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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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市级骨干教师认定 建议名单。
我局研究确定广州市第六批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正式名单,经 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颁发市级骨干教师认定电子证书,并分 批组织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完成全区教师总人数 7%的区级骨干教师认定 和培养工作,各中小学校、各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本校、本区教 师队伍的建设规划,做好校级、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和市级骨 干教师的推荐工作,在区域建立一支有一定教学风格、在教育教 学岗位上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各区教育局,市、区属学校和申报者要严格按照文件 要求的时间完成审核、提交或材料申报工作。
二、遴选对象的范围与条件 第六批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遴选认定的数量为 1000 名。遴 选认定的对象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各级教科研机构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已被评为广东省特级教 师、省、市名校长、名教师;市级及以上“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 教育专家、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对象;省、市工作室主持人;已 认定为省、市、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列入本次遴选范围。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 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函〔2019〕8 号) 《广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 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 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初中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的相关要求,本次遴选 推荐适当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中共党员、初中教师倾斜。 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师德表现,坚持党的教育 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违反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六批 中小学骨干教师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教育研究院、广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广州市电化 教育馆)、局属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和 《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广 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 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区按教师总数 10%的比例协同开展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到 2035 年造就数以万 计的骨干教师。《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 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评估〔2017〕5 号)明确我市从 2017 年起每年认定和培养 1000 名市级骨干教师,在“十三五”规划周 期内完成全市教师总人数 3%的市级骨干教师认定和培养工作。 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为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 教育人才保障,现将有关第六批市级骨干教师遴选认定工作通知 如下:
附件:1.广州市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2.广州市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申报汇总表 3.广州市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摸查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19 年 10 月 30 日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0-83489216;平台操作答疑:4000096930)
(三)区教育局复审 各区教育局在申报者所在学校初审的基础上,对公开课、讲 座、获奖、论文著作、教科研课题等方面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 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在平台点击“通过”,然后根据各区分 配的名额(详见附件 1),并征求区教研部门学科教研会的意见, 最终确定市级骨干教师的推荐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审定,经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 12 月 7 日前在平台点击“提交”上报 市教育局,并于 12 月 7 日前填写附件 2、3,加盖区教育局公章 后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至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jjb@gzedupg.com。 (四)专家提出认定建议名单 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由市教研会学科专 家、名教师和特级教师组成的专家小组,对各区教育局和市直属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 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在推荐、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师德 一票否决制”,申报者需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 下简称“平台”)上传个人手写签名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则承诺 书》(电子版在平台申报页面下载);
(二)教龄 6 年以上,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须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 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 历,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以上职称;
一、遴选原则 (一)师德为先原则。遴选对象应具有高尚的教书育人师德, 在审核、推荐遴选过程中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幼儿园、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择优遴选、逐级推荐、市级认定的方 式选拔。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严 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遴选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学校首先重点确认申请人符合遴选条件、上传的佐证材料与 原件相符、佐证材料完整,并在平台点击“通过”,然后经过充分 酝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由学校办公会议(行政会议)研究, 经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 11 月 27 日前在平台点击“提交” 上报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属学校按照上述要求于 11 月 27 日前在 平台点击 “提交”上报市教育局后,须于 11 月 30 日前填写附件 2, 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至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 教育指导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jjb@gzedupg.com。
附件 1
广州市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区域 市直属 越秀区 海珠区 荔湾区 天河区 白云区 黄埔区 番禺区 花都区 南沙区 从化区 增城区 总计
名额(人) 60 63 81 50 95 135 59 138 126 452 62 79
1000
附件 2
广州市第六批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 申报汇总表
(三)持有教师资格证; (四)近五年(2014—2018 年)按要求每年完成继续教育 72 学时的培训任务并已经通过年度验证; (五)近五年(2014 年至今)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 活动,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头能力;至少承担 1 次校(园)级以上 公开课或讲座,并获得良好效果;或在教育教学比赛中获得区级 及以上奖项。公开课或讲座、比赛中所获奖项必须与申报学科相 关; (六)近五年(2014 年至今)独著(或以第一作者身份) 在刊物上正式发表(不包括录用通知书)或在区级以上学术会议 上宣读教育教学类论文 1 篇。其发表或宣读的论文必须与申报学 科相关;
(七)近五年(2014 年至今)主持校级或作为主要成员(包 括课题主持人,排名前三名)参与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含 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事业单位和学会立项课题)1 项,其教育教 学科研课题必须与申报学科相关。
三、推荐办法和认定程序 (一)推荐办法 各区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区级教科研机 构和教师培训机构等按照市级骨干教师遴选条件,将符合条件的 教师遴选推荐到区教育局,各区教育局根据市级骨干教师遴选条 件和第六批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名额分配数(见附件 1)审核确 定市级骨干教师推荐人选。考虑教师参训的工学矛盾,原则上, 每校每学段每学科申报人数不得超过 1 人。 市直属学校和市级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等按照市级骨 干教师遴选条件,将符合条件的教师推荐到市教育局。 (二)个人材料报送与学校单位初审 申请报名的教师必须愿意在被认定为骨干教师后,参加广州 市骨干教师培训,并作为市级工作室成员或网络学员,参加工作 室活动,并于 11 月 11—18 日在)平台使用继续教育学号登录个 人中心,点击“广州市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遴选认定”进入申请 页面,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内容,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操作指 引详见平台首页滚动板块)。
单位:(公章)
序号
区域
工作单位
姓名
1
2
3
4
5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 3
广州市中小学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摸查表
单位:(公章) 2015 年及以前
区级骨干教师人数
2016-2019 年 区级骨干教师人数
2020 年计划培养 区级骨干教师人数
备注:本次统计不包含市级认定的骨干教师人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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