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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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秋年期开放教育(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综合练习题2110

一、填空题

第1——7章:

第一章

1.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

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2.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

利、义务

3.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能力

和行为能力。

4.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智力成果和行为。

5.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第二章

6.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第三章

7.行政职权一般依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固有职权另一类是授予职权;

8.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选任、委任、调任聘任。

9.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第四章

10.在行政组织法规中对于行政机关职责权限的规定,一般采用三种方式:概括规定,列举规定和折衷规定。11.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方式:选任、

委任、调任、聘任

12.按照行政机关的工作权限划分,可分为一般权限机关和专门权限机关。

13.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其中选任是由有权机关人民公民担任行政公职。

14.我国的政府派出机关有三种类型,分别是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

第六章

15.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16.在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

17.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18.受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

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第七章

19.依据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影响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将行政相对方分为抽象相对方?和具体相对方

20.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1.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第8——14章:

第八章1.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2.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中,可以成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包括有:行政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第九章

3.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职权立法、授权立法。

4.依据行政行为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依申请行政行为

第十章

5.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职权立

法,、授权立法。

6.根据我国宪法、组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行政立法主体为: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7.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

许可。

第十一章

8. 行政许可证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法律术语。

9.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核,一般包括程序性审核和

实质性审核。

10.《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1.行政相对方申请行政许可,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第十二章

12.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行政性、强制性、执行性。

第十三章

13.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和直接磋商等方式。

14.行政合同的解除有两种方式:一是单方解

除,二是协议解除。

第十四章

15.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

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

第15——21章:

第十五章

1.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2.《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3.在我国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 、申诫罚等几种。

4.《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5.暂扣和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行为罚。

6.部门规章及地方性规章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十七章

7.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

政不当。

第十八章

8.行政救济以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请求为前提。

9.行政救济以行政争议为基础。

10.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行政机关

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

第十九章

11.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类: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第二十章

12.行政赔偿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种,对这两种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13.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

原则;危险责任原则原则;违法责任原则。

14.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类: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15.《国家赔偿法》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第22——27章:

第二十二章

1.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列举式、概括式、结合式等三种。

3.我国赔偿诉讼的举证制度依《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赔偿义务机关也可)负免责、减责的举证责任。

4.第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做出七种形式的判决,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限期履行判决、变更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和确认判决。

二、名词解释

第一章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

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第三章

4.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行政管理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第四章

5.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6.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六章

7.行政委托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

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第七章

8.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第八章

9.行政监督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

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

10.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

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第九章

11.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

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12.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通常以具体完整的行政决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第十章

13.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

第十一章

14.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二章

15.即时强制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

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16.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

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章

17.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七章

18.行政不当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

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19.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第二十章

20.被追偿人是实施加害行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受委托

的组织和个人

第十八章

21.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

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

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22.行政机关救济是指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

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

行纠正或追究其行政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在我国,行政机关的救济主要是通过行政复议实现的.

第二十一章

23.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与要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24.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法律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第二十二章

25.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第二十五章

26.起诉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所提起的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第二十六章

27.行政判决就是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行使审判权,就有关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处理决定。

三、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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