,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套取。
要加强脱贫攻
坚项目储备,加快相关扶贫资金安排进度,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
一个,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加强扶贫项目全程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
针对扶贫项目存在先建后批、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工程无中标通知书、增补工程
没有履行相关手续等问题,要统一扶贫项目申报、审批,避免重复
立项、立项不实等情况的发生。
对已立项目要做好落实,不得随意
变动和更改项目计划内容。
要规范项目管理程序,财政专项扶贫资
金使用中属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严格按照招投标和政
府采购等国家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规范扶贫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程序规范、合法。
加强产业和科技扶贫,确保贫困户长效增收。
要牢固树立产业扶贫理念,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增加农民收入。
要积极推行产业化
发展模式,助推贫困村经济发展、贫困户增加收入,实现长效脱贫。
要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在搞好项目、资金帮扶的同时,立足于贫困
村现有资源,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加大对贫困村农业、林业等产业技
术上的支持和服务,举办各类技术培训,逐步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的能力。
同时引导支持科技人员与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人口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