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纪委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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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纪委2010年工作总结
及2011年工作安排
2010年,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纪委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国资委纪委和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坚决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取得了较好成绩,较好地保证和促进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一、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为抓手,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完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一是完成公司纪委组建工作。按照党章要求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同意成立中共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批复》的意见,按组织程序组建了公司纪委。制定了公司纪委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分工和责任。公司纪委的成立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力量,建立了公司党委领导下的纪检监察、财务监督、审计相互配合的反腐联动机制。
二是规范各支部支委组成,增设纪检委员。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明确省出资监管企业和省属金融机构纪检监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规范各支部支委的设立,及时进行了各基层党支部支委分工调整,每个党支部设立了一名纪检委员。
2、狠抓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整合了近几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功经验,提出了6个方面、21条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意见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公司相关工作起到积极健康的指导推动作用。
二是不断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各项制度。组织编印了《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文件汇编》,下发至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帮助他们自觉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和规定;继2009年制定并印发《工程项目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后,2010年 3月份和5月份,先后召开两次专门工作会议,对在执行该《办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经验教训、有关意见和建议进行交流讨论,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提出了共计17条修改补充意见;修订了公司党委工作规则和公司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保证境内外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制定出台了《公司贯彻企业内部控制指引总结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的实施方案》,率先在省内开展贯彻内控指引活动。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的要求,结合公司的管理实践,在对原有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分析、评估的基础上,按照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要求,着手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使公司所有经营管理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有效防范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编制了《采购招投标流程控制图》和《归档资料清单》,建立了统一的合格供方名单和不合格供方名单;全年共举行42次境内外工程项下大宗物资和机械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开展了对《工程项目国内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境外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以及《境外工程项目下场物资处理办法》等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大检查,查找了不足,总结了经验。
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标准。2010年,根据公司党委意见,经过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完成了17名中层管理人员职务(聘)任工作(其中8名同志从科级提拔为副经理级,5名同志从副经理级提拔为经理级,4名同志为平级任用)。在选拔任用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认真执行民主推荐、党委酝酿、组织考察、党委决定、公示、聘任等程序和方法。
二、以抓领导干部学习和开展境外大检查等工作为载体,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服从服务大局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是注重抓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学习。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组织高中层领导干部专题进行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二是狠抓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贯彻落实。并且首次提出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延伸到公司驻外机构、项目经理部的经营管理中去,要求做到凡公司下达的文件、指示、批示等,都要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保证境内外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凡重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集体决策,防止独断专行,一人说了算。坚持了对重大物资设备采购、重要招投标工作进行境内外两级评估,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策的规定。提出加强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督促、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应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是进行了境外离任人员的审计,并且由此开展了境外财务检查和审计、效能监察,以及管理体系贯标检查、培训工作,境外基层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与调研工作。
2010年3月至4月,根据公司党委意见,审计部组成了审计小组,对在境外某项目经理部工作的某项目经理进行了离任审计。重点对其在任期内的经营情况、项目结算收款情况、
执行公司有关制度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全面审计,共计了解发现了分包款的支付手续不规范、当地工人工资管理不规范、运费报销不规范不及时、财务报销手续不健全、报账存在严重滞后现象、重大决策存在不透明不公开现象等9个问题。向该驻在国办事处、项目经理部发出了《关于就审计报告披露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提出了8个方面进行整改的要求。此后,根据公司审计小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在境外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具有共性的问题,公司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财务管理严肃财务纪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境外财务管理,严肃财务纪律。
针对2010年4月进行的境外离任人员的审计中发现的有些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2010年7月到9月,公司派出17位同志组成4个检查小组,分赴赞比亚、博茨瓦纳、加纳、纳米比亚、津巴布韦、肯尼亚、埃塞俄比亚等7个公司主要市场国家,开展了财务检查和审计、效能监察,以及管理体系贯标检查、培训工作,境外基层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与调研工作。为了使检查和效能监察工作客观全面,检查组分别与公司在境外的职工111人次、合作单位或劳务 23人次进行了谈话,对7个办事处和22个工程项目效能情况进行了实地深入调查了解。检查工作结束后,共形成了《公司驻外机构财务检查报告》等48份工作报告,客观地反映了该7国政治、经济和承包工程市场形势,以及公司各驻外机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