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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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性 二、完善宗教事务法律法规
三、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
四、推动宗教事务纳入社会治理
五、加强对宗教界的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对宗教界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中全会: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 诚信仰 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主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 国的根本力量。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增强,是法治 国家建设的社会基础。 对法律的信仰是依法治国最坚实的基础。美国法 学家哈罗۰伯尔曼: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便 形同虚设。卢梭: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 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心里。 只有把法律作为一种信仰,才能引导公民树立法 治理念、养成遵纪守法的用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的良好习惯,真正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2、教堂推倒其与粮站共用的围墙的行为,触 犯了刑法。《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 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本案中教堂与粮站的围墙属双方共有 财产,拆除围墙必须经双方同意,一方不得擅自 拆除。马某煽动信教群众推倒教堂与粮站共有的 围墙,属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推倒围墙后, 还强行在粮站搭建祭台进行宗教活动,属有其他 严重情节的情形。因而,对涉嫌毁坏公私财物的 犯罪嫌疑人史某,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五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性 二、完善宗教事务法律法规
三、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
四、推动宗教事务纳入社会治理
五、加强对宗教界的法治宣传教育
宗教事务作为社会事务必须依法管理
宗教事务是社会事务的组成部分。 政府管理的主要是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的这部分宗教事务。 管理的原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 极端 、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国家宗教局政法司
周怡文
全国宗教工பைடு நூலகம்会议
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从 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 战略高度,科学分析了宗 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宗教理论,深刻阐述 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 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 我们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 工作的认识达到新高度 , 是指导我们做好新形势下 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关系
不同的体系,法是国家制定、强制力实施、适用所有公民、 法制统一。 政教关系的体现,更好地保护自由。 遵守法律与是否信仰宗教无关,法律至上,人人平等,无 法外的之地、法外的人;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义务。 教规体现法律的精神;完善教内制度建设,教内自我管理。 鼓励宗教界把国法与教规衔接起来,把爱国与爱教有机结 合起来,把政府依法管理与宗教界依教规自我管理有机协 调起来。
引导宗教界依法维权
政府要依法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引导宗教界学会通过法律维护权,养成依
法理性表达权利诉求的意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 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战略问 题。 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 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 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 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 一定要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提 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 工作!
三、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
四、推动宗教事务纳入社会治理
五、加强对宗教界的法治宣传教育
推动宗教事务纳入社会治理
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 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 会关系。 划清哪些是宗教事务,哪些是其他社会事务,防 止宗教问题泛化,对其他社会事务,要按照相关 法律处理。 无论什么人,属于哪个民族,信仰什么宗教,只 要触犯法律法规,是什么性质就按什么性质处理, 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法。
有关法律涉及宗教的规定
根据宪法确立的宗教信仰自由原则,我国 有许多法律都有关于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 由、不得歧视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公 民,以及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 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 活动的规定条文。如民族区域自治法、劳 动法、教育法、刑法、国家安全法、反恐 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法等等 。
进一步完善宗教事务方面的立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四中全会)。 实现科学立法。“要抓紧完善宗教事务法律法规”。 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是正 确的,要继续坚持。坚持问题导向,对宗教界反映强 烈、社会普遍关注、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作出明确 规定。场所法人、财产归属、互联网传教、宗教极端 主义、商业化、渗透等。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修改地方性法规、规章。 宗教领域涉及的其他社会事务,要尽量纳入相关法律 法规调节,使宗教组织、关系、行为都有明确规范。 其他领域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要充分考虑宗教因素, 各有关法律法规要相互衔接。 注重政策和法律法规衔接,做到重大政策于法有据。
五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性 二、完善宗教事务法律法规
三、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
四、推动宗教事务纳入社会治理
五、加强对宗教界的法治宣传教育
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
法治的核心:规范公权、保障私权。体现人民当 家作主民主原则。行政权力天然具有自我膨胀和 扩张的趋势,一旦失去约束,将严重威胁甚至损 害处于弱势一方的公民合法权益,妨碍社会和谐 有序。 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坚定法律信仰。树立有权力 就有责任的观念。 要全面依法履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 可为。依法决策,规范行政行为,规范公正文明 执法,接受监督。

3、侵犯粮站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 第117规定:“破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他人财产的,应当 恢复原状或者折价偿。”第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 式主要有: (一) 停止侵害; ( 二 )排除妨碍; ( 三 ) 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 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 赔礼道歉。”《物权法》第 34 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 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 35 条规定:“妨 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 消除危险。”第 36 条“造成不动产或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 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本案中教堂组织 信教公民拆除双方共有围墙,并非法占用粮站,按民法通则 和物权法上述规定,粮站要求教堂修复推倒的墙,拆除设在 院内的宗教用品,恢复粮站原状,并提出民事赔偿。
熟悉宗教事务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
宗教团体制度 宗教院校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制度 宗教教职人员制度 宗教活动制度
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制度 宗教出版物制度 宗教财产制度
宗教涉外事务制度
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 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五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性 二、完善宗教事务法律法规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正确处理 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
宗教领域出现一些突出问题。商业化、去“中国 化”、非法活动、渗透、极端、网络。 法律具有调节各方利益,定分止争的功能。因为, 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法律能够最大限度凝聚各方 面利益诉求,明确规定社会成员的行为和利益边 界,是社会利益关系的最大公约数,能够为全体 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和遵守。科学、公正。 在法治轨道上处理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可以 避免矛盾和问题解决中的随意性和差异性,可以 避免或减少矛盾激化,确保宗教领域正常秩序。
侵占粮站非法宗教活动案
案情 某日,山西省某教堂负责人史某,煽动 部分参加宗教活动的村天主教信众,以旧 教堂“破损”和容纳人数有限及宗教房产 得不到“落实”为由,利用宗教节日举办 大型宗教活动之机,将教堂和某粮站共用 的围墙推倒,并进入粮站院内,搭建祭台 进行宗教活动,严重影响粮站的正常工作 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五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性 二、完善宗教事务法律法规
三、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
四、推动宗教事务纳入社会治理
五、加强对宗教界的法治宣传教育
宗教方面的法律基本框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有关法律中关于宗教的规定
宗教方面的专门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 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 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 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 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 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 国势力支配。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 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 福安康、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的重要战略问题,是“四个 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 部分。 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 式。2020年,方略全面落实,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实现国 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成绩和不足。
处置及分析
1、教堂在粮站内举行的宗教活动违反《宗教 事务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二规定,信 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 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宗教活 动场所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应当向大型宗教活 动举办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 务部门提出申请。本案中的马厂村教堂在粮站内 举行的宗教活动,违反了上述规定,属非法宗教 活动。市宗教局责令该教堂立即停止宗教活动。
宗教方面的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方面的部门规章12部
场所: 1.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2.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3.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 人员: 4.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 5.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 6.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院校: 7.宗教院校设立办法 8.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 9.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 法(试行) 10.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 11.藏传佛教院校学衔授予办法(试行)
习总书记讲话涉及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的内容
我国宗教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宗教工作法治 化明显加强。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 教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 管理。 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 教事务进行管理。 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 宗教事务的行为 , 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 关系。 要保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 系,提高法治观念。
立法方面的成绩和不足
宗教事务的主要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形 成以宪法为核心,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在内的宗 教事务法律制度体系,已经成为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同 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期待相比,宗教 立法工作还存在不适应、相对滞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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